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秋,李东升家门口儿的杨树叶子变得冷硬,缺乏水分和生机的树叶子时不时掉落到地上,终了一生。
十月中旬,在李东升家门口儿的杨树叶掉了将近一半儿的时候,他结婚了。
李东升是李老头子李江涛的大儿子,今年二十一岁,这在农村来说,二十一岁结婚已经算不上很早了。
新娘子名叫吴秀梅,和李东升家隔了五个村子,当初媒人介绍到时候还说离得远呢!
新娘子今天穿着正红色长款带毛围领呢子大衣,大衣里面是件儿薄款米色高领毛衣。
下身穿着黑色加绒脚踩打底裤,脚下踩着一双中跟儿绒面斜带襻的黑色镶钻婚鞋。
嫁出去,娶进来!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就开始了另一种生活,相结合又相互独立的生活。
新人拜过堂,村儿里那些个年轻小伙子便开始闹新人,这个习俗似乎一直沿袭着,当然,也没有人会无聊到去追溯这个习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虽说她比李东升长了两岁,但毕竟还是个闺女家家,也没这么被人闹过。
但那六七个男孩子正是年轻爱玩的时候,好容易凑热闹来闹婚,怎么可能“手下留情”。
不仅是手,那些个“混狗子”嘴巴也没个遮掩,吴秀梅没一会儿就被他们的话臊的抬不起头。
其中一个为首的牛婶儿,笑着对闹新娘子闹得最凶的“狗混子”呸了一口瓜子儿壳子,接着道:
“下地干活儿没见着你们这么有劲儿,怎么的,你们是不结婚了?小心后继的小子们闹到你们结婚入不了洞房……”
牛婶儿说完撩了下头发,杏眼扫了一圈儿凑热闹的人,周围人却都笑了,也开始拉扯那几个“狗混子”。
这时李江涛眯着眼从人群中挤出来,拿烟酒给那几个男孩子,几个人也就识趣地走了!
坐到床边,她的眼泪就止不住地流下来,天气正是变冷的时候,没一会儿就哭红了鼻子。
几个小嫂子连连安慰她,王家媳妇儿给吴秀梅递了纸巾:“妹子,今儿可不能哭,结婚都这样闹呢,你可是漂漂亮亮的新娘子,哭花了脸就不好看了……”
吴秀梅哽咽着点点头,张家媳妇儿也插了句嘴:“就是,那几个人在咱们村儿里是出了名的狗混子,甭搭理他们!”
旁边几个小嫂子也七嘴八舌的插话,女人的嘴永远喋喋不休讲述着各种各样的“故事”。
听着几个小嫂子聊天儿,吴秀梅的心情这才算是开朗起来。
过了今天,吴秀梅也要被称为“某某家媳妇儿”了,也是别人嘴里的“小嫂子”。
在农村对于新婚夫妇来说,只有结婚当天是特别的。
吴秀梅过了结婚的那一天,也成为万千农妇中的一员,她毫不费力地融入了新的劳作生活中。
所有生活对于农村人都是一样的,不管男女。
只是吴秀梅简单平淡的生活也只是维持了半年时间。
李江涛有两个儿子,李东升是老大,李家和是老二,比李东升小两岁。
一家有两三个孩子在农村简直太常见了,就算是四五个孩子也是常有的。
越穷越生,越生越穷,妄图以人口提升经济实力总归是愚昧的底层人想出来的捷径。
吴秀梅也不渴求大富大贵,她能干务实,手脚麻利,在家做姑娘的时候,就是干活的一把好手,做了人家的媳妇儿干活儿更是掏心掏力的。
她只想安安分分的活着,生一双儿女,孝敬公婆父母,和丈夫永结同心,白头到老。
吴秀梅为着这个“伟大梦想”努力着,奋斗着。
只是,永结同心只是美好的祝福语,放在现实中并不能全部实现,李东升跟吴秀梅完全做不到永结同心。
李东升爱玩,只要是跟“上进”无关的事儿,李东升都感兴趣。
李家和更爱玩,但是这暂时跟吴秀梅没有关系,吴秀梅只是跟李东升生气。
吴秀梅一天到晚给李东升灌输积极上进的思想,她讨厌李东升毫无上进心,浑浑噩噩的混日子。
