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狼在放哨》是一本由[伊朗] 阿巴斯·基阿鲁斯达米著作,中信出版集团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9.00,页数:224,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2016年7月4日,76岁的伊朗著名导演阿巴斯·基阿鲁斯塔米在巴黎去世。
法国新浪潮电影代表人物戈达尔曾这样评价这位举世公认的电影巨匠:“电影始于格里菲斯,终于阿巴斯。”
阿巴斯·基阿鲁斯塔米的电影兼具纪录片的真实和故事片的剧情,将镜头对准生存、死亡、爱情和人性等人类世界永恒的主题,把对生命、责任感以及现实生活的哲学化思考融入电影作品中,在现实主义与诗意之间寻求一种平衡,安静、淳朴的影像细腻传递着诗歌。
《一只狼在放哨》读后感(二):浏览器版本过低
你不在时
我和你谈话
你在时
我和自己
孤独。
与我自己达成
结果。
从我的孤独
我寻求分享更大
份额的你。
我站在十字路口
我唯一知道的路
是回头路
无论你或我
都做不了什么
喝点酒吧
至少可以
起床
太早了
再睡
又不可能
我笑
而没有理由
我爱
而没有分寸
我活
而不在乎
已有一段时间了
鲑鱼不知道
于是陪伴它
奔向咸水
“我帮不了你”
是她说的
“我不爱你”
是我希望她说的
她如今在哪里
她在干什么呢
我已忘记了她
总是觉得要去见
一个从不出现
并且其名字我也
想不起来的人
让我们超越
让我们超越
分歧与和解。
让我们超越
让我们往前走。
沟通,
自愿。
命运,孤独。
我以为自己发烧了。
我没有。
我以为我恋爱了。
我没有。
我以为我赢了。
我输了。
什么都别说
你是你。
我是我。
最终
谈话变成争论
争论变成沉默
沉默变成难受
始于理解
终于误解
我们俩,
你
和我,
都在火里燃烧
而别人都在看。
当她笑,
我笑。
当她哭,
我哭。
当她说,
我听。
当我说,
她跑。
当你抵达
你已抵达。
当你在这里
你在这里。
当你离开,
你已离开。
朋友,
别跟我争辩。
跟我说话。
跟我听。
留在我身边。
如果你要求过我一次
我早就已经离开一千次了。
我要求你一千次
你不离开。
当我睡觉
我已睡觉。
当我站着
我已站着。
当我离开
我正在离开。
【译后记】
“我早已完全不看电影,所以我并不知道阿巴斯。”
《一只狼在放哨》读后感(三):阿巴斯——波斯古典诗歌的传承者
阿巴斯·基阿鲁斯达米,享誉世界的伊朗大导演。1997年,他的电影作品《樱桃的滋味》获得了法国戛纳电影节金棕榈大奖。更有评论者赞誉阿巴斯——“电影始于格里菲斯,止于阿巴斯。”他的艺术创作总是让人叹为观止。
是的,他的独立电影创造了一种给观者全新的感官体验,有人很惊叹这种表达形式,而有些人则认为他的作品脱离了电影的意义与滋味,而是单纯的把电影变成了只讲述道理的工具。在我认为,电影的最大魅力源自于创作的生命力,这也正是阿巴斯从诗歌中汲取出的生命力赋予电影最纯粹真实的人生价值体验。他的电影都有诗意的普遍性,更具有鲜明的古波斯诗歌意象的营造。他认为“诗歌是一切艺术的基础”,他更多的角色是一个诗人,而并非是一个导演,“只需睁开你的眼睛”自然万物在诗意的心灵状态都会化作成为一首诗。
