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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就是在一起吃很多很多顿的饭。这里有各种口味的美食,有甜盐可口的爱情,有你喜欢的佳肴,还有你心动的人呐~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李白《长干行》
1
祥和路37号,那个种着两棵桂花树的院子,是南城的程家。程家有两个小魔王,一个是程惜,另一个名唤程璎。
祥和路38号的院子,也种了花树,不过不是桂花,而是木棉,花开的时候,满树如火如荼鲜艳至极,似是天底下最热烈的红色都挂在了枝头。院子里面住着一老一小,一个是程老头的棋友顾爷爷,而另一个,则是程璎的小郎君——顾星朗。
程璎记得,初见顾星朗的那天,她正在院子里跟程惜抢夺秋千的所有权,但不知何时,秋千旁边突然多出了一个眉目如画的小男生来。
程璎不知道什么叫做精致,但她觉得眼前的小男生比起她收藏的瓷娃娃都要漂亮,眉弯似月,眼里藏着几分叫人心动的明亮,像那冬日大雪飘飞时节下屋子里暖炉泛着的火光,暖暖的,直直地窜进人的心窝里去。只这一眼,程璎便知道,她是喜欢这个哥哥的。
顾老爷子指着顾星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儿,笑着逗她:“小璎子,爷爷把小朗哥哥送给你做小郎君,可好?”
她歪着头打量了一下站在一旁正抿着唇一言不发的顾星朗,然后奶声奶气地向爷爷们提问道:“什么是小郎君?”
程老爷子思索了一下,说:“小郎君,就是保护你不被别人欺负,而且会给你送糖果吃,是时时刻刻都对你好的人啊。”
顾爷爷在一边附和:“对对对,就是这样子的小郎君!”
闻言,程璎又瞄了一眼顾星朗,见他那双明亮的眼睛比程惜收藏的那些玻璃球还要好看,里面有山川朗月绿水花香,茶色的眼瞳里还倒映着她小小的身影。
她漾开了笑容,对他做了一个鬼脸,然后回过头来对上顾爷爷满是褶子的笑脸,脆生生地答道:“那好,我就要这个漂亮的小郎君哥哥了。”
顾爷爷和程老爷子听罢,相视大笑起来,直言“老亲家你好”。而漂亮的顾星朗,正一脸认真地盯着程璎看,看着看着就咧嘴笑了,一口整齐的大白牙在初夏的阳光下闪着光辉。
顾星朗是个美人胚子,从幼儿园开始,那些女老师就夸他可爱好看,若有机会就喜欢上手去捏捏他的脸,班里有些小女生天天往他桌子里塞大白兔奶糖。
不过她们不知道的是,那些大白兔奶糖他一个都没有吃,全都落入了程璎的嘴里。她一边吐槽大白兔不好看,一边又把糖纸擦得干干净净的,让顾星朗给她存着。
每每见她鼓着嘴巴,口齿不清地跟他投诉程惜或者别的小女生的时候,顾星朗总是不言语,只在一旁笑着听她说完,然后伸手给她擦擦嘴角的糖渍。爷爷说过,程璎比他小,而他已是个小小男子汉,所以他得让着她,照顾她。
幼儿园里要排一个舞台剧,顾星朗被老师钦点了小王子的角色。而程璎,演的是一棵树。她闷闷不乐地盯着顾星朗,顾爷爷明明说过,他只是她一个人的小郎君的,现如今倒好,他跑去当了别人的小王子了!
程璎把一块口香糖呼在了顾星朗的头发上,不等他开口骂人,又马上抱着他的大腿道歉,一双大眼睛泪花闪闪,其中还夹带着三分狡黠。
顾星朗笑着揉了揉她柔软的头发,眼里满是无可奈何,满腔怒火一遇到她,瞬间熄灭。
他去剃了个光头,活像一个俊俏的小和尚,程惜毫不客气地笑话了他好几天。
程璎不敢笑,她心里可是明白的,导致小王子顾星朗成了这般小和尚模样的罪魁祸首,不是别人,正是自己。所以,她一见他,就狗腿地笑,装出满脸的歉意,一副洗心革面的乖巧模样。
顾星朗拒绝了饰演小王子,而是向老师讨了另一棵树的角色。他总不能叫程璎那块口香糖白白浪费了,更不能让自己的头发无端牺牲。
其实,那天她与程惜在院子里说的话,顾星朗一字不落地全都听见了,他看见程惜坏笑着从口袋里掏出来口香糖,然后又看到程璎满脸喜色地接了过去。
顾星朗眉头一皱,心里腹诽:程惜,你这个小混蛋,净出馊主意!程璎,你这个小狗腿,净捡馊主意!
