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街猫》是一本由(加)伊夫·博歇曼著作,漓江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9.00元,页数:452,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街猫》读后感(一):屌丝是街猫
如今的词语往往让人惊叹。
比如“屌丝”,有太多无法明确定义的内涵。但一看到这两个字,我立刻知道我就是“屌丝”。
但屌丝的
生活,却不能以
我的生活为样本。
因为在《街猫》这本书中,无论是男主人公、女主人公,还是他们所认识并打算收养的
小孩子,都是
不折不扣的屌丝,生活却精彩的要命。
男主人公因为在路边扶起一位摔倒的老人,被旁观的富翁记住,并帮助他买下一间餐馆。
围绕这个餐馆,男主人公的
老婆开始当服务员,认识了一个不到十岁却酗酒的小
孩子。后来这个小孩子死掉了,因为他一直在做
情绪化型的屌丝。
另外,围绕在
男女主人公身边的人悄然地分为了有钱人和穷人。
男主人公以为
时来运转,却
发现自己进入了更加坎坷的
人生。
有钱人想方设法地“陷害”男主人公这枚超级屌丝。
包括男主人公被别人
巧取豪夺走了经营不错的餐馆、女主人公流产,男主人公深陷
抑郁,又想办法给有钱的姑母打工……
结果,一切乱糟糟。
男主人公决定反抗。
他装成火车站调查员,借机收购古董家具,换取巨额差价。再用这笔钱,买下
自己被别人夺走的餐馆的对面的建筑物,开了一间新餐馆。
男主人公最后
胜利了。挤垮了昔日的敌人。
——但是,他再也不是
让人喜欢的
男人。
虽然他自己认为在
内心还是保留了屌丝的
天真与纯洁。
所以为什么这本书叫做《街猫》?
街猫就是流浪猫。
弱小的流浪猫,在街道上,不去争夺与打击别的猫,唯一的下场就是在没有住处、没有食物、没有
朋友的情况下死去。
男主人公是街猫。
屌丝是街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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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猫》读后感(二):荼蘼在人海之中——《街猫》读后感
一本描写魁北克一群“街猫”人生的
跌宕起伏的小说。读之前朋友打趣地问我书名有什么寓意。当时似乎已经隐约想到了这层意思,只是觉得大家之作怎会如此寻常,一定是另有隐意在书中。于是便谦逊地干脆承认自己毫不了解其中的奥秘之处,也同时怀着虔诚的敬仰心里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好好拜读。
内容确实是曲折离奇,情节有时也是
急转直下。原以为真的是个大善人,一个在
生活中充当
智慧的引导者角色的人——拉塔布拉瓦斯基,竟然是个骗子!
居心叵测,有仇必报(甚至连个孩子都不放过!)精明神秘,伪善可怕而又无耻的人!直到最后我都还在想象着这个有些令人作呕的小老头儿其实是有苦衷的。可是作者——我们的博歇曼
爷爷似乎并不买这个面子。没有交代任何缘由、或是背景,亦或是结果。这样看来,好像这老头儿做的一切都完全符合重度
精神病的行为特征,毫无根据地不分缘由地做了种种颠三倒四不知所为的荒唐而残忍可笑的行为。
但若是从弗洛朗的角度,当然,发生的这一切依旧是
突如其来且毫无缘由的。只是对他来说总是或多或少有那么些重要的
意义和影响。看完了这场似乎在伺机而动的暂时
告一段落的人间闹剧,我见证了弗洛朗的巨大变化。正如书中结尾爱丽丝所说,她的
丈夫正从
年轻诚朴变得谨慎小心、
野心勃勃。感性对我说,这并不是个好结果,世间似乎又多了一颗市侩的心,少了一份
真诚淳朴;理性对我说,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善良的人变得精明,是因为善良让他们收到了一定程度的
伤害,也让他们
经历了人生
不可磨灭的变革。这份蜕变让人变得
坚毅、变得
无畏、变得愈挫愈勇。我并不羡慕这份蜕变,因为它太容易变质了,容易让人变得偏执。只是这并不影响我对这些
经历蜕变的人的敬佩之心。
书中有很多并不是十分主要的分线细节或
情感,也让我
为之动容。其中有那么三种情感在我的眼中特别突出。首先是弗洛朗与爱丽丝这对患难小
夫妻的
爱情,尽管这样的爱情在经受人生考验之前,也曾遭受到弗洛朗偶尔的
背叛。
挫折与
苦难中的
相濡以沫让他变得
忠诚,对
妻子的爱也更加
坚定。寒风瑟瑟的破房子,暴雪天气带着爱丽丝看病,共同经历人生
事业的
成功与
失败,夜晚依偎在一起商讨着
东山再起,互相鼓劲儿着为
未来出谋划策,共同送走了他们未出世的第
一个孩子……他们会继续在这条充满未知冒险的道路上
勇敢前进,携手并肩,坚定无比。爱情在他们身上则更为实在、真切。
当然,还有爱弥尔先生,那个可怜的
男孩。一直以为他最后会真正被弗洛朗夫妇领养并成为一个
阳光的少年,走上正路,过上
幸福温馨的生活,却在
结局之时迎来了他的死亡。
我的心情十分低落,这是个悲剧,爱弥尔先生的
离开让我
心痛、惋惜、抑郁。作者赢了,他成功地在结尾处
升华了全书对
恐惧的诠释,只是似乎对身为读者的我们有些残忍了。可又有谁能否认生活原本对我们就是无情而冷漠的呢?
