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尘埃落定》是一本由阿来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1.00元,页数:382,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尘埃落定》读后感(一):愚蠢的聪明人
我要写一篇书评,这是件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但在我心里却盘算了很久。至于为什么现在才开始着手,想来是因为
内心驱动着
自己要做这件事的力量虽然一直有,却不够强大,且
时断时续。是它在偷懒?还是我在躲闪?就像是有两个自己,一个不愿意跳出自己的舒适区,每次看完的书就扔在一边,再也不会想起它;一个又强撑着想要抓住总该写点什么的
信念不放,并暗自称之为
自己的理想和将来要为之
奋斗一生的
事业。就像我一直热爱文字却不想沦为只能生产文字的工具一样,眼中的一切看起来都是这么矛盾和不安分。但它却
真实的存在着,我看得见、摸得着,和它
融为一体。
跌跌撞撞,走到这里。虽然还是看不清前方的路,好在,从未曾停止过往前的脚步,一切仿佛也都刚刚开始。
言归正传。这是一个写傻子的
故事。掌握着一方霸权的麦其土司的小儿子是个
远近闻名的傻子,人人都知道,人人都在议论,人人在傻子面前都不会吝惜自己的口水说一句,真是个傻瓜。傻瓜儿子也越来越
坚定自己就是个傻子了,因为人人都这么说。
相反,傻瓜的
哥哥却是个
精明能干的聪明人,是
当仁不让的
未来麦其土司继承人。
这场毫无悬念的关于谁来继承土司位置的权力争斗,在别人看来完全不需要争斗。因为没有人会把一个
地地道道的傻子和万众
期待、理所应当成就一番事业的聪明人放在一起做比较。虽然他们都
拥有对土司王位的合法继承权,但他们这种被认为是在智商上存在巨大悬殊的差异,使得就连当事人都没想过事态会有发生任何变化的可能——傻子
弟弟安心地做一个傻子该做的事,聪明的哥哥则继续他的
野心勃勃。
故事在一点点发展,傻子也在一点点做出
出人意料的事。有些事让人觉得,果然真是个傻子,但因为包容,所以傻的很
可爱。另外一些,则让人觉得即使绝顶聪明的人也很难做出这样堪称奇迹的
丰功伟业。他打败了拉雪巴土司、扩充了疆土、迎娶了最
美丽的茸贡土司的
女儿做
妻子,在北方边界建立市场为麦其家带来了巨大的
财富。
然而,此时,聪明的哥哥却在南方吃了败仗。
真是巨大的讽刺,人们心中大少爷聪明能干的形象崩塌了,一个误打误撞、行为举止
怪异的傻子却成了成就麦其家族空前强大的新的英雄。
到这里,故事似乎该结束了,看似聪明的哥哥,
利欲熏心,
急功近利想干出一番事业。不想,却触动了在任土司
父亲的权威。再加上自己求胜
欲望的膨胀和
贪婪之心的日益迫切使得不断扩展自家领土的道路成为必定通向
失败的必然之路。而无欲无求的傻子,则在一帮忠实的仆人的辅佐下,成就了自己的势力和权威,并且
渐入佳境。
世事难料,人心和世道总是在不断变化之中,是聪明人在强撑着
自作聪明,还是看起来傻的人在
装疯卖傻?我们
不得而知。可以看见的是聪明人有时会做傻事,傻子做聪明事只会发生在小说里。