不过,看着小傻子程璎,他的心却是软绵绵的,像一颗棉花糖,甜甜的。
那时候的他哪里知道,原来这种软绵绵的甜蜜是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不断扩大的,到后来,填满了他的整个胸腔。或许,她穿着粉色衣裙坐在秋千上指着他说,她要这个小郎君的时候,他的心就已经开始化了。
2
程璎是从中学开始把顾星朗唤作大神的。少年的顾星朗像一棵树,个子窜了几窜,已经高她半个头了。原本白白净净的一张脸,长开之后,少了几分稚嫩,添了几分清润雅静,显现出一种独特的气韵和朝气。
长相俊朗,成绩优秀,待人接物宽厚从容,很快,他就被女生们封了个“大神”的称号,在学校里倍受欢迎,连街坊邻里的大婶也对这个漂亮懂事的小少年赞不绝口,恨不得招去当女婿。
程璎发现,她们看顾星朗的眼神,就像她盯着美味的巧克力时,眼睛发出来的精光一般,那是一种赤裸裸的热烈欢喜的目光。程璎意识到,她的小顾哥哥这是叫外人给惦记上了。
仔细一想,是啊,顾星朗好像什么都会,他会做很难的数学题,会唱歌,会打篮球,会换灯泡,会养鱼,会稀奇古怪的知识,会烧好吃的饭菜,能够与局长大人相谈甚欢,还愿意与程老爷子下棋。
顾星朗长得好看,声音好听,性格温润。顾星朗是一块璞玉,人人都夸赞,人人都觊觎。
她小心翼翼地拿出口香糖,思量了好几天,最后还是作罢了。
这日她见着顾星朗,却发现他自己去剃了个头,是干爽的小平头。他站在院子里给那不知名的花花草草浇水,身上穿着一件白色棉衬衣,微风吹起,衣袂轻飘,她的心神便也跟着摇荡起来。
许是感受到她的存在,顾星朗仰起头便朝这边看了过来,映入眼帘的是趴在墙头鬼鬼祟祟张望的少女,他勾唇笑了,活像一朵灿烂的向日葵花。
“你趴在那儿干吗呢?”
程璎依旧一动不动地趴在墙头,寻思着他那一口大白牙是越发好看了,两边还齐整对称地长着两颗小虎牙,似一只猫。想到这,她不由得愣了一下,嘴巴张了张,问道:“你怎么剪头发了?”
“我怕程惜再给你出馊主意,到时候遭殃的可是我。”说完,他的耳根却不自觉地红了。
听了他的话,程璎咯咯地笑了起来,带着几分得意,从墙头上翻身一跃,便跳了下来,嘴里嘟囔了一句:“我没打算听程惜的,不过你这个发型倒也是好看的。”
顾星朗是清楚程璎的性子的,他看了她一眼,笑而不语,低下头去细心地打理着一截折了的花枝。
“若是有人再喊你大神,你可不许答应她们。大神和小顾这两个名字,只能我喊。不然我就去告诉爷爷,说你联合外人欺负我。”
顾星朗抿了抿唇,眼里却有掩盖不住的笑意,“好,只让你一个人喊。”他就知道,这几日她那个别扭的模样,大概就是为了这事。
程璎大大咧咧地往石板凳上一躺,闭目养神,柔和的阳光洒在身上,懒洋洋的。
“没吃呢,老爷子跟你家爷爷去下棋了,奶奶回乡下探亲了,爹妈去旅游了,程惜大概是跟狐朋狗友去玩了,所以啊,可怜的我来投靠你了。”
闻言,顾星朗无奈地笑了笑,“奶奶和阿姨不在家,你们温饱都成问题了。”
“不会啊,爷爷说了,我们不会做饭没关系,你和顾爷爷会啊,所以来你家吃饭就好,刚好我们家米缸也没米了。”
躺在石板凳上,程璎侧过头半眯着眼去看顾星朗,只见他用细线和白布条给花枝打了个绷带,看上去有点滑稽。他就是这样好,花花草草都能被他养成个仙子来。阳光给他镀上了一层金色光斑。
看着看着,她的眉稍眼角莫名地就染上了粉红,她一阵恍惚,反应过来后急忙收回目光不敢再看了。