《一只狼在放哨》是阿巴斯传承古波斯诗歌的风格特点创作的诗集。无题与精短是波斯古典诗歌的标志,在本质上波斯诗歌是源于琐罗亚斯德宗教信仰而产生,其富于哲思与智慧都浓缩于短短的两行诗中。其实这种俳句形式并非是诗人创作的首选,诗歌这种文体在凝字的过程中并拥有庞杂的结构更能展示出一个诗人的功力,这也使得诗作更具有层次感与丰富性,而这样的模式与阿巴斯无关。他的诗句充满情趣,自然元素是他笔下以意象表达让读者产生与之相符的画面感和联想的原型生灵。很容易理解,当一首诗的字数越少,单一指向性就越强,更为集中炼意。一个场景的出现并不意味着什么,但却注定定格住那一瞬间存在的意义。当我们被一些修饰得复杂华丽的诗歌需要反复去理解消化的时候,阿巴斯却给予我们极端相反的简单与现实。这源自与阿巴斯对于诗的理解——“我的诗就像不需要花钱去拍的电影。仿佛我已找到一种每天制作有价值的东西的方法。”
诗歌在不同心境读起来会有不同的体验,这正是阿巴斯所要表达的。他试图让读者自己改变自己对于人生与世界的看法与理解,这便是一种重要的领悟。我想这与那些要给别人讲道理的人所说的话更能体现出对他人的包容与尊重。虽然形式上沿用了古波斯诗歌的规格,但改变了古有的训诫与教诲,更多的是融入了阿巴斯个人关乎传统、人文、信仰的理念。
拿到这本书,我并没有很快读完。其实文字很少,但我很用心享受在每一个睡前的夜晚读上几首,在睡梦中浮现出那些画面和意象来,静憩冥思。正如译者黄灿然在《译后记》中所感,这是一种身处于如天堂般治愈的感觉。
在我们读书的阶段,大都受到过古诗词的鉴赏训练,对一首古诗都能有一定的欣赏能力。然而,鲜有语文老师或者学校会训练学生欣赏现代诗歌。民国时的现代诗歌因其半文半白的特点,还能获得一定量的读者,而当今的现代诗歌,语言结构复杂,表达上晦涩难懂,再加上人们从未受到过这方面的鉴赏训练,现代诗歌自动地与大众产生了隔阂,我们中的大多数人很遗憾地无法体验到诗歌之美。
在我看来,诗歌只是一种表达方式,更重要的是诗歌中渗透出来的诗性,我很难从理论的角度去讲明白什么是诗性,只能举个例子试图证明诗性的存在,歌曲《送别》的开头是这样写的: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这是非常经典的中国式的表达,通过几个简单的意象勾勒出一副送别时的场景,其中没有出现人物、对白,但任何一个中国人都能从中感受到将近离别时的凄苦与不舍。这就是一首诗歌中的诗意,而能够感受到这份诗意的人,和诗歌的作者一样拥有诗性。拥有了诗性,就拥有了从另一种角度看待生活的能力,看似平淡无趣的日常变得鲜活生动,烦躁不安的灵魂能在发现诗意的瞬间获得片刻安宁。
由于现代诗歌在表达上的随意性,每个人试图进入诗歌写作领域的人,都不再需要经过系统的训练就可以完成一首诗,作品可以精巧复杂,也可以如日常用语一般平易近人,后者,有助于激发普通读者对诗歌的兴趣,体会到不曾注意过的诗性。而阿巴斯正是这样的一个诗人,他的诗歌短小精悍,通俗易懂,读来毫不费力,又能在平凡中发现不平凡,带给读者惊喜与感动。
“一只无害的蚊子
与我共度一夜
直到早晨
在我卧室的蚊帐里。”
这是一首非常有趣的诗,蚊子在人类的概念里总是讨厌的,但由于这只蚊子没有吸血作者,看起来好像没那么惹人嫌,作者便安然入睡,与它共享一片空间,蚊子也好像因为作者的信任,没有展开攻击,敌对双方默契的达成一晚上的和平协议。
“下雪的早晨。
我出去
没穿外套,
“破晓。
觉得那个沉睡中的警察
怪可怜的。”
“穿黑衣的人们
经过盛开的樱花
向一具遗体告别。”
