做書按:博集天卷是大众图书出版市场排名第一的出版集团,旗下签约过郭敬明、张小娴、张嘉佳、大冰等作者。近日,为要求做書删一篇稿子,竟在微信后台前后举报做書三次。说起来,举报的原因为前两天的文章《高晓松推荐的精读产品!涉嫌大面积抄袭!》标题提到高晓松。
在第二次举报中,博集天卷冒用前员工李同学(《高晓松推荐的精读产品!涉嫌大面积抄袭!》一文作者)的身份证号、邮箱等私密信息实名举报做書,目前李同学已报警。
在做書被彻底捂住嘴无法发声前,我们有必要把事情经过告诉大家。
2018年6月27日,做書曝光了由阿里投资的某互联网精读产品中的某篇讲书稿,涉嫌抄袭博集天卷策划出版的图书《七堂极简物理课》。
当时能这么自信地说“不会被公关”,因为阐述事实为什么被公关?
首先,文章中详细列出了精读产品的讲稿几乎照搬原著。其次,我们不在乎这款精读产品背后是阿里文学还是马云,但我们在乎音频产品乱象丛生,在乎出版方一而再再而三地忍气吞声,在乎打法律的擦边球用知识套现对出版的伤害。
如果这件事法律管不到,就能肆无忌惮为所欲为吗?不要觉得逼迫媒体删稿,就能洗白自己。
文章发布(6月27日中午12:18分)后,精读产品平台第一时间撤下涉嫌侵权的解读稿,当晚(6月27日晚20:45分)接到阿里公关部(即精读产品方)的工作人员主动联系做書,承认错误,并在留言区道歉,这是我们最愿意看到的结果,并将留言置顶:
没想到接下来纠缠我们一周并要求删稿的,竟然是被侵权的《七堂极简物理课》出版方——博集天卷。
在多次要求删稿被拒绝后,博集在公众号后台举报做書,根本原因是标题里使用高晓松的名字,给高晓松带来负面影响。博集为何如此在意高晓松的形象?因为高晓松也是博集天卷的签约作者之一,这一点做書可以理解。
做書基于作者在文章中写到“笔者看到“妙读”的第一次公开亮相,是名人高晓松在微博上的推荐”,所以将“高晓松推荐的精读产品”放进标题中,对此我们承认标题蹭了明星流量。
之后,博集在公众号后台举报做書的理由竟然变成了“未经作者授权发布”(下文会详细解释稿子交给做書发布的过程),如果博集觉得做書损害了高晓松形象,那请以这个理由举报,是不是连博集自己都觉得这个理由站不住脚?
博集投诉理由如下:
“公众号擅自篡改原文标题,歪曲本意,给第三方带来困扰,请求撤换稿件。该文作者李**应职务之需写作,投稿给做书,目的是声讨妙读侵权行为。而做书擅自篡改标题产生歧义,让读者误会是高晓松导致抄袭的产生。与公众号沟通,对方并不觉得“标题党”行为有何不妥故投诉。作者撤稿函、原文、作者交稿、发给做书过程截图如下。”(关于做書的名字都没有写对)
理由一:
“公众号擅自篡改原文标题”
作者投稿时标题为《妙读不“妙”》,做書考虑到很多人不知道“妙读”是什么,原标题不能清晰表现文章内容,做書希望文章被最大范围的传播。毕竟作者写稿子维权很辛苦,基于信任把稿子给到我们。
所以我们改成《高晓松推荐的精读产品!涉嫌大面积抄袭!》,为了避免捏造事实,我们查证了“高晓松推荐”(微博推荐)、“精读产品大面积抄袭”(做書文章内有详细对比图)均属实,并特意用“!”断句,避免把高晓松和抄袭放在同一句话中带来误解。
理由二:
“该作者应职务之需写作”
“目的是声讨妙读侵权行为”。
做書这篇文章的作者李同学是博集前员工(文章发布前已正常离职)。正因为文章中提到被侵权书由博集出版,他们才能理直气壮地要求我们删稿,理直气壮地投诉做書文章侵权,很讽刺吧。
文章于6月27号中午发布后,博集开始以高晓松名义要求做書删稿,被拒绝。我们提出如果高晓松不高兴,请他本人或团队来和我们谈。
在6月28日18点左右,我们再次接到博集市场部工作人员电话,说做書导致本文作者李同学受到很大伤害,目前状态已经不适合工作等等(后证明纯属捏造)。我们当时心软了,提出只要见到李同学本人签名、法律承认的撤稿函后,可以删除文章(以上内容均有电话录音证明其真实性)。
6月29日17点左右,做書等待一天后并没有收到任何撤稿函。如果作者真的想了结此事,24小时写不完一封撤稿函?还是作者不想写?
