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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读后感10篇
日期:2018-08-11 04:11:02 作者:文章吧 阅读:

围城读后感10篇

  《围城》是一本由钱锺书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6.00,页数:377,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围城》读后感(一):《围城》读后感

  作为钱钟书唯一的一部小说,《围城》的盛名,早有耳闻。“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内的人想出来。”这句经典,即使没有读过小说的人,很多也都听说过。

  书的最后是杨绛写的《围城》的创作原型背景和钱钟书的生平。杨绛一直在用“痴”形容钱钟书,然而,就是这样“痴”的钱钟书,书中却精妙写出了赤裸裸的人情世故,我不相信痴痴的钱钟书不懂人情世故,否则不会写的这样逼真,我更愿意相信他是“知世故而不世故”。曾有人说:“人生最好的状态就是,知世故而不世故,历圆滑而弥天真”,说的就是钱钟书这样的大家吧。

  小说的情节梗概是:在国外无所事事混了几年的方鸿渐,归国后遇到了中日战事战火纷飞年代事业爱情都一团糟糕,后与好友同赴敌后三闾大学教书任教,教书一段时间不得已离开返回上海,与孙柔嘉结婚,却把婚姻过成了一地鸡毛,无疾而终。

  小说的序言里,钱钟书写道:“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写这类人,我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这一类人,读了书发现,写的是三四十年代留学归来的知识分子。他们虽然在国外接受了新思想,可是,依旧有着当时那个年代的人身根深蒂固的劣根性:软弱、不坚定迷茫、好面子,这些劣根性注定他们无法摆脱封建的一些枷锁,在围城里横冲直撞,最后遍体鳞伤,一无所成。比如小说开篇描述方鸿渐在学校看别人谈恋爱,嫌弃未婚妻只读到高中,于是写信解除婚约,被父亲看破,威胁若解除婚约便不再寄学费,于是方鸿渐被吓矮了半截,忙回信讨饶。方鸿渐有冲破封建包办婚姻的想法,却被父亲轻而易举吓了回去,可见其接受的新思想却是无法坚定,自身也毫无斗争力。

  这类人,在抗战的年代,有报效国家的想法,却无方法门路(颇有百无一用是书生讽刺意味)。小说开篇一行留学生归国,船上谈起内忧外患的祖国,都恨不得立刻回去为它服务,却又在船上打起了麻将,调起了情。等回到祖国后,面对抗战后的混乱局面,方鸿渐又只能投靠亲家,做个银行职员,在苏文纨的爱情攻式下毫无责任和担当,对唐晓芙的爱也是缺乏足够坦诚执着,混乱的感情微弱工作乏味应酬,却唯独忘了在船上说的为祖国服务的初衷,和外界战火纷飞,刀光剑影

  中国的人情世故如中国的酒文化一样博大精深生活职场都是步步惊心,处处是陷阱作者对此的描写异常逼真和精妙。比如失恋后的方鸿渐怕被人问起,于是没打招呼早上出了家门,却被周夫人埋汰和怨恨。一个未过门的姑爷,即使未婚妻已去世,长年住在岳人家岳父岳母表面客气,但绝不是真心对方鸿渐好,他们心里已有不满,只是出于人情世故,岳父和岳母无处发作,但是方鸿渐的一次任性,让岳母找到了发泄的借口,“就是住旅馆,出门也得分付茶房一声,现在他吃我周家的饭,住周家的房子,赚我周家的钱,瞒了我外面去胡闹,一早出门,也不来请安,目无尊长……”此一番话,听起来外人听起来也没有毛病,但是对于当时状态的方鸿渐,着实苛刻了一些。只能说,方鸿渐空有一颗看似有骨气的心,却无寄人篱下敏感,和自立门户的自强自立。诸如此类的人情世故,对于接受新思想刚归国的留学生而言,应对起来确实无还手之力。书中还有多处关于这类的描写,在此不一一赘述。

