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正义女神不睁眼》是一本由知乎著作,中信出版集团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5.00,页数:272,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知乎:正义女神不睁眼》读后感(一):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我特别喜欢本书的名字“正义女神不睁眼” ,什么是正义呢?在李狗嗨里面告诉我们“胜者即是正义”,字面意思就是胜利了,这就是正义了;那假如是一个所谓的坏人获得了胜利呢?
正义到底是什么?百度对于正义的定义是:在伦理学中,通常指人们按一定道德标准所应当做的事,也指一种道德评价,即公正。“正义”一词,在中国最早见于《荀子》:“不学问,无正义,以富利为隆,是俗人者也。”正义观念萌于原始人的平等观,形成于私有财产出现后的社会。不同的社会或阶级的人们对“正义”有着不同的解释: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认为,人们按自己的等级做应当做的事就是正义;基督教伦理学家则认为,肉体应当归顺于灵魂就是正义。整体看来大多数的观点认为公平即是正义。简单来说是同样的人同样对待。
那在法律中,正义是什么呢?这个要说的就很多了,先留个点在这,等我想写了补上。
我从事的是现在相对比较热门的IP行业,经常会碰到很多因为没有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而导致权利丧失或者被别有用心的人占去的事情。他们往往都会呈现出一种愤怒加迷茫的状态,他们不懂为什么自己的东西突然变成了别人的东西,这让他们迷茫;他们也不懂为什么自己的东西被别人抢走了还要去赔偿别人,这让他们愤怒。
法谚云: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The laws aid the vigilant, not the negligent)。通俗的讲就是“权利不用,过期作废”。在私权利领域中,法律处于睡眠状态,即所谓,不告不理。你不去找他,他不会理你。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就要积极主动的去叫醒睡觉的法官。
可是现在很多人根本不懂自己有什么权利,更不懂如何去保护自己的权利。遇到问题除了发朋友圈吐槽,骂天朝之外也没什么好的办法。
其实我觉得现在一直在倡导依法治国,每个人都应该懂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但是因为法言法语实在是太晦涩难懂,比如“法益”、“书证”、“物证”、“罪行相适应”等,又没有一本书可以总结一下我们生活中可能碰到的法律问题;虽然一直倡导,但是还是有很多的法盲。
这本书对于学法的人来说确实没有什么帮助,但是对于不懂法的人来说是有很大的帮助,从附标题就可以看到内容对我们有多大的帮助了“你相见恨晚的法律知识”。里面介绍了很多生活当中可能遇见的法律问题、职业生涯中遇到的一些法律风险。可以说是将普通人基本要了解的法律知识都讲了一遍。
了解自己的权利,保护好自己的权利,不要做一个躺在权利上睡觉人。
《知乎:正义女神不睁眼》读后感(二):不断学习是所有人的宿命
中信的社科文化类作品似乎肩负着“扫盲”的任务,孜孜不倦地推出那些听起来“不明觉厉”但又似乎应该知道点的常识。
继教你怎么开包子铺的《金钱有术》后,中信再度与知乎强强联合,推出了法律主题读本——《正义女神睁开眼Lady justice is blindfolded》,为普罗大众指点迷津、为律政菜鸟们拨开迷雾,扫清障碍。
这部读本带有鲜明的知乎印记,虽然措辞通俗易懂却也鞭辟入里,也有对法律题材影视作品的解读(比方说搞笑夸张的legal high还有傲骨贤妻,当然我个人还是更喜欢Silk)。
