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冰与火之歌(卷三)》是一本由[美] 乔治.R.R.马丁著作,重庆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88.00元,页数:1102,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冰与火之歌(卷三)》读后感(一):记冰与火
前段
时间和好友讨论吃苦,
苦难的问题,我们两脑袋的回路不一样,
话题一度僵硬,当然由于本人
可爱美丽善良,她总是帮我圆过去~这个周末将冰与火之歌看完了,印象深的就是提利昂和詹姆这一对
兄弟,由于提是侏儒,在这样一个贵族
家庭里,他避免了被抛弃的厄运,可以
享受无尽的
财富,但伴随他
成长在是无尽的嘲笑以及
亲人的厌恶,剧中他懂人心不厌世,但就算是这样,在他成为the hand of king 时,有时仍然因各种嘲笑而难堪,他苦难吗,
是的。就算
生活无忧,性命无虞,可是没有人愿意和他交往,他的
父亲当众给他难堪,屡次
羞辱。他就算再懂人心再
宽容能怎样,一次次被利用,一次次被抛弃。他
哥哥詹,一母同胞,高大,帅气,位高,家族的下任族长,从小是众人在焦点,他是含着金钥匙出生并成长的,他有苦难吗?当他被史塔克俘虏时,用激将法各种求死,他被人揍的
奄奄一息时,他不痛吗,被锁在笼子里,饥饿蚀骨,他为什么仍想逃,这些不算苦难吗?不,对他来说不,当他被人砍掉拿剑的右手时,他崩溃了,这个时候我们的巨人
女士真相了:你一直生活在你父亲在庇护下,现在你只是
失去了一只手就要
放弃了吗,其他
失去了亲人
朋友家庭的人呢?(大概就这个意思吧)于是他清醒,在各种肉体折磨下回家,他苦吗,我觉得他应该苦才对,一个
养尊处优的knight从未受过这么多在肉体折磨,应该是会崩溃起码
痛苦的,可是看完整部剧之后,觉得他
经历在这场俘虏之行不算苦难。不知是因为剧没有侧重讲还是他本人在毅力顽强,肉体上的折磨是一时的,他回到家之后仍是
众望所归的下一任,而
身体上的伤疤总会痊愈。。。
前两天,朋友去北京了,当时好
惊讶,因为她真不像北漂的人,怕他过去又是打酱油,于是和他好好聊了下,我希望他过去之后能经济独立,最好体验一下住20块钱一晚上的地下室,每天吃馒头
这种生活(
打比方),我总觉得这样才算吃苦,总觉得她花钱有些过,希望她能改一下。他说吃苦不应该是我这样定义的,吃苦应该是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都不放弃
自己想做的事情。我 懂字面的意思,但不明白它内在的含义,那种苦是属于
精神层面的吧,就像我说的是物质的肉体层面的一样。我一直以为我算是吃了很多苦的,身边的
孩子们都带有90后的娇气,但是聊深了才发现他们每个人也都吃了苦的,有些比我更胜,只是他们没说罢了。。。到底什么是吃苦,我不会定义了,如果物质上的贫乏和肉体上的痛苦是忍受,那么如果我没有精神层面上的
坚持呢,就像琼恩:i love you ,but i need go home。where is my home?我看完剧还是没有明白他的
信仰他的
执着在哪里,就像现在我也不知道自己的坚持在哪儿一样。。。
《冰与火之歌(卷三)》读后感(二):给愚者的歌
冰火里在冰雨的風暴裏面,血色婚禮上少狼主終於因為自己的愚蠢而送掉了自己的家族。吟遊詩人唱起那首溫泰公爵露出牙齒時的歌曲。
欺負老弱蘭尼斯特公爵的臣下卡斯特梅的雷耶斯家族,終於被血洗在溫泰公爵的刀下,連土地都被燒毀過後澆上海水用犁犁過。蘭尼斯特有仇必報?太過粗鄙。
其實“Hear Me Roar”本身就是說給愚蠢的人聽的,自尋死路,怨不得別人。
“我代表詹姆兰尼斯特,向您致以亲切问候。”这最后致命的一剑就是卢斯波顿刺进去的。
钢铁抵上咽喉,冰冷而血红。
摘抄下來的歌詞放在這裡。
The Rains of Castamere
卡斯特梅的雨季
And who are you, the proud lord said,
汝何德何能?爵爷傲然宣称,
that I must bow so low?
须令吾躬首称臣?