“你想吃什么?菠萝咕咾肉爱吃吗?我前几天刚学了这个。”他没有注意到程璎的反常,仍旧一边拨弄着他的花草,一边问她话。
她闷闷地回了一句:“都行,大神做饭,我不挑食。”
顾星朗回过头来看她紧闭着眼,长睫毛轻轻颤动着,仿佛一把羽毛扇子,在他的心头拂过。
“要是困了的话就进屋子睡吧,石板凳凉。”顿了一下,他又接着道:“我去给你烧菜了,待会好了再叫你起来吃吧。”
“嗯。”
程璎在沙发上浅眠了一会儿,迷迷糊糊间,有哗啦啦的水声传至她的耳里。她起身踱到了厨房门口,刚好看到顾星朗在调酱汁。骨节分明的手指,修长而白皙,就连做菜的时候都这么可爱。
“大神为什么想要学做菜?”
“爷爷让学的,他说,想吃我做的菜。”
“哦。”
他将一小块菠萝放进她嘴里,甜味儿立刻充满她的口腔,他笑了笑问,“咕咾肉你是喜欢吃甜一点的还是酸一点的?”
“甜的。”
闻言,他默默地把白糖多加了一勺,酱汁就调好了。
程璎安静地退到一边,看着他认真的模样,翻炒,油炸,调汁,收汁,每一个步骤都是有条不紊的,很快,甜香味就把整个厨房的空气弄得粘稠馥郁起来。
看到桌子上的热气腾腾的咕咾肉成品,程璎夹了一口细细品尝起来,酥脆爽口,甜酸有度,唇齿留香又清新解腻,味道妙极了。果然是大神出品,必属精品!她笑嘻嘻地给他竖了个大拇指,便开动了,吃得那叫心满意足。
3
局长大人回家的时候,发现院子里的桂花被人给摘了个干干净净,两棵树上连一个花骨朵都找不出来了。
平日里他对这两棵树可谓是极欢喜的,别看他表面就一粗人,可铮铮铁骨也有满腔柔情啊。而局长大人内心的柔软,莫过于这暗香浮动的花树了。
程惜为了保命,很没义气地把程璎给供了出来。说来,程璎的犯罪理由也很简单,那日顾星朗偶然提起桂花泡茶会很好喝,所以她回家后就把自家的桂花树给清了一遍,全给大神送了过去。
局长大人若是留意的话,是可以闻到隔壁院子晾晒的桂花发出的幽幽的香味儿的。
局长大人哭笑不得,俗话都说女大不中留,原来竟是这样的一种滋味。碍于程老爷子在一旁,他也不好发作,程家的家规本来就是男娃使劲儿打,不打不成钢;女娃子宝贝着宠,头发丝儿也别乱碰。
再说了,这小妮子就是老爷子的掌上明珠,他若是打坏了,免不得老爷子给他也来一顿教训!
“多大点事儿?不就是两棵花树嘛,赶明儿它就又结出花来了,你急个什么劲儿!”老爷子丝毫没有给局长大人面子,转身去拉了程璎的手,笑着说:“走,和爷爷一起找顾老头儿下棋去。”
大概也是从这一天起,局长大人对隔壁院子的顾家小子留了心了。以前俩老头总喜欢亲家长亲家短地唠嗑,他也没留意。小娃儿的过家家,老头儿的下饭话题,千百年来亘古不变,可如今,有了要成真的苗头,他这个当爹的,可不能不管。
但事实证明,一个程惜就已经够他头疼了,小妮子的事,除了老爷子,还真没人管得来。
她好歹是警察局长的女儿,她有一个会打架的哥哥程惜,有一个当兵退伍的爷爷,耳濡目染,她身上就算没有匪气也有三分英气,爬墙上树样样在行,打架这件事,更是无师自通的。
顾星朗在场上听到动静,把球一扔,心急如焚地跑到人堆里,扒出来满脸狼狈的程璎,气得那是一个咬牙切齿。再看看地上躺着的那姑娘,拖着右手呀呀喊疼,脸上还被程璎抓了几道,眼角破了皮,血淋淋的,触目惊心。
他心下一沉,转头黑着脸看了一眼程璎,就直接把伤员背到了医务室。
程璎看他对自己不理不睬,气得直跺脚,生气地大喊:“顾星朗,你丫混蛋!你不许管她!你要再往前走一步,你就不是我的小顾哥哥了!”