如今这个时代,大家都是聪明人。
可我看到,大家都在用自己的
聪明才智干什么?用来
尔虞我诈,用来
勾心斗角,用来拼命的专营,用来不要人格
尊严的炒作上位。人跟人之间是
习惯性的
不信任,只有金钱、
权利、利益、相互利用在苦苦维持着令人恶心的随时可能反目的关系链。
写到这里,我想我不要做聪明人。
我要做一个傻子。
《尘埃落定》读后感(二):傻子的看光看土司“大智若愚”
“尘埃落定”比喻事情经过许多变化,终于有了结果;或是经过一阵混乱后将结果确定下来。这本书的故事就像这个成语的由来一样,当土司制度结束的时候,也正是高潮。可是当麦其土司家的最后一人死去,最终一切都结束了,一切都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是一部叙述藏族的土司制度有兴盛时期到衰落乃至退出时代发展的故事。本书以第一人称“我”——一个傻子的
观点为引,叙述了因土司制度而
跌宕起伏的故事。
“我”,一个从小就被认为是傻子的人,却是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作为土司家的少爷,有继承土司之位的机会,但麦其土司只会把它传给大少爷,一个正常人——一个自以为聪明的聪明人。就这样,注定是混吃等死的“傻子”却因为土司家引种罂粟而初露
才智。以“傻子”的想法去
经历土司的
风云变幻。
当各大土司都应为罂粟的暴利而着迷,甚至
放弃大量的粮食改种罂粟的时候。傻子少爷建议多种粮食。麦其土司的想法和傻子少爷
不谋而合。果真,第二年其他土司领地百姓闹饥荒,而麦其家则是赢家,大卖粮食。在这时,傻子虽然还是傻子,但是已经可以加入
家庭议会了。人们只是认为傻子少爷只是碰巧说出了麦其土司的想法。但是傻子少爷已经由此建立了自己的亲卫队——一个侍女、一个仆人、一个行刑人、一个管家。
这傻子少爷也有他的小九九,他知道什么时候显露出才智让看不起他的人
大吃一惊。可是当他们害怕了,要把他当做聪明人来看待的时候,他就会立即像个傻子。当看到这里的时候,不由得想到唐宣宗——李忱,他本就是唐宪宗的一个庶子,出身
低微。看上去呆呆的,
兄弟们都爱拿他开玩笑,后来登基的唐武宗李炎想尽办法杀害他,他却装疯卖傻36年,为保住自己的性命。被仇公武当做傀儡皇帝辅佐登基后才显露治国才智。傻子少爷虽然没有李忱这样“登基”想法,但是却有李忱的才智谋略。
麦其土司让兄弟俩个看守南北方的粮仓,大少爷则是以“聪明”人的才智与土司征战,结果是
一败涂地。傻子少爷则是和土司周旋,搞好关系。最后不仅为麦其家扩大了领土,还娶了最美的姑娘成为茸贡土司的女婿。甚至把粮仓地变为最热闹的集市。
到这里,本应该是
人生赢家的傻子少爷,却再次
一落千丈。妻子的
背叛,麦其家的不
信任,哥哥的
明争暗斗。其实
说白了,都是
不相信一个傻子可以做的这样的好。傻子总归是傻子,没有土司愿意把位置传给他。陪伴他的只剩那四个人这次还多了一个没有舌头的书记官。当他再次装出一副傻样的时候,麦其把他放回了他的“领地”——那片属于他的集市。
最后,
经历了中国的内战,土司们被一个个降服。而傻子少爷成了名誉土司,却还是被
仇恨土司的杀手杀死,最后一个土司,就这样尘埃落定!