  书名《围城》,虽然关于围城的直接叙述仅仅只是在婚姻描写那块出现,但是,生活中其实处处是围城。方鸿渐的原生家庭是个围城,开始的婚姻自己无法做主,后好不容易自己做主,兄弟妯娌、婆媳父子之间,甚至和两个侄子之间,波涛暗涌唇枪舌剑,新旧思想的碰撞无法缓和,亲家之间的攀比和相互嫌弃一刻也不能停歇,妯娌之间相互埋汰见缝插针,躲都躲不掉。爱情是两个人事情,而婚姻是两个家庭的事情,原生家庭的围城,让婚姻的围城更密不透风,分分钟逼得人想逃离。三闾大学更是一座围城,在方鸿渐这段短暂职业生涯中,李梅亭虚伪,顾而谦谄媚,学校派系林立,权力斗争四伏,甚至连赵辛楣开始觉得很信赖先生高松年,一个搞科学出身昆虫学家,在政治场上应付久了,也变得虚与委蛇,毫无学术风骨,这座围城最终逼走了一行人。赵辛楣去了重庆国防委员会,又邀方鸿渐去重庆谋事,可是那里又何尝不是一座围城呢?

  世人从一座围城出走,又跳进另一座围城,孜孜不倦地像在抗争不明命运,又像在完成什么使命,在人情淡薄和世故横行的世间,任凭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流落每一个角落

  《围城》读后感(二):每个人心里都住了一个方鸿渐

  台北,雨,我读完了围城。

  读完钱钟书虚构故事,我觉得心死。读完杨绛真实记录,我又觉得欣喜。这对夫妇俨然一对活宝,让我觉得恩爱甜蜜

  “活诚然不痛快

  死可也不容易;

  黑夜似乎够深了,

  光明依然看不见。”

  断断续续好像读了两个月,终于读到结尾鸿渐于饥饿困顿失意中睡去。心里真是不好受,钟书也真是不厚道。像根曲别针卡扭在心上,不舒畅也无从解决,只得小力地呼吸安慰,顺从地接受着憋屈。前面倒是平静,愈到后面愈觉得紧促,愈觉得激烈,心愈被提的高。仿佛黑暗里渐渐触到周身坚硬墙壁,慢慢察觉到难以呼吸,脖子变粗变红,血管暴起,瞳孔猩红却呆滞无神,才恍然明白自己已是围城之内。有生之日,难逃于此,心梗已是心死,徒留活罪。由恨生出的喜,着实放不下这部小说。它有着让人揪心力量难以为继酸楚,任谁都无法逃离这部小说所带来的针扎般的真实痛感。它过于写实,过于披露,那些人性里最软弱的部分,作者仿佛不痛不痒,却让读者空落落的心被塞上满满的苦闷与郁结。我本知围城厉害,却不知这样厉害。以小见大,知微见著。简简单单的故事却剖析了人性里最真实最尖辣最耐人寻味本质现实世界的无情。任谁读完,都无法面对生活,更无法面对自己,仿佛拨开迷雾让你看见最直白的生的黑洞,而你还要继续往前走,冒着碰壁的危机适应于无自由天日的围城。

