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是一本由毕飞宇著作,重庆大学出版社/楚尘文化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9.80元,页数:26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更喜欢他的短篇。
心理刻画好细致,不像男作家,视角也不像。
比起其他男作家的作品,毕飞宇的作品更适合女性阅读。
就故事本身而言,有点没头没尾,读起来感觉并不好。
更喜欢他的短篇。
本书字数不多,精悍,情节紧凑,词语幽默,写的农村的俗事,用的城市人的心思,用字抓人,尤其是近乎絮叨的重复,很像一种内心独白,让人印象深刻,和作者本人的其他作品风格有比较大的差别,全文正面人物少,甚至中性人物都少,主题隐隐其中,是作者对文革的恨,然而反复的重复这一点恨有些矫情,这让我在读到最后玉秧篇的时候已经感觉乏味,作者似乎也注意到了这一点,把时间空间和角度都转换了,让三姐妹的悲剧几乎完美,又捅开了社会的另一个角落,几乎完整了。作为故事值得一读。
《玉米》的故事与语言,有点像苏童的《妇女生活》,都是直男视角下的女性命运。时代的不幸太空了,落实到个体,这份不幸就有了切肤之痛。
似乎无论在哪个时代,人都难得活出精彩,尤其是女人。镇上老、中、青三代女人,全都是王支书使用过的女人。有半推半就的,也有被逼疯的。她们没有名字,因为这些女人从来不属于自己。她们被称为有庆家的、常军家的、富广家的。女人是物化的资产,所有权归男人,使用权归大家。
玉米精明大气、玉秀美丽狐媚、玉秧刻苦单纯。她们每个人都发着光,却无法逃脱时代的束缚。当玉米嫁给权力换回家庭的荣耀时,当玉秀试图自虐以达到流产目的时,当玉秧被校卫队魏老师猥亵时,我没有哭,只感觉挨了一记钝刀子。从今天的角度回望70年代,她们的故事透着无奈也透着一股傻气。现代的女性似乎有了更多改变命运的方式。或许下一代人翻看我们的故事,也无法理解我们的选择吧。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束缚,很难挣开,就算挣开也很难幸福。这就是生而为人的宿命。
《玉米》读后感(四):各安天命
老早就听过老毕的鼎鼎大名,却一直没有拜读他的作品,说到底,还是不了解,自己的内心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情绪在作祟。及到细心读了他的《玉米》,我倒真的成了他的“玉米”,而他就是我们这些玉米粒得以附着其上吸收养分的玉米芯。
我承认,一开始我犯了一个我常犯的毛病,就是喜欢“顾名思义”,不过我还是猜对了一些东西,起码书名告诉我这故事指定发生农村,而且极有可能是过去年代的农村,从一家人的生存描述特殊历史环境下人物内心的挣扎。我没想到的是书名就是故事主人翁之一的名字。
说是一家人的故事,毋宁说是三姐妹各自的人生历程。虽然互有交叉,其实更像是三个家庭,三个不同的故事,三个性格迥异的女人如何走出贫穷落后的农村,改变自身以及他人的命运。
第一篇自然说的是大女儿玉米的事儿。我最钦佩的是作者冷静而沉着的笔锋,娓娓道来,没有一丝惊慌,没有一点矫揉造作,故作姿态。一点一滴地把人物的一言一行呈现在你面前,润物无声,却无声胜有声。我一直觉得这故事王连方,也就是王玉米她爹,像极了《白鹿原》里的鹿子霖,都是村里有脸有面数一数二的人物,都闲不住,喜欢钻寡妇淫妇的床,最后的结局都不算好。玉米像极了无数农家懂事人的孩子,沉默寡言,却又勇敢果断,把自己的命运牢牢地捏在自己手中,妆于奁内待时飞,一点不含糊。最后与几乎可以作他爹的郭家兴做了续房,也算得上是幸福了。小干部郭家兴这名字似乎也很有深意。
第二篇说的是老三玉秀,从名字就可猜出端倪,这是七姐妹中最妖娆最魅惑的一个人物。用玉米的话说是“骚货”,巧舌如簧,不服管教,不思悔改,十几岁的时候被轮奸,后来也没跟对人,怀了孕,却肚子承担痛苦。这注定是个悲剧人物。与玉米比起来,人物的性格设定很有可比性,冲突性也很强,但总感觉这是个没有灵魂的人物,就像是没有生根的树没有结果的花一样,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她的生活总是那么随性,像是一坨橡皮泥,任你捏成什么样就是什么样。一个未婚先孕的身份一样掩盖不了她虚无的灵魂和无所依托的心,她是一个空壳,似乎对谁都能漠然一笑却不带任何感情,哪怕亲姐姐玉米,哪怕是对郭左。活着的她整个是行尸走肉。于她来说,世界与她无关。于世界来说,她在不在都是一样。