这部小说单从外表看,就像是讲述了一个傻子的逆袭,一个普通人的
成功史。也不能忽略它里面描述的人物特点。每个土司都是个土皇帝,土司与土司之间都是亲戚关系,但是亲兄弟还明算账呢,
更何况他们。
土司的权利可以让人“重现生机”。麦其土司把土司位传下去就渐渐老去,当继承人被暗杀,他重新掌权却是一天比一天
年轻,可见贪权之人对土司的痴迷。侍女卓玛对于
生活的
迷茫,最初是傻子少爷的人,嫁给银匠。她一直就在迷茫中活着,有的只是底层人的卑劣。可当她陪着傻子少爷把集市建起,她找到了做上位者的
自信,不在有过去的下等人的卑劣。一心求死的书记官,因为傻子少爷的“傻劲”而找到活下去的
目标——记录麦其家的兴衰。
本书其实在开头就侧面刻画了土司家的
命运 “水从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
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
惊心动魄。”土司家族的命运就像这水一般,最终落得如此田地。但随后的一句“但今天,厚厚的积雪吸掉了那声音。”本应该
轰轰烈烈的土司消亡,却变得
悄无声息。没有哪位土司能抵抗的过改革的命运。
土司家族尘埃落定,最后的一刀,结束了土司家的世仇,结束了土司制度,结束了傻子的
传奇,也结束了傻子少爷的
生命。
《尘埃落定》读后感(三):以梦为马的少年不会轻易将自己视作尘埃
这是我第一次有一种欲望来写一份书评。
我已经十八岁了,却一直
喜欢有人给我讲故事,可能是儿童时代的缺失,
记忆中我没有
妈妈在昏黄的台灯下
温情的讲着童话的影子。所以我一直在
期盼着,
耐心又平静地
等待着一个可以为我款款道来故事的人,人没有等到,却在狭小昏暗的校图书馆里选中了这本书,原本我是想要看王安忆的《长恨歌》因为也是茅奖且是写我爱的上海的却因为书太薄而被我放下,原因是我只保证一周读完一本书,原本是一周三本却因成绩下滑到第五名而打消。我
幸运的见到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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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傻子的降生就是为着见证一个时代的消亡。
这不是傻人有傻福,而是傻子与聪明人的定义仅是自誉为聪明人的人的主观臆断。傻子当然不是聪明人,在我眼中却是个智者。
他很少在乎别人口中劝告必要争取得到的利益;
他很少在乎无人抓住匆匆抑或缓慢流淌的
时间;
他神迹般从点点迹象中即将发生的喜事祸始;
他很少
心痛;
他连面对自己的死亡亦是平静。
酒馆中的哥哥和一心复仇的弟弟同少爷
从容地坚守他们的约定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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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仅是故事,他有我想要真真切切想要以第一人称表达自己想要表达自己一切的真切。
我已经十八岁了,或者说是我让自己
成熟起来。我却不会再为书中的闪烁其词而害羞躲藏又想要知晓。我替我自己可悲。我缺失了一种少女应有的对此事的特殊
情感。是我自己迫使自己成熟起来的,是我自己的过错。看,就像现在这样,
无畏于剖析我自己不同于其他同龄少女羞于提及的少女心。
就像少爷说自己是傻子。
我们都是如此
坦诚之人。
我曾在我十八岁
生日时许下愿:以梦为马,
永远有一颗赤子心。
不知愿望说出口是否还会灵验。
我骄傲于我的坦诚。我从未将自己视为一颗尘埃,以梦为马的少年是不会将自己定义
平凡。
多年之后,许我会写一本《
忏悔录》。
这是我作为少年的
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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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在乎是否有人看这份书评,这早已不仅仅是一份书评,而是一个少年开始除了
愤怒的表达对
世界的看法后转为平静地与世界的对话的开始。
《尘埃落定》读后感(四):傻子也有春天
这个世界正因为有了傻子,才凸显了聪明人的精明,可是傻子真的傻么?聪明人用他们的脑子算计着一切想把全部的利益受归己有,他们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看不到的长远被傻子看到了,他们
无知却还在嘲笑傻子,这个世界是谁傻呢?
这本书让我
更进一步了解“大智若愚”这个词。
物极必反,这让我想起江苏台的最强大脑,一个来自山西的
男孩能解出
大学教授都无法解的数学难题,可他一出生就被贴上了傻子的标签。。。而爱因斯坦,牛顿被冠上“天才”的名号,谁又知道他们在别的什么方面是不是傻子呢?
