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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石堡风景经典读后感有感
日期:2021-04-12 03:09:17 来源:文章吧 阅读:

岩石堡风景经典读后感有感

  《岩石堡风景》是一本由[加拿大] 艾丽丝·门罗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68.00,页数:407,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岩石堡风景》精选点评:

  ●再次被打动。从苏格兰到北美的土地,几代人生活的变迁。为了生存挣扎、迁徙的几代人,粗旷又充满活力。到这里,也稍微理解了一点“故土”的力量,有什么大不了的呢,最多不过重来,日子,反正都要一天天活下去。结构、节奏、语言非常棒,门罗是今年的大惊喜。

  ●第一本对门罗完全无感的小说。

  ●原以为是很闷的回忆录,没想到还是趣味十足。

  ●虽然被罗伯特123号,詹姆斯表哥表弟,老詹姆斯小詹姆斯折磨到又去列了棵家族树,但我还是更喜欢第一部份。和这些世代沿袭的名字一样,家族的个性特质总会顺着基因遗传给某一个家族成员。(当你有时间有心去观察了解你的家人的时候,一定可以在自己身上找到与长辈们的共同点)人生本来就是周而复始。门罗无疑继承了家族的“说故事”的能力,不以金钱来衡量生活的态度。看到她几处对宗教信仰的讽刺,难道门罗还是一位无神论者?

  ●【2019170】美洲移民的开垦生活,门罗带有私人性质的家族史出现了之前小说中的素材,比如养殖狐狸的父亲、与母亲微妙的关系、她的两位丈夫等等。门罗还是更擅长讲述她周围、靠近她的生活,开篇移民部分差了点,靠着想象和稀缺的资料拼凑祖先的生活还是有难度的,以及细致展现了加拿大的村镇尤其是农庄生活。

  ●《劳碌一生》简直尽善尽美

  ●這個作者的每本書都有成百上千個名字,真的需要耐心

  ●文字细腻,故事没有大起大落,只有绵延不绝的生命的渴求

  ●终于看完了,至今为止已经看完门罗所有的中译本小说集了。这本书跟其他的小说集不太一样,前半部分历史感比较强,叙事也是比较沉重的。后面趋于门罗一贯以来的风格,家庭亲情和女性的细腻的故事。

  ●行云流水

  《岩石堡风景》读后感(一):岩石堡风景

  一个月看完门罗的这本,人名太多,不得不反复。 可以说岩石堡风景是小说,也可以说是传记。我愿意选择前者,因为书里仍然到处是门罗的影子。 门罗总在回忆和质疑,小说里也总是那几位角色,辛苦劳作的父亲,常年卧床的母亲,活泼开朗却不乏攻击性的继母,从小就想借着婚姻逃离却最终离婚的女儿。 大部分文字都是看似平静的描述,而结尾时门罗总会给你"当头棒喝”, 拷问人性的黑暗与矛盾,质疑亲情和爱情里的隔阂和痛点(有时候是别人,更多的是自己),你总会在这个时候回忆起自己某个经历并产生高度共鸣。 逃离仍然是主题。小说从追溯门罗的祖先威尔开始,开篇有一个神话故事:有一天威尔往家里走,看到几位邻居,于是快步追赶他们,并喊他们的名字,可惜无论跑多快也追不上他们。威尔非常害怕,赶紧用尽往相反的方向跑去。有意思的是,在倒数第二章门罗写道:“有时,我们相当自信走在正确的路上,但我们收获的永远是一成不变的失望”。 想想那些尝试逃离的人们,带领家人逃离贫穷落后的威廉,逃离叔叔的詹姆斯杰米,逃离农村的“我”,逃离家暴父亲的邻家姐姐。 还有那些想逃离却最终放弃的人们,比如“我”的爸爸,“我”的祖母以及大部分选择坚持婚姻的女人们。 觉得作者在中间部分给出定论、结论或者解决方法是很聪明的做法,就是这样的,没有人有权利去指导另外一个人的生活,也没有那么多对与错,但非常喜欢这段话,抄下来与大家分享: “随着时间推移,需要维护的东西从一切变成了一些,但只要努力维护过了,你的生活无论怎样清贫,也是令人肃然起敬的。一旦放弃了维护,你就被彻底打败,徒然把自己弄得筋疲力尽。而我,越是即将逃离生活,越是在意这些细节。”

  《岩石堡风景》读后感(二):The view from Castle Rock

  奥斯丁说他们应该去湖边看看冰。如果那么早就下这样的大暴雪,风会把浪头卷到岸上,结冰。到处都是不同形状的冰。人们去那里拍照。报纸上常常会刊登最棒的照片。奥斯丁也想拍些照。他说这样可以拿到夏威夷去给别人看。 ——冰的照片 当卡琳拿到那些冰的照片时,奥斯丁已经去了夏威夷,并且去世了。照片上的天似乎更蓝,但因为缺乏参照物,冰网和冰柱看上去没有实际上那么大。她应该给奥斯丁拍一张照片的,卡琳想。也许照片里确实有他?只不过他不见了,消失了,像曾经存在过的一块冰,此刻成为照片中明亮的白色。

  我尝试着把门罗笔下的某个故事重新讲一遍,但这种重述总是失败。就像上面这一段,它是《冰的照片》的结尾部分——一个更潦草、粗陋的版本。这个故事相当简单,用一句话概括,那就是:“奥斯丁和卡琳去拍了冰的照片。”当然,你知道这个故事里隐藏着某个秘密的转折。因为一种抹去重要事实的冲动,我漏掉了这个秘密的转折。

  “人们的生活……是乏味的、简单的、令人惊奇的、也是高深莫测的——铺着油毡布的厨房就仿佛深不可测的洞穴。” 如同不易察觉的洞穴入口,门罗的小说中总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秘密的转折。即便如此,在重述某个故事时,我仍然不愿提及这些重要的时刻或场景,这种感觉像是,你已经成为一个共谋者,想要包庇某种东西——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阅读中我常常感到,作者渴望隐藏这些重要时刻的欲望几乎和渴望揭穿它们的欲望一样强烈,无从分享的真相让人寝食难安,但她就是舍不得一口气说完。