从内容上来看,《正义女神不睁眼》可以通过人群划分为两大部分:写给普通人看的让人相见恨晚的法律知识以及写给法律界人士看的“精粹”(至于为什么要在这里打上引号是因为我也不是业内人士但选修过民事诉讼法合同法以及凭借着一点点对于法律盲目的憧憬和热爱比方说YY个司法考试什么之类的,觉得在本书后半段各位大神们提出的观点和建议真的是很精辟。)
对于普通人来讲,日常生活中可能没有那么多的机会能与法律界人士直接打交道,也并不清楚法律到底意味着什么,对于法律的概念也仅仅停留在文学作品或是新闻中,比方说小时候看律政先锋里,香港法官们帅气的羊毛卷发(这真是一部能暴露年龄的作品),傲骨贤妻里光鲜的律所生涯,皇家律师里控辩双方的针锋相对。这些都让门外汉的我热血沸腾,觉得律师、法官、陪审团真的是高逼格的存在。业内人士却能从搞笑剧Legal high中揭示出法律的三观。
对于老百姓来讲,不怕一万只怕万一遇到需要和法律打交道的场景,什么都不懂也就抓瞎了。书中也列举了一些生活中可能会遇到的法律纠纷,比方说在消费时除了致电12315之外如何维权;突然遭遇法律问题时,如何把握先机;帮朋友代购算走私吗?为什么之前那个空姐代购的案子被判了走私罪;被欠薪如何维权;遇到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怎么办;还有时下网红大V们饱受困扰的微信微博被转发没稿费的版权问题。
除此之外,对于业内人士,各位作者们也按入门级别分门别类给出了建议:菜鸟必备的职场清单、作为一名对自己有要求的从业人员需要保持的不断学习的状态、加多宝王老吉中国好声音那些引发舆论关注的经典案件。
法律对于我来讲,她庄严又神秘,褪去英剧营造出来的高逼格光环,她的迷人之处应该是这群聪敏严谨又好学的法律界群体。Zhang Leslie在文中提到——不断学习是所有法律人的宿命,我想,不仅仅是法律人,这应该是所有吾将上下而求索求的人的宿命。
《知乎:正义女神不睁眼》读后感(三):在这个法网恢恢的世界里
知乎出品,读着过瘾。从《创业时,我们在知乎聊什么?》到《金钱有术》再到这本《正义女神不睁眼》,虽所涉领域差距甚大,但一以贯之的清新扼要风格,对于未入行的门外汉,均是一剂科普强心针,亦是吸引圈外人入圈的一手好安利。
在阅读这本法律系统的科普书之前,作为一位法律体系的小白,刚刚经历了行政法课程的期末考试,法条之繁复、案例之曲折,俨然被法律这一难以征服的小妖精,折磨地体无完肤。非法律科班出生的人,未必缺少洞察力,但很少对法律元素敏感,我们生活于遍布法律天罗地网的世界里,却浑然无知。
所谓法律的科普,未必是教读者背上几条具体的法条,或是了解汉谟拉比法典这样神圣的法之渊源,而是让圈外的普通人培养一种思维,戴上法律式眼镜,看到一个不一样的世界。揭开正义女神的神秘面纱,发现原本生活稀松平常表象下蕴含的法律常识,最好再加上一些操作性较强的应对点拨,便是最好的科普。这大抵也是阅读《正义女神不睁眼》的体验。通过十几位法律专业人士的指点,在深入浅出、内容丰盛的一篇篇短文中,读者可以并不吃力地近距离接触法律世界,抛开剧集与想象,看看从业者的真实生活,以及身为一个现代公民,应当如何在这个法网恢恢的世界中,与各类法律事件遭逢而不至于手足无措。
首先,各类资深从业者为我们厘清了“法律至上”的基本概念,同时梳理的正义与自由的关系。所谓法律之下的自由,于私是“法无禁止皆可为”,于公则是“法无授权皆禁止”。正义是程序,诉讼是游戏,在可被操控的舆论之下,胜利本身无关正义。法律所主张的正义,必须舍弃部分的自由,即裁量权,才能在程序正义与结果正义中找到最终的平衡。
而在原先的懵懂世界中,我们存在着各种自以为是的误解:比如将欠债与欠钱划等号,而实际上,“债”的范围更为广泛;亦如你并不能因为室友私发了一张你的不曾PS的丑照而告她侵犯肖像权,除非她以此营利;再如,代购极有可能与走私相关,所谓“海淘”,同样游走于合法的边缘。而合同未必需要白纸黑字,自首亦未必减刑。此外,所谓妇女,并不以婚姻作为标准,而是以“十四岁”作为界限,时至今日,终于为初中时同学送来的妇女节祝福卡片而释然。