第三篇说的是七姐妹中最憨最傻的老七王玉秧。人常说“傻人有傻福”,这话充分在玉秧身上体现了,她考上了师范学校。说是傻,不过是话不多而已,其实一肚子心眼儿,这算是一个半悲剧性的人物。正如作者在后记里透露的,玉秧似乎圆了作者的一个梦,一个关于青春期的梦。这让我想起了电影《青春期》,非常喜欢前两部,却不再喜欢第三部,《爱情公寓》同样,正如网上说的一样,所有叫好又叫座的电影多是导演的处女座,你看张艺谋是,冯小刚是,陈凯歌也是。电视剧依然如此,我没听哪个人说过《还珠格格》后两部比第一部好看。就好像是我们的青春,只有一部,没有第二部。可是当你看到别人的青春时或者当你把自己的青春变成文字转换成别人的青春时,仿佛你又把自己的青春过了一遍一样。但其实那味道是不一样的,就好像我们小时候吃父母嚼过的食物跟长大后吃自己咀嚼的食物一样,虽然都是同一种食物,但味道却大大地不同。青春期,我们身在其中的时候,多是欢声笑语。可是一旦走过,回忆的时候,更多的却是喟叹唏嘘。
一段年轮,有一段年轮该有的深度;一段故事,有一段故事该有的悲喜;一个人,有一种生活态度和对社会人生在不能生命时刻的思考。
《玉米》读后感(五):本可以写得更好
“玉米”开头是照长篇来写,布局也是按照长篇来的,但作者没有把它写成长篇。实在令我感到遗憾。
“玉米”中过多得描写了王连方,当然你可以说王连方正是玉米性格及其之后命运走势的源头,这样似乎可以作为一种解释。如果如此,那这应该是玉米这个女人的故事,一个长长的故事,而不是三个女人的故事。后来的“玉秀”中部分的涉及到玉米,也算是对人物有个更加整体的描绘吧。
玉米这个人物是活的,玉秀也是活的。要把人物写活,就让他处在比较之中。就像每个人都涨了工资,跟没涨一样。必须有不同,有异体的存在。玉米作为大姐,她为了执掌家庭的大权,运用了中国人骨子就有的对于复杂人际关系的认知能力,她成功了。家里的老大总是最当家最先成熟的,无论父母是否给了她担子,她都会承担起至少是她认为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就像她替母亲照顾小八子,替母亲给那些和父亲有不正当关系的女人治难堪,家里出了大变故之后她自然而然地成为中流砥柱,照顾一家子,最后出于家庭和个人的利益,出嫁给郭家兴。她忍辱负重,卖力地讨好。
把玉米写活得更主要的是在“玉秀”这一篇中。正因为有了玉秀,玉米的人物形象显得丰满得多。她和玉秀斗,费力地在床上卖弄讨好。大概这才是作者想要展现的这个女人悲哀的命运。玉秀带有一种天真的傻,除去她的“骚”,整个人显得不那么真实。一直觉得一家之内最好不要有两个女孩子,即使有,也一定要差开很大年龄,不然她们注定要斗上一生,比上一辈子,无论是明里暗里都会较劲。因此玉秀更像是玉米的陪衬,是玉米由于长女身份限定,只能以稳重牺牲角色示人之外的,放荡的一面。就像小径分岔的花园中,历史的另一种可能。玉秀也是有一段爱情悲剧的,玉米玉秧都有。玉米因为家庭原因而爱情失败。玉秀的爱情缘起于玉米,失败也在玉米。如果她不来找玉米,不会遇见郭左,也不会因为身份问题无法和郭左恋爱,最后也是玉米使出杀手锏终结了这段“孽缘”,他们的孩子也被送人。玉秀无论在哪都是配角的命。
看评论有说毕飞宇是在写权力对人的迫害。这体现最明显的应该是 “玉秧”一篇。这已经不是在写玉秧这个女子了,而是学校这个环境下不同的人围绕着权力而进行的一场闹剧。有些荒诞,钱主任权力大,让人们认识到“铁”的厉害;班主任可以“枪毙”人,迫使赵珊珊对庞凤华客气;楚天被魏向东逼疯了;玉秧对权力的迷恋而跟魏向东有了联系,又一定程度上为了权力让魏向东摸了。不过我觉得他探讨得不够深刻。
“玉秧”一篇中的感情已经变得畸形,楚天和玉秧的爱情火苗突然消逝,我觉得很不可理解,如果玉秧认为楚天的鸡窝头都是性感,那么把尿撒得很高难道不是更另类,更符合诗人气质吗?楚天的流氓能比魏向东更流氓吗?庞凤华和班主任的感情反而激起我的同情,在那个时代,人性普遍被压抑,他们俩的感情没有什么错。所以“玉秧”一篇写了更多人性复杂的一面,但又杂乱。
我认为作者采取了十分不高明的手段写这部书。他分三段写的,也许本身只想写玉米,后来两个人是写玉米时蹦出来的。但是不得不说,如果以玉米为主线,写一个长篇,玉秀和玉秧作为附着的重点来写,那么这将是一篇更好的作品。因为长篇的容量大,足够你细细刻画多个人物。尤其是“玉秧”篇,非常独立,但是又不足以完全独立,因为内容不够丰富。
还有语言上的问题。毕飞宇在语言上是有所欠缺的,显得笔力不够,尽管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像莫言一样一泻千里,但一个名声如此之盛的作家,我想象中,他应该写得更好。而不是经常出现两个字后面就有一个句号,句子零散,不够气派。若说是因为南方作家在语言上对北方话语为主体的汉字有着天然劣势(余华在《许三观卖血记》的序中讨论过这个问题),但余华就让人感到好一些。看过一个对毕飞宇的采访,年轻时他还写过诗,这样来看,对于语言简洁的要求应该是不低。但是就这本书而言,语言上缺乏质感。