再举三首做例子。成人-小孩,小偷-警察,樱花-遗体,看似对立的意象和谐的共存于一首诗中,这并不是他们有什么共通之处,而是在作者的视角中,这些意向构成了一个整体,共同展示了生活中有趣、特殊的一面,成人可以拥有孩童般的天真,夜晚工作小偷同情加班的警察,生和死相互独立又不可分割。
如果读者能够像作者一样感受到日常中的诗意,那么对生活的思考也可以通过诗歌的方式呈现:
“我不羡慕
任何人
当我沉思
穿过杨林的
风。”
“多好啊
每个人都走自己的路。”
“对某些人来说
对那座山来说
它是下雪的地方。”
诗歌在哲思层面上的魅力几乎能够超越任何哲学著作。每个人因其成长环境、家庭背景、受教育方式的差异,对某些句子、词语的理解会产生偏差,因此,如果用一篇文章或一本书来解释哲学问题,晦涩难懂不说,更可能引起歧义。而诗歌避免了这样的问题,因为它并不会直接点出答案,甚至不直接提出问题,每个人看到一首诗,都可以有自己的理解,自己的感悟,诗歌引导、启发它的读者,而不是带领。因此,诗歌是没有国界的,它不要求读者有什么背景知识,对博学之士和毫无学历的人一视同仁,只要拥有诗性,善于发现和感受,就能够从语言的缝隙中发展,寻找到新鲜的东西。正如阿巴斯所说:“真正的诗歌提升我们,使我们感到崇高。它推翻并帮助我们逃避习惯性的、熟视无睹的、机械性的例常程序,而这是通往发现和突破的第一步。它揭示一个在其他情况下被掩盖的、人眼看不见的世界。它超越现实,深入一个真实的王国,使我们可以飞上一千英尺的高处俯瞰世界。”
对于阿巴斯,通常人们将他看作电影大师,但首先他是一名诗人,没有诗人的特质(即诗性),他是无法发现生命中微不足道而又神圣的时刻的。他说:“找到一个题材,把这些意象纳入电影,有多么困难?这就是写诗为什么如此值得。当我费心写一首诗,我想创造一个意象的愿望在仅仅四行诗中就得到满足。词语组合在一起,就变成意象,我的诗就像不需要花钱去拍的电影。”阿巴斯的电影更像是他诗歌的外溢,有了诗才有诗电影。从外部看,诗歌贯穿他的生活,电影是生活中的高潮。
《一只狼在放哨》读后感(五):笔记
一只狼在放哨:阿巴斯诗集 阿巴斯·基阿鲁斯达米 第1章 1 影子跟踪我, 时而在前, 时而在旁, 时而在后。 你不在时, 白天和黑夜 是分秒不差二十四小时。 你在时, 有时少些 有时多些。 我赞美的 我不爱。 我爱的 我不赞美。 可惜 我不是落在我眼睑上的 第一片雪花的 好宿主。 下雨的日子 雨 没下够。 水 在被浪费的地方 灌溉 我偏离正路的结果 是给后来者留下 一条条泥路。 日出。 五时十五分 三十秒。 我们多么习惯于 看不见 在我的出生地 童年的理发师 认不出我, 随随便便地 给我剃头。 在我的出生地 如今大家都很不耐烦。 排队时 向前扭来 拐去。 当我回到出生地, 学童们 在工作和做买卖。 老师们 是贫困的顾客。 当我回到出生地 一棵棵桑树 正被相识的人 砍掉。 近来的朋友。 信不信由你 我从得益中 受损 又从受损中 得益。 我不再同情 我的师傅。 第2章 2 悲伤的邻居。 秋天的夕阳。 饥饿的乌鸦 凝视月亮周围的庄稼 风 把蒲公英 吹到松树顶。 一个被风摧毁的鸽巢。 雨下到海上。 一片干涸的田野。 冬天风暴。 新月 在天空的辽阔里 更快地移动。 来自东边的风暴。 飞往 西边的乌鸦 加速。 鲑鱼不知道 河流的终点 于是陪伴它 奔向咸水。 第3章 3 尖刻的司令 在早上检阅时 破口大骂。 在大炮开火时 把手指塞进耳朵里的士兵 失去他的手指 和耳朵 邻居们 把诗歌 晒在晾衣绳上。 推销员 都在卖诗歌。 一行诗 遗失在海滨。 没人寻找它。 海员 把过剩的诗 倾倒进海里。 药房用诗歌作零钱 找给顾客。 一个通晓诗歌的 渔民 在月亮的倒影中 追逐一条鱼。 黎明时分 我的诗褪色。 太阳一升起 我的诗便消失。 来自微信读书