所以我想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傻子和聪明人,你在这方面缺少天分
不见得在那方面也缺少天分。
还记得写哥哥,未来的土司是这么写的:他很聪明,他总是很散漫却把事情做得很好来显示他的聪明。读到这时,我发现我和他一样聪明,总是这样。然后我就懂了,总是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多牛,多聪明,骨子里就有多自卑,有多傻。你越让别人觉得你聪明,其实你就越是个傻子,枪打出头鸟,好吧,可能我又犯傻了。
你是聪明呢,还是傻呢?好好活着,
快乐的活着,带给别人快乐,不
伤害别人,让别人觉得他是聪明人,你是傻子。这便是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呵呵
《尘埃落定》读后感(五):最后一代康巴藏族土司
整个小说都带着浓郁的民族风情,高高的土楼,特殊的吃食,住在楼上的土司一家,住在楼下的仆从,最底层的奴隶,世代沿袭的行刑人,住在庙里的喇嘛,地下储存的银子和粮食,成片的麦田,还有
无处不在的
男男女女,无不
栩栩如生,嵌入人心,勾画出康巴藏族一个土司整个领地的生活,像个漩涡,把人生生的吸在里面。
故事并不会一直这样,从一个黄特派员带来了火枪和鸦片开始,即使是如此偏远的地方,也要卷入时代,随着它变迁。中华民国建立,抗日战争
胜利,国共斗争,遥远地方发生的事情,也拉着这个古老的世界向前冲,冲到岩壁,崩碎,漫天尘埃,落定。
见证这一切,就是那个人人口中的傻子。天天都在
思考“我是谁”、“我在哪里”这两个问题,行事异于常人,便被认定是个傻子,可决策定论却处处入理,倒是那个聪明人人哥哥,
做事却是个十足的二货。倒是把那么一大群聪明人给狠狠的讽刺了一番!
《尘埃落定》读后感(六):尘埃落定
2008-03-08 19:58
这是一本书的名字,尘埃落定。2005年的盛夏,我怀着对这本书名字的好奇与打发时间的念头,从书店买下它。花了三天时间读完全书,只感觉好看,仅此而已。于是,书被搁置在一边,我开始进入忙碌学习的日子。
不知过了多久,某天的深夜,我一直没有入睡,便起身打开书柜,一本本书映入眼帘,尘埃落定!我再次取出它,紫红色封面上印着“尘埃落定”四个银色字样,心中忽然莫名的释然了许多。
尘埃落定,讲述上世纪四十年代藏族土司的故事。一个声势显赫的麦琪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
一个傻子,却总能看到聪明人无法看到的东西,带着一种局外人的眼光看世界变化,看历史的车轮轰轰前行,心中是如此坦然。父亲的看不起,母亲的同情,哥哥的阴毒,妻子的背叛,人们的失望,都使他的心在某个夜晚被深深打痛。然而,他的心如同皓月当空,静静的凝望着红尘中的世界。尘埃虽然在空中飘浮,最终要落到地面。他在
等待,等待一切结束,等待尘埃落定。
我一口气将书读完,不知不觉东方显露鱼肚白。宁静的早晨,窗外淡淡的月亮凝望着昏睡的人们,院子中的枯叶在风中翻飞。我似乎看到清澈的天空中有无数的尘埃,那是无数人的生命幻化而成的,每个生命都被轻轻的裹在一粒尘埃之中,蜷缩着身体,婴儿般双手抱脚安详的睡着。流淌的月光在每粒尘埃的表面滑过,反射出莹润的光泽,伴随每颗生命一起下降,一起飘落。尘埃落定,尘埃终将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七):绮丽瑰丽的语言
一直在追求一种奇幻漂渺但又不会给人毫无逻辑感的文风,这篇文真正做到了。
一 新奇的意象
能给傻子治好病的药是用“湖上的风”和“神山上的光芒”炼成的
二 丰富的想象和联想
叔叔死后”他顺一条大水,灵魂到了广大的海上,月明之时,他想去什么地方,就去什么地方。“这是因为灵魂也像飞机一样有翅膀吗?不,”灵魂没有翅膀也能去任何地方“。
三 诡谲的道理
复仇者的哥哥问:为什么死去的母亲要用她的儿子来立誓呢?这是一个很简单,仔细想想却很不简单的问题。