《玉米》读后感(六):本可以写得更好
“玉米”开头是照长篇来写,布局也是按照长篇来的,但作者没有把它写成长篇。实在令我感到遗憾。
“玉米”中过多得描写了王连方,当然你可以说王连方正是玉米性格及其之后命运走势的源头,这样似乎可以作为一种解释。如果如此,那这应该是玉米这个女人的故事,一个长长的故事,而不是三个女人的故事。后来的“玉秀”中部分的涉及到玉米,也算是对人物有个更加整体的描绘吧。
玉米这个人物是活的,玉秀也是活的。要把人物写活,就让他处在比较之中。就像每个人都涨了工资,跟没涨一样。必须有不同,有异体的存在。玉米作为大姐,她为了执掌家庭的大权,运用了中国人骨子就有的对于复杂人际关系的认知能力,她成功了。家里的老大总是最当家最先成熟的,无论父母是否给了她担子,她都会承担起至少是她认为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就像她替母亲照顾小八子,替母亲给那些和父亲有不正当关系的女人治难堪,家里出了大变故之后她自然而然地成为中流砥柱,照顾一家子,最后出于家庭和个人的利益,出嫁给郭家兴。她忍辱负重,卖力地讨好。
把玉米写活得更主要的是在“玉秀”这一篇中。正因为有了玉秀,玉米的人物形象显得丰满得多。她和玉秀斗,费力地在床上卖弄讨好。大概这才是作者想要展现的这个女人悲哀的命运。玉秀带有一种天真的傻,除去她的“骚”,整个人显得不那么真实。一直觉得一家之内最好不要有两个女孩子,即使有,也一定要差开很大年龄,不然她们注定要斗上一生,比上一辈子,无论是明里暗里都会较劲。因此玉秀更像是玉米的陪衬,是玉米由于长女身份限定,只能以稳重牺牲角色示人之外的,放荡的一面。就像小径分岔的花园中,历史的另一种可能。玉秀也是有一段爱情悲剧的,玉米玉秧都有。玉米因为家庭原因而爱情失败。玉秀的爱情缘起于玉米,失败也在玉米。如果她不来找玉米,不会遇见郭左,也不会因为身份问题无法和郭左恋爱,最后也是玉米使出杀手锏终结了这段“孽缘”,他们的孩子也被送人。玉秀无论在哪都是配角的命。
看评论有说毕飞宇是在写权力对人的迫害。这体现最明显的应该是 “玉秧”一篇。这已经不是在写玉秧这个女子了,而是学校这个环境下不同的人围绕着权力而进行的一场闹剧。有些荒诞,钱主任权力大,让人们认识到“铁”的厉害;班主任可以“枪毙”人,迫使赵珊珊对庞凤华客气;楚天被魏向东逼疯了;玉秧对权力的迷恋而跟魏向东有了联系,又一定程度上为了权力让魏向东摸了。不过我觉得他探讨得不够深刻。
“玉秧”一篇中的感情已经变得畸形,楚天和玉秧的爱情火苗突然消逝,我觉得很不可理解,如果玉秧认为楚天的鸡窝头都是性感,那么把尿撒得很高难道不是更另类,更符合诗人气质吗?楚天的流氓能比魏向东更流氓吗?庞凤华和班主任的感情反而激起我的同情,在那个时代,人性普遍被压抑,他们俩的感情没有什么错。所以“玉秧”一篇写了更多人性复杂的一面,但又杂乱。
我认为作者采取了十分不高明的手段写这部书。他分三段写的,也许本身只想写玉米,后来两个人是写玉米时蹦出来的。但是不得不说,如果以玉米为主线,写一个长篇,玉秀和玉秧作为附着的重点来写,那么这将是一篇更好的作品。因为长篇的容量大,足够你细细刻画多个人物。尤其是“玉秧”篇,非常独立,但是又不足以完全独立,因为内容不够丰富。
还有语言上的问题。毕飞宇在语言上是有所欠缺的,显得笔力不够,尽管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像莫言一样一泻千里,但一个名声如此之盛的作家,我想象中,他应该写得更好。而不是经常出现两个字后面就有一个句号,句子零散,不够气派。若说是因为南方作家在语言上对北方话语为主体的汉字有着天然劣势(余华在《许三观卖血记》的序中讨论过这个问题),但余华就让人感到好一些。看过一个对毕飞宇的采访,年轻时他还写过诗,这样来看,对于语言简洁的要求应该是不低。但是就这本书而言,语言上缺乏质感。
《玉米》读后感(七):女人的故事,社会的概貌
一缕茶香,一个故事。
故事以女人为主体,有母亲、女儿、姐姐、妹妹,还有情人。。。
玉米,玉秀,玉秧,三个人,三个样板,三个人生片段。。。
对一个女人来说重要的是什么?父亲母亲,姐妹兄弟,恋爱婚事,玉米的日子也是在这几样里度过。
玉米是长女,早早地明白了父亲的风花雪月。
玉米是母亲的半个姐妹,亲眼目睹了女人身体的全部隐密。为母亲终得子后那份“深入人心的喜悦”,那种“贴心贴肺的程度”。
玉米是姐姐,抱着小弟被描写得是“切肤的、扯拽着心窝子的情态”,一派小母亲的气质。