Only a cat of a different coat,
颜色有别,威力不逊,
that’s all the truth I know
各显神通分个高低。
In a coat of gold or a coat of red,
红狮子斗黄狮子,
a lion still has claws,
爪牙锋利不留情。
And mine are long and sharp, my lord,
出手致命招招狠,
as long and sharp as yours.
汝子莫忘记,汝子莫忘记。
And so he spoke, and so he spoke,
噢,他这样说,他这样说,
that lord of Castamere,
卡斯特梅的爵爷他这样说。
But now the rains weep o’er his hall,
然而今天,每逢雨季,
with no one there to hear.
雨水在大厅哭泣,内里却无人影。
Yes now the rains weep o’er his hall,
然而今天,每逢雨季,
and not a soul to hear.
雨水在大厅哭泣,内里却无魂灵。
《冰与火之歌(卷三)》读后感(三):同时看书和剧等于开启导演模式
《
权利的游戏》或者说《冰与火之歌》在知乎上被称之为少有的电视剧和书都值得一看的作品,同时看剧和书的好处是,书在细节上的刻画、人物
心灵上的补充能够让剧中的画面更
深入人心 坏处在于看书的想象空间会被剧中的画面占据,想象力被扼杀。看着书脑海里浮现出的就是剧中的人物,这一点会出大问题。就好像我看《倚天屠龙记》,对赵敏真是又爱又恨,撸意与杀意俱在,而看电视剧里的赵敏,就只剩下杀意了
所以我索性顺着剧里的剧情往下看书,这就有了另外一种好处,以前看书,想象书中的人物形象,只有“神”,而没有“形”,你能想象出这个人大致的形象也许豪放粗犷也许
懦弱乖张,但是想象不出这个人颧骨是高是低、眼睛是大是小、鼻梁是直是曲。接着剧里的剧情看书,便让设定好的人物形象,在书中顺着剧情和你的想象演起戏来,这有了种导演视角的
感觉。
而就书内容而言,剧情的发展是
引人入胜的,除了那个在
自由城邦当“圣人”的主角光环亮得瞎眼的龙女让人只想拉快进之外,节奏还算紧凑。
但作者在人物对话过程中插入大量的
心理活动、让人物纷纷“腹黑”的做法有那么一点诡异。
好比如下的对话:
妈妈:“今天妈妈做的菜好吃吗?”
女儿:“好吃”,妈妈最近做菜放的的盐越来越重了,呴死我了,但是现在妈妈处于更年期,还是不要乱说话的好,于是她接着说,“这麻婆豆腐做得真好啊!”
人物们处于这种说一句想三句的对话模式中,这让处于上帝模式的读者来说,真是有点
哭笑不得。
好在接下来的剧情依然是最吸引人的,我无比
期待第四卷《群鸦的盛宴》
《冰与火之歌(卷三)》读后感(四):有感
你看得清那些强者面具之下的懦弱吗,那用倔强的
微笑包裹起的
恐惧你看得清那些弱者心中嗜血的强硬吗,那用美丽的
泪水装饰起的无情
你看得清那些鲜花围绕着的
丑恶吗,那说出慈悲的话语的舌头底下的冷笑
你看得清那些垃圾堆出来的信仰吗,那凛冽风中瑟瑟发抖的
知足与
快乐你看得清那骄傲王座下致命的自卑吗,那拿着颤抖的利刃的手心的
温柔你看得清那懦弱面具下的极端自负吗,那低声细语中潜藏着的蔑视
这个
世界不停地问你考验你,能否把它的真相看清
复杂的表象之中其实如此
简单的游戏规则,
千千万万个你,时时刻刻欺骗着千千万万个我
那被带上桂冠的所谓爱与美与真理,原来只是我们说谎带出来的
梦想却有谁真正懂得,我就是我的真相,我的存在就是我的世界中的唯一真理
《冰与火之歌(卷三)》读后感(五):有些人虽然是配角也让你可以让你爱