  人这种动物,比起普通动物不免只多了个思想,却生出千万种妙趣与枝节。钟书的书有趣,趣就趣在他写人说事,能透过表象展现思维的暗流,那些心思情感才是最耐人寻味的。有一段描写鸿渐的心理:他听说孙小姐和旁人好,觉得心刺难受,却并未爱上妩媚得勉强的孙小姐,只觉得辛楣开自己和孙小姐的玩笑在自己心里种了根,孙小姐必不会看上那个旁人,可传言之凿凿,又减了他的兴致。这一段我倒是很喜欢,将感情梳理描写得真实细腻,令人含笑。其实人常常都是这样,顷刻间便能生出许许多多的小心思,多了这些小心思人才真正地活。钱先生善于捉住这些细致光影,让观众从人物中晃见了自己的影子。并且钟书使用言语恰到好处,不似言语,倒似心里丝丝缕缕的绵密,上上下下密合,连罅隙里的小波动他都绝不放过。忽又领悟,孙小姐的人物设置。这人相貌平平,清清淡淡,也不得方的好感,却又招致方鸿渐嫉妒心思的涌动,这更说明人的心思的特性。“急欲探出究竟,又怕落了关切盘问的痕迹。”方鸿渐被钱先生形容火上烤的栗子,明明自己心里并无暧昧,却发觉别人玩笑的暧昧成了空,便开始嫉妒如今成了别人身上的暧昧。明明十分成熟,可在忽现躁动的心思面前,人人都成了闪躲不及的掩耳盗铃躲在镜子后面的影,骗得了别人却骗不了自己。如若这孙小姐也貌美天仙,倒映得人的心思的普遍常见,可连普普通通的人也能激发人的嫉妒与心理活动作祟,可见这缜密心思独立雄厚的力量。它来自于人可怖的内心深处,人自然无法控制也无法挣脱,只可顺应,如若过度按压又一定适得其反人像被思维操纵,谁又知这心思到底来源何处?是灵魂深处的秘密?还是果真代表真人

  人的心思千般万种,可人类最无法逃避的最不愿见光的最真实裸露的内心独白往往是统一的。比如针对事实,大家心里往往都是明镜,可没有人愿意撕破那层暧昧的窗户纸,那层最后关头的避免伤害保护膜。暧昧这东西,搞出来不过寻求心理安慰,填补内心失落。其实该怨的还是怨,想乐的瞬间就又看到新的担忧。钱钟书写了人的心思,却让人倍感心思的无力,和那无力的哀寂。谣言最窥人心!不单指造谣生事者,更值得窥见的是那被造谣的主人翁。这也与心思有关,一个人对于自己的谣言的反应处理,其实就可以想见他真实的内心。谣言是最会捉弄人的玩笑,有些人因为谣言欲死,有些人因为谣言愈活。对于钱钟书写席间餐前文化人对话觉得甚是吸引。此起彼伏接连不断妙语连珠,我后来分析发现吸引我的并不是犀利的言语,而是背后的人心惶惶。钟书将人的话语都附着内心的波浪纹理,读来像有柔柔的海草浮着挠着,而有时又像在枪林弹雨之中,人们言语的承接交替仿佛思维顷刻间的碰撞。猜忌,试探,逢迎,挽留,思维与意志才是事件发生主导,才是你身上的行动和嘴上的言语的驱动力。钟书最看重这种内在驱动力,而不简单省力愚蠢地记录表皮,所以才吸引人,才生龙活虎,活意盎然!

  “我太不知道怎样做人

  做人麻烦死了!

  方先生,

  你肯教教我么?”

  钱借孙小姐的嘴,说出了人生在世的大实话,读来酸楚。读到后面,我才真正领略钱钟书的用意!他真厉害,铺垫那么久我都没意识到,到人物真正显露出本性,到故事真正热烈生发起来,我才后知后觉,沉迷其中,一切顺水推舟,我又领悟其中。小小一个事件,却包罗万象,毫无牵强,洞察人心!这才是过人的本领与成熟的表达!钱也真会吊人心。几个形容词,几个来回,几个往复,都不必多说,那人的心脏就直愣愣被揪出来展览了。前面读好多,却没丝毫感觉。到后面来,一句话就引得我想说十句话。人性本贱,这方鸿渐就是至贱者,而谁人又不贱呢?没有便虚,想探究竟,心不甘,有了又嫌,想撇开,想干净。谁准你这样贱?谁又能一点也不贱地坦坦荡荡活过每一个无人的角落每一寸又冷又热的光阴呢?方鸿渐这个人倒是十分有趣。这个人优柔寡断,心思敏捷而又细腻。钱先生写这个人我总觉得他写了每个人,从方鸿渐的内心可以折射出很多人性的深层,钱先生写时大刀阔斧,将人物内心赤裸裸的不堪真实地揭露,使得每个读者内心深处的共鸣无处遁形,人的心思最难捉摸,也最值得琢磨。你看那人做了什么,却不如那人想了什么值得玩味。谁人都鄙夷唾弃那方鸿渐的迂腐肤浅,可谁人都不愿承认自己心里早住下一个方鸿渐,多年的层层蒙蔽敌不过一朝的风吹草动。钱钟书看透了每个读者,轻易拉出你内心的彷徨鲜为人知肮脏,你愈大呼极呼,愈显明内心的慌张。谁对这精明的钟书不是又爱又恨啊!

