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
我慢慢发现
其实都可以用一个字形容
那就是:酷!
柏瑞尔.马卡姆更是个中翘楚
2010年,她的处女作《夜航西飞》首度出版,第一时间买了来读。此后几年间,又数度重温。近期,她的遗作《迷人的流浪》出版,又第一时间收入囊中。
柏瑞尔的文笔很美,擅长营造气氛,带着迷人的冷峻、不动声色的冷幽默和诗意的哲理。还有,无边无际的自由气息。
在她笔下,非洲大陆的蛮荒与原始,稀树草原的雄奇与壮美,丛林游猎的刺激和危险,都带着别样的诱惑。
她曾在十万只火烈鸟栖息的纳库鲁湖畔训练赛马,也曾驾驶着她的私人小飞机,在未经开垦的非洲丛林游猎。她的机翼上,悬挂着沉落的夕阳,机身下的阴影里,是草原上奔驰的瞪羚、懒洋洋的狮群。
她在书里这样形容她居住的东非:背后是深广的穆阿森林,脚下流淌着荣盖河谷。伸长手,指尖仿佛可以触摸得到加南火山口,极目处,看得见覆盖着冰雪的肯亚山。
寥寥几笔,气象万千。
海明威曾说,柏瑞尔的写作令他自叹不如,而《小王子》的作者圣.艾克苏佩里更是极力撺掇她出书,若不是他一手促成,说不定我们就与柏瑞尔无缘了。
毕竟,她志不在此。
4岁时,她就随同家人从英国莱特郡迁居到东非洲。一年后,她父母离婚,母亲带走了她的哥哥,而她则与父亲一起在非洲留了下来。
她的童年,是和塞伦盖蒂草原上的野生动物与当地土著人一起度过的。从他们身上,她学会了不同的语言和习俗,『学会了摔跤,能跳得比身高还高,身体的伤疤像银河系一样密集』。(柏瑞尔在书里写)
农场的生活,充满乐趣,同时也充满危险。曾有一匹小斑马每天早上会闯进柏瑞尔房间,用鼻子推她起床。也曾有豹子穿过敞开的门走进她的小屋,将狗从她床头劫走。
后来的她,就成了一个手里拿长矛、腰间别短刀,身边跟着一条从豹子口中逃生的猎狗的小姑娘。长着稻草般的黄头发,光着两条麻杆腿,仿佛是非洲土地孕育出来的野孩子,敢和当地的纳迪族人一起,饮下公牛血与凝乳,然后去原始森林游猎。
土著人的游猎
她幼年时曾被一户人家养的狮子咬伤,后来,再与狮子对峙的时候,她脑子里积蓄的不是恐惧,而是渴望,渴望能将手中的长矛刺进狮子的心脏。
被土著人的思维教化的柏瑞尔,平生最痛恨规章制度,在东非首都内罗毕上学时,曾因带头造反被学校开除。
她的知识储备,都来源于博学的父亲日常给她讲的故事,以及和当地人的相处经验。
她知道歌剧《弄臣》,看得懂艺术画派,也读吉卜林的诗,懂得埃及人如何用药物处理尸体。
但她最清楚的,是动物喜欢什么、害怕什么、会在哪里出没,打猎的时候,如何分辨粪便的湿度。
她曾说,野生动物身上都带着荒野的印记。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也是非洲的野生动物。
成年后的她,曾在伦敦生活过一年,却觉得用脑子过日子太无聊,后来又回到了非洲,回到了可以赤手空拳创造的生活中。
传统道德对她而言,估计也没什么约束力,她的思维方式是部落式的,听从心、本能、还有直觉。
她这一生,曾结过三次婚,有过数个情人,最轰动的一次,甚至介入了皇室婚姻。但是对她来说,这些都不是谈资。别的女作家津津乐道的风流情事,在她的书里根本不屑提及。
惟一能令她将深情诉诸笔端的,只有马,和飞机。
马,是柏瑞尔生命的组成部分。对她来说,『如果身边没有马或狗可以照料,就会觉得与这个世界断绝了联系』。(柏瑞尔书里写)
曾经,她父亲农场里有一百匹马,她是头号驯马师。她喜欢挑战,专挑难驯的马训练。她与马的灵犀与生俱来,能读懂它的心思。
当她还是小姑娘的时候,曾坚韧顽强地面对一匹纯种马的撕咬和踢踹,一次次地来给它清理马厩,直到将它驯服。因为,她知道它所有的愤怒,不过是想要捍卫它骄傲的孤独。
在《迷人的流浪》里,她写自己的坐骑,一匹叫维麦格雷戈的阿拉伯马和纯种马之间的战争,那叫一个惊心动魄,从细节到情感,字里行间,令你身临其境。
她写到少女时代的自己在马背上的样子,用的是这种句式:我不再是一个骑在马背上的少女,我化身为尘土,化身为迎面之风,化身为马蹄的怒吼……
18岁的时候,柏瑞尔就成了非洲第一个持赛马训练师执照的女性。
《迷人的流浪》里,看她以小说的形式,写自己亲手训练出的赛马在赛道上为了荣耀拼搏的劲头,你会看得热泪盈眶。