在北非或者中亚的某个战乱国,一位妇女的女儿被恐怖势力所杀害,这名妇女周围的人都说:去报仇吧,去报仇吧,拿起你的武器,为了你的女儿。但那名妇女摇头:不。她拒绝报仇。周围的人不解,我也不解。但我现在懂了:一个人,怎么舍得自己的亲人因为要为自己报仇而受尽折磨呢?还记得,那些死去的人最常说的一句话是什么吗?——活下去。
从两个相反方向来的传道者因为争夺散布权而互相诋毁,我问:”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他无法回答。我也无法回答。可能因为,宗教也是人创造的吧。
四 奇妙的时空
从十三岁启蒙到最后的官寨倒坍。”好多年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我走到窗前,外面,大雾正渐渐散去,鸟鸣声清脆悦耳,好像时间从来就没有流动,生命还停留在好多好多年前。“
五 什么是爱情
土司夫人爱情生活上最大的一次危机,那个和罂粟花一样热烈致命爱情里的女人被土司娶回了官寨。夫人看着土司领着新欢一步步走来,就像是看见了”寂寞的后半生向自己走来“。
问一个傻子,想从他那里得到爱情最直接的答案,他捂着胸口说:一半是痛苦,一半是思念。”他说,我得到了很多女人的鲜血,“但这不是一个女人的全部,更不是一个女人的永远。”是爱情使他明白“什么是全部,什么是永远。”
《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八):【尘埃已落定】一部主题丰富的力作
尘埃落定以麦其土司一家人的故事为主线,全景展现了一幅描述康巴藏族民族风情和神秘土司制度的巨型画卷,具有浓厚的藏族气息。
麦其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一个具有预感能力的傻二少爷,正是这个所谓“大智若愚”的二少爷带动着整个故事跌宕起伏,步步深入。整个故事涉及面极广,包括权力、英雄、宗教、信用、仇杀、爱情等话题,这使整部小说远远超出了民族的题材。
1. 权力
土司是一种世袭的统治西南少数民族的“土王”。土司在自己的领地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利,他可以随意决定一个人的生死。这种至高无上的权力具有黑洞一样的吸引力,麦其土司着迷了,旦真贡布也着迷了,甚至傻二少爷也着迷了。
旦真贡布,麦其土司的聪明大少爷,麦其土司的继承人。因小时候弟弟被人认作傻子不会对他继承土司之位造成威胁,所以对弟弟很好。但弟弟的大智若愚渐渐显露时,他十分恐惧并憎恶弟弟,和弟弟的妻子塔娜偷情以报复。后被麦其家的仇人杀死。
麦其土司,这边土地上的王,一个宣布传位时的奄奄一息的老者,当自己继承人被仇杀时,因可以继续当土司,而发扬“职业操守”克服丧子之痛,全身心执掌麦其领地,并焕发了人生的第二春。
权力使麦其土司和旦真贡布丧失了亲情和人心。多么嘲讽啊!权力这个使无数皇室短兵相接的东西,在西南边陲也发挥了它独特的作用。
2. 英雄
英雄,一个再熟悉不过的词语。然而何为英雄?百人百口,各有见解。小说中提到两种所谓的英雄。
旦真贡布,一个冲锋陷阵的勇士,以战争略夺土地和人口,一个霸权的崇尚者,给麦其土司带来了罂粟和新式武器的人,因此给土司领地带来了饥荒和战争。
傻二少爷,一个神奇的人物,除了有点傻之外,天生的神枪手和预言家,通过一些非逻辑性的思维,创造了边境市场,为土司领地带来了繁荣和兴旺。
两种所谓的英雄,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起到不同的作用。然而,傻二少爷受到了土司和藏民的尊重,也许这就是大多人对于何为英雄的回答,或者更准确的说是对于何为受人尊敬的英雄的回答。
3. 宗教
藏族,一个神秘的民族,一个充满宗教色彩的民族。很难想象藏族小说不涉及藏传佛教会是什么样子。