玉米是管家,持家拿捏分寸,懂得喜上心头不上眉头;对外“拐弯抹角”,懂得旁敲侧击略有“睚眦必报”。
玉米是女孩,在恋爱婚事上尽显小女人羞态,也不失女儿情怀。
乡村爱情后的一阵春风,一场“春事”,“吹”出了变故,眼看着注定的各种遭殃和情理之中,早早当家的玉米把为婆婆准备的好媳妇德行出卖给了权力,在同样没文化的女人圈儿里,这是迫不得已的选择,却也是女人的进步。“无奈”和“悲剧”这些个常词给玉米就亏了,至少婚后的生活她心甘情愿,权力腐蚀下也乐得“有权好办事儿”。倒是觉得玉米是幸运的,很多女人还没有选择“权力”的机会,如此便是王连方的“功劳”了,所谓“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亦是官场“残羹剩饭”也比贫家咸菜糟糠来得香了。
这么个讷言、心细、顾家的姑娘,任劳不任怨、好强的角色,在奔赴高官相亲的事上,反倒少了命途多舛,更贴切命中注定。
这个女人,早熟加快了自己接受现实的速度。非言情文艺的生活,男欢女爱只是过场,懂得如何掌权才是主题。
玉秀,性格爽辣辣地媚人,言行活脱脱地飒气。放在今日便是男人帮里最吃香的女霸王,姐妹群里最耀眼的尤物。小女人狠起来一把剪刀解决了睡梦中亲二姐的头发。
玉米看得透玉秀,狐狸精屁股一抬就能知道她要放什么屁,却惟独没看出玉秀肚子的景象,她怎么也想不到这个妮子生了继子的儿子,可笑的是,这个孽子还是相对纯洁的“爱情的产物”——整本书里只有这个没有结局的婴儿是“干净”的,可能没有描写,也就没有污染吧。
玉秧,这七个姐妹里最小的好像要脱节的姑娘,读起来也是最平淡的一个章节。一个在他人生活里以告密、使绊子为“工作”的小角色,她的日子过得让人“看不上眼”,却也恨不起来。不知是不是太熟悉而不在乎了。
玉米可以是一个黑帮大姐的角色,有女人的神思,也有大姐大的权威,可远观而不可嚼舌,和权力接轨的厉害角色总是有距离感;想来玉秀就让人舒了口气,她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总想让人多看几眼,和爱情亲近的人总是贴近生活的;玉秧就不起眼得多,普通得被忽略的一张脸,好像生活中没这个丫头,却又实实在在地被她影响着、推动者向前生活。
一书以玉米作主打,她的人生可观可想,坐拥镇里官太太的身份荣华后半辈子,玉秧平淡地在别人的生活里充当过客和陪衬,惟独玉秀这个可人儿我猜不出。一个未婚生过孩子的女人,身边姐姐埋怨,恋人远离失讯,儿子不知去向,王家村是回不去了,姐姐家可能也呆不下。不知恋人能不能浪漫主义地冲破伦理,貌似是奇迹——奇迹就是不大可能发生;或者是被姐姐安排继续玉米的人生——给别人作补房,当个继母什么的。毕竟在那个年代,没了处女那层膜,好像一个女人也就什么都没有了。。。
我想,若是放在现代,玉米是个永恒的角色,玉秧便有了很强的可塑性,而玉秀则还可以编出另一部小说来——可以是浪漫主义展露唯美情怀,也可以是励志日历彰显奋斗泪,还可以是现实主义揭露社会黑暗苦涩。偏爱这个角色不知是否因我潜意识里对唯一粘着点“爱情结晶”意义的婴儿有怜悯~
三个女人一台戏,各唱各的,交响和杂乱无章之间没有界限。一个社会,一种人生,一颗灵魂,一声叹~
总有吗么写个文学的影子在身边,也总有生活的真身在书里屹立不倒。
女人总归是复杂的动物,没有总结,只有剪不断,理还乱~
《玉米》读后感(八):活成“女人”的样子
今年读过的最推荐的虚构文学。
历史、政治、道德、伦理、宗族、阶级,三个女人的故事告诉了我8、90年代农村妇女囿于男权语境下的生存。长子为父,长姐为母,大姐玉米从一出生就注定要承担更多家庭的责任,更少的为自己而活。父亲强势,母亲弱势,玉米便成为了女性家庭地位的捍卫者,可她使用的方式却还是男权的,弱化女性的,弟妹众多,玉米便成为了掌家人,扮演着“后宫之主”的角色,但这种角色是建立在父亲社会上的强力之上的。一方面她厌恶父亲,一方面又因为父亲享受着他人难以企及的优势资源,父亲的阴蔽下让她获得一丝从传统的夹缝中喘息向往蓝天的机会,她爱彭国梁,她爱飞行员彭国梁,她爱飞行员,她爱她注定无法得到但又无比向往的蓝天,但是一切随着父亲的垮台变为虚无,蓝天成为泡影,至此,玉米才真正认识到将她和蓝天联系起来的并不是所谓的爱情,从来都是—权力。一切都是泡影,唯有权力才是生命最真实的触感,玉米下定了决心,为了得到权力不择手段,并将自己的喜怒哀乐都寄托于权力的维护上。于是,又是通过父亲,玉米成了公社革委会副主任的老婆“郭师娘”,玉米最终妥协了,成为了真正的“女人”,大姐的身份终于彻底击碎不切实际的幻想,她玉米的一生都是为了这个家,为了这个家,她玉米就算是婊子也无所畏惧。我总在想如果我是玉米我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就算以一个男性的视角,很遗憾同样没有选择。
