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
四走错了地方
原先葛洪伟家的院子是坐落在村子中央小广场的东边的。后来他的弟弟葛洪志结婚成家,弟兄两个就必得搬出来一个,可房子建在哪里呢?要是在大集体的时候,报给生产队审批,队里会在适当的时候在村边划出一片宅基地,公社再出一张房产证,就可以在上边建房了。可实行生产责任制以后,凡是可以耕种的土地都分到了各家各户,队里没有了公有的土地,宅基地审批制度自然也就取消了。房子没有地方建,只得建在自己的责任田里。葛洪伟家正好挨村子北边有二亩责任田,就匀出半亩在上面建了房。
所以支书葛洪伟的家在村子的最北边。大门前是一条新铺的水泥路。
经过一天一夜的思考,对“千亩桃园”的如何实施,葛支书脑海里已经有了一个大体的方案。就决定不再拖延,傍晚就召开全体村干部会议,商讨实施的具体办法。就提前吃了晚饭,往村委办公室去。他如果越过大门前的水泥路,直接进入村街,一直往前走,就会走到村中央的小广场,村委办公室就在那里。可他竟顺着水泥路往东走,再往南拐,走上了去村子东边村小学的路。开始时他是度着方步的 ,走着走着,就把双手背在了身后,走的姿势也由昂首挺胸改为身体前倾,头也微微低下了。他低着头往前走,径直走到了村小学所在地。当看到村小学已经上了锁的大门时,才猛然醒悟:他走错地方了!
明明村委办公室在村中央的小广场,越过水泥路进入村街就行了,可他却绕了个弯子走到了村小学!他明白,这都怪“千亩桃园”这个项目把他的脑子给搅乱了。
其实,使葛支书走错地方还有另一个原因:村委办公室三年前也确实在这里。九十年代初,原来在村街里的的小学已经容纳不下越来越多的学生,学校必须由原地址搬迁到一个宽敞的地方。当时村子的东边是一片废地,因为是废地,不能当成责任田,由老支书葛振彪作主把新学校建在了那里,同时也把村委办公室建在了学校旁边。 后来村里的李春秋在没有征得政府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又在村委办公室旁边建房。他建房的依据是,一九五一年“土改”前,这里土地的所有权是他家的。八十年代初实行生产责任制,村外的农田分掉了,村内的宅基地各有其主,集体已经没有土地,村东的这片废地他认为应该物归原主,理应成为他家的私产。他自认为在那里建房是合理合法的。老支书劝他停工,他不但不听,还说学校和村委办公室占了他家的地!劝说不成,老支书就向乡政府做了汇报,派出所就把李春秋抓走了。
支书葛洪伟一边转身往回走,一边回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他至今还记得很清楚,就在李春秋被抓走的当天下午,他的老父亲就拄着拐杖来到他们家,先是声泪俱下地叙说儿子的难处:三个儿子眼看着都长大成人了,却还挤在巴掌大的一片院子里。不盖房,将来是都会打光棍的!家里又没有责任田在村边,房子不盖哪里?你当支书的给他指出一个地方!让他盖哪里?后来老人走到老支书葛振彪跟前,气急败坏地说,现在倒好!房子没有建成,儿子又被抓走了!我还要我这条老命干什么?干脆碰死在那里算了!说着就往工地上走,老支书就紧走几步,拦住了老人的去路,对他说,你先回家,我现在我就去乡政府走一趟。
就这样,葛洪伟的父亲由主动向乡政府汇报,又回头向政府有关部门求情,最终还是让李春秋把房子建在了那里。
前年,政府出资要统一建造村委办公室。因为新办公室房间宽敞,占地多,原址因为有李春秋的房子,地方狭窄,经村委研究决定,就把新办公室建在了村子中央的小广场上。由于十多年来葛支书来来往往都是走向老办公室,养成了习惯,所以,葛支书走错了地方,一定也有这个因素在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