  说围城,哪里不是围城?情城,家城,职城,谁人不是城城所围?而谁人又不是此城里那城外?不若只灰飞烟灭,云起云落,一念之间那般爽快何如!

  还想分享杨绛在后记里的一段文字,我觉得再无更贴切:“创作的一个重要成分想象经验好比黑暗里点上的火,想象是这个火所发的光;没有火就没有光,但光照所及,远远过火点儿的大小。”

  “轻描淡写待事后

  强颜欢笑有新愁”

  《围城》读后感(三):10 社会社会

  第一次看钱的作品,刚看没几页就把我完全吸引住了,前后可能不到一星期就看完了这本书,真的太好看了!

  《围城》背面写着“困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吧,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多如此”,这也是本书对外宣传喊的最响的一句标语。可是,我并不认为这是全书总结,也不是作者最想告诉我们的东西。我喜欢它,是因为它里面对中国人情社会的刻画非常到位,虽是70多年前的作品,放到今天来看依然很有现实意义,我认为这是这部作品最伟大地方

  不管是出洋留学,获得一份很好的工作,抑或找到了贴心爱人,其实烦恼与争吵都必不可少,外人看起来光鲜亮丽,其实自己一团糟只有自己知道。这样看起来,在某种程度上,大家其实都过得差不多人世间纷争显得是那么的不必要。放平心态,过好自己的生活就足够了,不要去想什么“外国月亮更圆”。

  不过细细想来,这反倒是像失败者聊以自慰的话,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安慰自己对方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事实如此,对方确实过得不如你想象中的完美,但即使是这种不完美,平凡的你也永远无法享受到,就像马云也有烦恼,但你根本不配拥有

  之前说到围城是中国社会的缩影,我觉得这是最厉害的地方。首先映入脑海的就是孙小姐嫁给方鸿渐之后方家二奶奶三奶奶,她们自恃明媒正娶,靠共同诋毁孙来维持她们姐妹情的稳固,不自觉流露出的轻蔑,那种心里暗暗攀比较劲,尖酸刻薄,表面上又恭恭敬敬一团和气,那种只要你过得没我好我就安了的心态,简直就是最地道的中国大家庭的故事,看得我简直爽翻啦!

  还有他们在三闾大学任教的那一段,学校里的事情,那些为了某一个职位明争暗斗,那些不知从哪里飘来的关于某个老师的谣言,那种学校里一间挨着一间的教师宿舍,都是我熟悉的东西。看着看着,我竟有种当老师也是混口饭吃,大家都不容易的感觉。

  要说我在书里最喜欢的一段,那就是苏文纨引诱方鸿渐亲她的那一段,想想都觉得那场面太美太暧昧了(可能是因为我太想亲女孩子了),随意摘两段感受一下:

那天是旧历四月十五,暮春早夏的月亮原是情人的月亮,不比秋冬是诗人的月亮,何况月亮团圆,鸿渐恨不能去看唐小姐…………她一下来,鸿渐先闻着刚才没闻到的香味,发现她不但换了衣服,并且脸上唇上都加了修饰。苏小姐领他到六角小亭子里,两个人靠栏杆坐了。他忽然醒悟这情势太危险,今天不该自投罗网,后悔无及。他又谢了苏小姐一遍,苏小姐又问他了一遍昨晚的睡眠,今天的胃口,当头皎洁的月亮也经不起三遍四遍的赞美,只好都望月不做声。鸿渐偷看苏小姐的脸,光洁得像月光泼上去就会滑下来,眼睛里也闪活着月亮,嘴唇上月华洗不淡的红色变为滋润的深暗。苏小姐知道他在看自己,回脸对他微笑,鸿渐要抵挡着媚力的决心,像出水的鱼,头尾在地上拍动,可是挣扎不起来。他站起来道:“文纨,我要走了。”……苏小姐胜利地微笑,低声说:“Embrasse-moi!”说着一壁害羞,奇怪自己竟有做傻子的勇气,可是她只敢躲在外国话里命令鸿渐吻自己。鸿渐没法推避,回脸吻她。这吻的分量很轻,范围很小,只仿佛清朝官场端茶送客时的把嘴唇抹一抹茶碗边…………鸿渐一溜烟跑出门,还以为刚才唇上的吻,轻松得很,不当作自己爱她的证据。好像接吻也等于体格检验,要有一定斤两,才算合格似的。

  钱一定是个毒舌的人,否则他的文章怎么会那么辛辣刻薄,不过我很喜欢。比如,他写一个胖女人喂奶“小孩子吸的想是加糖的溶化猪油”;他写李梅亭的得意的时候“李先生恨不得身外化身,拍着自己肩膀说:‘老李,真有你!’”;他写大家一窝蜂涌上汽车“第一辆新车来了,大家一拥而上,那股蛮劲儿证明中国大有冲锋敢死之士,只没上前线去。”;他写汽车夫骂自己不争气的车子“骂来骂去,只有一个意思,汽车夫愿意跟汽车的母亲和祖母发生肉体恋爱。”

  还有还有“鸿渐这时候,心像和心里的痛在赛跑,要跑得快,不让这痛赶上……”是不是有种近来网上流行的“寂寞就追不上我”的梗很像?可人家钱老在七十年前就会用了。

  看到这些地方的时候,我真的是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我想这就是阅读的乐趣吧。

  书里有个地方我蛮感动的。鸿渐在香港办婚礼,好朋友赵兴楣慷慨出资当做贺礼,鸿渐不受,赵兴楣说了这样一句话:“假使我结了婚,那时候,要借钱给朋友都没有自由了。”看完我沉默了,单身多好,多么自由。

  还有鸿渐谈到自己对唐小姐热烈的爱:“那种情感,追想起来也可怕,把人扰乱得做事吃饭睡觉都没有心思,一刻都不饶人,简直就是神经病,真要不得!不过,生这种病有它的快乐,有时宁可再生一次病。”与《那些年》里再淋一次大雨有种异曲同工之妙,让我想到了小狗眼和陈老师。

  这真是一本很棒的书!我一定好好收藏,闲暇时多读几遍!

  《围城》读后感(四):围城没有解开我对生活的困惑,它只描述,却没有给我结论。

  把围城看完了第一遍,感觉没看懂…我目前能理解的就是塑造了几个性格鲜明的人物,讲了许多世故的东西,琐碎而细致。其实这么多人物没有一个我喜欢的,一般来说就算作者想贬某些角色,其实也是蕴含着恨铁不成钢的心情去贬,而实则是喜欢的。而围城里方鸿渐、苏文纨、孙柔嘉等都只是让我感觉厌恶,看不到能盖过他们不堪表象或是性格的特质。不过相对而言,赵辛楣刚出场时我把他与其他人看作一类,对他的厌恶甚至过无不及。不过越往后看,虽然他有不可抹灭的缺陷,但确好像是本书唯一能有闪光之处的人,算是围城里唯一喜欢的半个角色吧。 一开始想要看围城,是抱着某些期待。买这本书的时候,还有几天就要满23岁了,读了这么多年书,如今离开校园在人间摸爬滚打,迷茫、不安、孤独充斥着我每一天的生活。霓虹下城市华丽的像是水雾映衬出的蜃楼,在我眼前模糊晕开,万家灯火中,好像就是没有属于我的那一盏烛光。理想是什么,我好像没有,想做的职业是什么,不知道。“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我想从这本书里找到答案。然而看过之后,还是一样的迷茫,它没能解开我的困惑。可能作者当时写这本书时,也是只是纯粹的迷茫吧。看来借助外力来解决自己的问题,与不劳而获无异,只有亲身经历过,痛苦过,迷茫过,才能在某个时候顿悟了吧。不知道那个时候何时到来,找也找不到,只能等了吗?