由此李东升就开始厌恶吴秀梅,厌恶她的所有,厌恶是比讨厌更加强烈的情感。
李东升只是一个厂子里的普通小职工,胸无大志,下了班他只想玩乐。
他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社会角色已经都发生了转变,他现在是一家之主,是一个女人的丈夫,肩负着一个小家庭成长发展的重任。
男人普遍比女人心理成熟的晚,或者说,男人永远不会成熟,只会变老。
女人不同,女人的心思细腻的可怕,偏就是因为这个男女天生的差别使得女人总是能够很快的成长,成熟。
第二年的初夏,吴秀梅成为了大嫂,李家和娶了媳妇儿了,他也到了二十岁了。
李家和的媳妇儿叫张春桂,和老李家只隔了两个村子。
张春桂过门儿那天,吴秀梅眼见着半年前自己的热闹成为张春桂的热闹。
只是张春桂性子泼辣,村儿里那些狗混子闹婚惹急了张春桂,她张口就骂。
那些狗混子闹得自己没趣,一个个儿像是落了水夹着尾巴的黄狗。
老爷子李江涛笑得比李东升结婚时更开心了,他好吃好喝地打发着那些人。
张春桂的穿着打扮与吴秀梅结婚时候的穿着打扮也大不相同。
张春桂穿的是半袖修身带蕾丝边儿的长款红裙子,那红比吴秀梅的红呢子大衣更亮,衣服装饰更多。
她的婚鞋是闪闪亮的红,她头上的花儿更多,那是鲜花,不是假花,那花儿似乎用香味儿把张春桂整个人都包住了。
最勾吴秀梅眼睛的是张春桂左手腕上那副银镯子,足银打的雕花银镯子,她知道那是婆婆的镯子。
她第一次跟李东升和他家里人见面的时候,就见过那个银镯子。
她那时候站在媒人身后,她总共抬了三回头,次次都把目光定在李东升身上。
李东升生得一副好皮囊,正是那个时候女孩子们喜欢的。
低头的时候,她的目光刚好能够达到李家婆子手腕的高度。
那也是夏季,李家婆子也还算年轻,她那天身上似乎穿的是藏蓝色的短袖,吴秀梅记不清,她那天只记得李东升的脸和那个银镯子。
吴秀梅觉得天底下无论哪个女人都爱首饰,她也爱。
她想,半年前的时候她皮肤白皙,手腕纤细,如果她戴上那雕花银镯子,再穿上那件她最喜欢的棕色收腰长裙,还有她的高跟鞋,那绝对比今天的张桂花还要好看。
尽管今天张桂花才是新娘子。
可是吴秀梅没有银镯子,她连铜镯子,铁镯子也没有。
她的皮肤经得半年来的风吹日晒也不再白皙,她的手腕也不那么纤细好看了……
这是才过了半年时间吗?吴秀梅拧了拧浓眉,她怎么感觉像是过了半辈子,又好像只是过了几天。
吴秀梅想不通,但她知道这种一眼望到边的生活,并不是她想要的那种安稳生活,那是有区别的!
张春桂进了新房了,吴秀梅自然该去陪着,陪着张春桂的还有五六个年轻小嫂子,她是个话不太多的人,没跟张春桂聊几句就不大说话了。
李家和和李东升一家子都在院子里陪客,吴秀梅站起身往门外瞅了一眼,李东升笑得很开心。
她上次看到李东生那样开怀的笑容,还是结婚后的第一个月。
吴秀梅眨了下眼睛,把视线抛得更远,目光在热闹的人群中扫了一遍后,落在了院子外的大杨树上,那树开枝散叶着、葱郁着……
想到开枝散叶,吴秀梅抿了抿嘴,突然觉得嗓子干涩,又觉得不好意思,可是她又明白,繁衍生息是必须的。
李家和开始了看似甜蜜平静的婚后生活,吴秀梅一开始就看得出来,李家和跟张春桂合不来,两个人完全是不同的人啊!
之后,吴秀梅仍旧勤勤恳恳地种地、料理家务,她在村子里的名声好的不得了,人缘也极好,有很多朋友。
但吴秀梅并不觉得生活圆满。
李东升对吴秀梅越加冷淡,也更爱玩了。
对他而言,成家只是意味着有另一个女人接手他娘的“工作”了,他有了一个新的“仆人”。
而且对于这个女人他完全可以凭心情对待她,想甩脸色就甩脸色,想发脾气就发脾气。
他不开心了,就算狠狠地骂她,动手揍她,她又能怎么样呢?