三妹玉秀是唯一一个从头至尾都为自己而活的角色,但毫无疑问,她也是从王家庄到断桥镇最容不下的一个角色。长幼在家庭的中间,独得握有权力父亲的喜爱,生着一副漂亮的皮囊,所有的一切似乎预示着她会是家族中走的最远的那个,我想玉秀也有着同样的想法,可事实是怎样的呢?在权力之下,她是骄傲鲜艳的孔雀,失去权力,她不过是一只人人渴望又人人喊打的“骚狐狸”罢了,个体的条件注定她对权力的需求应当更加迫切,个体的条件同样注定她绝不会向除了内心之外的东西低头,即使是经历了惨绝人寰的轮奸后,她依然没有改变。说到这里,玉秀不知道要比现代社会那些拜金女一类的女性高尚了多少倍,可悲又可笑的是,玉秀人人喊打,她们却成为了众人羡慕效仿的榜样,自私从来不意味着要被批判,同样,自私同样不意味着不择手段。玉秀是三姐妹中与男人纠缠最多的“贱货”,却是唯一一个拥有爱情的人,她爱郭左,爱到为了他的前程可以放弃自己的生命,她爱郭左,爱到为了他的孩子不敢放弃自己的生命,她从来不恐惧死亡本身,她恐惧的只是失去,失去爱。卡佛曾问:当我们谈论爱情的时候,我们在谈论什么?原谅我浅薄的人生经验还不足以很好地回答这个问题,但我相信,当牵扯到生命的尊严时,即使那不是爱情也必然和爱情差的不远了。这一次,我把自己放到了郭左的位置上,一开始我认为会有一些不同,想了很久,我很遗憾的发现,所谓制度似乎让女人深受其害,但深究到灵魂,男人所受的荼毒更深。
幺妹玉秧,毕飞宇自己说他觉得玉秧是我们身边最平庸的普通人。小妹本应该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但真的如此,这样的玉秧或许比现在更乏味吧。上有6个姐姐,下有1个金贵的弟弟,长相又普通的玉秧还能通过什么方式实现自我呢?读书,不管李家赵家,总的来说,社会上对读书人还是看重的。换个角度来说,除了读书,留给玉秧的选择还有什么呢?不知天上的神仙喝了多少酒,她玉秧这个鸡尾还真成了村子里的凤凰,一飞冲天了。来到城市里,玉秧摸不着北,以前在村子里,虽然她玉秧并不出众但大家谁也没比谁高多少,除了学习,也没什么可想可比可较量的了。城里不一样,城里的玉秧成了“他者”,即使在鸡群里也是要分个三六九等的,她玉秧不是鸡尾了,勉勉强强算个鸡屎吧。在城里学校多样化的评价标准下,玉秧被原来校长推崇备至的金牌法宝“背“不再那么管用了,但人总要为自己找个位置吧,这时保卫部主任魏向东出现了,一个只要有存在感就愿意被掌控的傻子,一个渴望掌控别人的疯子,绝配。和校园诗人意外的邂逅本可能成为改变玉秧的契机,爱情的滋润下最干涸的土地也不可能无动于衷,但这一切不过如玉秧深夜里含在嘴里诗人的不锈钢勺子罢了,虽然触感真实,但坚硬、冰冷。你玉秧算哪根葱哪根蒜,还爱情呢,这一击终于扒开了她身上最后一层皮,让她从一个傻子变成了疯子。说来也是巧合,三妹玉秀最向往成为一个“女特务“,但其实,女特务最忌讳的便是多情了吧。人疯了其实也不怎么可怕,可怕的是她还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最终,她的班主任掉入了“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中了,而玉秧的梦又能跟着大海汹涌到几时呢?
《玉米》读后感(九):《玉米》丨让我心疼的姑娘
毕飞宇这个男人真的太会写书了。
《玉米》是继《小说课》后我读的第二本毕老师的书。《玉米》一书包含了《玉米》《玉秀》《玉秧》三个短篇,讲述了王家三姐妹平凡却又不普通的生活,各自独立却又息息相关。
毕老师说:“《玉秀》是我写作道路上深刻而又清晰的一个脚印”。这个轻浮、虚荣、拿一双眼睛死死盯住你的女子,带给了他前所未有的感受和成长。
倘若不是读了《小说课》,我不会知道在我手中的这篇《玉秀》,其实还有另一个截然不同的命运。
“玉秀一烂到底,哪个女人得罪了自己,她就勾引哪个女人的丈夫。最终玉秀把一个男人带上了粮库里的菜籽堆,就在他们站在菜籽堆上苟且的时候,两个人的身体陷进了菜籽,玉秀和那个男人一起失踪了。”正是这个部分,这个放荡、不知廉耻、赤裸的玉秀,反复折磨着作者,击垮了他的自我认知,逼着他跨过那个关于小说家权利制衡的坎儿,得到重生。
我看到的结局是,玉秀最终还是把孩子生下来了。寻死未果,她仰起头,恶狠狠的说,我就不要脸了!我就是不死!有能耐你给我下刀子!
恕我愚笨,领会不到两版结局给作者带来的那种冲击。我只能读了又读,末了说一句:“都好”。
“如果你一定要说,《玉秀》的第一稿比《玉秀》的第二稿更有力、更锐利、更传奇,我会这样告诉你,那又怎么样?我是一个骄傲的男人,《玉秀》之后我一直保持着小说家的职业自豪,这就比什么都重要。”瞧,多骄傲的一个男人啊!