小说涉及三种佛教人物:门巴喇嘛、济嘎活佛、翁波意西。门巴喇嘛和济嘎活佛都是土司家养着的,门巴喇嘛在土司官寨的经堂里,济嘎活佛在附近的敏珠宁寺里,土司为了防止宗教力量对其权力造成威胁,用计挑起门巴喇嘛和济嘎活佛之间的矛盾,达到相互制衡的目的,多么熟悉的桥段啊。翁波意西,格鲁巴教派的忠实追随者,为弘扬禅宗教旨,不辞劳苦,千里迢迢来到麦其土司的领域传播新教,因得罪土司,被割了两次舌头,是傻二少爷较喜欢的一个智者。
关于臧传佛教,土司们和藏民们的虔诚程度不一。作为一个无神论者,对于宗教中的智慧很是欣赏,但是无法切身地理解宗教信仰给人带来的东西。
4. 信用
信用,这个被作者用来揭露人性的词汇,彻彻底底发挥了他的作用。当茸贡女土司用美人计骗一个傻子的粮食时,信用已经不知道被她丢在哪里去了。茸贡女土司拿着傻少爷送的新式武器武装的军队,赢得了对拉雪巴土司的战争胜利,想的却是如何不把自己貌似天仙的女儿嫁给那个给他军队和粮食的傻子。不过,当傻子釜底抽薪地掉回了自己军队,茸贡女土司失去了取得的土地,并依靠女儿从傻子那里换来了和平,真是周郎妙计安天下呀。
茸贡女土司的故事告诉我们,不仅质量是守恒的,人品也是守恒的,出来混迟早还是要还的。
5. 仇杀
多吉罗布的父母被麦其土司害死,为了给父母报仇,成人后回来找麦其土司报仇。多吉罗布的内心十分纠结,在边境有机会杀死傻少爷时,却因他是个傻子放过了他,在土司官寨里潜伏了几个月,却犹豫不决一直没有下手。最后选择下手,还是因为无意穿上了有邪灵附体的死人衣服,而且即使这样也没有选择奄奄一息的麦其土司下手,而是溜走了土司继承人的性命。当多吉罗布得手时,他逃到了官寨外面,燃起了一个火把,在广场上大叫,他是死在麦其家手里的谁谁的儿子,叫什么名字,他回来报仇了。他叫道:“你们好好看看,这是我的脸,我是报仇来了!”
多吉罗布得手在广场大叫,当时他是什么感受?是为父母报仇产生的欣慰,还是放下了背负在身上报仇的负担,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多吉罗布在整个报仇的过程中是十分痛苦的,看来仇恨终究不是个好东西啊。
6. 爱情
爱情,多么美妙而浪漫的两个字,但是什么是爱情?是麦其土司和土司太太吗?是麦其土司和央宗?是麦其土司和茸贡女土司?是傻少爷和桑吉卓玛?是傻少爷和塔娜?是塔娜和汪波土司?是桑吉卓玛和银匠?还是桑吉卓玛和银匠?不得而知。但是看到傻少爷和塔娜一起骑马漫步时,感受是如此的温馨,可能就是傻少爷对塔娜的爱吧。
春风徐徐,拂动着白马的鬃毛,缰绳摇曳,趟过溪流,踏着绿草,走向山坡的高处,遥望麦其土司的官寨。下次回川,一定要去康巴看看。
《尘埃落定》读后感(九):好多事情伤得了普通人却伤不了傻子
这是一本藏族小说,写的是土司制度即将瓦解的那个年代,汉人带着自己的文化、产物甚至是病毒渗透藏区。汉族女子机缘巧合成为土司的二太太,生下本文主人公傻子;汉人带来罂粟种子,让藏民一夜暴富又迅速闹了饥荒;汉人草台班子带来了梅毒,让一群土司病入膏肓。
傻子经常说傻话做傻事,一觉醒来不知身在何处,为了看漂亮姑娘直接让人不要挡住视线,还自在地穿起死囚的衣服,但是他是一个经常让人惊讶和感到害怕的傻子。他不用记得太多事情,但是知道周围人的动机和态度;他精确的直觉,能够决定种粮食而不种罂粟,从而成为周围抢购食物的胜利者;他具有透视的本领,可以在自己房间就觉察到哥哥被复仇者所杀;他还经常大胆预言,一下子就说出十几年以后这片土地将不再实行土司制度。尘埃落定,指的是活在土司制度的最后一代,有的为主子效忠而死,有的为外人入侵而死,傻子则是被早就彼此认可的仇人心甘情愿的杀死。于是,土司继承人和土司制度终于在这片土地上消失。
这本书以傻子作为主人公,优点特别多,因为好多事情伤得了普通人却伤不了傻子,而他又是个屡屡语出惊人、看似胡乱作为却总是运气很好的傻子。他的大智若愚和未卜先知给本书平添奇幻色彩,跟莫言的《丰乳肥臀》有些类似,也许大家都是受了拉丁美洲的文学风格所影响吧。
另外,这本书写的是少数民族在时代变革的一段经历,又让人联想到《穆斯林葬礼》。所不同的是,《穆》非常沉重压抑,说是霍达的泣血之作谁都不会怀疑;而《尘》虽然明明写的是一幕衰落的悲剧,却因为傻子的存在,多了几许无奈和轻松的调侃,令人在平淡的情绪下接受了这个故事。