同时,法律意识与我们的日常生活太过息息相关,抛开众议热烈的《婚姻法》,单以正在经营的微信公众号为例,在不知不觉中正直面版权风险,时不时便与著作权法近身较量。在而今的互联网时代,转载侵权的成本极低,任何一个码字的人,多少都受到过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看到自己的文字出现在别处,而且追溯成本较高,很难实有所为。书中刘莐的文章为我们梳理了风险的种类与应有的态度,当然,由于法律与执法的尚不完全,解决方案仍有待持续改进。
尽管未必能真正解决问题,但拥有了法律常识与概念后,能够更为清晰地去看待身边的事情,多少也是种进步吧。当遇到法律事件时,第一反应不再是发朋友圈求助,亦可以寻求法律援助,这样的意识,应当是《正义女神不睁眼》带来的最为浅显的收获了。正义女神不睁眼,那我们就睁大双眼,用法律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
《知乎:正义女神不睁眼》读后感(四):正义女神不睁眼是因为睡着了么?(笑)
素面,七个大字,如九宫格般布局,两个叉、圈如果把留白的两格位置占满就更平衡了(笑)
涉及角度多样,有宏观有微观,有刑事有民事有商事,有讲某法条,有由法检人员或律师角度看问题的,还有些是对具体案例的解读
但涉及的点有些散乱
个人觉得“经典案件为什么这样判?”一章比较有看点
其中包括“为什么“中国好声音”没有抄袭者?”神奇的命中了现实
时值《中国好声音》的制作方灿星与原版权方闹翻,自起炉灶,却因法律原因而不得不暂时更名为《中国新歌声》
根据内容,原来按国外判例,这种产品模板本身作为思想是很难受到时保护的
这大概也是灿星一方敢于和原版权方公开闹翻的原因吧
另一方面,灿星一方之前另起炉灶的《中国好歌曲》,模式其实脱胎自《中国发声音》
国外的典型案例,英国枢密院裁决电视节目模板不属于受版权保护的戏剧作品,因而不受版权法保护
而新西兰高院三位大法官均认为:思想不受版权保护
而节目模式的真正壁垒来自于“先入为主”,当一个节目模式被迅速引进并被高调宣传为“正版”时
坦白说,以灿星制作《中国好声音》三季形成的固化印象,就算真的输掉了官司,要把《中国好声音》节目的版权拱手相认
但后来接手者也很可能被视为“山寨货色”,制作出的节目乏人问津,而沦为最大输家
另一篇“美国最高法院判决同性婚姻在 50 个州全部合法会带来哪些影响?”
在这一年,最高法院的多数法官裁定:与另一种族的伴侣结合是人类的基本自由
算起来,也就是在半个世纪之前
《知乎:正义女神不睁眼》读后感(五):有点意思
1.法律也非非黑即白。
2.一个国家法律体系完善与否的标志并不是实体法,而是程序法,根本原因在于程序法的一大本质是限制立法者、执法者和法律适用者的权力。(Cherry:有点难理解,不是substance over form 吗?)
3.正义,用来指代值得肯定的事物,不是善。法院根据法律和证据来判决,所得到的结果,无论会侵害谁的利益,无论是否符合客观事实,这都是正义。客观事实无法还原,判断结果也可能失真,能够保证的仅仅是程序上的正确。最终法律选择程序正义,也就是“正确的程序”,这是人类悠久历史的成果。
4.胜利即正义。在法律中是不讲真相的,讲的是证据。用证据来说话,谁的证据可信度高,证词合乎逻辑,就采纳谁的意见。(Cherry:太残酷了,这就是真相。)
5.当事实对你有利时,多强调事实;当法律对你有利时,多强调法律;当事实和法律对你都不利时,敲桌子把事情搅浑。(Cherry:哈哈哈哈……到哪儿都适用。)
6.做为律师,我们的职业道德通常要求对人性保持普遍悲观,并为客户做好万全准备。
7.从学术上看,不仅“惩罚第三者”在国际上早已不是立法趋势,许多国家甚至还废除了有关夫妻互负忠诚义务的内容。。(Cherry:难道不应该吗?)
8.离婚损害赔偿仅限于: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不是简单的将所有的过错都施以惩罚。(Cherry:原来如此。)
9.“离婚损害赔偿”和“共同财产分割照顾”在法律概念上是两回事。(Cherry:长知识了。)
10.使用超市自助寄存柜,顾客与超市之间是怎样的法律关系?保管合同关系?借用合同关系?(Cherry:interesting.)