《A SONG OF ICE AND FIRE》看到第三卷了,我的大爱奈德·史塔克,他对家族的承担,对
孩子的父爱,对
妻子的
责任,对劳伯的
忠诚,对敌人的公正…他的双肩承载太多…是我从心底佩服,自己最
喜欢的人。北境守护者非他莫属,那
寒冷的冬天只有他能抵御,绝境长城他是最后的守卫者,我一直这么
相信,但是,他在第一卷就死了,因为他的慈悲。从那之后,纵使七大王国,无数家族英雄王者出现都没有超过我对他的认可。不过,现在对洋葱骑士戴佛斯·席渥斯有些好感,因为他对史坦尼斯的忠诚,让我赞叹。从一个走私犯到骑士到首相。他因为偷运一船洋葱解救了被困的史坦尼斯而封为洋葱骑士,也因为走私被砍了两个手指,黑水河一役失去了四个孩子,即使这样依然果敢谏言而被封首相。如果有一天戴佛斯死了,史坦尼斯你就没有一个可信之人了。就像,奈德死了,劳伯你的王国也崩塌了一般———纪念我的奈德
《冰与火之歌(卷三)》读后感(六):先看连续剧再看书
先看了第一、第二季的视频,真的很不错,可惜第三季需要等一年,忍不住先看了小说。
大概西方的魔幻主义体裁的小说与东方不同,我们最熟知的"西游记"即时看到一半,我们也知道最终取经会
成功,所有
妖魔鬼怪会被消灭或降服,而"冰与火"对
故事的发展却总是
出人意料,并且还有很多的伏笔等着进一步展开,让人爱不释卷。
所以,看完第三部看完,对第四部的渴望让你
欲罢不能。
《冰与火之歌(卷三)》读后感(七):关于詹姆.兰尼斯特其人
首先我得说第三卷确实是读来最
酣畅淋漓的一本,基于前两卷的
厚积薄发,众多支流汇聚,形成
气势磅礴的干流,偌大的冰火世界里,
形形色色的人找寻自己的宿命。凡人皆有一死,多么想用一曲凄婉的哀歌哀悼那些死于战火,阴谋,屠杀,饥饿与灾疫的人们
我痛惜罗柏史塔克的死亡,他原本应该成为一个亚历山大式的少年君王,最终却敌不过老道的泰温兰尼斯特,一出美人计,几封乌鸦携带的交换着利益的信函,几句杀人于无形的话语,于是,战场上雄姿英发少年英雄的少狼主便死于血色婚礼之中,当《卡梅斯特的雨季》的奏响,无词的乐曲,连带着着河间地多雨的天气,英雄已死,孤狼哀嚎
但
命运没有放过任何人,纵然老谋深算如泰温,他在战场,宫廷之上
纵横捭阖,大耍手腕,玩
依靠着铁与血,阴谋与
婚姻,赢取了五王之战的
胜利,但却没有预料到会死于自己儿子的手中,日后史学家们会如何评价泰温,这已
不得而知,但是国王之手死于亲子手中,并且被谋杀于厕溷之地。这是确凿无疑的,他死后,看似
坚不可摧的兰尼斯特家族,赢取了王冠的兰尼斯特家族似乎也处于分崩离析之中
‘我失去了右手,失去了父亲,失去了儿子,失去了
姐姐,失去了
爱情,不久连
弟弟也要失去。可他们居然告诉我,兰尼斯特家族赢得了战争’
印象里最深的是詹姆说的这番话,在起始的第一卷中,读者对于詹姆的印象恐怕都不会太好,他恃强好胜,将小布兰推下塔楼,他和亲姐私通,又是背弃誓言,遭人唾弃的‘弑君者’。凡此种种,恐怕
让人喜欢不起来,只是随着情节的展开,谁也无法预料到这个
男人背负的种种,他武艺出众,年纪轻轻便
崭露头角,赢得了御林铁卫的白袍,却陷入父亲与国王的争执之中而成了牺牲品,当他将疯王伊利斯杀害之时,他所想的是什么,恐怕谁也无从知晓,是为了君临城中的众人还是为了免于充当坦格利安王朝的陪葬品?他
拥有一段挚爱的
感情,却是
见不得人的不能受祝福的乱伦之恋,命运给予了很多,也夺取了很多,到最后,亲人相杀,家族破裂,他失去了右手,亲子与父亲,弟弟逃亡海外,种种莫大的不幸都降临于其身
没有这些苦难,我们终将难以看见他所隐藏的灵魂,残存的左手,苍老的脸庞,满身的伤痕,这之后才是一个坚毅的骑士,罪恶存在于他的过往,那时命运推动着他走,不知所以。此后他所走的路,都将由自己书写
《冰与火之歌(卷三)》读后感(八):头颅当杯白鬼饮,热血作酒黑鸦醉——冰火人物蹩脚酱油诗