  这样的吝啬,在她晚年的作品中尤其明显。大约40岁时,门罗放弃了写长篇小说的念头:“在我的生命里充满零碎的现实,而我从别人的生活中也看到同样的景象,这就是我不写长篇小说的原因。”我们知道,生活是由大量琐事和无意识的社会化习惯组成的,它连绵无序,没有线索。与生活相比,故事则必须有相对合理的解释与安排。按照纳博科夫的标准,小说家就是那个对这堆杂乱无章的事物大喝“开始”的人,他或她需要重新赋予生活的材料以意义,让世界重新发光、融化、让每一粒原子都重新得到组合。放弃创作长篇小说,大约是门罗对“作出合理的解释与安排”诸如此类的事失去了耐心,把生活的碎片拼凑起来,这行不通。她的目标不是编织情节人物,使它们更接近想象或真实的世界,她真正感兴趣的,是“把一件事情从垃圾中拯救出来”——以不易察觉的方式潜行在人物的内心世界,找到那些秘密的蛛丝马迹,果断又若无其事地刺破生活的表面。

  但我并不认为门罗是那种“发现生活真相”或“探索生命意义”的作家,尽管她将生活的细胞切片悉数放大,清晰到令人不堪忍受的地步,但在显微镜下观察得越久,你只会发现生活本身显得越发可疑。“只有上帝才是真正的作者。我们不应试图取代权威,试图写出关于生命意义的小说,那是上帝才能领会的东西,人只能写写供消遣的东西。”重要的不是发生了什么,而是事情是如何发生的,甚至,事情是如何发生的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一个人(作者及小说中的人物)如何讲述它。无数次,我震惊于门罗总是能如此轻松地建立起叙述者不容辩驳的权威,让读者“不是跟着故事走,而是奇迹般地进入故事情节当中”,同时又能在游走的视角中将一切解构于无形。她并不打算让你无条件地相信她,但在真实与虚构之间,你依然会选择相信那些从未发生过的事情。

  《岩石堡风景》几乎就是一本“讲述故事如何发生”的书,作为回忆录与小说的结合体,门罗在这本书中将虚构与非虚构编织在了一起。在我看来,这样的写法其实非常危险,无异于魔术师在表演时撤去遮挡幕布,并将道具一一亮出。如果技艺不精,不仅容易让人看穿底牌,甚至会显得拼凑或矫饰。但门罗就是门罗,几乎没有什么材料是她处理不了的,她总是能点石成金。单单《岩石堡风景》这一篇,就可以看作是炫技之作。这个故事的原材料是一份流水账式的航海日记和几封书信,门罗无中生有,还原出一段喧哗与骚动的背井离乡之旅。在这个短篇中,共有8个人物登场,每一个人物都得到了充分的曝光。马戏团般的热闹群戏让人目不暇接,叙述者如幽灵般随意穿梭,不时又跳出虚构的红圈,将真实的情况和盘托出。天气晴好。风和日丽。老詹姆斯身体无恙。阿格尼丝产下一子。鲸群出现。在甲板上回望苏格兰。正在发生的现场与尘封的古老笔记彼此对峙,逼迫你不得不重新凝视那些早已烟消云散的时刻。在现实生活中,这些来自蛮荒之地的亲人们远涉重洋,不过是到达了另一个寒冷荒原,玛丽终于还是结了婚,阿格尼丝继续生育,沃尔特曾衣锦还乡,那个在大海上出生的婴儿——医生曾断言,他的出生大概是他这辈子最值得夸耀的事了——在在到达魁北克一个月后死去了,他拥有了一块小小的墓碑,上面写着“生于海上”。人的一生值得反复回忆的重要时刻大约非常有限,有时人们需要不断地重述过去,只是为了确认某些事真的发生过——总有一天,那些令人惊心动魄的瞬间会被深埋或遗忘,生活就变成了不可辨驳的现实。门罗的小说中出现过无数希望与厄运降临的时刻,彼时人物对命运或许已经有所察觉,但一切仍被不确定性笼罩着,事情或许最终得偿所愿,或许注定偏离常规。而在这之前和之后,人们的叙述也将成为故事的关键——在叙述者或视角人物的口中,事实总会发生变形,成为不愿提起的丑闻、被夸大的荣耀,或仅仅只是一种假设。

  尽管没有主要人物、次要人物的区分,但老詹姆斯在《岩石堡风景》这一篇中无疑是一个关键而值得回味的人物。开头,门罗写到安德鲁在十岁那年跟随老詹姆斯去岩石堡的事情。站在城堡顶端,老詹姆斯郑重其事地让儿子眺望远方并对他说:你终于看到美国了,我的孩子。过了几年,等安德鲁会看地图之后,他意识到事情有些不对劲——他们眺望的那块陆地,根本不是父亲所说的“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地产,连乞丐都坐着马车乞讨”的乐土美国——而是苏格兰的法夫。这件事被记录了下来,成为安德鲁心中永远的谜团——这是真实世界中的谜团。另外一个谜团是门罗虚构的:当船上的人惊呼着“最后看一眼苏格兰”并纷纷起身眺望时,老詹姆斯一动不动。他一路上都在回忆、编造关于家乡的故事,看样子他应该是那个最不愿意离开的人——他已经60多岁了,对即将到达的新大陆他也根本没有兴趣,那里不是他的家,只是一块墓地。然而当告别的时刻到来,似乎他又真的认为,所有的人都应该挥手再见,除了他自己。为什么?门罗没有说。更进一步,我们还会问,这篇作品为何要被命名为“the view from Castle Rock”呢?从岩石堡上看到的景色——也就是当年老詹姆斯指给儿子看的虚构中的美国,现实中的苏格兰——那究竟意味着什么?我们应该关注它真实的那一面,还是谎言的那一面?那个站在岩石堡上、年轻的、远望故乡的詹姆斯,和瘫坐在甲板上,年老的,拒绝回首告别的詹姆斯究竟分别在想什么?从年轻到年老,这中间是否发生了什么事,一些彻底改变他的事?

  这是门罗拒绝交代的,也是我们最渴望了解的——就像《冰的照片》中那个并不存在的胶卷上的人影,需要动用想象来补齐。

  《岩石堡风景》读后感(三):为什么读爱丽丝·门罗要先读《岩石堡风景》?