她只能哀嚎,像被主人打断腿的狗,她只会不停地哭,然后跑去娘家诉诉苦,再灰溜溜的自己跑回来。
因为这个跟他毫无血缘关系女人要一直跟他过日子的,毕竟那时候离婚是比偷人还要丢人的事儿。
自从结了婚,李东升便知道自己只需要上班就可以了。
他甚至连饭碗都不想端,在他看来,主屋到厨房的距离比从家到麻将馆的距离要远的多。
李家和跟张春桂的生活也并不安宁。
张春桂性子泼辣拧巴,一点儿事不顺心就大发脾气要死要活,李家和更加急躁火爆,也不是省油的灯。
但李老婆子总是帮衬着老二家,他家日子也还勉强能过下去。
来年初春,吴秀梅终于怀孕了。
李东升似乎突然意识到自己作为一家之主的责任和义务了,他对吴秀梅态度有了些许转变。
但也仅限于肯自己盛饭端碗了,其余别的事仍旧是吴秀梅“挑大梁”的。
李老婆子眼见着大儿媳妇怀孕却无动于衷,一点儿不肯帮衬。她讨厌看见吴秀梅那双亮晶晶的杏眼。
她喜欢小儿媳,虽然说脾气厉害了些,手懒些,但是她高高瘦瘦的,身条儿好看,皮肤白皙,以后生出来的孙子也不会赖。
人总是有种奇怪的情感,会支使他莫名其妙讨厌某个人或某样事物。
吴秀梅并不在乎李老婆子怎么想,她想,日子还长着呢,婆婆总会看到她的好。
可是吴秀梅没有等到李老婆子对她好的那一天,她也不会等到那一天。
因为她怀孕一个月后,张春桂也传来了怀孕的喜讯。
李老婆子开心得不得了,那一天可把李老婆子累坏了,她那张嘴从村东头跑到村西头,炫耀自己要抱大孙子了。
自此,李老婆子殚精竭虑地伺候着张春桂这位女王。
她遛弯时,高昂着头,挺着大肚子,一只手虚扶着明显胖了三圈的腰,一只手拿着削好的苹果或是扒了皮的香蕉“吧唧、吧唧”地吃着。
而李老婆子则勾着腰垂着头,小心翼翼地跟在张春桂肥屁股后面,两条胳膊直直的抻着。
低眉顺眼的样子,像极了温顺的家养犬。
这在旁人眼里看着是很搞笑的,一只猥琐的老狗紧张兮兮地守着刚下完蛋趾气气昂的母鸡,你说,这种奇特的景象好笑不好笑?
吴秀梅不是女王,没有仆人,没有削好的苹果,带皮的苹果也没有。
而李东升两个月不到便恢复了原样,仍旧是吴秀梅料理家务,种地,生活……
很快到了吴秀梅生产的时间,她在这个特殊的时候险些丢了性命。
生产当天,李老婆子掐着腰对躺在产床上的吴秀梅说:“等会儿让大夫给你打催产针,凑个好时辰,本来就是个没用的……”
吴秀梅皱紧眉头,没话说,她不知道该说什么。
她肚子里那个握着拳头的小女孩儿也不会说什么,她无权决定什么。
吴秀梅还是打了催产针,前两针没有什么反映,第三针被李老婆子催着打完就有了反应,只是反映太大,孩子差点儿没生下来。
亏得平日里吴秀梅身体健壮,在她脱力的最后几秒钟孩子终于生下来了,李老婆子只在门外听了孩子一声哭,便头也不回地走了。
“嗬、呸”李老婆子走出门口还吐了一口老痰,“赔钱货!”李老婆子喉咙里咕噜了一句。
吴秀梅月子里自然没人照顾,亲朋邻里送给她的红糖、鸡蛋三五天就没了,她知道是李老婆子光明正大地拿走孝敬张春桂了。
张春桂在医院B超查的肚子里是男孩儿,吴秀梅查的是女孩儿,李老婆子早早就知道了!