其实跟其他两姐妹相比,老大玉米反而是给我印象更深的那个。玉米像是一个线索,串起了王家故事的轮廓。
她确实有老大的样子,或者说太有一家之主的味道了。
“长幼不只是生命的次序,有时候还是生命的深度和宽度。说到底成长是需要机遇的,成长的进度只靠光阴有时候反而难以弥补。”此言极是。
给母亲接产,照顾妹妹们吃饭睡觉,收拾他爹的姘头们……一件件事儿办的干净利落,不留余地。她代替了麻木的妈、风流的爸,撑起了这个家。村子里的女人都说:“不知道哪个婆婆有福气,能讨上玉米这样的丫头做儿媳。”。
可是我越读越觉得心疼。
玉米的心太高了,这不仅仅体现在她想把自己嫁个好人家。她嗓子眼儿总堵着一口气:不能让我们王家在别人眼里低人一等!甚至连结婚,她都要求“不管什么样的,只有一条,手里要有权。要不然我宁可不嫁!”,她甚至愿意屈身做补房。
这个聪明、看事情通透、有点手段、能狠得下心的玉米,实在让我心疼。
我为什么说毕飞宇会写书呢?
他总能把要经历过才能总结出来的人生道理,变成风趣易懂的话语,展现在纸面上。写书跟讲话可不一样,书籍中过于絮叨的话语容易让人不耐烦,无法总结其内里。而过于官方的大道理则会让读者失去阅读兴趣,索然无味。
毕老师总能很好的把握这里面的度,这一点经过长期训练,对于作家来说或许并不难,但在这种度里我还没有找到第二个类似风格。
目前来看,我会喜欢这个作家很长一段时间,很长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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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读后感(十):《玉米》——身体的泥沼
《玉米》写了三个女人,玉米目睹感知着权力和性在男女之间的微妙制衡,进而成为那类说不上自己也会讨厌的女人。玉秀像是天生就懂得用自己的美貌和身体为资本,但终究敌不过不完整和无权。玉秧普通沉默凭借自己的努力考上师范走出农村,却无法摆脱乡下人的身份,面对没有凶手的罪案却敌不过心魔选择承认。通过三个女人,写的是当代农村的愚昧、固守、牢不可破的权力意识、原始的血性和欲望……而这些不仅是农村,也是整个当代中国的真实写照。虽然不喜欢甚至排斥作者在文中表现的女性观,但细想却觉得这也是不可规避甚至难以否认的事实——女人只有依附男人才能证明自我的存在,唯有通过美貌、身体、性、生育获取自己的地位,女性的知识和自立在愚昧的农村(不妨范围大一些:愚昧的中国人)通通不奏效,没有地位和男人,女性只是一座孤岛;而依傍则是让女人深陷自己身体的泥沼,越挣扎只会陷得越深。这也是我觉得这部小说最深的悲剧性所在。除此之外,毕飞宇老师的语言给人一种新鲜的体认:大胆生动,粗糙而不粗鄙,明晓中又带有女性心理般的含蓄。同时对三位女性的心理把握也值得玩味,显示出全知视角的同时又保留着最细微处的出乎意料,文字很值得把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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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幼不只是生命的次序,有时候还是生命的深度和宽度。说到底成长是需要机遇的,成长的进度只靠光阴有时候反而难以弥补。
2.玉米要的其实只是听话。听了一次,就有两次,有了两次,就有三次。三次以后,她也就习惯了,自然了。所以第一次听话是最最要紧的。权利就是在别人听话的时候产生的,又通过要求别人听话而显示出来。
3.“手拉手”,这三个字真的是一根棍子,是一根擀面杖,玉米每读一遍都要从她松软的身子上碾过一遍。玉米的身子几乎铺开来,十分被动却又十分心甘情愿地越来越轻、越来越薄。玉米已经没有一点力气了,面色苍白,扶在树干上吃力地喘息。
4.玉米压抑住自己。她的一腔柔情像满天的月光,铺满了院子,清清楚楚,玉米一伸手地上就会有手的影子。但是,玉米逮不住它们,抓一把,张开来还是五只指头。玉米不能把满天的月光装到信封里去。玉米悄悄偷来了玉叶的《新华字典》,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字典就在手头,玉米却不会用它。那些不会写的字全是水里的鱼,你知道它们就在水的下面,可哪一条也不属于你。这是怎样的费心与伤神。
5.稻草被火钳架到火柱子上去,跳跃了一下,柔软了,透明了,鲜艳了,变成了光与热,两个人的脸庞和胸口都被炉膛里的火苗有节奏地映红了,他们的喘息和胸部的起伏也有了节奏,需要额外地调整与控制。空气烫得很,晃动得很,就好像两个人的头顶分别挂了一颗大太阳,有点烤,但是特别的喜庆,是那种发烫的温馨。就是有点乱,还有一点催人泪下的成分,不时在胸口一进一出的。玉米知道,自己恋爱了。玉米望着火,禁不住流下了热泪。
