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本事》是一部由李丰博 / 陈靓雍执导,五月天主演的一部纪录片 / 音乐类型的电影,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观众的观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摇滚本事》观后感(一):五月天相信,你相信嗎?
五月天已經在內地火起來的時候,才偶然有一天,從同學的MP3里聽到<倔強>的聲音. 只是覺得okay啊,還不錯. 後來才知道他們就是唱<聽不到>的那幫傢伙.後來在大學,看了人生第一場演唱會, 就是Mayday, 在同學的央求下去看, 而且主要是去看fish...怎麼都想不到的是,我的人生從此就為他們感動. 從倔強,知足,到突然好想你,後來卻發現他們最初的音樂的無與倫比,擁抱, 瘋狂世界, 志明與春嬌,憨人,垃圾車...仿佛就從他們的歌,他們的主題里看到了人生,看透了青春. 自己慢慢長大, 天知道這5個人的音樂給了我多大的力量,在迷茫,無助,孤單,失落的時候. 跟朋友k歌,也漸漸從fish全部變成他們的歌. 看過youtube上無數的視頻, 搞笑的,正經的,感動的, 瞭解他們的故事和八卦. 越來越真實, 越來越熱血. 是的,從來就沒有一群離我那麼遙遠的人,帶給我這樣不一樣的感受, 也從未想過有一天我會變成誰的fans. 而他們讓我改變. 5月,去紅磡,登上了他們的諾亞方舟, 再一次, 認識他們更多,也更堅定地成為那一片藍色海洋里一個小小的藍色星星. 謝謝你們.
深切知道一路走來有多麼多麼不容易,最初家裡的反對,到後來搖滾和家庭的平衡. 從台灣校園巡迴,到小巨蛋,到101,到紅磡,到盡頭的鳥巢. 他們是個奇跡,或者說, 音樂真的可以創造奇跡,沒有國界,沒有政治.
可是最初的他們是快樂的,他們把搖滾當最生命,他們單純的想做出beatles那樣永久的音樂, 他們只是誇下海口然後拼命去做.他們說不喜歡穿西裝, 他們滿嘴髒話,他們不顧形象, 他們只想在街頭唱歌.而現在,被包裝的一切,是他們變了還是已經慢慢習慣?他們還快樂嗎? 當怪獸說出,音樂不再是生命的全部,不再是最重要的東西,生命才是最重要的,還有家庭. 是的,沒錯. 但是心裡默默有些傷心, 難道最後的最後, 所有人還是要向現實妥協?當初那樣輕狂熱烈的他們, 如今卻放棄曾經最最終於的信仰. 如果這樣叫做長大,這樣叫做成熟, 是該為你們高興還是默哀?
誰都會變, 沒有人逃得過, 他們最初的音樂已經再也做不出. 現在擁有的,是后青春的依然倔強, 更深刻成熟的人生思考.他們不可避免地長大了.
告別演唱會上,他們與大家約定2年後再見. 他們做到了. 紅磡的舞臺上,他們與大家約定, 每年的5月在香港我們有個五月之約. 我願意每年都站在那裡為你們揮一隻螢光棒,而且我相信你們會依然遵守諾言.
《摇滚本事》观后感(二):十年
一首歌也没听到,就听到主持人在力推五月天。
记住名字,去音像店找。
买的第一盘盗版磁带是《我们是五月天》。
然后买了又《时光机》,顺便发现了Avril Lavigne.