最后,是比科先生,生活中所需要的那种支撑年轻人的长者。他
性情直爽,待朋友义气热心,是个
不可多得的良友,让人充满了
安全感。
结尾的时候,大家都似乎转向了比较好的生活状况,却依旧有恐惧和就上的阴影存在于大家的生活中,就那样静静地存在着。就如那老头最后依旧神秘地存在着,在某个空间;就如弗洛朗新家的窗子外面可以看见爱弥尔先生坠落的那个屋顶;就如“早餐”在某个清晨会凝视远方,带着若有若无不易察觉的深思、
伤感与恐惧……
一切都已告一段落,却依旧有危机在某处黑暗中伺机而动的生活。只是我们的心会变得一次比一次硬实。
《街猫》在我看来并不是大家口中的“人间喜剧”,而是一出生活悲剧,是一场充满希望的悲剧,关乎生活。
2014.3.28 23:00 作于
大学寝室
《街猫》读后感(三):你我都是肮脏的街猫
我本以为这是一本
励志书,写的是出身贫贱的人们
努力奋斗向上的
故事,可事实是这本书更偏向于悬疑。
佛洛朗作为故事的主人公,与
他的妻子为了如街猫一样地生存下去,不择手段,从一开始的善良、热心和无害,到后来为了复仇而变成多疑、冷血、
阴险。他们在最后真的就变成了他们一直憎恨的坏人,一开始令他们受尽折磨的
社会潜规则,最后变成了他们最强大的武器,协助他们打败敌人,赢得
财富。
人人都是街猫,为了生存,我们必须抛弃道德,拥抱肮脏。
博歇曼真是个会讲故事的人,400多页的小说,能让我不知不觉地就读完了,一点也不觉得累。小说里没有大篇幅描写人物在经历苦难时的
心理活动,她只有客观的描写,写爱丽丝怀孕时冷气坏了,写比科拿着枪每两小时就起床巡逻,但是我们可以从这些情节描写里揣摩出人物的心理,使小说代入感很强,所以令人
阅读起来不仅不累,还觉得
意犹未尽。
人物如何奋斗,如何打败
困苦,如何受尽折磨,在街猫里都被作者
轻描淡写,
轻松带过,却在悬疑方面写了很大篇幅,据说作者是藐视困苦挫折的,所以他愿意
幽默地讽刺苦难,可惜是翻译的问题,或者是生活坏境问题,我在这本译本里,很难体会到作者的幽默。
小说以一个神秘人物拉塔布拉瓦斯基贯穿全文,引导剧情发展,并作为唯一的悬疑线索。可
遗憾的是,小说直到全文结束,也没有交代拉塔布拉瓦斯基的身份,让我觉得街猫只是为了悬疑而去悬疑,悬疑在这里并没有太大的意义。这样一个开放式结局,或许能让读者继续
回味无穷。这个拉塔布拉瓦斯基或许就是猫的角度上的主人,谁知道呢……
《街猫》读后感(四):名不副实
故事发生在讲法语的加拿大地区,一名叫做弗洛朗的普通青年因为一桩善举,得到了一个神秘的老人拉塔布拉瓦斯基相助,顺利获得贷款,盘下了一个酒店,很顺利地将饭店经营得
蒸蒸日上。本以为这本书就是讲述一个有
理想和
信念的年轻人成功的故事,没想到到了几章之后,剧情急转直下,弗洛朗因为太累患了
抑郁症,无法继续经营,不得不把饭店股份低价卖给合伙人,但后来不久发现,他的病竟然是合伙人给他饭菜中放入了镇静剂造成的,而背后的指使者似乎正是他的恩人拉塔布拉瓦斯基,弗洛朗
愤怒地进行反击,但拉塔布拉瓦斯基老谋深算,不仅将他所有的办法全部制住,还让他
倾家荡产,无处可归。
