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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水准读后感1000字
日期:2022-05-17 02:10:17 来源:文章吧 阅读:

生活水准读后感1000字

  《生活水准》是一本由阿马蒂亚·森著作,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的161图书,本书定价:27.00元,页数:2007-1,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生活水准》读后感(一):晦涩难懂

  不知道因为是老外写的,还是因为翻译的不好,反正就是一个字,“差,完全搞不懂作者要说明什么问题“

  25块钱,亏了。劝各位千万别买,也千万别看,反正看也看不懂。

  《生活水准》读后感(二):不确定性

  主要内容是阿马蒂亚·森《生活水准》这篇论文,然后是其他教授的评论文,关注福利经济法的朋友可以看看。个人觉得阿马蒂亚·森的《生活水准》讲的真的很不严谨,影响生活水准的问题很多,森只说了其中一方面。一个病魔缠身的富人,一个身体健康的穷人,谁的生活水准更高?这种问题真的很难说清楚,如果穷人连基本的食物需求都满足不了,那身体健康也只是一时的,他最终将会因为缺乏营养而变的骨瘦如柴;富人有条件去更好的地方治疗疾病,有更好的环境疗养身体,有生之年富人可以享受更好的生活,但也许他没能不身体健康的穷人活的长。森没能诠释这其中的多少不确定性,不过我还是相信他的专业性;我更推荐后面几位教授对森《生活水准》的评论,指出了《生活水准》的很多不足,也是对《生活水准》内容的补充和完善。

  《生活水准》读后感(三):贴上两条被艾芙删掉的回复。

  行深:

  原因:含有人身攻击或者恶意言论。

  ----- 删除内容备份 -----

  标题或出处:选择的余地

  删除文本:

  虚荣心和上进心的区别是:

  虚荣心求的是虚荣。

  上进心求的是上进。

  行深:

  原因:含有人身攻击或者恶意言论。

  ----- 删除内容备份 -----

  标题或出处:选择的余地

  删除文本:

  Elfe:

  log上你删除了我一条批判性的,但不带恶意的留言,自认为很正确(或许这正是原因?)。遇到这样的事情,任何人都很不高兴。

  虚荣心难道真的比真理重要?不惜搞坏别人的心情而维护自己的面子,你就不觉得可耻?即便我说错了,那么请问我有任何恶意吗?如果不是这样,你又是为什么要删除那条留言呢?

  一句"观点很愚蠢,甚至没有具体评论的价值",去评价一个别人已经看不到的观点,很高明,不是吗?很好地维护了自己的面子,也很好地搞坏了别人的心情。

  《生活水准》读后感(四):选择的余地

  这是一本能为正在怀疑自己奔波忙碌究竟为何的都市小白领们答疑解惑的书。

  四年多前到上海。之后每每和同在上海的吴江老友们聚,总免不了感慨家乡生活之安逸。一份清闲的工作,中午都能骑着自行车回家吃饭,挣的钱或许并不比在上海辛苦忙碌的少,还省却了房价的烦恼。陪在父母身边,也能早早结婚生子尽享天伦,虽谈不上什么理想,却是他人无法鄙薄的幸福。

  既然如此,为什么我们不回去呢?我们总将之归结于“不甘心”。如果早知道自己想要过的是舒适缓慢的小城生活,那完全不需要读什么名牌大学,还一读就是这么多年。在二流、三流的学校混上三四年,回去都一样。但既然已经用功了那么些年,既然已经出来了,怎么能轻易回去。

  用“不甘心”来解释自己的行为终究不够有力,这更像是跟自己较真,理性败给了那口气。渐渐的,我在停止怀旧、开始享受现在这样忙碌充实的生活后,悟出了另一个理由:我们拥有更多选择的余地。

  我们可以回去,随时都行,只要我们真的想。不管要放弃多少,只要选择了回去,我们就可以过上我在第一段中描绘的生活。但是,如果我们一开始就待在家乡,即便某一天愿意放弃安逸、跑到上海打拼,有些事情也终究是不可能做到的了。其实说到底,我们从小开始的所有的努力,以及那些“人往高处走”、“争做人上人”之类过于功利的教条,都是为了给将来增加可选项。至于之后如何去选择,则见仁见智,我们谁都无法评判另一个人的价值观。但拥有更多的选择余地,其好处却是不容置疑的。我决不是在说我们应该将不停歇地努力去获得更多余地为生活之终极目标,而是说当你用幸福快乐等标准来审视自己目前的行为与状态,发现了矛盾、由此生出疑惑、失望时,你至少可以跳出主观感受的局限,更客观地评价你所有努力的价值。