《知乎:正义女神不睁眼》读后感(六):正义女神睁着眼呢只是看不过来
本来想看书的时候考虑一下自己是否适合当律师,结果讲的全是检察官和法律常识,还是不错的,总结起来我还是决定继续学我的计算机,因为都是一个道理,专业基础扎实+实操(案例)锻炼+专注喜欢=一个优秀的法官、律师or工程师。另一点感悟,就是学历学历学历hin重要,只要是清北的法学院学生那就头衔经历一大堆,去看他写的文章也许一般,但人家就是牛啊,公司大,社会地位高。还有就是海外读法律然后工作的,我觉得都不是一般人。普通学校本科学法的,在基层法院工作,再努力也还是高不到哪去,不过过自己的小日子挺好啊,每次审完人家跟你说一句,谢谢你,法官,也是心里美美的。
最近在追《傲骨贤妻》的衍生版,叫《傲骨之战》,非常好看(更新太慢捉急),起初因为觉得是个励志片,后来觉得这些律师,侦查员的工作很有意思,而且大家都喜欢戏谑法官。这部剧带给我一种新的认识是,不是说证据一拿出来,就能证明被告有罪还是无罪,而是要顺着能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思路去找证据。一堆证据摆出来,有罪+1,无罪+2...,法官在心里这样权衡完给一个判决。
举个书里的例子,户主在管道上涂黄油导致小偷摔死,户主该如何判罪。乍一听,这有什么罪,又不是我推的他,我这正当防卫呀。但是从法律的角度,会考虑三点,1.你是不是之前遭遇盗窃,所以故意涂黄油想把小偷摔死 2.你是不是只是涂黄油保护管道而不是想摔死小偷 3.你有没有权利在小区管道上涂黄油。知道法官心里的那杆秤是怎样的,就知道该怎么准备,该往自己那边加什么砝码了。个人觉得这样的案件比较有意思,和《傲骨之战》里的故事很像,最喜欢看律师审证人的时候一步步破开口子,一步步把证人带入坑。不喜欢那种只会念第几十几条法律法规,咬文嚼字玩文字游戏的律师,办案子靠的是逻辑。
冤家错案也许会有,但是不是正义女神不睁眼,是她不小心没看过来,所以检察院法院的活也是得有良心责任心,觉得有问题的案子一定不能懒了不去理了,哈哈适合我这种完美主义处女座去干。
(最后来一口毒鸡汤)小时候是正义小天使,爱到处评理打抱不平。长大这个浮躁的世界把我变的不喜食人间烟火了,或者说更自私了,你们爱谁谁,跟我有毛关系。还好现在慢慢在转变,再不试图寻找什么远方是什么样子的了,只有睁开眼看见的现实。
《知乎:正义女神不睁眼》读后感(七):法律是工具,也是知识本身
在卡夫卡的《审判》中有一个寓言故事《法的门前》,以前看的时候不求甚解,守门人的权力是什么?门背后的又是什么?直到看到《正义女神不睁眼》这本书后,我又有了一些新的理解,法律是有门槛的,阻碍我们的是自身法律常识的缺失和法理思辨能力的匮乏,所谓知法必先违法是太过粗暴的理解,但对普通人而言,不知确实会使自己不懂如何维权,甚至在无意中触犯法律,这不正是在法律门前不得其门而入吗?