  

(本文为王芫在《得到》app上关于门罗的讲座文字稿。该讲座一共五讲,本文为第一讲。)

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大家好,很高兴有机会和大家分享我阅读爱丽丝·门罗的心得。爱丽丝门罗是一位加拿大作家。我在加拿大生活了十多年。我去过她的家乡,还翻译过她的十四本著作中的一本。这一本刚刚由译林出版社出版,叫做《岩石堡风景》。门罗是我最喜爱的作家之一,也是对我影响最大的作家之一。今天我受邀请分五次和大家一起阅读她的作品集《逃离》,正好借这个机会”老王卖瓜“,推销一下我翻译的《岩石堡风景》。

门罗的作品集水平非常整齐,这在作家中是不多见的,每个作家都有处女作和巅峰期,爱丽丝·门罗的第一本作品《女孩和女人们的生活》就已经是成熟作家的气象。从此她一直保持这个水准,一直到最近的一本《亲爱的生活》。今年她已经87岁了,是一位癌症患者,深居简出,这本《亲爱的生活》也许是她最后的作品,但也说不定她还会在有生之年给我们意外的惊喜。不过,我说她的作品集水平整齐,是相对于写作者的普遍现象来说的,如果把她本人的作品全部读一遍,你仍然会发现细微差别。《逃离》这本书不是门罗最好的作品,然而《逃离》这本书影响最大。即使从未读过门罗的人,只要知道她的名字,基本上就知道《逃离》。换句话说,门罗的名字是和“逃离”这个意象绑定在一起的。为什么呢?因为“逃离”这个词概括出了门罗一生写作的主题。也就是说,逃离这种情绪,这种行为,这种意象贯穿了门罗一生的创作,弥漫在她的每本书里。她的书只有这一书以《逃离》为名,于是虽然本书不是她最好的作品,它的名字却也因此而打响了。

那么爱丽丝·门罗要逃离的是什么呢?这个问题的答案可以从《岩石堡风景》里找到蛛丝马迹。

我们先来看看爱丽丝·门罗的家乡是什么样的。1931年7月,爱丽丝·安·莱德劳出生于加拿大安大略省休伦县文海姆镇。这位莱德劳家的大女儿就是日后闻名于世的爱丽丝·门罗。门罗是爱丽丝第一任丈夫的姓,等到她和门罗先生离婚的时候,她已经以爱丽丝·门罗为名出版了几部作品。为了保持清晰的出版记录,她就保留了前夫的姓氏。爱丽丝出生的文海姆镇,距离加拿大最大城市多伦多只有两个小时车程,但因为加拿大北部寒冷,大片的北方国土实际上无人居住,所以文海姆镇几乎就是人能居住的国土之边。根据2011年加拿大人口统计数字,文海姆镇的常住人口是2875人。该镇的邮政编码是N0G 2W0,本地人自嘲地说:这是因为没有人要去文海姆(No One Goes to Wingham, Ontario)。

就在这么一座不到三千人的小镇上,也有中心与边缘的区别。读过爱丽丝·门罗作品的人,多半都会注意到这么一幢房子,这座房子的独特之处就在于它夹在城市与乡村之间。站在那里向东看,房子越来越密,越来越整洁。当树叶落光之后,还可以看见教堂的尖顶和镇政府的塔楼;但从那座房子往西看,只能看到大片的农田,以及远处小山顶上的另一座房子。那座房子十分遥远,几乎位于从这里到地平线的中点。这么一幢夹在两个世界之间,似乎属于城市,又似乎属于乡村的房子,是爱丽丝·门罗作品里反复出现的经典意象。有时,故事的叙述者住在这里,你能感觉到这座房子影响着故事叙事人的视角;有时,故事的主人公住在这里,那么这座房子就会影响主人公的选择和情节的走向。

爱丽丝·门罗自己就出生于这样一幢属性模糊,位置尴尬的住宅里。她家这幢住宅位于文海姆镇一条名叫维多利亚路的尽头。我去参观过这幢房子,维多利亚路到了这里就到头了,左边一幢房子,右边一幢房子,再往前走就是一片防风林,透过树木之间的空隙可以看到一望无际的刚刚收割过的玉米地。看到这幢景象,我还是有些惊讶。近一个世纪过去了,眼前这座红砖房子仍然是维多利亚路上的最后一幢。换句话说,八十多年的时间里,文海姆镇不曾从这里向外拓展一英尺。

爱丽丝·安·莱德劳在那里一直生活到十八岁。

她的父亲名叫罗伯特·莱德劳,莱德劳这家人是在1818年从苏格兰移民到加拿大的。他们移民的目的是获得土地。罗伯特·莱德劳的父母拥有自己的土地,但他们希望唯一的儿子能成为一名医生、律师或者工程师。罗伯特·莱德劳天资聪颖,在乡村小学里表现出色,于是父母把他送到镇上去读中学。所有的人都认为他会靠着读书改变自己的人生,但罗伯特·莱德劳却连中学都没有读完,自然也就没去上大学。爱丽丝·门罗记述了几件小事,其中一件事是老师让大家去买“科学记录纸”(science notepaper),罗伯特来到镇上的文具店,向店员要“信号雪纸”(sign snow paper)。这类在别人看来可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却让罗伯特觉得自己受到了嘲弄。他感觉不适应,一来二去便退了学。门罗在分析父亲的性格时写到:“他内心骄傲,外表却可以十分谦逊。骄傲令他既胆怯又易怒,随时准备着彬彬有礼地退出……他喜欢把自己弄得十分神秘,将自己的原则和秘密以令人费解的方式结合在一起,为的就是拒人于千里之外,从而保护一些根本不存在的东西。[1]”

就这样,罗伯特·莱德劳没能走出农村。尽管进城并不意味着成功,但中途退却,至少也意味着没有能力改变自己。另一方面,罗伯特·莱德劳又并非典型的乡下男孩,他的内心既敏感又躁动,不像乡下人那么稳健、务实。1925年,罗伯特买了一对银狐,从此以养殖狐狸、出售毛皮为生。他用这种方式解决了自己的身份困惑:既不必前往城市,也没有回归为常规意义上的农民。罗伯特的狐狸圈吸引了一个年轻女子前来参观。这位女子名叫安·克拉克。下面这句话也是来自爱丽丝·门罗的记述:“安一下子就被狐狸吸引住了,并非如罗伯特母亲所理解的,是假装对狐狸有兴趣,实际意在勾引她儿子。[2]”

在这里,我要插播一下对爱丽丝·门罗的文字功力的赏析。爱丽丝·门罗以写短篇小说著称,很多评论家都说:她的一个短篇顶得上一个长篇。那么她是怎么做到的呢?我觉得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她的语言高度凝练,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传达有效信息。上面引述的那句话描述了父母的恋爱过程。这个恋爱起于狐狸圈,我们可以想象罗伯特的狐狸圈在乡村里是一件新鲜事儿,远近闻名,每天都能招来一些路人驻足观望。有一天,一个叫安的女子来了。她不仅来了第一趟,还来了第二趟,第三趟。两个年青人的一举一动都被罗伯特的母亲看在眼里。她一眼就看出:这个女子是假装对狐狸有兴趣,实际意在勾引她儿子。既然罗伯特的母亲有这种想法,那么就说明这一对男女已经从谈狐狸上升到了谈理想谈人生,越聊越难舍难分。透过罗伯特母亲的视角,读者了解到了这一对男女关系发展的脉胳。