  近来读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马蒂亚·森的论著《生活水准》,惊喜地发现他的观点竟和我的如此一致。他批评了用效用来衡量生活水准的方式,因为效用,不管是将富裕直接视作效用还是将快乐幸福欲望的满足等等视作效用,都过强地受到了人心理状态的影响,是一种不确定的、主观的标准。因此,他提出了他的衡量生活水准的路径,即依据一个人实现功能的可行能力。可行能力高了、能做的事情多了,生活水准就是高了。这是一个客观的标准,至于个人是否看重这个可行能力、是否真的会去做这件事,则是另一个问题。

  今天其实是看了卉卉的日志后有感而发。如果说我们现在还有迷惘,不知身为上海小白领疲于奔波究竟为何,可行能力(也即生活水准)的提高恐怕是为我们答疑解惑的一个实实在在的理由。虽然幸福感并不完全取决于生活水准的高低,但选择权却在我们自己。正如一年前卉卉你可以放弃加州的阳光和高薪跑到上海来工作,就和我现在一样,而我要成为一年前的你却绝非易事。不用再考量我们到底谁更羡慕谁,那时你的选择余地真的比我大。而你现在的余地,也依然大到让你无需因别人看得见的幸福而唏嘘。

  《生活水准》读后感(五):体面生活的标准

  体面生活的标准

  李华芳

  生活水准(the standard of living)这一概念原本不是一个经济学上的概念,就跟斯密的“体面生活”的概念一样。而且这两个概念之间具有明显的继承性。斯密提到在18世纪晚期的格拉斯哥,如果不能在公众场合穿上一件亚麻衬衫,那就是不体面的。如此一来,穿着亚麻衬衫体面出现在公众面前,就成为这一区域的人的“生活水准”的衡量标准之一,当然这也是对于什么是体面生活的例证。

  43-44,GNP增长的画面经不起深究,1982年的时候中国人均GNP比印度高出19%,但要让印度与中国的人均GNP的内在信息一致,1960年的时候必须使印度人均GNP比中国高54%。这当然是胡说八道。对那个时期的GNP估计都表明,两国处于相似水平。由此开来,森总结到,GNP计算的表面精确性只不过产生了一副混乱的画卷。

  森认为在生活水准问题上应该撇开GDP或GNP的视角,转而用功能活动的视角,就会好得多。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人的生活水准显然要高于印度人。根据世界银行1984年的估计,中国人均预期寿命为67岁,而印度只有55岁。中国2/3以上的人扫除了文盲,而印度只有1/3。尽管在其他方面,例如中国未能避免1959~1961年期间的大灾荒,也未能避免1966~1976年的十年文化大革命,直到今天中国公民在更广泛接触各种新闻和信息来源方面依旧存在限制,而印度则要幸运得多。上述论述的关键在于,生活水准上的成功或失败是生活状况的问题,而不是用一个数字去把握相对富裕程度的问题。

  45,功能活动与可行能力在生活水准的评估中各自起到什么作用?在某种意义上,功能活动与生活水准有着更为直接的关系,功能活动是生活状况的各个不同方面,或者说不同方面的成就,而可行能力就是实现成就的能力。相对而言,可行能力与以赛亚•伯林关于积极自由的概念相关:你有哪些真正的机会去过你可以过的生活?

  森显然认为之前的物质富裕评价与效用评价标准都不是看待生活水准的最好评价标准,而利用功能活动和可行能力的说法,可能是更为合适的。而有意思的是,在判断一个人的生活时,马克思非常强调自由的重要性。在其设想的人类得到解放的未来社会中,“我能今天做一件事而明天做另外一件事,能上午打猎,下午钓鱼,傍晚喂牛,晚饭后进行批判,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而又无须成为猎人、渔民、牧民或批判者。”(转引自森,2007,49页,注18.)