《一只狼在放哨》读后感(六):一个不曾发现的新世界
《一只狼在放哨:阿巴斯诗集》适合我们采取一种相当随意的阅读方式。那就是我们随便翻开任何一页,然后就可以开始我们的阅读。注意,阅读的时候你的头脑中最好去掉任何关于诗的既有观念。如果你是一个刚刚识字的婴孩,或许状况会好过一个文学系的大学教授。但是无所谓,既然你已经成年,那就用你成年的眼光来看待这些诗歌好了。然后请你缓慢地阅读,读一遍,然后凝思一下,回过头来再读一遍。如果可能的话,你可以反复地去读,直到你觉得不需要再读下去为止。然后你就可以停下,放下诗集,去做别的事情,然后等待那一时刻,你再次返回到诗集当中,随意地翻开一页,如上述方式再开始你的阅读。阿巴斯的诗歌体现了丰富的对于世界的原创性,他的这些诗歌可以被看做“原诗”,即那种关于世界最初建构的诗歌。它几乎抽离了所有形容词,剩下的是名词和动词。让事物词与动词的舞蹈,然后以一种极简的方式来呈现一种真挚的特征。读阿巴斯,会为你打开一面你完全不曾发现的新世界。
《一只狼在放哨》读后感(七):诗的力量
这本书首先吸引我的原因是作者,作者是一位名叫阿巴斯·基阿鲁斯达米的伊朗人,他是一位导演,我很好奇一位导演写的诗是什么样子的,于是才有幸阅读了这本《一只狼在放哨——阿巴斯诗集》。我很少看现代诗,也几乎更少会阅读外国人写的诗。这本诗集我觉得最困难的无非就是翻译了,因为它不像小说,只要把意思翻译过来就可以,但是诗不一样,一首诗一共就那么几行字,字多一个少一个都会对整首诗有着巨大的影响,所以说我很佩服这位译者。这位导演善于把诗与电影结合,所以他的电影被称为“诗意电影”。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伟大的人,但是我们总是来不及认识,很多都是去世之后才慢慢被人们熟知,阿巴斯就是这种。诗本身就是一门艺术,这是一门深奥的艺术,只有少部分人能够懂得欣赏,反正我是还没到那么专业的境界。一首好诗就像一幅名画一样,要想看懂就要去了解其背后的创作动机,还有当时作者所处的生活背景。也就是说如果想要彻底看懂这本诗集,首先要对作者有着一定的了解,我在网上大致查了一下他的资料,也看了他电影的片段,然后我在看这本诗集就大致能够理解作者的想法了。
诗是没有固定的含义的,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不同的年龄去阅读同一首诗,可能都有不一样的理解。诗是能够和读者产生共鸣的,这也意味着不一定一位作者的每首诗都被读者所喜欢,只有找到与你当时所处的现况有关联的诗,你才会读懂它的含义。就像品一杯酒一样,你不能盲目的一杯一杯往嘴里倒,最后只能麻木的不知所措,你必须一点一点去品尝,每一口都会有不一样的感觉,并且这样会使你保持清醒。
我很喜欢书中的这一段诗:
农民
在河那边干活。
女人在这边稻田里。
他们之间,
孩子们长大。
就是这么简单的五行字,却能勾引出一种画面感,对我来说这是一种回忆,把这首诗与我的回忆相结合,这就构成了一首有影响力的诗。这种表达形式是很难的,也可以说这种形式的诗有时不比中国的古诗差,字数虽少,却能讲述大道理。这本诗集所收录的基本就是作者的全世界,这是他对于生活的感悟,也是第一个让我通过他的诗集而路转粉的导演。