我们再来看看安·克拉克是什么人。安来自于一个真正贫穷的家庭。她精力充沛,野心勃勃,执拗顽固,完全靠着自己刻苦学习成为一名教师。而她之所以停留在教师这个职位上,仅仅是因为在那个年代,当教师已经是穷人家女孩子的最好出路。“她工作努力,受人欢迎,但她清楚地知道自己尚有一部分潜能,无法在教师这个岗位上发挥出来。她天生善于发现机会,有挣钱的天分……看着眼前的那几只狐狸……她看到的是一个新工业,一个发财致富的机会。她已经存了一小笔钱。她热切地要买下一个地方,让我父亲的事业启动……她成了我的母亲[3]。”

我们再一次感叹门罗用词的经济,叙事的简练。

安掏钱买下的地方,就是维多利亚路尽头的这幢房子。

罗伯特·莱德劳在这里建立起了自己的养殖王国,鼎盛时期曾经养过二百多条狐狸。然而他的生意始终挣扎在生存与死亡之间。个中原因,在爱丽丝·门罗看来,主要还是因为时机不对:先是大萧条,“然后又是二战。钝刀子割人的感觉大概比一夕之间灰飞烟灭的感觉还要难受。有那么几年,出售皮草的收入比起务农来还算是好的,但在半死不活的境况下勉力维持了十几年之后回头一看,坏年景毕竟还是比好年景多”。

爱丽丝·莱德劳从一出生,面对的就是摇摇欲坠的家族生意,时好时坏的经济状况。直到她上了高中,父亲终于不得不结业,然后在镇上的铸造厂找了一份保洁员的工作。爱丽丝的母亲虽然心比天高,但命运不济,做生意的才华只得到了昙花一现式的展露,然后就患上了帕金森症,渐渐失去了行动能力。父母的性格反差,令敏感的爱丽丝从小就深受折磨。爱丽丝·门罗的女儿席拉·门罗曾经在回忆录里写过这样一件事:爱丽丝上小学时,安曾经逼着她去社区中心学滑冰。爱丽丝是个内心细腻,动作笨拙的孩子,特别害怕当众摔倒。每当她在冰上摔倒,她就会用哀求的眼神望着父亲的方向,但父亲总是扭过头去,假装看不见。爱丽丝·门罗告诉自己的女儿,这是因为“他不想知道世界上还有跟他一样的人存在。[4]”

就这样,那一座红砖房子便成了这家人力不从心的具象表达。安尽一切努力让自己的孩子摆脱这一尴尬处境。加拿大的小学都是就近入学,爱丽丝·莱德劳的家从地理位置看,离一所乡村小学更近,但安去镇上据理力争。最终,镇上的小学同意让爱丽丝入学,但要求她家补交一笔税款。

于是,小小年纪的爱丽丝·莱德劳便每天徒步一英里多去上学。“沿着这条路往镇上走,房屋会越来越稠密,一条囫囵的土路会渐渐分出行车道和人行道,走到最后,你还会看到一盏孤独的街灯。[5]”就在这样日复一日从乡村到城市,再从城市返家的行走中,爱丽丝·莱德劳产生了强烈的逃离的渴望,同时也为日后的爱丽丝·门罗找到了一生的写作主题。

爱丽丝·莱德劳想要逃离的到底是什么呢?在我看来,她想逃离的并不是地理位置上的乡村(晚年的爱丽丝·门罗选择回到离故居三十五公里远的克林顿镇居住),而是乡土社会的人际关系。爱丽丝·门罗在评价母亲的商业成功时写到:“这样一个女人,与自己的婆婆时有磨擦,跟整个婆家都处不好关系,被邻居们认为端着架子,被镇上教会里的女人们认为过于争强好胜,却在一个陌生人组成的世界里,如鱼得水,宾至如归[6]。”所谓“陌生人组成的社会”,就是建立在商业交换基础之上的都市。

爱丽丝·门罗提到母亲时语多刻薄,但在我看来,她遗传了母亲对于“环境定义个体”的厌恶。熟人社会最大的问题,就是不给个体留出精神成长的空间。在文海姆镇上,一个人不能为散步而散步,“除非是一些上了年纪的拥有产业的男人,昂着头走来走去,巡视、批评市政项目[7]”;这个社会崇尚务实和稳健,“如果你为了拿毕业证书而不得不学习文学、历史与地理,那么你应该在毕业后尽快将其忘掉”;这个社会最大的问题就是党同伐异,“每次语文书一发下来我就会一阵狂翻,我要在全班同学都读到并且鄙视那些诗之前,抢先发现它们。无论在家还是在学校,我都必须对自己的嗜好严防死守。一旦泄漏,我将受到永无止境的攻击和嘲笑。尽管,在某种程度上,我已经或多或少成了大家的笑柄。[8]”

但另一方面,尽管爱丽丝与家乡人的精神气质格格不入,她又毕竟是罗伯特·莱德劳的女儿,她继承了莱德劳家族“内心骄傲,外表却可以十分谦逊”的表象。为了应对环境的压力,融入社会,她形成了一种冷峻、犀利、不动声色的表达方式。“我喜欢传播新闻和闲话……我在过程中学会了掌握分寸,不会因为太尖刻或者太粗俗而遭到斥责,也不会被人警告:太聪明了对你不好。我已经熟练掌握了一种不动声色,甚至是一本正经的风格,能让人们即使明知不妥也会情不自禁地笑出声来,从而无法判断我到底是出于无心还是出于恶意。[9]” 这一段话谈论的是她少年时代的口语风格,实际上也概括了她作为一名作家的书面语言风格。

爱丽丝·门罗获得诺贝尔奖后,文海姆图书馆改名为爱丽丝·门罗图书馆。在图书馆一角,有一个小小的展示柜,柜子里摆放着若干张照片,照片上呈现的是文海姆镇的标志性景物,照片下方则配有从门罗作品里摘下来的句子。比如在钟楼的照片下面,配的是这样一句话:“带钟楼的邮局,方正、有用、一副就事论事的神态”。即使对门罗一无所知的人,都很难从这样的措词里读出对家乡的赞美,若是了解门罗,定能会心一笑。这就是爱丽丝门罗的风格,她不会直接了当地说:这是一个多么闭塞、守旧、令人窒息的地方啊!