一)
今生两度春,堪作护花盾。
重甲守盟誓,休言此妞笨。
二)
境外蕊初彤,偷食清泉洞。
香陨冰雪地,恐是君不懂。
三)
千尺风雪万丈冰,百里号角代瑶琴。
霜崖行藏狼灵知,鬼醒千夫作援兵。
四)
逐鹿争王殿,葬舰为红颜。
凉风吹孤岛,残烛照旧怨。
五)
罟船久飘蓬,削指贩洋葱。
闭门问鬼神,直谏效愚忠。
六)
星辰泣血珠,王业须良辅。
误认真太君,千术莫能助。
七)
擒贼又放贼,丧夫且丧子。
仁心如磐石,怨劳系来世。
八)
此去西征还向东,八千无垢三魔龙。
日星客死巫婆手,醒转孤枕伴雪胸。
九)
蛛网遍七国,鸟儿飞无痕。
若是真小人,何须假男根。
十)
自称有情人,教女怎吟哦。
敛财又封爵,乱世独庆贺。
十一)
此女最灵巧,裁裙约蛮腰。
骑士空牵念,爱犬随梦遥。
头落百口谤,堡垒叛民烧。
帝薨动双桡,奔投恶姑嫂。
十二)
大王林中挂,首相何处埋。
称王共一哭,婚宴当同悲。
凛冬尚未至,肉身皆成骸。
更名石头记,神坑后世债。
《冰与火之歌(卷三)》读后感(九):岩石般的历史
这是一个如刻在花钢岩上一般坚硬的故事。正如我们每个人每天看到的每个不同的人,谁又能想象出他们每个人之间不同的现实。珊莎向往美好、童话,选择了复杂繁华的宫廷,最终落得阶下囚一般的既遇,被逼嫁给提利昂,成为精美的鸟,直至逃离,终于变得深沉黑暗。讽刺的是帮助她的确都是被她认为的丑陋之人。艾利娅向往勇敢,经历大变和磨难逐渐升华。提利昂身氏尴尬,命运似乎特别对他苛刻,先天加注给他的就是上流社会里的侏儒加私生子,那就是一群高贵天鹅里的畸形丑小鸭。但真正狮子的心灵力量让他终会成为勇敢不屈的巨人。琼恩.雪诺也是如同提利昂一般的身氏既遇更惨,但如同金镛笔下的乔峰一般的崇高精神让凛冬的黑暗也无法掩盖他的英雄光芒……这是一段岩石般的历史。
《冰与火之歌(卷三)》读后感(十):命途多舛,见机可乎?——读《冰与火之歌3:冰雨的风暴》
好的小说胜于情节,入境界则有主旨以彰人性兼美文饰。无论如何,小说的第一要旨就是好的情节,能让人欲罢不能。《冰与火之歌》就是这样一部好的流行小说。
故事情节需要有人物支撑,一般来说,现代小说的人物的主角都是“圆形人物”,即坏人有善良的底线;好人有阴暗的背影。让读者深深觉得哪怕是大英雄,也只能在命运中苦撑,而不能改变命运。《冰与火之歌》里面没有英雄,只有凡人,他们多是“圆形人物”。有真善美的心灵也是有丑陋的行为。他们是创造了命运,但总是逃不过命运的捉弄。当然最近的流行文学还有两种,一种是主角被命运垂青的“后宫文”;另一种是主角改变命运的“龙傲天”。
读了三卷,故事情节逐渐展开。那么就让读者品评一下几个主要人物。
(一)丹妮莉丝:丹妮莉丝作为奴隶解放者,人物设计比较完美。应该符合西方的自由的价值观。读者也比较喜欢她的精神,但人物设计的比较单薄。
(二)提利昂:小恶魔提利昂是主角之一,读者非常喜欢他。作为“逆子”(指生时母亲死去),他长的丑,父亲仇恨他,姐姐轻贱他,比他地位低的人看不起他,嘲弄他。但在《卷三》,他一直试图保持作为骑士的自尊与精神;也不缺少骑士的勇气与兰尼斯特家族的智谋。但他救的人不感谢他,他爱的人背叛他。故事的结尾以提利昂杀父告终。可能是一种决裂、黑暗与堕落的伏笔。王尔德说:漂亮是一种更高级的才能;那么丑或者就是一种更恶劣罪。珊莎是可爱的姑娘,应该说善良兼贵族气,但是毕竟没有眼光。从上帝视角来看,珊莎,北境王奈德之女,未必配得上提利昂呢。虽然如此,让我爱上一个丑的不行的善良的天使,我也不太愿意啊。
(三)詹姆:詹姆想当一个好骑士,弄人。他的弑君与爱上姐姐瑟曦使他痛苦与轻贱。再失去手并与布蕾妮相遇,使其逐渐找过作为骑士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