这本书的书名也很有意思,泰美斯女神被称为希腊正义与法律女神,左手持长剑,以示正义权威,右手捧着天平,意在公平公正,她用布蒙住双眼,代表一视同仁。《正义女神不睁眼》的编写者都是活跃在知乎上的法律工作者、爱好者和学生,内容汇集了对法律的基本理解,对我们生活中碰到的形形色色的问题的解答,对律师工作形态的介绍,对经典案例的解读,对如何学习法律的指点。对非专业人士来说,这本书是本很有趣的普法启蒙书,其中对法律的理解也是开放性的,既增长了知识,又能引导我们从中思考。
书中有一句话我非常认同,法律有时候是一项工具,有时候就是知识本身,对其有所了解是很有益的。我们只有先了解,才有可能善用法律的武器。书中梳理了不少基本知识和误读,这让我发现法律意义上的理解有时与我们情理上的理解是很不同的,电视剧中常有的通过捉奸证据来获得更多的离婚赔偿就是个很好的例子。按我们的理解,法律应保护受到不公正的一方,出轨者是自作自受。
然而,在法律条文中未达到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出轨”并未构成离婚损害赔偿的程度,这也就是说法律保护的是最低的道德底线,即公开的一夫一妻制。从判罚的角度来说,法律认为出轨也是一种人身自由,这听上去是不是不合情理?这里牵涉到两个方面,一者立法者必须大错大惩,小错小惩,对所有过错都一视同仁会导致一个人犯了小错就破罐破摔,反而不利于社会安定;二者法律有其边界,不能凌驾于私权之上,一味干涉必将反受其害。
从这种法律思路引申开来,有的人为防另一半出轨在婚前签订忠诚协议其实是毫无意义的事,限制人身自由的协议即使在法庭上也会被判无效,没有任何威慑作用。这个例子也说明我们不能机械地理解法律意义上的公平,除此之外,其实还有很多类似的“有理无处说”的情况,这样的思考方式本质还是在于法律知识的缺乏。
最后借用处理法律问题的一句话作结,对我们平时面对纠纷也很有用,“当事实对你有利时,多强调事实;当法律对你有利时,多强调法律;当事实和法律都对你不利时,敲桌子把事情搅浑。”法律、正义、道德并不一定站在同一阵营里,活用法律知识,多用法律思维能帮助我们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风险和伤害。
《知乎:正义女神不睁眼》读后感(八):正义女神不睁眼
之前阅读文章看过这样一段话,使得我对于法律有了许多深刻的认识。在文章中,作者写到“法官大人,你们现在代表法律在执行法律的意志,如果您今天不公正严明的代表法律扬善惩恶、最大限度的保证法律的公平与正义,若干年以后,你们的子孙后代不一定是法官,他们极有可能是你今天徇私枉法下的另一个替代品”。读完这一段文字,虽然从逻辑上来说有些“冤冤相报”或“生死轮回”的封建论调,但如果你把人类法律的使用场景用时间的维度浓缩在一个相对可观察的范围内,法律的发展和人民利益的基本保障就是在遵循着某一种类似的轮回。
从我个人对法律的认识以来,法律就是我深刻而神圣的精神支柱。许多人或许没有太多对法律的感受,以为只要不触犯法律,就是一个合格守法的人了。这样也形成了本书的一篇专属文章讨论《
不违法可以称为合法吗?》。不违法并不一定是合法,这是法的逻辑层面的抽象认知,这篇文章对日常法律理解有非常大的帮助。比如,许多小的矛盾慢慢激化的过程中都是从“不犯法”开始的,比如推搡、缠打,但往往又及其容易引发后续行为对法律的触犯。
知乎这几年的沉淀,形成了许多这样以关键词为特色研究群体,知乎也出版过几本此类专注,而这样的形式我认为对一般知识的了解者来说,是非常恰当的。特殊行业的专业知识,是需要普及者来宣传和布道的,知乎知友承担着这样的大任,把自己所学知识通过文字呈现给大家,非常简单易懂,又能学到不少专门的知识,一举多得。本书集合知乎法律问题的帖子组织编排而成,读每一篇文章和读知乎文章的感触非常相似,唯一的优点在于非常精致的编排以及无基础错别字、语法错误的混乱,静下心来读这样一本书,确实对法律知识有一些全新的认知和理解。
法律是神圣的,不仅仅是为了解决今天的现实难题,更重要的是为了以后的个人行为树立一些榜样作用,起到教育大众、惩罚小众的基本目标。当法律制度相对规范和稳定之后,我们越来越多的受益与法律所发挥的公平公正的基础作用,而不是受制于法律。这本书教会我对法律的认知方法,让我从另一个角度来认知法律的价值与意义,产生新的思考和认知。
本书采取知乎的问答形式,让没有专业背景的人也能读的懂、读的有趣,这一个形式变化非常有价值。现在拿一本法律专著的书籍来阅读,完整的读完且学到一些知识是非常困难的,专著本身的生涩以及法律知识原理的枯燥经常让人“半途而废”。知乎这样的形式,一个问题引发一个讨论和回答,当专业性和接受度做到某种程度的平衡之后,这本《正义女神不睁眼》就变得对法律解读非常有趣而又不失专业性了,这是非常值得思考的。
《正义女神不睁眼》用知乎的形式来传授知识,趣味性融合专业性的专业领域,让知识变得有趣而好玩,寓教于乐,非常精彩。读完整本书学到的不仅仅是法律的专业知识,更多的是对法律知识的整体认识,以及对专门法律的用途做了概览性的扫描,对以后解读新闻或法律事件的时候,就显得不那么outman了,非常了得。
最近“快播王欣事件”闹的沸沸扬扬,大众的情绪和专业法律精神之间的辩护,让这样一个诉讼事件变成了学习法律的最好切入点。适合阅读这本《正义女神不睁眼》来增加自己的法律知识修养,也能不再那么幼稚的单凭个人认知去理解法律了。
《知乎:正义女神不睁眼》读后感(九):正义女神不睁眼?