  《围城》读后感(五):无题

  迟迟没看这本书的原因之一是钱钟书的学者身份让我质疑他的写作能力,读罢则迅速刷新了对作者的印象。加之读完《半生缘》不过半月左右,真的很想让钱钟书张爱玲组cp比比谁更刻薄。 刻薄。这本书的语言底色就是刻薄的,非常坦率地揭露了书生求学、男女求偶、封建家长“人之常情”般的虚荣自私和精打细算。而幽默诙谐和引经据典的外衣使这种刻薄不至于表现得太粗俗。钱钟书的学识就摆在那里,无需刻意炫耀,走笔之间抖落满篇。家学渊源和名校课堂成就了他的满腹才华,博览群书的“痴气”满溢出来,呵出了这本小说里的典型人物和名言金句。 关于求学。一纸文凭做了寡陋愚笨的掩盖物,为赤条条的精神遮羞包丑。当下又有多少以学历为装潢的读书人呢?也开始反思自己在以读书为何种工具,是否只为了炫耀学识装点门面?杂念多了终归不是好事。可能要真的和现实激烈相撞,才能意识自己的灵魂是被洗涤还是被遮羞了。 关于求爱。女人最大的悲哀,就是总乐意有男人喜欢她。这句电影台词也许能简单解释苏小姐的虚荣心。“结婚以后,总发现你娶的不是原来的人,换了另外一个。”婚前婚后的孙柔嘉为何会给方鸿渐造成反差呢?个人认为是恋爱和婚姻的不同使得婚前恋人大都不够真实,迁就和隐忍埋伏得多了,在生米煮成熟饭之后很容易爆发。孙柔嘉确实神经过敏,这是她应该全程呈现的,也是方先生应该透彻了解和充分考虑的,总之就是两个人在一起实在是太草率啦,根本就不知道合不合适。而唐晓芙就是方先生心里永远的白月光了唉,求而不得的都是这样,也许孙柔嘉也被某人念念不忘呀。于是又应了那句话,婚姻中的怨偶,有可能就是他人的佳偶。另外,两个人结婚真的是牵涉到两个家庭的事情,两个家庭的关系需要好好协调,小说里还牵涉到一些新旧之争,放到当下,我觉得门第高低引发的冲突已经盖过了。怎么解决呢?请恋人们开动脑筋好好想办法。 以我浅薄的阅历,只能在读完之后告诫自己,要永远保持坦诚,永远真挚,努力努力再努力克服内心的虚荣和虚伪,多为他人着想,将自己过度敏感的神经和笨拙的处事方式坦然交给伴侣审判。要是恋爱了千万千万千万不要太作啊! 其实我最喜欢的是书里外貌描写,尤其是一些比喻贴切又浅易,将胖女人的手指比作“五根香肠”(不由自主地盯住了自己的香肠手),将男人的油头滑面比作“浸油的枇杷核”,将方先生的邋遢写成“脸像刺猬,头发像准备母鸡在里面孵蛋”,将汪先生的胡子比作“新式标点里的逗号,既不能翘然而起,也不够飘然而袅”,描写其貌不扬的寡妇“五官平淡得像一把热手毛巾就可以抹而去之”(好吧这不叫比喻……)。还有还有好多,关于失眠关于女人的哭泣关于蚊虫叮咬后的痒,字字句句共鸣出我的生理反应。(打字慢……就……不敲出来了) 啊 也算 没有辜负一个月前的票圈吧 蜗牛佳终于把全世界都看完的《围城》读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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