《一只狼在放哨》读后感(八):每个人都在走自己的路,多好
2017年7月31日
在我落笔的今天,法国演员让娜·莫罗Jeanne Moreau离世:荣获两座凯撒荣誉奖,一座奥斯卡荣誉奖,以及戛纳最佳女演员等奖项的让娜·莫罗离世,享年89岁。她的作品众多,有《夜》,《琴声如诉》,《祖与占》等。
嗯,似乎两者之间没什么关系,可是也该是有些什么关系的。
这本书,刚拿到手的时候,就喜欢得不行,极其的轻,有诗集该有的样子,拿在手上毫不费力,内文纸张的选用也是很轻型的纸,这也导致了很容易翻开,不会有翻到某一页就会脱胶等的状况发生。
封面选用了暗橙色,这也应该是和作者本人的性格极其相像吧。
原谅我之前并不了解他,为了这本诗集,我先去查了下他的资料。
阿巴斯·基阿鲁斯达米
伊朗人
德黑兰
导演
剧作家
制作人
剪辑师
去年 07.05去世。
当然伊朗电影也看的很少的我,并没有看过阿巴斯的电影,遗憾。有时间找出来看看。
接下来来说他的诗。
全本分为三章
1) 一只狼在放哨
2) 随风
3) 风与叶
随手翻开到P9 有这么一段话
我赞美的
我不爱
我爱的
我不赞美
晃了晃神,这其实就是在说射手座吧。哈哈哈,因为射手座就是对喜欢的人爱答不理,对陌生人或是关系一般的人可好可好了。
22
一个外地人
向一个也是外地人的
初来乍到者
问路
看这一段的时候,我脑海里想的是Life Is Elsewhere 生活在别处。米兰昆德拉在写出这句话的时候,他想表达的是:我们的生活不是真正的生活,真正的生活在别处,需要我们不断为之奋斗努力,只有努力去找寻(甚至付出流血牺牲的代价)才能找到那个在别处的生活。而我觉得此处作者想表达的是一种想回也回不去,想走也走不了的悲怆感吧。
33
我躺在
坚硬的地面上
柳絮云
唔,怎么说呢,这种感觉就像是 心情好到想抱树是一样的吧。尽管“我”躺在坚硬的地面上,可是我内心暖暖的,看到的云层都是软软的。
137
所有同情
都没了
当他掌权
这句又怎么说呢,就是说当你成为了掌权者,你的利益方再也不是对立面的百姓,而是你自己的利益阵营,这是没办法以及调解不了的事情。
最后再送上一句自己最爱的吧。
最终
剩下的
是我和我自己
我自己冒犯我
没人来调节。
cpriva �=V'�U
《一只狼在放哨》读后感(九):A Strong Sentence, a Weak Book
不知道怎样用中文简洁地表达我读完这本诗集的感受,但是突然就想到这句话,其实本来想用great和insignificant的,但是觉得那句话也够不上伟大,而insignificant的确切意思我也不太明白。
你不在时,
白天和黑夜
是分秒不差二十四小时。
你在时,
有时少些
有时多些。
我在这句话边上批注了:“为一句话,读一本书”。这是我读完之后翻回来批注的,我正是因为这句话特地推荐学校图书馆买这本书,然后赶紧成了第一位读者,满怀期待地啃噬。
阿巴斯的诗会让人眼前一亮,当它愿意时。恰如其分的描绘,意象很鲜活,画面感很强。但是有些过于朴素的诗句就是无味的生活,不是平淡的生活。平淡的生活就是我的常态,而我希望在诗集里尝到点味道。
午夜。
我日记里记录的
一部杰作。
日出。
彻底的垃圾。
这就是平淡生活里的味道,我想到了自己坚持了五年的日记旅程,这或许是我对仪式最深的执着了,我曾引以为傲,但现在我想,它很可能只是无谓的坚持。当然,那段时间的我,不缺每天的十几二十几分钟。但是过几年我看着自己这番话,搞不好会觉得我在逃避坚持呢。
我鄙视文字
尖。
酸。
苦。
辣。
用手语