严格意义上来说,这篇书评不能算是书评,是我知乎上写的一个答案。答案原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8765462/answer/87395300?from=profile_answer_card 贴在豆瓣上,希望能对一些豆友了解法律相关的知识有所帮助。
这两天抽空翻完了这本书,说说书中的一些小错误,不准确的部分已用粗体标出。
1. 第6页:「不违法可以称为合法吗?」选取了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0157450/answer/14163083「不违法」可以称为「合法」吗? - 张三的回答。
张三 答案原文为「“违法”是指违反了国家除《刑法》外的强制性法律,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在书中被改为了「违法行为是指违反了国家除《刑法》外的强制性法律,同时又不构成犯罪的行为」。
书中添加了「同时」二字,实为错用。犯罪是指触犯了刑法,依据刑法的规定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犯罪所触犯的法律只能是刑法,违反国家除《刑法》外的强制性法律不会构成犯罪。加入「同时」二字易混淆为违法行为指即A又B的行为,事实上有A的条件自然而然就能推出B。
当然以上是将《刑法》理解为包括我国刑法典、 单行刑法(我国只有一个单行刑法,即《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和附属刑法(我国没有)在内的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若是将《刑法》仅仅狭义理解为我国的刑法典,则上述「同时」二字才能说得通(某行为可能不违反刑法典中分则的规定,但违反单行刑法的规定),不过恐怕编辑没有此意。
2. 第31页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0665160/answer/49049195「想了解法律,先读懂这36个法律名词」选取了有哪些法律术语容易被大众误解? - 杨文彪的回答和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0665160/answer/48947350 有哪些法律术语容易被大众误解? - 李大为叔叔的回答。
其中第31个名词杨文彪 答案原文为「给付:通常我们以为是给付一定的金钱、交付一定的财务,但是提供劳务和服务、转移权利、不作为也可以成为给付的特定行为 」,书中变为了「31.给付:通常我们以为是给付一定的金钱、交付一定的财务,但是提供劳务和服务、转移权利、不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的行为」。此处为排版错误,讲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定义粘贴在给付定义之后。
第32个名词,书中原文为「32.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前者是对与引起危险无关的第三者的利益造成损害,后者是对紧急不法侵害所进行的反击」。此处或是因为排版错误将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定义恰恰搞反了。紧急避险是对与引起危险无关的第三者的利益造成损害,而正当防卫才是对紧急不法侵害所进行的反击。
3. 第376页:书中对赵丹喵 的个人介绍中用的是「法学博士」,而Juris Doctor(J.D.)应当译为法律博士,丹喵自己的知乎介绍里写的也是法律博士~ S.J.D或者J.S.D译为法学博士才比较合适。
关于美国的法学院教育以及各种学位之间的关系,苏力1996年发表在《南京大学法律评论》春季号中的http://www.cnki.net/kcms/detail/detail.aspx?DbCode=CJFD&dbname=CJFD9697&filename=NJFL199601048&uid=WEEvREcwSlJHSldTTGJhYkdqSU14ejFXNFZldWxMZTRUVXZsMUdsdCtTZTJoLzl6azZWekM0TWdKL1BXdEpsamI2bz0=%249A4hF_YAuvQ5obgVAqNKPCYcEjKensW4IQMovwHtwkF4VYPoHbKxJw 美国的法学教育和研究我个人认为讲得比较透彻(这篇文章在《本土资源》里也有收录),感兴趣的豆友们可以阅读和了解一下。