于是,做書告知博集市场部工作人员:做書对博集24小时无法拿出撤稿函存疑。博集的工作人员也明确提到:拿不出撤稿函是因为正在做作者(李同学)的工作。由此做書提出拒绝任何沟通,并要求博集停止施压骚扰李同学本人,及其部门前同事们(以上对话有电话录音为证)。
被举报一小时后,我们收到了这封没有签名,也没有公章的“撤稿函”截图:
且不说没有作者李同学亲笔签名的撤稿函截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在我们收到撤稿函截图前,博集先行在微信后台投诉。
通过5天的沟通,我们大致能猜到博集是如何拿到这封撤稿函。如果李同学想删稿,可以直接联系我们,到目前为止作者本人并没有正式出面沟通删稿事宜。
何况“该作者应职务之需写作”也有疑点。
做書是在作者离职前一天6月21日收到投稿,并提出修改意见。
我们和投稿人沟通时,修改意见全部围绕着侵权与是否构成侵权展开,而博集最在乎的高晓松,根本不在我们讨论范围内。
6月24日我们收到改稿时,作者已离职两天。
修改后是一篇非常优秀的稿件,举证充分,而且找到了法律规定的原文。同时收尾处的一段话说出版行业同行在面对互联网产品和数字阅读时的心声:
这段话也是做書最喜欢也最看重的部分,对于最值得关注的问题,特意在编辑过程中加粗划重点。
如果做書针对高晓松,不应该在高晓松部分狠狠划重点吗?然而并没有,文章也只是一笔带过。
截图来自于做書文章
《高晓松推荐的精读产品!涉嫌大面积抄袭!》
“职务之需”不过是博集方在事发后找的删稿借口。从接收投稿,到修改、定稿过程中,投稿方没有说职务之需,我们也没当成职务之需。事实上,直到发稿前一天,6月26日下午,我们才知道投稿人是《七堂极简物理课》的编辑。
侵权就像过街老鼠,无论是编辑还是普通读者,但凡对书籍有一点爱惜之心的人,都忍不了。
理由3
“做书擅自篡改标题产生歧义”
“让读者误会是高晓松导致的抄袭”
博集当做書的读者是智障吗?什么样的认知障碍能把《高晓松推荐的精读产品!涉嫌大面积抄袭!》,理解成:高晓松令精读产品抄袭。
文章推送后,我们后台收到63条留言:
其中仅2条对高晓松进行辱骂,因为与本文所讨论问题无关,被踢出评论区。而做書这个举动却被博集误认为做書承认了文章标题提到高晓松不妥。除了踢出辱骂言论,做書还做出了很多退让,我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一是为了拒绝博集的删稿要求,二是避免导致与做書沟通的编辑不好交代。
发布两个半小时后,第一次提出删除攻击高晓松的留言
不用博集提醒做書也会踢出
(即出版《七堂极简物理课》部门)
豆瓣发布时答应删掉高晓松部分
依旧不想为难编辑
我们的目的是让事件得到最大范围传播
而且“高晓松部分”非文章重点
没必要因此导致博集去要求所有媒体删稿
但我们对牵扯进事件的编辑们的担心,对博集维护高晓松形象的体谅,最后变成博集口中所说的——做書意识到了自己修改文章名称不妥。
相比高晓松的负面评价,在留言区你能看到很多对做書不满的评论。照博集的逻辑,做書最有理由删掉文章。
从聊天截图中看博集觉得不妥的共有两部分:
一、文章标题“高晓松推荐的精读产品!涉嫌大面积抄袭!”