  对于体面生活概念的扩展,一种是从国富论的角度来看的,最终被简化成了物质利益最大化,其后的辩护策略是效用最大化和福利最大化,这些路径上的步伐在人际比较的困难面前停滞了。一种是从幸福的角度来阐释(李华芳,2007,追求幸福的经济学;梁捷,2007)。另外一种就是森从功能活动和可行能力的解释,这与其“以自由看待发展”的视角如出一辙。

  这里的一个困难是“阿育王的同情”,这与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论述的“同情共感”的论述异曲同工。阿育王的同情意味着一个事实,即使一个人自己的境况很好,也会因为另外一个人受到了伤害而感到难过。这对可行能力会产生何种影响?或者说可行能力到底是什么?森把这个定义作为开放的社会选择过程,而没有给出确定性的答案。

  《生活水准》读后感(六):可行能力(capability)与机能(functioning)

  整本书,直到读威廉斯那篇批评的时候,我才提起精神来。

  威廉斯的主要疑问是:capability和functioning、或ability之间的关系究竟是什么?

  第一个问题:某项可行能力是否要求相相应的否定性选项?从阿玛蒂亚·森本人的论述看来,似乎是这样的。正是选择的自由将可行能力与机能的实现区分开来。

  威廉斯举了一个例子:我听到一个人唱歌,这说明那个人有唱歌的能力,结果后来我发现那人脑子有毛病,她止不住自己唱歌。那么,尽管这个人有唱歌的能力,但没有唱歌的可行能力。一个人有唱歌的可行能力,意味着她有停止唱歌的自由。

  这种否定性自由是否属于可行能力的必要条件呢?

  威廉斯说,如果是必要条件,那么可行能力有可能漏掉一些关键性生活质量指标:如寿命。寿命没有相对应的否定性面向,所以这个指标看上去和可行能力没有关联。

  我认为,可行能力论者可以这样回答威廉斯的疑问:因为寿命的增加有助于实现更多的可行能力和机能,所以它具有工具性价值。

  但是在《回应》中,森没采用这种后果主义式的回应。森说:的确有些可行能力不蕴含着做相反事情的能力。例如,Ann只要选择不嫁给Bill,她就能不嫁;但这不意味着,Ann只要选择嫁给Bill,她就能嫁给Bill。我觉得本例不能表明可行能力不蕴含着否定性面向。

  因为我们仍可以这样解释本例:Ann有拒绝Bill求婚的可行能力,这意味着如果她选择不拒绝Bill,那么她可以与Bill完婚。

  但不管怎么说,森似乎承认了:可行能力不必要求选择的自由。P138。也就是说,可行能力概念似乎和选择之自由的概念之间有可能存在不一致。

  第二个问题:无意义的选项问题。

  威廉斯说:我们发明了一种叫bloppo的新洗衣粉,这为我们增加了新的备选项,之前我们没有选择是否使用bloppo的能力,现在我们有了,那么我们的可行能力是否增加了?

  森的回应:的确存在无价值的可行能力,例如,选择更多牌子的洗衣粉的能力。

  这是否意味着可行能力只是一个中性的概念,它并不是越多越好,如此一来,这个概念也就失去了规范性的约束力。如何评价不同的可行能力?如何排序?

  威廉斯和森都强调“基本可行能力”。但基本可行能力的清单如何确定?用什么标准来确定呢?

  威廉斯提出三种可能性:人权标准、习俗标准或某种人性学说。

  森否决了用人权标准来进行一般性的排序,但他承认该标准可能在特定实践中有用。P136

  习俗标准面临相对主义的问题。人性学说这条路似乎后来被纳斯鲍姆采纳了。但功利主义式的后果主义也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第三个问题:可行能力与实际能力之间的张力。

  威廉斯指出,有可行能力的人未必有实际能力。例如,一个人生活在洛杉矶的,呼吸着受污染的空气。他随时有能力离开洛杉矶,因此他有呼吸新鲜空气的可行能力。但此时此刻他必须忍受污染的空气,因此他现在没有呼吸新鲜空气的实际能力,

  这个例子表明,很多时候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可行能力的“有无”问题,而是能力实现的成本“大小”问题。这个人完全有能力放弃自己的事业、离开洛杉矶。但他接受不了这个代价。