爱丽丝·门罗与家乡的关系就是这样尴尬又复杂。2013年门罗获得诺贝尔奖后,《多伦多星报》发表了一篇文章,题为《爱丽丝·门罗从哪里找到她的故事》。文章中谈到:一位来自门罗家乡的女士告诉作者:自己的母亲当年读过门罗的小说后,认为“爱丽丝·门罗应该为自己感到羞愧”,理由是:她写的既不是小说——我们能认出书里的每一个人;又不是纪实——书里的每一个人都比实际要坏。

爱丽丝·安·莱德劳最终还是靠接受教育改变了命运,实现了对家乡的逃离。在回忆高中最后一年的一场考试时,她写道:“这对我来说是一场命运攸关的考试。时至今日,每当走进凉爽明亮的春夜,感觉到新芽正在树枝上萌发,我都能回忆起当年那场命运之战如何令我蠢蠢欲动,我的野心如何像新生的树叶一样,在料峭春寒中既蓬勃向上,又瑟瑟发抖。[10]”我想,我们每一个通过教育而改变了处境,逃离了令人窒息的环境的人,读到这一句话都会深有感触。但爱丽丝·门罗和绝大多数人不一样的地方就在于。她的逃离没有终点。我们每个人都有逃离的瞬间,但很少有人像门罗一样终生处在逃离之中,永远逃离在逃离的路上,永远对自己的现实处境抱有怀疑与犹豫,永远都不满足。

[1] 引自《岩石堡风景》中的《劳碌一生》

[2]· 引自《岩石堡风景》中的《劳碌一生》

[3] 引自《岩石堡风景》中的《劳碌一生》

[4] 引自席拉·门罗《母亲与女儿的生活》(Lives of Mothers and Daughters)

[5] 引自《岩石堡风景》中的《劳碌一生》

[6] 引自《岩石堡风景》中的《劳碌一生》

[7] 引自《岩石堡风景》中的《出路》

[8] 引自《岩石堡风景》中的《苹果树下》

[9] 引自《岩石堡风景》中的《父亲们》

[10]引自《岩石堡风景》中的《劳碌一生》

  《岩石堡风景》读后感(四):比小说更接近曾经的真实的故事

  

《岩石堡风景》是比较特殊的一辑,一共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讲述了门罗父亲一脉——溯源至18世纪苏格兰的莱德劳家族的历史故事,熟悉门罗写作手法的早已感知到她对于真实材料的运用,“不知不觉间,它们开始自动增删,渐渐成长为故事。有些人物主动用自己的语言向我叙述自己的经历,另一些人物则从背景中超脱出来,站到了我的面前。在最大可能地尊重历史的前提之下,人物的语言和我的语言纠缠在一起,形成一个奇妙的重塑生命的过程。”;第二部分则是从未被收入其他小说集的故事,这些虽然不是回忆录,但比任何一篇小说都离真实生活更近。

“我处理材料的方式其实与写作回忆录更接近。我在探索生命,我自己的生命,尽管我并没有以一丝不苟的态度记录历史的真实。我把我自己放在中心,我的笔触围绕着这个中心游走,同时尽最大可能去向周边探索。包围着我的其他人物都含有虚构成分,他们在我的笔下拥有了自己的生命和色彩,做了他们在现实中不曾做过的事情。他们加入了救世军,他们告诉别人自己来自芝加哥。其中一个人物因触电而死,另一个人物则在马厩里开了一枪。事实上,一些人物与他们的原形相距如此之远,以至于我都记不起当初我到底打算写谁。

而这,就是故事。

你也许会同意:这样的故事比起小说来更接近曾经的真实,尽管我无法信誓旦旦地说:这就是生活。而书中那也许可以被称为家庭历史的部分虽然被扩张为小说,但又始终待在历史叙事的框架之内。经过如此这般的发展之后,两股溪流靠得越来越近,最终似乎汇入了同一河床之中。而在我看来,这就是写作的题中应有之义。”

疫情过后,最想去的地方,大概还是英国,作为一个曾经最北也只到过曼城的人,也只是在后来有机会去了一次苏格兰的爱丁堡。曾几何时的目标还包括沿着海岸线去遍好玩的岛,也不过是从一次康沃尔和怀特岛的环岛游而突发奇想的,现如今恐怕是连看纪录片都没有那份心境了。

十二.第一部分

1穷乡僻壤

英文原文是No Advantages,来源于1799年的苏格兰统计报告的“This parish possesses no advantages.” 第一次读这一篇的时候被大量繁琐的人名和除了本家对于读者来说并无关系的人物关系搞得头晕,但实际上看完整辑再回顾,则如柳暗花明一般,不论是苏格兰的山村还是安大略省的河流,当人们发现自己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一个与自己出生成长的地方相离万里之遥的国家时,都会产生一种,过去与现在重叠在一起,构建出既平淡无奇又惊心动魄的现实,远远超乎想象。

威廉·莱德劳,亦以威尔·奥法普为人熟知,是门罗的直系祖先,遥远的时光让这位祖先的经历充满神秘,墓碑铭文“他以善于奔跑,身手敏捷,体魄健壮著称,当代无出其右”。门罗在这位苏格兰牧羊人身上赋予了浪漫的幻想,再加上这句铭文本身就是威廉的作家外孙詹姆斯·霍格——以“埃特里克牧羊人”之名写下的,二者合一,使得这个人成为了“可以算是不列颠群岛上最后一个创造了神话的普通人”。

>> 威尔从不追求世俗的富贵。 他要的只是荣誉。 >> 詹姆斯·霍格和詹姆斯·莱德劳是表兄弟,两个人都出生在埃特里克山谷,并在那里长大。对他俩这种不肯寂寂无名安安静静过完一生的人来说,埃特里克显然并非乐土。 如果这种人最终成了名,事情就会是另外一种样子。活着的时候,他们被本乡本土的人唾弃;死了之后,他们又会受到隆重的欢迎。情节总要在一两代人之后才会开始逆转。 霍格从他的家乡逃离,以一个天真的喜剧家、一个泥脚子天才的形象在爱丁堡吃力地站住了脚,此后又因《一个罪人的回忆与忏悔》而进入史册。 >>我们家族的人都不待见装腔作势的人。但他们对这种人的描述并不是“装腔作势”,而是“吸引注意”, “把注意力引到自己身上”。从“吸引注意”这个说法,你也许会推导出我们家族的人推崇“谦逊”的品质,但其实不是。他们所提倡的正面素质是尊严感与自我克制,有点儿类似于拒绝,即拒绝自己内心深处将生活过成故事的冲动—无论是给别人看的故事还是给自己看的故事。然而,通过研究家族史,我发现我们家偏偏有不少人富有这种冲动。这种冲动是如此强烈,如此不可抗拒,以至于令家族内部的其他成员羞愧万分,忧心如焚。