6.的心里一旦有了心上人,眼睛就成了卷尺,目光一拉出去就能量,量完了呼啦一下又能自动收进来。
7.夹杂了普通话的交谈无端端地带上了远方的气息,更适合于爱情,是另一种天上人间。炉膛里的火苗一点一点暗淡下去。黑暗轻手轻脚地,笼罩了他们。玉米开始恐惧了,这种恐惧里头又多了一分难言的企盼与焦虑。当爱情第一次被黑暗包裹时,因为不知后事如何,必然会带来万事开头难这样的窘境。两个人都相当地肃穆,就生怕哪儿碰到对方的哪儿。是那种全神贯注的担忧。
8.春天里最怕的还是霜。只要有了春霜,最多三天,必然会有一场春雨。所以老人们说,“春霜不隔三朝雨”。虽说春雨贵如油,那是说庄稼,人可是要遭罪。雨一下就是几天,还不好好下,雾那样,没有瓢泼的劲头,细细密密地缠着你,躲都躲不掉。天上地下都是湿漉漉的,连枕头上都带着一股水汽,把你的日子弄得又脏又寒。
9.再说了,电影也实在是假得很,那么多的人挤在一块白布里头过日子,就一块白布,它知道什么是暖,什么是冷?这么一想玉米也觉得自己到了岁数了,只是觉得自己的心也冷了。心冷一次岁数自然要长一次。人就是以这种方式一次又一次地长大的,心同样也是这样一次又一次地死掉的。这和年月反而没有什么关系了。
10.小快艇在夹河里冲起了骇浪,波浪是“人”字型的,对称地朝两岸哗啦啦地汹涌。它们像一群狗,狗仗人势,朝着码头上女人们的小腿猛扑过去。女人们一阵尖叫,端着木桶退上了河岸。船停了,浪止了,文书钻出了驾驶舱。
11.绰号不是你的名字,但是,在很多时候,绰号反而比你的姓名更像你,集中了你最致命的短处、疼处,一出口就能剥你的皮。就算你穿上一万条裤子也遮不住你的羞。绰号当然是当事人的忌讳。问题是,这种忌讳并不是僵死的,它具有深不可测的延伸能力,玉秀最吃不消的正是这个。比方说,尿壶,它可以牵扯进瓶,缸,坛,罐,瓢,盆,钵,碗,瓷器,瓦。这些东西本来和玉秀扯不上边,现在不同了,一起带上了十分歹毒的暗示性,无情地揭露出玉秀体内不可告人的可耻隐秘。问题是,这些东西遍地都是,这就是说,玉秀的羞耻无处不在。倒不是玉秀多心,而是说话的人一旦涉及到这些东西,会突然停下来,迅速瞥一眼玉秀,做出说错了的样子,脸上浮上意味深长的神色。这样的意味深长具有极强的确认能力,把那些扯不上边的东西毫无缘由地捆在了玉秀的身上,静悄悄的,躲都躲不掉。一旦扯上来了,立即就能扒掉你的衣裳,让你光着身子站在众人的面前,你捂得住上身就捂不住下身,捂得住下身就捂不住上身。周围的人当然是可怜你的。出于同情,他们一起沉默了,约好了一样,一起做出没有听见的样子。因为护着你,所以没有笑出来。但是,她们的目光在笑。目光笑起来是那样地无声无息,而无声无息比大声叫骂更凶险,像随时都可以夹击的牙齿,体现出上腭骨和下腭骨相互联动的爆发力,一口就能将你咬碎。太要命了。
12. 没有人知道玉秀的心口这一刻跳得有多快。玉秀慌里慌张地直往嘴里塞,心往上面跳,饭往下面咽,差点都噎着了。眼泪都快出来了。
13. 玉秀是知道的,跪这个东西是永久性的,下去了,就上不来了。你永远比别人矮了一截子了。玉米还是不说话。玉秀跪在玉米的跟前,眼泪早已经汪开来了,对着玉米的脚背胡乱便是一顿磕。时间过去很久了。玉米放下胳膊,蹲下来,一只手抚在了玉秀的头上,慢慢地摸,一圈又一圈地摸,玉米的眼眶里头一点一点地湿润了,涌上了厚厚的泪。玉米托起玉秀的下巴,说:“玉秀,你怎么能忘了,我们才是嫡亲的姊妹。我才是你嫡亲的姐姐。”
14. 家里无端端地紧张了。一片肃静。空气粘稠起来了,想流动,却非常地吃力。但是紧张和紧张是不一样的。有些紧张死一般阒寂,而有些却是蓬勃的,带上了蠢蠢欲动的爆发力,特别地易碎,需要额外的调息才能够稳住。
15. 收购站有一个秘密,那就是所有的人都知道玉秀的秘密了。这就是说,断桥镇也有一个秘密,那就是所有的人都知道玉秀的秘密了。玉秀以为别人不知道,而别人知道,玉秀却不知道别人知道。所谓的隐私,大抵上也就是这样的一回事。隔着一张纸罢了。纸是最脆弱的,一捅就破;纸又是最坚固的,谁也不会去碰它。只有乡下人才那么没有涵养,那么没有耐心。一上来就要看谜底。镇上的人可不这样。有些事是不能够捅破的,捅破了就没有意思了。急什么呢?纸肯定包不住火,它总有破碎的那一天,也就是所谓的自我爆炸的那一天了。比较起被人捅破了,自我爆炸才更壮观,更好看。断桥镇的人都在等。镇上的人有耐心,不急。有些小同志绝对会有自我爆炸的那一天。等着吧,用不了几天的。人家自己都没急,你急什么。不急。
