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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稷下法治先锋社会实践团”走进仲裁庭旁听学习
日期:2022-07-06 16:19:04 作者:牛琳琳 冯星翰 常雨萱 来源:稷下法治先锋 阅读:

  为增进法治认同,助力乡村振兴,7月5日,稷下法治先锋社会实践团在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马宁的带领下到张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进入仲裁庭前实践团成员统一经过有关仲裁旁听的培训,随后遵守各项要求,进行体温检测、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进出登记等一系列疫情防控工作。在进入仲裁庭以后保持手机静音、严格遵循旁听纪律,严禁有关详细案情内容的录音、录像与具体图片的外传,以免干扰仲裁的进行。

  本次仲裁庭为独任仲裁庭,由一名仲裁员对当事人提交的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决。仲裁庭首先查明双方身份、询问律师代理权限、是否申请回避、通知权利义务等进行庭前准备。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确认解除其劳动合同、补偿其劳动报酬、福利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等薪资,并且对原先劳动仲裁申请书大部分诉求进行补充修改,被申请人提出申请答辩期以准备证据资料。

山东理工大学“稷下法治先锋社会实践团”走进仲裁庭旁听学习

  稷下法治先锋社会实践团旁听学习劳动仲裁庭案件处理流程与相关知识。劳动仲裁前置的作用是适当的可以减轻人民法院工作压力,劳动仲裁前置相当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作用。公正及时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项基本原则。本法从性质上说是程序法,通过规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具体程序制度,使劳动争议得到公正及时的处理。因此,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应当公正执法、依法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得偏袒或者歧视任何一方,所以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必须要贯彻及时快速处理原则,以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仲裁结束后首席仲裁员向实践团队员们讲解了此次劳动争议的申请的经济赔偿是工资提成还是奖金以及加班时间是延时、休息日还是法定节假日的加班问题,同时强调法律援助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及时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观摩庭”有利于推动传统的劳资对立关系转变为劳资同盟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减少劳资纠纷数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目的在于调节而不在于偏袒一方的单方惩罚,保护当事人劳动权益,维护劳动秩序。仲裁委员会保持中立的态度,希望在尽量不影响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利益得失的基础上,减少双方自身长久对立造成的负面影响。同时警示就业者与企业两者都需要学习相应的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共同成长。

  此次旁听仲裁的实践帮助学生深化、理解书本知识,促使教学向应用型转变,更是希望通过公益性质的法律援助,为家庭有困难的普通市民提供帮助,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稷下法治先锋社会实践团队参与仲裁庭旁听,把课上所学与法律援助实践深度融合,参加法律援助案件的庭审旁听,参与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把法律援助社会实践打造成培养应用型创新型法律人才的实践平台。稷下法治先锋实践团通过学习实用的法律知识与实践推动法律援助普及,积极促使法律知识从教学向应用型转变为普通民众提供免费而高质量的法律咨询服务,针对常见民事法律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普及法律知识、增进法治认同,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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