  很多穷人不是没有上学的机会,而是有上学的机会,但是上学的成本对他们来说过于沉重了。这意味着,如果他选择交学费上学,就必须放弃在其他方面的投资。

  森对这个问题的处理,是诉诸“可行能力集合”这个概念。我们评价的并不是单项能力,而是能力集合。如果因为成本高昂,一个人不得不为了实现某项重要能力,而放弃另一项重要能力,那么,尽管他拥有单项可行能力,但他的可行能力集作为一个整体,受到了限制。

  但我觉得,“可行能力集合”这个概念仍存在一个timing问题,是终生总集合?还是某个时间段内的可行能力集合?还是以某个关键时刻(如18岁成年)作为为参考点,来计算未来的预期可行能力集合?我不知道森是否在其他地方讨论了这个问题。

  《生活水准》读后感(七):【读品•专题:中国问题】李华芳:改革三十年:评价标准的演化

  中国改革三十年,回头一望,成绩不小,问题不少。针对改革的反思多半出于一种直觉的感受,即个人的生活是不是比改革之前更好。这是一个关于“生活水准”(the standard of living)问题的争论,其问题可以一直追溯到斯密关于“体面生活”的论述。这两个概念之间具有明显的继承性。斯密提到在18世纪晚期的格拉斯哥,如果不能在公众场合穿上一件亚麻衬衫,那就是不体面的。如此一来,穿着亚麻衬衫体面出现在公众面前,就成为这一区域的人的“生活水准”的衡量标准之一,当然这也是对于什么是体面生活的例证。那么生活是不是比以前更好呢?

  首先,生活标准的改善表现在人均收入的增长上,从这一点上来看,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使得大部分国人受益,收入较改革之前有较大的增长。但针对中国改革的反思,大多数立足于分配问题。一种观点认为中国的改革是一种“卡尔多-希克斯”改进,即改革是大部分人得益,而少部分人受损,并且得益超过损失,如果进行补偿的话,总体上看还是一个增量改革。这一路的后续研究是探究各种补偿方案,尤其是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各个方面的公共政策讨论。

  另一种与此相似但稍有不同的观点认为,中国的改革实际上是一种帕累托改善,因为所有人的收入相比于改革之前,都有了提高,只是有些人提高快一点,而有些人提高慢一点,改革中没有人受损。这种观点看似过于理想化。但也有不少证据表明,邓小平提出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达到共同富裕”可能已经是一个“事实”,问题在于不同人群收入增长的速度悬殊,进而造成贫富差距“没有缩小、反有拉大”的趋势。分配不公是下一步改革亟待解决的问题。

  这意味着即使纵向的历史比较角度或能得出所有人收入增加结论,也不能由此就推断改革已经获得了成功。这也为反思改革提供了契机。现有的反思除了研究如何从事后角度进行公平补偿或者再分配外,并没有触及改革的评价标准的问题。实际上,首先应该问的问题是,体面生活或者说“好的生活”仅仅是说收入增加吗?或者问,收入增加与好生活的关系如何?

  傅瑞(Bruno Frey)和司徒策(Alois Stutzer)在《幸福与经济学:经济和制度对人类福祉的影响》以及布鲁尼等在《经济学与幸福》这两本书中,都提到了一项关于幸福的研究,即伊斯特林悖论。伊斯特林悖论是说收入增加并不一定导致幸福增加。雷亚德(Layard)后来做了一个区分,人均收入低于一万五千美金一年的国家,收入与幸福正相关;而人均收入高于这一数字,收入与幸福就没有什么关系了。生活蕴含着很多方面,正如阿马蒂亚•森反复强调的一样。但幸福的视角无疑比收入的视角更贴近现实生活。这也意味着当一个国家比较穷的时候,收入增加对好生活有一个正面的促进作用,但当这个国家普遍富裕的时候,收入增加对于生活的促进作用就下降了,而生活的其他方面反而更为重要。这或许也可以解释中国目前的GDP导向的增长,何以面临诸多的批评,尤其是来自环保方面的质疑。甚至有观点指出中国必须采用“绿色GDP”指标来替代单纯的GDP,以体现改革中折损的环境成本。

