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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官僚主义(四) 建立监督体系,是预防官僚主义的法网
日期:2022-01-27 16:43:29 作者:谢改成 来源:自言自语推荐 阅读:

  要预防官僚主义,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借鉴“狼追梅花鹿”自然健康生态法则,遵循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有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把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串联起来,建立监督体系,我称之为“监督体系轮”(如图)。

  “监督体系轮”把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构成外环封闭的轮状,环形内部又像相互贯通的“蛛网”,消除了对权力监督的死角和盲区,使全面从严治党有了制度保障。一方面突出了党领导一切,监督一切的核心地位,一方面又强化了纪检监察、政府、人大、政协对党委的监督职能,特别是人民群众加入监督体系,使监督体系更科学完善。

预防官僚主义(四) 建立监督体系,是预防官僚主义的法网

  “监督体系轮”具有三大机制功能:一是“闭环”机制功能。纪检监察、政府、人大、政协、人民构成监督闭环体系,围绕党委工作任务相互配合监督。闭环好像是“太极八卦图”,纪检监察、政府、人大、政协、人民,象征金、木、水、火、土,彼此是相生相克,持续推动前进的关系。二是全局“核心”机制功能。党委就像一个车轴处在中心位置,既是领导核心,也是被监督核心。党分别向纪检监察、政府、人大、政协、人民辐射,起核心领导监督作用,同时又被五大团体支持和监督。党委和五大团体的关系是彼此支持和监督的关系。三是“核心多边”机制功能。党委处于中心位置在具体工作方面分别能和两个团体构成扇形三角或多边关系,领导两个以上团体。彼此是协商、监督、配合的关系。从图可以看出,以党委可以与各团体结成无数集合(几何)关系。如两极生四卦,四卦生八卦等。

  “监督体系轮”是一个全面科学的监督体系,要制定一系列配套制度跟进落实——

  一要建立监督细则。实施监督要有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责权利约定,要有监督组织领导和评价标准。当前《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中国共产党内部监督细则。除遵照执行《两个条例》外,还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制定一系列监督法规纪律,并根据党员干部所处的不同地位,制定相应的监督标准,确保实施“监督体系轮”在具体的监督实践中形成体系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要监督细则必须科学。监督细则是否科学,关键看监督过程是否顺畅,监督结果是否有效。顺畅有效的监督,要看监督方和被监督方彼此和谐的相处干事创业,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稳定发展,实现国家富强和民族复兴。如果相互羁绊,彼此不前,这不叫监督,这叫桎梏;为蝇头小利,泄私愤图报复,相互给“初一”和“十五”,也不叫监督,而是蝼蚁之辈的狭隘嘶咬;彼此看透对方心中有鬼,知道脸上有灰,只是心照不宣,不给予提醒和医治,也不叫监督,而是流于形式,推诿扯皮,是在玩“猫和老鼠睡在一起”的游戏。

  三要进一步理论创新和机制创新。“监督体系轮”尚处于雏形,仅是我的学术建议,还需要进一步理论探索、不断实践、不断创新发展;还需要形成社会共识,监督部门立法确定;还需要建立健全科学的监督程序,协调贯通的监督办法。习总书记说,“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监督建设也永无止境。

  “监督体系轮”是内外监督相互关联的统一体,其重要意义在于——

  一是把人民群众与党委、纪检监察、政协分别链接起来,是“监督体系轮”中的核心价值。原来的监督机构没有有效地关联人民群众的监督机制,好像月亮残缺一半,显得暗淡,现在有人民群众参与,变成了一轮明亮的圆月。

  二是党委始终处于核心位置,领导、监督各利益团体,反过来又被各利益团体合围,起到既支持党委又监督党委工作的作用。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避免党委独断决策,从体制上杜绝了官僚主义。

  三是在党委领导下,构成多个扇形监督格局,进一步强化了党内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又赋予了政府、人大、政协之间的内部监督职能,使党内监督由纪检监察部门一家独大,变为纪检监察、政府、人大、政协、人民团体多维度联动监督。各团体既能相对独立监督,又不能擅自专权,从体制上避免党委、纪委监察“监守自盗”的可能。

  总之,“监督体系轮”把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突出了党领导一切,监督一切的核心地位,一方面又强化了纪检监察、政府、人大、政协对党委的监督职能,特别是人民群众加入监督体系,使监督体系更科学完善。这是从严治党的理论创新,是反腐倡廉的机制探索,其意义在于提升我党的执政水平,巩固我党的执政地位,利于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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