柏瑞尔酷爱冒险的性格,也在她的作品里显现无遗。她的人生,就像古龙笔下风四娘的快意人生:骑最快的马,喝最烈的酒,爱最好的男人。
现实中的柏瑞尔,一头金发、身形瘦削,外形很优雅,但内心粗粝、务实、好胜,有着赛马一样的特质,凡事用尽全力,最痛恨失败。
17岁不到,柏瑞尔已经缔结了第一段婚姻,对方比她年龄大一倍,是邻居一个农场主。两年不到,就离了婚。
那个时候,正逢东非旱灾,她父亲的农场宣告破产,她不愿跟着父亲走,便自主决定了将来的人生道路,去莫洛驯马。
多年后,她在回忆录里写:如果不去莫洛,也许此生就没有机会开上飞机。
她在莫洛遇见了她的其中一任情人,也是她的飞行教练汤姆。是汤姆鼓励她去学习飞行,还说她天生就应该开飞机。
飞行与驯马一样,都是具有危险之美的物事。
汤姆曾跟她戏言:出发时要记得带上火柴与饼干罐。意思是说:一旦坠机遇难,就一把火烧了,把骨灰装进饼干罐里带回来。
后来,柏瑞尔成了非洲第一位女飞行员,驾驶着她的禽鸟小飞机,在东非洲运送邮件、乘客、补给,有时也会参与游猎,替猎人寻找象群。
她飞行的区域,充满了痢疾、舌蝇、疟疾和虎尾兰的威胁。还有吃人的蚂蚁,几小时能把一匹马吃成骨架。一旦飞机迫降或坠毁,她可能最需要的,是对准自己脑袋的一支枪。
所以,她的飞行服口袋里常年放着一瓶吗啡和一把左轮手枪。
出生入死的飞行生涯,支票是麻醉剂,而最大的精神动力来自『不无聊的生活』。
她形空自己的飞机性格中有自暴自弃的气质,更愿意追逐风,而不是遥远的地平线。
其实她自己又何尝不是。
游猎生涯结束后,她拥有了一架属于自己的『银鸥』。她驾驶着它,从英国出发飞越大西洋,途中引擎几度熄火,又自动重启,最后终于完全熄火,只好在加拿大迫降。
书名《夜航西飞》,形容的就是这样一段时光。独自一人,驾驶飞机穿越无垠的黑暗。
在她成为第一位由东向西独自飞越大西洋的飞行员后,因为媒体的轮番报道,当她来到纽约的班内特机场时,受到了近5000名观众欢迎。
可是对名利,她向来不屑一顾,关于自己载誉而归,她如是形容:头条新闻大肆吹捧。
她并不盲目追求英雄主义,也没有不切实际的幻想。换句话说,她不太把自己当回事儿。
《走出非洲》男主人公丹尼斯的原型、作家海明威,《小王子》的作者圣艾里克苏佩里,甚至是前英国首相丘吉尔,都是她的朋友。
据说丹尼斯也是她的情人之一,但是这些人出现在她书里的时候,若不是已经提前预知,单从笔触里,根本感觉不到情字的存在。她可能更欣赏他们做为异性朋友硬朗帅气的一面。
新书《迷人的流浪》里,有一篇叫《改变》的短篇小说。柏瑞尔写到两个男人,因为喜欢上同一个女人,一个赌着气要让另一个人教他飞行,结果在沙漠里坠机。一番历劫归来后,两人前嫌尽释,成了朋友。
对此,她写:好像两柄交错的军刀,钢对钢,骄傲对骄傲,男人对男人。
这就是柏瑞尔对男性的审美,她一向欣赏硬汉,她的父亲是她这重审美的对标。
东非干旱那年,父亲的农场颗粒无收,与商户签订的合约无法履行。其他农场主都以不可抗力逃掉了合同的违约责任,只有她父亲从外面高价买来粮食,磨成粉,再以低一倍的价格卖给签订合同的商户,就这样,硬气地赔光了所有身家。
柏瑞尔之所以会成为这么酷的女性,与父亲的言传身教很有关系。她父亲年届七十,还能打败南非顶尖的驯马师,位列赛马中心冠军席。
她也如是。48岁那年,她结束了第三段婚姻,只身重返肯尼亚,再度开始她训练赛马的生涯。住在马场提供给她的简陋小屋里,一辈子手头都很紧,一直到七十岁,还在驯马。
她从来没有过奢华的生活,也不是没有机会,她嫁的第二任丈夫还是个贵族呢。只能说,那样的生活不是柏瑞尔所要的。
非洲给了她一副坚强的心脏、耐摔打的骨胳,以及没有边界的自由感。她一生都遵循着本能在生活,追逐风、追逐烈阳,追逐内心真实的声音。
她从不屈服于任何试图阻挠她的障碍。十八岁的时候,自己主宰自己的命运。八十岁的时候,她还会徒手跟入室抢劫的歹徒搏斗。就这样,一直不肯服输地活到84岁与世长辞。
柏瑞尔的一生,是传奇的一生。她既是传奇的缔造者,亦是自己的讲述者。
而这些别人眼中的传奇人生,在她看来,不过是选择了一种不无聊的生活。
有时候想想,短短的一生,惟有像她这样随心所欲地活过,才算是无憾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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