只是……张春桂生下来的却也是个女孩儿,自然,世间万物都有出错的时候。
吴秀梅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正带着一身奶气,一身疲倦在厨房忙活着,伺候一家子人。
她看着锅里腾上来的面条混着几根可怜兮兮的青菜微笑着。
张春桂回家的时候,仍旧是骄傲的女王。
李家和推着架子车载着裹得严严实实的张春桂往家走着,李老婆子拎着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在车后面跟着。
依稀能看出张春桂的脸又圆润了,这显得眼睛更小了。
李老婆子脸上却多了些鲜艳的色彩,她左脸颊和右脸颊多了几道深浅不一又长又细的抓痕。
李老婆子仍旧是低眉顺眼的小模样,她轻手轻脚地走着,一点儿多余的声音都不敢发出来。
吴秀梅正准备生火做饭,她刚从门口抱了些玉米皮子,看到张春桂一家子人,她低头看了看手里的玉米皮子,又抬头看了看张春桂壮硕的背影。
头顶上突然飞来一只麻雀儿,她又仰头把视线定在麻雀儿圆润的肚子上。
“你他妈的干嘛呢,这个点儿了饭没做熟,还有闲功夫看鸟儿?”
不知什么时候,李东升站到了吴秀梅身后。
他皱眉斜眼的看着她,又怒吼着:“你想饿死老子?”
李东升火气愈发的大,他抬了抬手,吴秀梅反应迅速的丢下手里的玉米皮子双手抱头。
李东升烦躁地抓了抓头发,看着吴秀梅略微颤抖地肩头,厌恶的翻了翻眼珠,没再说什么便进了家门去。
吴秀梅缓了一会儿后,把抱头的手放下来,慢慢蹲下身子双手熟练地把玉米皮子拢成一堆儿抱起来,往厨房里走去。
春去秋来,时光似箭,吴秀梅终于还是生出了儿子。
只是儿子之前却有两个雌性小生命未能来到世上,它们还不能称之为女性,仅仅是查出了性别而已。
张春桂生出了两个儿子,在这两个儿子之前,也有几个小生命不被允许来到这个世界,它们只是一堆烂肉,或者一些组织。
李老婆子对吴秀梅的态度始终如一的厌恶,对张春桂始终如一的衷心。
尽管两个女人都有了儿子,人本就是很奇怪的生物啊。
李东升像是终于完成了任务一般,从此对吴秀梅更加不在乎了。
李老头子李江涛对吴秀梅的态度逐渐变得恶劣起来,一个女人的丈夫都不维护、尊重她,在婆家,还有什么立足的资本?
靠着那个好不容易得来的细脚伶仃小怪物一样的男孩儿吗?呵,好不好笑?
没有人敢惹张春桂,因着张春桂那一身的“真本领”,也因着两位“高贵无比”又身高体壮的“皇子”。
生活一直继续着,逃不开,躲不掉,妥协吧,只能妥协了。
转眼已过二十年,吴秀梅也成了村儿里的“大娘”。
她的脸干皱地像初春的柳树皮,身体被剩菜剩饭填塞的肿胀难看。
她再也没穿过那件最喜欢的收腰棕色长裙了,她整日把那具肥胖粗糙的身子塞在黑色或者藏青色的宽大“布袋”里。
她彻底变成了斤斤计较,喋喋不休的农妇。
像无数中老年农村妇女一样,被那些怀揣着对爱情和婚姻美好憧憬的小姑娘们嫌恶着。
那又能怎么样呢,谁又能改变什么呢?谁能比谁特殊呢?
那些市侩的八婆,年轻时不也是怀揣着美好憧憬的小女孩儿么?
这没有人记得,没有人在乎,连她们自己都忘记了。
天亮,才是噩梦开始的时间!
李老婆子没想到的是,二十年之后因着男女比例相差甚大,以至于她那两个一事无成的宝贝“皇孙”难以成家。
李老婆子却又想到了绝妙的办法来应对这个变故,她每天教唆着她的“皇孙”把“生米煮成熟饭”。
她亲自教授她的孙子怎样“先上车后买票”,怎样把那些“赔钱货”哄到手,怎样对女孩子们讲花言巧语……
相似的故事一直在延续,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上演着同样结果的悲剧。
吴秀梅的眼睛老了,眼皮耷拉着,她的眼里是一滩死水,谁知道这水里溺死了什么东西呢。
PS:
你们好,我是胖胖,
在那个年代,闭塞的农村里,
生存和繁衍,是一个女人唯一的主题,
而她们曾经有的美好的生活愿望,
在时间和无知村妇的价值观下,逐渐被消磨殆尽,
她们开始麻木,最可怕的是没有人觉得这是错的,
在她们有限的认知里,哪个媳妇不是这样过来的。
被奴役的人生,是生活,也是真理。
这一辈子,她们忘了女人也应该有自己的一辈子,
拥有身为人的一辈子。
文明的风正在吹向每一个农村的角落,
期待着她们认识到自己身为人的价值的一天。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