  梁捷在最近的一本新书《幸福指数:中国人幸福吗?》中,从金钱、健康、工作、家庭等各个方面,探讨了这些因素对中国人幸福与否的影响,从现实的角度揭示出中国不同人群的幸福感受。尽管没有得出统一的结论,但梁捷的研究却显示中国人对改革的评价标准已经不单纯是从收入的角度加以衡量,而是变得更为多元化。这一信号表明,对于改革的评价,也可以从不同于收入的角度作出。

  而不平等或者说不公平是影响“体面生活”的一个重要因素。无论是森对饥荒的研究,还是哈耶克对经济周期的探索,都表明了一件事情:在一项公共政策或者社会变革中,富人规避风险的手段要多于穷人,因此受政策影响较大的是穷人。在经济危机时,穷人受到的损失要高于富人。如此一来,穷人会对超过其心理适应性的收入差距感到不满。桑塔菲学派的鲍尔斯和金迪斯在《走向统一的社会科学》一书中,通过最后通牒博弈实验证明公平感是人们在分配中的确会考虑到的一个问题。也就是说,不公平会对“体面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与主张依靠政府来进行再分配以促进公平的观点不同,有两种不同的思路可能影响到中国的改革。第一种是对第三部门和公民社会发展的乐观姿态,认为这些部门的成长将会对公平问题的解决有所助益,从而使得中国人生活得更加体面。其主要代表是王名为首的清华学者对中国NGO的一系列研究。第二种是跳出既往的桎梏,采用阿马蒂亚•森的“以自由看待发展”的视角,来切入对体面生活的解释。这涉及阿马蒂亚•森的一系列著作,包括《以自由看待发展》、《贫困与饥荒》、《生活水准》、《论经济不平等/不平等之再考察》等。上述两种思路,需要依靠政治体制改革上的突破,而在现阶段主要是基层民主的落实。

  森的研究证实GDP或GNP增长的画面经不起深究。1982年的时候中国人均GNP比印度高出19%,但要让印度与中国的人均GNP的内在信息一致,1960年的时候必须使印度人均GNP比中国高54%。这当然是胡说八道。对那个时期的GNP估计都表明,两国处于相似水平。由此看来,森总结道GNP计算的表面精确性只不过产生了一副混乱的画卷。森认为在生活水准问题上应该撇开GDP或GNP的视角,转而用功能活动的视角,就会好得多。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人的生活水准显然要高于印度人。根据世界银行1984年的估计,中国人均预期寿命为67岁,而印度只有55岁。中国2/3以上的人扫除了文盲,而印度只有1/3。尽管在其他方面,例如中国未能避免1959~1961年期间的大灾荒,也未能避免1966~1976年的十年文化大革命,直到今天中国公民在更广泛接触各种新闻和信息来源方面依旧存在限制,而印度则要幸运得多。上述论述的关键在于,生活水准上的成功或失败是生活状况的问题,而不是用一个数字去把握相对富裕程度的问题。

  从森的角度来看,评价中国改革的标准无疑需要转换到“自由”上来。但自由是一个过于抽象的词汇,落到实处,采用“可行能力”或者说“基本能力”是一个更有意义的做法。在某种意义上,功能活动与生活水准有着更为直接的关系,功能活动是生活状况的各个不同方面,或者说不同方面的成就,而可行能力就是实现成就的能力。相对而言,可行能力与以赛亚•伯林关于积极自由的概念相关:你有哪些真正的机会去过你可以过的生活?

  森显然认为之前的物质富裕评价与效用评价标准都不是看待“生活水准”的最好评价标准,而利用功能活动和可行能力的说法,可能是更为合适的。有意思的是,在判断一个人的生活时,马克思非常强调自由的重要性。在其设想的人类得到解放的未来社会中,马克思写道:“我能今天做一件事而明天做另外一件事,能上午打猎,下午钓鱼,傍晚喂牛,晚饭后进行批判,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而又无须成为猎人、渔民、牧民或批判者。”

  评价中国改革三十年来的成就,在看到GDP高速增长的同时,也应该看到,从自由-基本能力拓展的角度来衡量,改革亟待进一步深化。而争论改革是不是“卡尔多-希克斯改善”还是“帕累托改善”或许并不是最重要的。从各个层面对改革的反思也表明,评价改革的标准应避免单一化,应该更多从改革是不是增进了中国人的幸福、是不是推动了人的自由的角度来看待改革的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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