跟我说话吧
阿巴斯的文字多是短小精悍,当然这也是托译者的福,很有震撼力,仔细思索后,共鸣感仿佛都冲到眉心了(唱歌的时候从来到不了/捂脸)。这就是我所谓的STRONG,而书中这些STRONG还是太少了,让我意犹未尽,又觉得可惜,大概就是WEAK吧。
然而淡淡的几句话还是让我多去关注了阿巴斯,发现他是电影人,发现他拍摄电影时很有想法,又想再看另一本《樱桃的滋味:阿巴斯谈电影》。
当一个人真的热切地观看时,在波斯语里我们说,“他有两只眼睛而又多借了两只。”那两只借来的眼睛正是我想使之成真的东西。它们使我们得以超越图像本身看见正在发生的东西。
确实,诗人气质浓郁得没得说。顺带还让我关注了一下这两本书的策划机构雅众文化微信号,里面推荐的东西不多,但是通过这两本书,我想是小众又有内涵的,有空时可以多去尝试阅读。
还有一点让我到现在都遗憾的就是,这本书是从英译版译来的,而非原波斯语版直译。终究是偏差多了些,但若译者水平高,也别有风味。在此还想吐槽一下……书中有些断句过于勉强,标点符号也累赘了些,总有些不够大气。而且有些上下相关联的诗句,也断开得跟没有关联的一样大的距离,让人有些摸不着头脑。
阿巴斯的标签尽是导演、电影、剪辑,而我只因他的文字认识他、缅怀他。
这本诗集只要两个小时左右即可过目一遍,但总有些平淡诗句会摄人眼球,让你忍不住咀嚼一番,尝尝味道。以下是我摘录的其他诗句。
——
我从高山上捡走了三个麻雀蛋
下山的路
好艰难
——
你不在时
我和自己在一起
我们谈话
如此容易在一切方面达成共识
你不在时
我和你谈话
你在时
我和自己
从我的孤独
我寻求分享更大份额的你
你不在时
白天和黑夜是分秒不差二十四小时
你在时
有时少些
有时多些
——
犹豫
我站在十字路口
我唯一知道的路
是回头路
——
落在最后的马拉松选手
回头望
——
浓雾的日子
很难看清
卖防晒剂的
广告牌
——
我偏离正路的结果
是给后来者留下
一条条泥路
——
井底里
一个寂寞的男人
井口上
一个寂寞的男人
他们之间一个水桶
——
今天
如同每一天
被我失去了
一半用于想昨天
一半用于想明天
——
野花还不知道
这条路
已荒废多年
——
破晓
小偷
觉得那个沉睡中的警察
怪可怜的
——
最终
剩下的
是我和我自己
我自己冒犯我
没人来调解
——
在我一生的词典里
爱的定义
总在改变
——
在我听来
雪中饥饿的麻雀
声音跟春天里
一样。
——
一百个服从的士兵
进入军营
月光之夜
不服从的梦
——
破瓶
盈满了
春天的雨水
——
鲑鱼不知道河流的终点
于是陪伴它
奔向咸水
——
“我帮不了你”
是她说的。
“我不爱你”
是我希望她说的。
——
一株幼苗
长高了
伸向天空
对斧头一无所知。
——
赞美春天
责难秋天
能得到什么?
一个离去
一个抵达
——
蜂
栖息在花上
蝴蝶告辞
——
对某些人来说
山顶是一个用来征服的地方
对那座山来说
它是下雪的地方
——
溺水者
在生命最后一刻
向世界
献出泡沫
——
他不会读
或写
但说着
我从未读过
也没人写过的话
——
出生的壮丽日子
死亡的痛苦日子
之间的一些日子
——
十级台阶
一个楼梯口
十级台阶
一个楼梯口
十级台阶
一个楼梯口
没人开门
——
当我口袋里没有什么
我有诗歌
当我冰箱里没有什么
我有诗歌
当我心中没有什么
我就什么也没有
——
如果你要求过我一次
我早就已经离开一千次了
我要求你一千次
你不离开
——
朋友们
总是冒犯我
至于敌人
我想不起什么
——
我整夜思考。
结果?