二、文章原文:“笔者看到“妙读”的第一次公开亮相,是名人高晓松在微博上的推荐”。
请问这里面哪个字能引起歧义?哪个字损害了高晓松形象?高晓松推荐App的微博到今天仍没有删除,做書不提也有读者能发现。那么,陈述事实也能造成歧义?面对名人只能歌功颂德了吗?
我们承认蹭了高晓松的流量,但没有歪曲事实,我们说与不说,事实就在那里,博集没资格堵我们的嘴,这也是为什么做書不接受博集的删稿要求。
理由4
“与公众号沟通,对方并不觉得‘标题党’有何不妥,
也不撤文故投诉。”
这条理由博集的工作人员终于说了实话,他们认为,注意是他们认为做書“标题党”,“也不撤文”,语气非常任性,好像做書应该满足他们一切需求。是不是做書一直强调服务出版行业让他们误会了?
当我们接到博集市场部工作人员电话时,他说:“都在一个行业里抬头不见低头见。做書想要的阅读量都有了,而且阅读量并不算特别好,现在热度已过,删掉没有损失。”
按照博集的逻辑,我们为蹭高晓松热度要一篇阅读量好看的文章,一天后再删掉对我们没有损失。但他们错了,我们发这篇文章是在警告那些觉得侵权无所谓的人,是在提醒互联网+图书的时代,即便法律没有跟上时代变化,也有媒体在监督,做書尽心服务出版行业,请别忘了做書是一个媒体,我们讲述出版人的辛苦,也不会放过那些龌龊事。
博集工作人员说,大家都在一个行业里,这句话奉还回去,出版行业这么小,我们怎么会不知道你们在作者李同学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其身份证、邮箱、家庭住址等私人信息举报做書?
目前,作者李同学已报警。
(将做書后台的被举报信息截图给李同学确认,证实博集冒用他人信息)
为删一篇文章,不惜侵犯前员工的隐私,去试探违法的边缘,送博集部分工作人员一句话:在你们把大咖作者当神看的时候,也请把自己的员工和同行当人看。
我们讲出这些并无意一竿子打死博集天卷,那么大的公司想必什么人都有,在这个世界上,没有真相,只有部分事实。我们不愿恶意揣测对方背后的真实意图,但从对方与我们一次又一次的沟通所传达给我们的信息,自然我们也就有了自己的判断。今天,我们将这些信息写出来,很想给这篇文章涉及的所有人一个交代……
那些读过文章后转发或留言的读者,我们感谢你的驻足和关注,也请未来继续监督做書,做書平台永远欢迎这样的声音;
那个在这篇文章里被抨击的App妙读,我们感谢你第一时间下架侵权产品,并且积极联系我们,在文章下面留言表态;
那位写下这篇文章的作者,我们感谢你在事态愈演愈烈时主动联系我们,告诉我们你不后悔写此文;
那本被侵权作品《七堂极简物理课》的编辑,我们感谢你把维权的稿子投给做書发布,也感谢你迫于社里的压力努力与我们沟通删稿事宜。
最后,我们讲清楚事件发生始末,目前无法确定微信公众平台最终的认定结果,或许这是做書最后一篇文章,想看文章往前翻两页就能看到,但我们目前绝不删稿,最后附上做書驳回申诉的理由:
1、经与原文作者核实,以作者名义进行的投诉非作者本人操作。此系博集天卷工作人员冒名举报,该行为涉嫌违法;
2、原文作者为博集天卷前员工,作者本人表示不后悔投稿,也从未要求删稿;
3、虽然标题涉及高晓松和妙读,但是做書尚未收到以上双方的投诉;
4、博集天卷不断与做書沟通、要求删稿,沟通中不断变换删稿理由,诸如:标题对高晓松有负面影响、影响作者导致其找不到工作、未经作者授权发布,等等。经证实,以上说法纯属无稽之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