于是弗洛朗开始了一段极为凄惨的底层生活,他穷困潦倒,无钱取暖,无钱治病,被官吏折磨,生活忍受着巨大的屈辱,但是他竟然一点点承受了过来,并一直有一个信念,要夺回他
失去的一切。
全书共有400多页,前1/5节奏并不快,但是在弗洛朗遭受巨大的欺骗后,作者对夫妻的生活进行了细致的娓娓陈述,出于对他深深的
同情和从中的
感同身受的
痛苦,以及想知道他们的未来的急切,剧情开始有了巨大的吸引力,节奏明显开始变快,在这里,作者将底层的生活描绘得生动无比,特别是没有取暖到处蹭那一段,以及爱丽丝牙疼在大雪天求医的那一段,真是让人与他们
同呼吸共命运了,非常希望他们的生活尽快好转起来。所以后来弗洛朗的生活一步步走上转机,开始越来越好时,作为读者,也是大大的欣慰的,
感觉非常非常
愉快。
然而弗洛朗他之后的
所作所为真的不能让我认同,他的最终取胜中有
谎言和欺骗,也有狡诈和破坏,也许是作者想突出表达的是环境让善良人
改变了,或者是对付小人使用这些手段不为过,但用称赞和
愉快的语句来描述这些举动时,还是让人觉得有些突然、无法接受。
另有一点缺憾就是,神秘的拉塔布拉瓦斯基在书中
无所不能,但是他的身份来历,书中从头到尾欲言又止暗示了多次,但一直到最后都没揭晓,若是这个可以忍受的话,关于他为什么在中途会加害主角,是他就是变态还是一场误会,这个谜竟然到最后都没有一个解释。这个拉塔布拉瓦斯基的角色设计到结尾时让人感觉很是费解,在一开始,他是弗洛朗的救星,是一个善良的形象,在中期,发现他是一个骗子,但是后来,他一直去找弗洛朗,希望和他谈谈,说是弗洛朗错怪了他,
为此他被骂、被袭击、被粗暴对待,他都没有怨言,并且为了和解他还为弗洛朗搞定了市政官员,为他们买了机票,支付过不少钱财,并一再找弗洛朗谈谈,从他的所作所为可以看出中间应该有一个误会,看得出他还是一心为弗洛朗
做事,就算不能被原谅,但应该有他说话和解释的机会,但没想到,到了结尾,这个事情也没有个解释,拉塔布拉瓦斯基被作为一个邪恶的坏蛋定型,得到了一次报应。
这叫什么?!
所以我一直觉得这本书,其实并没有出版社宣传那么好,魁北克风光和弗洛朗的奋斗史是非常好看的,但拉塔布拉瓦斯基这部分实在是
莫名其妙,也可能是我水平太低了吧,希望有人能给我解惑。
《街猫》读后感(五):很厚很厚的一本书
这本书号称一部表现西方当代底层青年奋斗的辛酸史,被视为当代的“人间喜剧”。但是看过却完全没有觉得这么精彩,讲述的就是一个身份神秘、行为诡异的老人,首先帮助主角这个年轻人成功,接着又设计夺走了他的一切,随后在年轻人不停试图振作的过程中,时不时的亮相做些坏事恶心一下主角。故事中自然也
少不了一些有特点的角色和有代表性的
感情:有忠诚的厨师的
友情,忠贞妻子的爱情,酗酒的5岁男孩爱弥儿先生的
亲情,这些为这本书增添了一点可读性。
有人说那个神秘老人代表了社会的强权,影射底层青年一直试图反抗却没有办法成功的权威势力,不过我却觉得这样说起来很牵强,真是一本很难体会到深意的书。这本书共有444页,很厚很厚,耐着性子花了很长
时间都读完,终于有资格下个结论就是我并不欣赏这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