十二.2岩石堡风景

我很喜欢这艘自苏格兰开往北美承载了移民梦想的船只上发生的故事。原本以为根据托宾小说《布鲁克林》改编的同名电影也许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比较后才发现即使如托宾一般细腻,在门罗这种天才作家面前也相形见绌。

岩石堡起源于一次詹姆斯带着他十岁的儿子安德鲁在爱丁堡城堡上眺望“美国”(实际上是苏格兰的法夫)。詹姆斯·莱德劳有一个女儿玛丽和五个儿子,他带着除了罗伯特和威廉以外的孩子踏上前往北美的路,其中安德鲁的家庭由他怀孕的妻子和儿子小詹姆斯组成,在两个月的海上旅途中,妻子在海上诞下一名女婴——她“生于海上”。小詹姆斯由玛丽带大,她对于他也有不同寻常的感情。尽管小詹姆斯死于全家到达陆地后的一个月内。詹姆斯·莱德劳的小儿子沃尔特全程记录了这次航行,在旅途中他也结识了新的朋友。

这艘船承载的是一个微缩的社会,即有苏格兰的传统,也预示着加拿大的未来。即将开始在新大陆的新生活,我们该怎么在异国他乡唱出赞美诗?

>> 这家的孩子全是由三个巫婆似的姑姑带大的。三个老处女,怕男人怕得要死,一看到大路上有人走过来(除非是她们的家人),就要赶紧躲到羊圈里去。 >> 她在寻找能够奉献给主的东西,一件与詹姆斯身价相当,能够使她赎回詹姆斯的东西。可她又拥有什么呢?她自己一无所有—没有健康,没有前途,没有尊严。她甚至没有幸运和希望,所以也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预支。她只有詹姆斯。 她怎么能用詹姆斯来交换詹姆斯? >> 他感受到了自己对父亲的责任,这是一种混杂着深深迷惘的责任感,也许更像悲悯。 >> 她画的每一样东西,包括冰山在内,都有一种既天真无邪又玩世不恭的味道,简直就是她自己的翻版。 >> 那些被称作扁脚海雀的鸟。一群一群的海鸟在头顶上方的天空振翅高飞,乍看起来只不过是空中流动的点点亮斑。 “你一定要在日志里记下这些,”奈蒂的父亲说,“我以往乘船旅行的时候见过这些鸟。这些鸟靠吃鱼为生,这儿就是最适合它们生存的地方。很快你就会看到打鱼的人。只要看到扁脚海雀满天飞,就说明我们已经到了纽芬兰大浅滩。” >> 这个人内心深藏的哀怨和自以为是与小詹姆斯一模一样。此外还有天生的饥饿、狡黠与压抑。小詹姆斯有生以来第一次与一个跟自己有着同等分量自我中心的人物狭路相逢。

十二.3 伊利诺伊

在第一章里,那个最有远见的莱德劳一家的倒数第二个儿子,也就是门罗的曾曾祖父,也来到了北美,与定居加拿大的莱德劳一家不同的是,他和妻子以及孩子们住在伊利诺伊。不幸的是他死于霍乱,当天他的妻子玛丽生了一个女儿,玛丽给加拿大的莱德劳写信,安德鲁坐着牛车来接玛丽和孩子们回加拿大。在陆地上的迁徙过程中,威廉最大的儿子詹姆斯为了不想离开,偷藏了他的妹妹并嫁祸于他们在美国的印第安邻居,最终还是失败了。

那个因为家乡人的贫穷和无知——之所以贫穷是因为过于随性,不仅无知而且意识不到自己的无知——的威廉选择去美国的原因也在寥寥几笔中颇能反应出我对欧洲和美国的整体感受的不同之处,尽管愚人如我更喜欢那些鬼神、奇怪的访客的过去。

>> 这里没有人谈论宗教,除非你把“福音布道聚会”算作宗教,而玛丽当然不会那样想。这里没有关于教义的激烈争论,也没有人提到鬼神、奇怪的访客这一类话题,这和当年在埃特里克实在是太不一样了。这里的人都是这么实事求是,只关心你脚下踩着的这块现实世界:你能找到什么,你能做些什么,你能懂得些什么。她猜想威尔在前往这个世界之前,就已经明白它是这个样子的。这里就是威尔一心向往的家园。 >> 于是他也就明白了究竟是什么在诱惑着威尔,让他愿意与美国人为伍。他们争先恐后,他们高声大嗓,他们原始生猛,他们渴望加入历史的洪流。不得不承认,美国人中间也有一些人举止得体;还有一点不得不承认,他们中间的一部分坏人,甚至是最坏的那一部分人,是苏格兰人。威尔的天性中的确有那么一种东西,会引导他走向美国生活。

十二.4劳碌一生

这大概是最接近那个养狐不成功的父亲和年轻时擅长销售年老时得帕金森的母亲的真实故事了吧。父亲的成长过程——在丛林中生活——既远离乡村,也和城市不搭边,使他像一个猎人而不是农夫,孤独沉默、有一点点古怪,但既不令人恐惧,也不惹人生厌。如果说门罗的父亲是这样一类人,那么当人们面对变化、入侵,或灭顶之灾时,通常会有两类态度。设想一条高速公路修在了家门口,有些人会觉得自己受到了侵犯,他们会悲叹失去的隐私,铲掉的牡丹花丛和丁香花丛,甚至会觉得自己身上掉了一块肉;另一些人则看到了机会,他们会支起热狗摊,开一个连锁快餐店,或者一家汽车旅馆。她的母亲就是后一种人。