16. 每一天都很孤独。但是,这是一种别样的孤独,和以往的不一样。以往的孤独是没有人搭理,带有被遗忘、被忽视的性质。1982年的这个夏天,玉秧虽说还是孤零零的,然而,这是鹤立鸡群的孤独。玉秧是鸡群里的一只鹤,单腿而立,脑袋无声地掖在翅膀底下,每一片羽毛都闪耀着雪白的光。这样的孤独最是凄清,却又凝聚着别样的美,别样的傲,是展翅与腾飞之前的小憩,随时都可以化成一片云,向着天边飘然而去。
17. 在这四天里头,八二(3)班的同学对“铁的纪律、铁的校风”有了极为切肤的认识。准确地说,对“铁”这个金属有了极为切肤的认识。铁是没有表情的,不言不语,不声不响。但是,铁很重,很硬,有一种霸蛮的力量。同学们对“铁”产生了一种极度的恐惧。因为铁的静止永远都是暂时的,它一旦行动起来,没有人知道后事如何。同学们发现,任何东西发展到一定的火候,它都有可能变成铁。比方说,事件,比方说,时间,比方说,心情。它们现在都是铁。很重,很硬,横在八二(3)每一个同学的面前,的心里。八二(3)班死气沉沉。每个人都轻手轻脚的,生怕哪儿碰到了铁,“当”的一声,或者说,什么声音都没有,铁已经把你的皮肉带走一大块。
18. 学生们所谓的生活,是在晚上的九点半之后。白天的时光虽说很漫长,然而,他们终究不是他们自己。他们的时间像一个档案柜,切开了,变成了一个又一个抽屉。这个抽屉被放进了一日三餐;这个抽屉被放进了广播操,眼保健操,课间休息;那个最大的抽屉呢,又被切开了,变成了一个又一个课时。机动一点的当然也有,那就是傍晚的那一段时光。这一段时光有点类似于存放杂货的橱子,什么都往里头塞。看上去琳琅满目,其实还是单调,无非是一些集体活动,体育,或者文艺。时间长了,依然是重复。到了晚上,下了晚自修之后,把该整理的整理了,该洗的洗了,该漱的漱了,上了床,他们开始活络了。这个时候如果从远一点的地方看一眼宿舍楼,你会发现宿舍楼很漂亮,每一扇窗口都灯火通明。类似于某一个童话的画面。北京时间九点三十分,突然,所有的窗口一起黑了。灯灭了。校园里安静下来,宿舍里安静下来,只留下卫生间的夜灯,发出安详柔和的光。窗口黑洞洞的,每一扇窗口都趋于宁静。
19. 但是,这丝毫不能说明同学们一天的生活结束了。相反,他们一天的生活才算开始。这是一个十分短暂的时光,然而,同学们躺在被窝里,黑灯瞎火的,精力却无比的充沛。脑子像被擦洗过了,亮锃锃的,变得敏感、犀利,具有穿透力,能从事哲学的研究或诗歌的创作。他们是瞬间的哲学家,他们是瞬间的诗人。而嘴巴也变得凌厉,一个最害羞、最不会说话的同学嘴巴上也通了电,噼噼啪啪的全是智慧的蓝色火光。天南地北,古今中外,陈芝麻烂谷子,人际,未来,仇恨,快乐,东一榔头西一棒。当然,一切都是变了形的,带上了青春期的夸张、青春期的激情与青春期的哀怨。他们躺在被窝里头,安安静静的,言语里头有一种幼稚的世故,又有一种老成的莽撞。其实每一个人都是诚实的,袒露的,透明的。他们坚信自己无所不知,所有认为他们幼稚的人一定会吃足了苦头。你就等着瞧吧。
20. 玉秧干咳了一声,楚天侧过头来。玉秧知道,楚天肯定侧过头来了。楚天的这一个侧头顿时改变了玉秧身心的基本局面,她的心格噔了一下,沉下去了,向着幽暗和难以言说的地方,一点一点地滑落。而身体却有点古怪,反而轻了,往上飘。阅览室里的空气稠密了起来,灯光却是潮湿的,有了抚摸和拍打的动势。玉秧突然想哭了。并不是悲伤。一点悲伤都没有,就是想哭,把自己哭散了才能够说明自己的问题。
21. 不过屈辱感是一个很奇怪的东西,你把它藏得越深,它的牙齿越是尖,咬起人来才越是疼。
22. 自己躲在暗处,却能够把别人的秘密探看得一清二楚,这是多么地美。生活是多么的生动,多么地斑斓,多么叫人胆战心惊,多么令人荡气回肠。玉秧感谢生活,感谢她的“工作”。
23. 玉秧做了一夜的梦,是一个恶梦,被一大群的蛇围住了。蛇多得数不过来,像一筐又一筐的面条。它们摞在一起,搅和在一起,纠缠在一起,黏乎乎的,不停地蠕动,汹涌澎湃地翻涌,吱溜吱溜地乱拱。最要命的是玉秧居然没有穿衣服。那些蛇贴在玉秧的肌肤上,滑过去了,冰一样,凉飕飕的。玉秧想跑,却迈不开步子。必须借助于手的力量,才能够往前挪动一小步。但是,玉秧毕竟在跑,全校所有的师生都在给她加油,高音喇叭响了,高声喊道:“玉秧,玉秧啊,玉秧,玉秧啊!”玉秧就那么拚了命地跑,一直跑到10000米的终点线。玉秧自己也觉得奇怪,没有穿衣服,怎么自己一点也不害臊的呢?怎么就这么不要脸的呢?高音喇叭又一次响了。有人在高音喇叭里讲话。玉秧听出来了,是魏向东。魏向东一手挥舞着红旗,一手拿着麦克风,大声说:“请大家注意了,大家看看,玉秧是穿衣服的,我强调一遍,玉秧是穿衣服的!她没有偷二十块钱。不是她偷的!”这一下玉秧终于放心了。有魏向东在,即使玉秧没穿衣服也是不要紧的。只要魏向东宣布一下。宣布了,就等于穿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