我购买的是2016年1月第一次印刷的版本,希望中信出版社在再次印刷的时候如果可以的话能够修正这些错误。
全书分为如何「正确理解法律」、「 法律和生活中的大事小情」、「职业生涯中的法律风险」、「司法从业者说」、「 经典案件为什么这样判」、「如果想学习法律这门专业」这六个部分,作为一本知乎常识普及系列(这是介绍里写的)的书,也就是供大众阅读的普法类书籍,可以适当减少「司法从业者说」、「如果想学习法律这门专业」这方面偏向实务方面的文字。对于法学科班的学生不太推荐这本书,但是对于希望了解一些法律相关知识的普通人来说,还是一本值得在闲时翻阅一下的书,书中一些比较好的内容和西窗法雨 (豆瓣) 一样可以作为法律爱好者的入门书籍。
另外这本http://book.douban.com/subject/26689753 知乎:正义女神不睁眼容易和https://read.douban.com/ebook/2238456/?dcs=book-search 知乎周刊·正义女神不睁眼产生混淆,购买的时候记得注意区分一下。
这本书的书名取得确实不错。不过,正义女神不睁眼?那么编辑校对的时候一定睁了很多眼吧。说笑了,希望大家能够以更严谨的态度对待法学这门神圣的学科。
《知乎:正义女神不睁眼》读后感(十):正义女神也睁眼
正义女神也睁眼
——读《知乎:正义女神不睁眼》
滁人也
知乎是一个真实的网络问答社区,连接各行各业的精英。用户分享着彼此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见解,为中文互联网源源不断地提供高质量的信息。这个2010年12月开放的网站,三个月后获得了李开复的投资,一年后获得启明创投的近千万美元。不到一年时间,注册用户迅速由40万攀升至400万,影响非常大。而这本《正义女神不睁眼》,正是知乎网的继《创业时,我们在知乎聊什么》《金钱有术》之后,以法律话题来编著的第三次纸质出版物。
该书因是知乎网将社区里的法律问题集中编著而让有人认为“太杂”,而笔者却从一个“法盲”的立场来看,总体感觉非常实用。
该书一共有380多页,分五章,分别是“如何正确理解法律”、“法律和生活中的大事小情”、“职业生涯中的法律风险”、“司法从业者说”、“经典案件为什么这样判”、“如果想学法律这门专业”。显然,该书编著的读者群应该是职场人士,尤其是初入职场的人。当然,一个人对法律的认知,必须从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开始。因此,该书的前两章,就是面对大众进行普法,而后四章,则更倾向于将职场所遇到的种种可能性用法律眼光来审视、分析。
该书的专业性还是非常强的。如对律师的认知,我们平日的理解应该是以支持正义为第一要义,但在法律执行中,律师最主要的职责却是维护当事人权益。因此,当我们看到影视剧里某律师为反派辩护而得逞就义愤填膺时,该律师恰恰是做好了他的本职工作。平日里,我们常将“违法犯罪”放在一起用,而实际上,“违法”是指某一事物不合法,并且不符合义务性规则的内容;而“犯罪”的语义范围小得多,是指某一事物违法,并且其危害性大到要用刑事责任来惩罚,并且《刑法》中也有明文规定此类行为构成犯罪,这两者的区别,竟然特别大。
该书对当下一些热门的法律问题也有涉及。如微博、微信公众号运营者需要注意的版权风险,影视剧作品中的台词是否受版权保护,公司员工因私自使用盗版软件而引起不良后果将怎样处理等等五花八门的问题都有涉及。从这一点来说,倒真的是一部职场法律知识宝典了。
时下,很多人抱怨中国的法治都是说的,具体执行就乱套,如入工厂没有签合同、工资被拖欠只能装孙子、被解雇只要雇主一个电话就滚蛋,等等。这样的问题,的确都存在,而且严重影响了中国法治社会发展的进程。但是,我们不能因为以前“正义女神不睁眼”就永远把眼睛闭上。我们需要的是一个真正的法治社会、和谐社会,而要实现这样的目标,普法显得尤为重要——只有大多数人懂法、会依法办事,法治才有生存的土壤。因此,不妨多看看《正义女神不睁眼》这一类的普法书籍,时时事事以法律为准绳,如此总有一天,正义女神眼睛会雪亮雪亮,睁眼看世界,高兴阅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