>> 他走向了自己尚且无法看清的生活。他说不清自己想要什么,可是很清楚自己不想要什么。 >> 我祖母的眼睛是榛子色的,但其中一只眼珠上有一个很大的蓝色斑点,至少占据虹膜的三分之一。人们因此会说她的两只眼睛颜色不一样,但严格来说这并不符合事实。我们管那个蓝色斑点叫她的“窗户”。当我们要求看她的“窗户”时,她会假装生气。她会低下头,挥手赶开那个试图凑近看个仔细的人。要么她就用力闭上眼,过一会儿再把那只纯榛子色的眼睛睁开一条小缝,看看是不是还有人在盯着她。最终,她总是被我们捉住,乖乖地坐定,两只眼睛大睁着供我们欣赏。那块蓝色十分清澈,一丝杂质也没有,被它周围的棕黄色衬得十分明亮,就像夏日的天空,因为飘着朵朵白云而显得愈加湛蓝。 >> 她有一种混淆友谊与生意的天分,优秀的销售员都有这种天分。她从不需要先计算利益再冷酷攫取。她的热情会朝着利益所在的方向流淌,随后的行动则会自然而然地跟上。这样一个女人,与自己的婆婆时有摩擦,跟整个婆家都处不好关系,被邻居们认为端着架子,被镇上教会里的女人们认为过于争强好胜,却在一个陌生人组成的世界里,如鱼得水,宾至如归。 >> 这是我父亲的一贯风格,向周遭的一切致以淡淡的歉意。 >> 我父亲这时插话说:“眼下。我认为人生最好的阶段就是眼下。” 大家问他为什么。 他说:因为你还不算太老,身体里的零件都还没坏掉,你的阅历又足够多,能够看清你以前期望的东西如今永远也得不到了。很难跟你们解释清楚这种情形下一个人怎么能够快乐,但有时候我的确觉得这时候的人是最快乐的。 讲到这里,他对我解释说:“我觉得快乐,是因为我喜欢跟那些人在一起。在那以前,我一直都是单打独斗。他们也许算不上精英,但却是我遇到过的最好的一群人。” >> 但我真正想问的是:他当时有没有想到自己呢?有没有想过那个沿着布莱斯下兽夹的男孩?那个去文具店买信号雪纸的男孩?他当时难道不是为自己而挣扎?我的意思是:他所剩的生命,难道仅仅是对别人有用吗。 >> 他给我讲解问题的时候,总给人感觉他自己也同时获得了发现。也许他当时的确是在从一个孩子的角度看待世界。 >> 他喜欢顺其自然,让我自己学习成长。拥有行动的自由,反而能够激发小心谨慎。当一个人真正受伤的时候,任何同情都不会显得过分。 >> 我以为这样的场景是一个完美的收束:两位老人坐在木头椅子上,头顶上是曾经为祖辈们遮过风挡过雨的大树。一个小男孩,充满好奇但又不敢靠得太近,远远地听老人们用他们的童年方言聊了整整一个下午。老人们在长大成人后抛弃了自己童年的语言,于是他们的后代就再也无法懂得他们。

第二部分十二.5家(Fathers)

“我”的童年:我和两个童年时两个邻居的孩子,纽康姆家与韦恩莱特家,三个家庭,三种父亲,殊途同归的童年回忆。

纽康姆家的父亲暴力、经常打孩子和老婆;纽康姆家的父亲绅士、对待女儿和她朋友的距离是在乡下不常见的友好;“我”的父亲严肃、惩罚分明,从不无缘无故生气。

>> 一个在当时更普遍的现象是:人们用言语、衣着和身体动作,将自己的精神状态赤裸裸地袒露出来。

十二.6苹果树下

“我”的初恋:最初的爱,最初的仪式。

我渴望看一下开花的树,不只是在马路边上看——而是要钻到树下去,躺在地上,头抵着树干,看它生长,么就仿佛它是从我的头骨里长出来的一样,看它如何拔地而起,迷失在我头顶上那一片花的海洋之中。

而当我真的这么做了,这感觉和我的初恋一样。一切想象的仪式感,一切不过如此。

>> 我仍然能意识到我的身体处在一种奇怪的、不自然的状态下。我抬起头,看着头上晃来晃去的花瓣,一大片珍珠白色中点染着淡淡的玫瑰色。我没能进入我一直向往的境界,心里没能涌起排山倒海的崇拜。天空中飘着薄薄的云。阴天里看到的苹果花,让我联想到脏的碎瓷片。 >> 他的谈话就像是我和树木之间一道淅淅沥沥的小雨组成的帘子。 >> 因为我们同时注意到树干上刻的一张脸和一个日期—山毛榉灰色的树皮特别适合传达这类信息 >> 我想趁花儿全开了的时候钻到大树下,从底下向上看。” 他笑了。“你真逗,”他说,“我也想这么做。我虽然从来没做过,但我想过。” >> 他几乎不看我。不过一旦他看着我,他的眼神里就流露出平静而坚定的要求。这神情震撼了我,我仿佛变成了一只鼓,在他眼神的敲击下发出了共鸣。 >> 我正是在书中找到了我所爱的人。他们是男人,不是男孩儿。他们遇事冷静,嘴角总是挂着一抹嘲笑,内心凶狠而阴暗。不是埃德加·林顿,不是艾什利·威尔基斯。不是任何一个适合陪伴女性的善良的男子。 >> 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已经放弃了激情。事实上,我所追求的正是激情,全心全意的,甚至是摧枯拉朽的,既包含欲求也包含屈服,不排除一定程度的残忍。我只是绝不要语焉不详,绝不要脚踩两只船,绝不要品质低劣的意外与屈辱。我可以等待,我想,到我羽翼丰满的时候,属于我的都会来。

十二.7女帮工

“我”的第一次打工:文学化的想象对现实的加工。

>> 蒙托埃太太穿一条卡其短裤,衬衫塞进裤子里。她那短短的、被阳光漂浅了的头发拢在耳后。她像个男孩子一样跳上船来,用力拉了一下发动机,我们便在佐治亚湾傍晚的水面上飞驰起来。我们花了三十或者四十分钟,穿行于布满岩石或者长满树木的小岛,岛上立着孤独的乡村木屋,系在码头上的小船载浮载沉。松树突兀地伸出来,角度各种怪异,和画儿上描绘的一模一样。 我紧紧地抓住船边,在材质轻薄的裙子下,我的身体瑟瑟发抖。 “有点晕船?”蒙托埃太太问,脸上闪过一丝笑容。那根本算不上笑,只是在环境不允许真笑的情况下展露的一种似笑非笑。她有一张长长的晒成棕色的脸,洁白的牙齿很大。她最自然的表情就是抑制不住的不耐烦。她很可能知道导致我发抖的是恐惧而不是晕船,她抛出这个问题的目的是不让我—也包括她—感到尴尬。 >> 生活在正宗森林里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有钱人—这是他们的游乐场,正宗森林既与他们的身份相符又带有一点阴郁消极的气质;另一种是印第安人—他们为有钱人当向导,为后者提供异域经验。这两种人住在大众看不见也想不到的地方,连火车也不通。 >> 我看不到自己身上的残忍一面。我总觉得我在这个家庭的所说所做都无可指摘。这一切都是因为我年轻、贫穷、懂得瑙西卡。 我不具备做用人所需要的慈悲与坚忍。