整天睡觉。
(我想这个整天就是all the day,和night对应吧哈哈哈)
《一只狼在放哨》读后感(十):写诗的秘密
我已经知道了黄灿然,深受震撼于他说翻译事业有多艰苦。我不知道阿巴斯,更不知道这个导演。我也不知道他是哪里的人,以及写此诗集的年龄。我喜欢猜,我不喜欢在读一本书前做“准备工作”,我要利用好我的无知。
这本书我是分两次看的,第一天晚上看了第一章,第四天上午看了后两章。 我想说很多联系到的想法,归结如下。
一 我眼中的现代诗(白话文,普通话)有一个特点,就是它在声韵上的不严格。因为它不可能严格。因为白话文打破了文言文的一字一义。我还是坚持认为,很多人对赵丽华“毫无疑问,我做的馅饼,是全天下,最好吃的。”的否定是盲目的。我坚持认为,赵丽华做了一件极具科学实验意味的事,她用此诗的发表,证明了(或者说暴露了)白话文与诗歌的关系(或者说白话文中诗的属性)。
如果否定赵丽华,你就必须否定《一只狼在放哨》。“一匹白驹,从雾里闪现,又消失到,雾里。”,和“毫无疑问,我做的馅饼,是全天下,最好吃的。”又什么不同?
好,我知道有的人会如何回答。他会说,阿巴斯的这四句里,有诗意,而赵丽华的那四句里没有诗意。好,这就是我要说的第二件事。什么是诗意?我没法一概而论,只能从诸多方面去“围堵”这个概念的轮廓。
二 我认为足以成为诗的文字,首先应该产生音与意的“共振”。比如“三山半落青天外,二水中分白鹭洲”就是最好的诠释。那么“一匹白驹,从雾里闪现,又消失到,雾里。”这四句有没有音与意的共振呢?我只能说,
第一,它在音律上就不严谨,因为白话文肯定不如文言好控制结构。所以判断白话文诗歌的标准就变得十分主观。但我认为这个主观里面还是可以继续探究的。有一个值得注意的实验,就是诗的印刷排版问题。
一匹白驹,从雾里闪现,又消失到,雾里。
。
一匹白驹 从雾里闪现 又消失到 雾里
。
一匹白驹 从雾里闪现 又消失到 雾里
。
一匹白驹
从雾里闪现
又消失到
雾里
。
一匹白驹 ----------- 从雾里闪现 -------------- 又消失到 ----------- 雾里
这几种样式,给你的阅读体验是一样的吗?米兰昆德拉就提到过印刷排版的问题,他讨厌把字变小,让一页纸看起来密密麻麻,他认为适当的行间距和字间距是有利于阅读意境的诱发的。我在这里不再更多揣测其成因了,因为一定越说越玄。
三 我认为诗意也要来自于阅读者在阅读时被激发的现象,也可以说来自于阅读者脑内联系、联想动作的发生。当然,他必须肯定自己的联系、联想。情况1,假如他由于读着的这句话而什么都没想到,他一定会说这文字没有诗意;情况2,假如他联系、联想到了什么,并给予被联系、联想到的内容正面评价,那他就会说这文字有诗意;情况3,还假如,他虽然联系、联想到了却不给予其正面评价,他还是会说这文字没有诗意,而在这第三章情况中,阅读者给予评价的主观性就值得甄别了,因为它很可能由于与诗意无关的因素而影响对文字的评价。
对于第1种和第2种情况,对于赵丽华的“毫无疑问,我做的馅饼,是全天下,最好吃的。”,我能从阅读中获得联系和联想,更能体会到那个情境中激发的自然平和的欢愉、家庭生活才能提供的轻松舒适和满足感。如果你不能想到这些,很遗憾。
对于第3种情况,如果你也想到了这些事物,却不觉得它们美好,那就是你这个人的心灵愚钝或者不美好。如果你想到了这些事物,也觉得它们美好,却不认为这功劳属于这文字,那就是你被其他因素左右了。你八成偏执地认为“诗就肯定不该是这个样子”。那么诗应该是怎么个样子?