有天搬过来一白胖女生。
自闭儿表示没话讲不交谈。
晚自习的时候听五月天,被发现。要求共同听。
然后被借去小霸王随身听和磁带。
然后大学三年这货参加了两场(一年一场,第三年她老妈来,没去)五月天西安歌友会。
只听歌不看人不迷恋不追星的人表示,无感。
然后两个人变成三个人。
在各KTV,唱一整晚的五月天信乐团,后来又多了苏打绿。
青春总是如此放肆。
2012已然到来,相约去看一场末世的演唱会。
《摇滚本事》观后感(三):你明明知道。
“回家吧”
“不要”
五月天的歌迷,无论是资深还是菜鸟。我还是相信,这一段对白。是我们泪腺的开关。
只要出现那场演唱会,出现2001年还黄毛的阿信,出现那句,连他自己都没舍得大声嘶吼的那句话。
我们就会很没有底气地泪流。
你明明知道我们很眼浅。每张专辑都有泪点。音乐一响起来,就会泛酸的条件反应。
你明明知道我们很婆妈。我们就是一边听着你们一边各种哀怨。哀怨你不够好哀怨你唱太少各种碎碎念。
你还在电影里穿插没剃胡子的怪兽,摊在沙发烂泥一样的玛莎,戴着厚厚的瓶底眼镜的阿信。
你明明知道我们都是产自不安分的基因。鼓声和一个滑弦就可以把我们燃烧殆尽。
你还用演唱会上的各种汗水,各种歌迷的高分贝欢呼,一次又一次点着引线,接连爆炸。
你明明知道我们已经成了一种默契。不是和你们,而是每个地区的歌迷。那种不需要说话就可以互相笑着鼓励的默契。那种每年五月在香港路上随便都可以打招呼的说不出的默契。
你还用镜头记录那些歌迷的心底话。记录一个又一个默默喜欢着就过了五年,十年的歌迷。
你明明知道这三个字给我们的勇气鼓励沮丧失落激动支撑陪伴温暖加油打气感动疗伤。
你还偏偏重复十万遍的“五月天”。
不过也只有这样的你们,我们才那么死心塌地。
没关系,你们知道就好。
《摇滚本事》观后感(四):五月天精神
“说大话,放狠话,讲一些压根做不到的话,然后再逼着自己硬着头皮去做,这应该就是属于五月天式的做法 。”
由于初中是脑残棒子粉,所以对中国的明星不是很感冒。高一的时候第一次在课堂上听到同学唱五月天的歌,心里想这首歌是谁写的啊,真好听。
然后慢慢知道了五月天。
高三是《憨人》陪着度过的。虽然他们后来也出了很多很好听很励志的歌,但是还是喜欢循环《憨人》。所以在《摇滚本事》的最后一段,阿信唱起那首歌的时候,就哭得稀里哗啦的。
会一直喜欢五月天下去的。会的。:)
《摇滚本事》观后感(五):五月天的音乐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啵棒
“回家吧。”
“回家吧,没有歌可以唱了,难道要从第一首歌开始再唱一遍吗?”
“突然觉得有一点荒谬,为什么我会站在这里,打算要把两万个全身湿透的人赶回家”
摇滚,就是不安于现状吧。
我们哪里都不会去,我们一直在你们的随身听,CD机里面,希望这两年,你们可以常常拿出来听一听。
我们想做的音乐是那种你到老还是会听的音乐,就像我们常常会把披头士的歌拿出了听一听一样,总需要音乐来解答一些问题和困惑。
我们24岁,我们赶上了,有点喘。
人生真的就像一盒巧克力,吃太多的话你就会变胖,快乐过后,好像一定都会有代价。
常常会有人对我们的境遇说“没天理”,是的,就像做梦一样,醒来就站在了台上
《摇滚本事》观后感(六):相信
我安安静静的去看摇滚本事了 从头至尾都带着一直隐隐的笑意 看着五月天一步步变好变的被大家喜爱
24岁出了第一部专辑,阿信说,“24岁我赶上了啊,而且有一种很喘的感觉”,那个时候的五月天才那么的年轻
最伤感的一小段就是入伍离别的那一刻,阿信说“真的是最后的最后了” 大家流着眼泪许下一个两年的约定
最好玩的是 听阿信爆料怪兽和石头一起追狗狗 直到石头在演唱会上向她求婚 那种幸福的感觉 (石头想临阵退缩的样子好可爱 说等会你们听我指示 不行我们就取消)
最感动的是 看到许多年轻的妈妈是抱着孩子去听演唱会的 我觉得 和孩子、最爱的人一起去看五月天的演唱会 那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
《摇滚本事》观后感(七):倘若你能看见我的脸
.无关电影,只因我爱你。
想想也是,她鼻子上有着消不去的雀斑,书包里装着的是永远也解不开的数学题。
所以说,她在小音像店拿下那盘叫做《神的孩子都在跳舞》的磁带的时候绝对没考虑过盗版是什么玩意儿,
甚至不知道谁是村上春树,当然,更不知道谁是五月天。
七年,二十岁。
“请各位对号入座”你的声音比我想象的还要温柔动听,在那个瞬间,我非常平静的无法动弹了。
无法动弹,说不出话。
那个十四岁,鼻子上有着雀斑的姑娘肯定没想过把那盘磁带拿下来之后的事情。
十四岁的平凡的自己,实在没有什么可以拿出来炫耀的东西,也没什么能够吸引别人的特质,
不会跟朋友相处,总是受伤,找不到出口。
那个与现在常常微笑的自己很不一样的自己。
这个可以把粉底打得很好,遮住雀斑的自己。
这个会把失落隐藏起来的自己。这个可以把歌唱得很不错,坦然的接受别人的夸奖的自己。
这个自己,其实很怀念那个自己。