本书成名较早,其中的露骨描写也不少,所以听说在出版前颇为不顺,好几年没有出版社愿意发行。但是一经推出以后马上就成了畅销书,各国争相翻译,还获得了茅盾文学奖,金子终于发光了。
《尘埃落定》读后感(十):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作者阿来,藏族人。它讲述的是发生在上世纪四五十年代四川藏族人民的统治者之一——麦其土司家族的故事。小说以第一人称“我”的视角叙述。“我”是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是人们眼中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的傻子。
对于这个主人公,我们关注的是他的思想、命运、通过他的视角展现的整个时代的变化。在文中,他提到过自己的傻是一种病,但是从许多语句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他其实是所有人中看得最清楚的那一个,你会从他所参与的每一件事、每一个袒露给读者的心理活动中感受到他隐匿在心中的非同一般的智慧。比如,一次播种时,一个又一个土司选择种可以给他们带去财富的罂粟,而他在此时建议家人在地里种下粮食,最终不仅唯独他们家免受饥饿之苦,大批饥民也由此投奔麦其家族,使得他们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其他许多家族也聚集到麦其家族这里,铸剑为犁,整个古老封闭的四川藏族地区也第一次出现了商业集镇。这体现的是傻子少爷的一次预见性的选择对历史发展的推动作用。
欲望驱使兄弟因权利而斗争——因为二少爷是傻子,对他哥哥的继位不构成威胁,所以他在看见他哥哥对他展露的笑容时说出了这样一句话:“我的哥哥因为我是傻子而喜欢我,我也正因为自己是傻子而喜欢我哥哥。”还有一段话作为对第二句话内涵的补充:“哥哥用聪明人的怜悯目光看着我。那样的目光,对我来说,是一剂心灵的毒药。好在,我的傻能使心灵少受或者不受伤害。一个傻子,往往不爱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这样一来,容易受伤的心灵也因此处于一个相对安全的位置。”大智若愚的傻子少爷不懂得最简单的生活常识,却常常能穿越贪婪、愚蠢、欲望和诡计,一语道破人情事物最本质的一面。小说丰富的思想内涵多是借傻子少爷之口呈现,并不直白,多是引人深思而耐人寻味。
最终,他并没有见证到土司制度的崩塌,安稳地死于仇人之手也许是他最有尊严的结局。
接下来简要谈谈我对这本书语言特点的理解。主人公“我”具有超越时代的预感和举止,而小说的语言风格将一种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呈出,与主人公的这种特点完美地编制交汇,创造出本书独树一帜的艺术性。小说中一半的描写都是比较轻快的口吻,这一半文字作用就是在表面上吸引着你接着读下去。而另外的那一半文字则多是比较朴素平淡的语言,这些话并没有过多矫情的词来修饰,而是以一种干净纯粹的格调,用赤裸裸的情感和对情景简单的描写深刻地撞击人们的心灵,或是使人有所领悟、或是使人无奈、或是对冷酷的人性感到悲哀或产生其他复杂的情感。另一方面,小说赋予傻子少爷的能力——脱口而出的话常常有一种神秘的预言般的魔力。使得这篇小说具有传奇色彩。
作为具有民族背景色彩的小说,这本小说突出体现的特点是:每一个人都并不复杂,甚至可以说是非常纯粹的。鲜明的民族特色(西藏风情)和具有表现力的语言也让小说充满生命力,流动在言语间的是充斥着新鲜感的活生生的景象。
从历史的角度看,某个人的一生、某个制度的整个过程,或许飘摇如尘埃,或许虚空渺小如尘埃,而最终也可在历史中,安稳存在如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