毫无疑问,我做的馅饼,是全天下,最好吃的。
。
毫无疑问
我做的馅饼
是全天下
最好吃的
。
毫无疑问 ----------- 我做的馅饼 -------------- 是全天下 ----------- 最好吃的
四 回到《一只狼在放哨》 这本诗集的第一部分是有故事主线的,就是笔者回到久别的家乡。但第二部分并没有主线,第三部分的前一半也没有,后半部分是收尾。 这本诗集的第一部分中的大多数,和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的前一半,在写作方式上视觉式的,以第二部分最为纯粹。其他是关于抽象事物的逻辑。 对于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我们很难讲体裁。说它是记在日记本里的合总也是合理的。 综合上述描述,我的推论是,作者的写作方式是,先得到了一个亟待表达的局部,然后想继续写下去,写得足够长,并尽量赋予其一个结构。但这本诗集的效果就是这样的,肯定谈不上“伟大”。最精彩是第一部分,第一部分中最精彩的是第一页。
五 作者写诗的秘密一
他的每一个段落都是雷同的,其构成非常一致。 在一个自然段里(或如黄灿然所说的俳句),都包含两个客体、两客体的表面联系(即可见的联系)、两客体之间的张力(即作者赋予它们的、不可见的联系)。 eg: 出于疏忽 两条平行线 相擦 两条平行线就是两个客体。相擦就是它们可见的联系。“出于疏忽”提供了张力,而这则纯是作者赋予的。而这张力正是“诗意”的关键。 你可以试着比对每一段,我保证95%以上是对的。
六 作者写诗的秘密二 我在想作者写此诗集时的年龄,感觉比三十岁的男人有阅历,可又比二十五岁的男人更天真,和十二岁的男孩一样赌气。比如在第一部分里,贯穿始终的是“孤立”(说孤独是不准确的,很明显是他硬生生把自己从环境中划出来的),还有就是反复出现的否定之否定,黑白颠倒,模式可以概括为“我在白里寻找的都是黑,而找到的黑里,却都是白”。最突出、最典型的一段是 在善与恶之间 我选择善 它是一条 充满恶的道路
这简单的形式,虽然不可否认其文学价值和与人生感悟的高度符合,但多少有些贫乏,并因这一再的重复而显得幼稚。感觉作者是一个想不开的人,没能学会和他人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
七 作者写诗的秘密三 黄灿然在译后记里说,很多诗人写诗,是在先有了一个好想法后,苦心经营成一首结构严谨的诗。我朴素的经验是,飘过脑子的先是一个句子或一个短语,为了抓住它的闪光,我就不得不再配上些什么,美其名曰扩展。如果不是这样的写作方式,那就只是表述自己的所思所想而已,何苦写诗? 作者的这本诗集明显是头重脚轻的,只有第一部分是真的,后两部分都是不得已而为之。 为了避免枯燥,他在第三部分的后一半不得不做些“变调”,比如用“诗”替换了“钱”,并连续写了十个自然段,还比如出现了“唉”这样打破规矩的句子。正如他自己所言(算是一个打趣):” 这出非同凡响的戏剧的高潮 最终 由临时演员们 决定
再向外随意联想一下,对于一首乐曲的创作,为什么大多数人仍然最为推崇巴赫的造诣?正如一本评论中写到的,“事实上,巴赫的魅力明显不是来自其独特性,而是来自其整全性”。有一位指挥家在采访中说,“到目前为止,结构最为平衡的音乐,还就是巴赫的音乐。这一点说起来很令人尴尬。” 我推测,巴赫的写作方式就不是为了抓住脑中显现的单一的一句话,而不得不为它扩展。他的写作方式更可能是“今天写什么呢?好,今天写‘设X=3,则……’;明天写‘设X=y的二次幂,则……’”。所以在他的大多数作品里,尤其是那些管风琴音乐里,没有起伏,没有变速,没有偏重,甚至没必要区分开始和结束。
八 作者写诗的秘密四 作者既然是个导演,那么也许这些视觉化的写作意趣,恰好反应了他大脑中最活跃、最擅长的活动。对于第二部分,简直可以看做电影桥段构思集合。两客体、表面联系、人为张力,这一形式,也可能是他对电影镜头语言的一大主见(其实就是蒙太奇)。
九 我们为什么要写诗? 写诗是对写字和唱歌的双重刺激,如同书法之于写字和画画一样。 什么是最好的诗? 去伪存真,内容第一。在措辞上只能靠厚积薄发的灵光一闪,而不可强求。 罗念生翻译的《古希腊抒情诗选》里面有一首,我最为推崇,它足以作为一切普通话写作诗歌的标尺,
人生是个舞台,逢场作戏讲笑话, 或者一本正经,忍苦受难。
比如这本诗集,我以为如果作者能够干脆这样来写,一定更具价值,
“这出非同凡响的戏剧的高潮,最终由临时演员们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