十二. 8 出路

“我”的第一次婚礼前,家里的两位婶婶来帮忙,折射出她们对于爱情和婚姻的态度。我好喜欢查理婶婶,这个似乎是家族里唯一一个“为爱而婚”的人,却在亲手剪裁“我”的婚服时意外的给了我一笔私房钱:那是通往婚姻的另外一条路,如果结婚不是“我”真正想要的;但是,如果我决定了走这条路,“我”将穿着她亲手缝制的婚服,承诺做一名好妻子。

>> 高尔斯华馁的一个小长篇,扉页上的一行字让我陶醉。 苹果树,唱着歌的金子做的…… >> “结婚可能并不是一条适合你的出路。” >> 我绝不能让别人看透我,更别说是查理婶婶这么简单的人了。

十二.9 家

“我”的第一次婚姻结束后,回家看望父亲和“我”的继母。父亲这个全世界通用的标签,超越了种族与民族,超越了线性时间与空间,在共性中最独一无二的。

>> 因为这里的乡野景色才是我最想看到的—秋天的红叶,满地的麦茬,挤在谷仓露台上的奶牛。其实,这是一幅再寻常不过的乡村生活图画,也是我从前看厌了的景色,我曾经以为自己一生都不需要再看上一眼的景色。 >> 凡人,我将与你同行,做你的向导,听你的驱遣,不离你左右。 >> 在我眼中,我父亲的神色和以往截然不同,既不是一团和气(他一生最常见的表情就是和和气气),也不是生了谁的气。那是一种顽固的表情,但又不带有挑衅性,只是一种凝固了的疲惫,刻铸在他的脸上。他就像一架失灵的发动机,既不能往前又不能往后,只好悬置在那里。 >> 此刻,我只是觉得自己再次被时间和空间捕获,曾经实现的逃离被如此轻易地剥夺。我此前的一生仿佛自始至终都困在此地,我成年后的生活则全都变成了一场梦。我没能把自己留在梦里。 >> 不是哈里、艾尔玛,后者在这种生活里如鱼得水,开花结果。我也不是我父亲,后者是经过一番削足适履才勉强生存下来,但也只能成为一个边缘人,一个囚徒。没有用处,失去欲望,日渐荒废。他实在应该逃离这种生活,可他没有,或者不能,最终失配于任何一个地方。

十二.10你为什么想知道这些?

“我”的第二次婚姻,发现有可能得了癌症。与此同时,“我”和丈夫共同探索一块偶然间发现的墓地。生与死在不经意间交织,最终发现癌症只是虚惊一场。尽管死亡并不是。想到了门罗自身与癌症斗争的经历。

>> 站在大坑边上,你见证的是山河巨变:山丘变为盆地;大地茫然地袒露出五脏六腑;从前的台地或河滩如今变成水波荡漾的湖泊;边缘陡峭的坑里渐渐长满高低不平的青枝绿叶;冰川的痕迹一去不复返。 于是我们得出结论:你必须时时探察,时时记录变化,趁事物尚在的时候赶紧看上一眼。 >> 你可以把鼓丘理解为冰川下的蛋,目的是为了减负。也就是说,冰川把自己一路上裹挟来的东西再用这种规整和有效率的方式甩掉。而在冰川无法制造鼓丘的地方,土壤通常都更加粗糙。 >> 紫色的尾巴是冰碛。有冰碛的地方,就是冰川在撤退过程中短暂停留过的地方,停留过后就在四周留下一圈碎石。鲜明的绿色线条是蛇丘。从车窗往外看,蛇丘是最容易辨识的地貌。小形山脉,又叫龙脊。当河流垂直于冰河并从冰河下穿过时,龙脊就形成了。想象一下急流夹杂着碎石,一边前行一边把碎石吐出来。蛇丘的旁边通常有一条相对温和的小溪,它们都是古代摧枯拉朽的大河的直系后代。 >> 我最喜欢的地貌是冰砾阜,它在地图上的颜色介于巧克力色和酒红色之间,通常用圆点来表示,而不是呈现带状。圆点有大有小。冰砾阜与冰碛的差别是:前者是由一堆死冰形成的,这堆死冰与流动着的冰川完全失联。有时,土壤会钻进它的洞穴和裂缝。有时,一大坨冰被断成两半,中间的裂缝越来越大。冰碛地貌通常都是丘陵地带,虽然不如鼓丘那么平整,但仍然是和谐而有韵律的;冰砾阜则完全是野性的,没有规律的,看上去每个冰砾阜的形成都出于偶然,藏着秘密。 >> 我已经六十多岁了,死亡对我来说不能算是灾难。与年轻的母亲们相比,与家庭中的经济支柱们相比,与孩子们相比,死亡对我来说不。 >> Das arme Herz hienieden Von manches Sturm bewegt Erlangt den renen Frieden Nur wenn es nicht mehr schlagt. 埋藏在这里的是一颗可怜的心 它曾经在暴风雨中担惊受怕 只有当它停止跳动之后 它才会得享安宁。 >> 也就是说:死了更好。

十二.11信使

“我”回到伊利诺伊,找到了无名墓地,尽管无法确认我的曾曾祖父威廉·赖劳德具体葬在了哪里,但找到了他的妻子玛丽,和出生于他祭日的女儿,和她的孩子,以及接下来的子子孙孙。>>就这样,所有钩沉出来的名字都与活人建立起了联系,一切记忆都指向失去了的房子:厨房里宽敞的黑色炉灶上擦得锃亮的镍边;从来都湿乎乎的发出酸味的木制餐具架;煤油灯的黄色灯光;还有门廊上的奶油罐、地窖里的苹果;炉灶上的管子从天花板上穿个洞伸向室外;冬天里的牲口棚因为有牛而显得温暖—我们至今仍在用特洛伊时代的语言和牛讲话。还有另一个地方,我永远也忘不了:打了蜡的冰冷的大厅。每当有人死去时,棺材就停放在这个大厅里。 就在这样一座房子里,虽然我记不清到底是谁的房子了,总之是在这样一座房子里,我发现了一个门挡。这个门挡是用贝壳—珍珠之母—做的。趁人不注意的时候,我把它拿起来,贴近了自己的耳朵。我听到了自己的热血涌动,也同时听到了大海的涛声。它就是我的信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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