那个横冲直撞的自己,常常遭到别人排挤。
但是大多数时候还是没出息的觉得现在这样的自己更好,生活起来好像更加方便一些,
毕竟二十岁,好像不能任性了吧。但是总是觉得有些遗憾,关于那些一去不复返的日子,
即使是再难熬也想再来一次。
你张不开嘴是因为幸福吧,
我也泣不成声。
急切的摇晃着手中的荧光棒,几乎能够听得见自己血液流动的声音。希望你能够看的见我,能够看得见自己,看得见十四岁的那个自己。想要让你知道,从十四岁开始的七年以来,我都喜欢着你。
因为你,我的体内得以保存下来的那部分的十四岁的自己。
算不算我心中尚未崩坏的地方。
那个倔强的鼻子上有雀斑的姑娘,非常的感谢你。
更加确定了,即使再难熬也想再来一次。
十四岁的那个平凡姑娘,手中拿着那盘磁带的时候,肯定没想过吧,在她的二十岁来临之前能够在她喜欢了七年的人面前听他唱歌。
倘若你能看得见我的脸,
你就会知道,不论是泣不成声还是笑逐颜开都是因为爱,
下次见,May day。
谢谢你,陈信宏。
《摇滚本事》观后感(八):爱你,是我做过最好的事
不得不承认,我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五迷。
我甚至在他们出道13年后才去看第一场演唱会,
我直到今天才看这部摇滚本事。
还是哭了,【你要去哪里】演唱会看一次哭一次。
当玛莎说,
离开两年,两年后一定会再团圆,因为不跟他们在一起不然跟谁在一起。
我才发现我深爱的是你们的这种永远在一起。
跟五月天在一起从来要有梦想,
因为五月天也想看到你的不一样。
庆幸在八年前的那个夏天爱上五月天,
爱你,是我做过最好的事。
《摇滚本事》观后感(九):你最喜欢的音乐人是谁?
初中的时候 如果有人问我 你最喜欢的偶像是谁 我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他: 刘亦菲
现在 如果是同样的问题 我会略带迟疑的告诉他:刘亦菲
初中的时候 如果有人问我 你最喜欢的音乐是什么 我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他:倔强
而现在 我会略带迟疑的告诉他:也许是倔强吧
初中的时候 如果有人问我 你最喜欢的音乐人是谁 我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他:当然是 五月天!
而现在 我不知道
但当我看完摇滚本事之后 我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你们:
当然是 刘亦菲 当然是 倔强 我最喜欢的乐团
当然是 五!月!天!
人怎么能够就这么轻易变了爱情 变了希望 变了目标 变了信仰?
也许 这就是五月天一直被大家喜爱的原因吧 因为他们做到了 不忘初心 始终如一
因为他们曾经说大话 放狠话 然后做不到 然后逼着自己硬着头皮 做到了
2016年到2017年 在这一年里 我一定 一定要想办法 用我自己赚的钱去看一场五月天的演唱会 因为 我怕他们真的老去 因为 那是我人生中的一个理想啊 有梦 因为 有梦就要去实现啊
曾经我希望自己能和心爱的人一起去看五月天的演唱会 可是 未来的亲爱的你 我一定会再一次和你去看的 到那时候 我们会坐在 头等座位 手牵着手 一起嗨!嗨!嗨!
“怎样好的朋友 怎样好的恋人 怎样爱的父母 都无法在你孤独无助迷茫失落的深夜 百分之一百的聆听你的痛苦 可是 五月天的音乐 只要你打开 那些倔强就像天使一样 永远陪着你 给你温柔的拥抱”
《摇滚本事》观后感(十):如果我有一架时光机
回家吧~回家吧~没有歌可以唱了~突然觉得有一点荒谬~为什么我会站在这里打算把两万个全身湿透的人赶回家
电影的开幕都是一脸单纯懵懂的他们 两年 五年 十年还是多久了
他们一点点的成长 跟着他们一路走来的人也渐渐长大
像他们说的很开心又人陪他们一起淋雨 唱歌 哭泣
小男孩说被两个姐姐逼着听五月天的歌 可是越听越好听 你们的音乐真
啵棒 他们笑了 我相信看的人都笑啦
阿信全身湿透的唱着:看着我的眼睛别哭泣 台下每个人的泪水
石头和狗狗 石头说我要给他一辈子的快乐 石头在去往英国的时候的背影
怪兽 哈哈 不爱说话吗 蘑菇头 可是依旧还是那么快乐 给每个人快乐
玛莎呢 戴着眼镜服兵役 被剪成四瓣头的他 在台上低头哭泣的他
还有冠佑 打鼓的孩子 像吗 必须的 那就是属于他的楸湫湫 我找不到那个带口边的湫啦
那阳光碎裂在熟悉场景好安静
一个人能背多少的往事真不轻
谁的笑谁的温暖的手心我着迷
伤痕好像都变成了曾经
全剧终看见满场空座椅灯亮起
这故事好像真实又像虚幻的情景
只是那好不容易被说服的自己
借口又顶不住懊恼的侵袭
我知道他们会一直开心 幸福
至少他们曾今那么快乐过 青春过 不是吗
人生是一盒巧克力 他们吃的不亦乐乎 而且让周围的人甘愿感染他们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