顾星朗听了,步伐踉跄了一下,太阳穴突突作疼。随即,他听到背后传来玻璃落地的声音,他知道,那是程璎把送他的杯子给砸了。他紧抿着唇,一言不发地往前走。
程璎没把人打得太严重,只不过差不多把人家右手给卸了罢了,大概是真生气了。听完诊断,顾星朗松了一口气,还好不是骨折,只是脱臼而已,也不知她是怎么个打法,才把人家给打成脱臼?
再说程璎黑着一张脸回家,眼圈红红的,程老爷子一见,心疼不已。再三追问,小妮子愣是不开口,可是急坏了他。顾星朗来了后吃了个闭门羹。
第二天,顾星朗再去叩门,程璎这会儿气还没有消干净,怄气地躲在房间里,哪里会理他。
以前也有过相似的情况,她闯了什么祸端惹恼了他,他也会故意不管她。小妮子不服气,往往是直接翻过围墙,索性爬上他的窗台。敲门他不肯开,那开个窗好了。
他学着她的样子,趴在窗台边把玻璃敲得咚咚作响,她在屋里每骂上一句,他也就极有耐心地受着。
话音刚落,窗子就开了,程璎气呼呼地板着一张脸,一见到他就冷冷地吐出一句:“活该!”
顾星朗忽略她的冷脸,笑嘻嘻地递给她一个饭盒,然后直接爬了进去,看到她的桌上还放着他们俩人的合照,他心里的柔软处微微抽了一下。
程璎这两天生着闷气,当然没有好好吃饭,这会儿打开饭盒一看,是活色生香的菠萝咕咾肉,味蕾开始躁动起来,一勺子下去,挖了一口饭塞到了嘴里,原来他一直都记得她爱吃这个,气瞬间去了大半。
看她生气归生气,也好歹是好好吃饭了,顾星朗松了一口气,“丫头,打架的事,我给你担下来了,人不是你打的,是我打的,回了学校你就别管这事了。”
见她不说话,他又接着开口,“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可是打人总归不好,要是你被别人打伤了,那要怎么办?”
程璎抬了抬眼,义愤填膺地说:“她说你的坏话,她还嚼叔叔阿姨的舌根,我气不过,一时没忍住就揍了她。”
本来她也不是生他的气,只是心里憋着一口气,凭什么她的小顾要被别人说得那么不堪?
闻言,顾星朗轻笑了下,喃喃道:“可她也没有说错啊,我的父母本来就不是好人。”
“但他们已经受到惩罚了呀,而且,这都与你无关,她们凭什么往你身上泼脏水!”
“傻丫头,吃饭吧。”
顾爷爷带顾星朗搬来南城那一年,顾星朗四岁,刚刚经历了痛失双亲的苦难。那被众人所不耻的顾市长,因为贪污罪锒铛入狱,后于狱中自杀。而曾经风光华丽的顾夫人,留下了遗书一封,就从二十八楼一跃而下。
那段记忆,就像一场漫长的梦,顾星朗常常梦见他们坐在他身旁看他弹琴。
后来,他就变得不爱说话了。恰逢这时,程老爷子与顾爷爷恢复了联系,修书一封,便邀请他带着孙儿过来南城定居。
爷爷跟他说,南城是一个很漂亮的地方,那里有他的老战友,还有可爱的小朋友,有飘香的小吃店,有善良的人们。春天有木棉花开,满树火红,夏天有夏虫语夜,蝉鸣不止,秋天有高远蓝天,如同蓝色湖泊,冬天有火炉围坐,煮茶温酒。
爷爷说,“小朗,我们去南城,可好?”
然后,他看见了那个坐在秋千上的粉雕玉琢的小女孩,她指着他,对着爷爷说:“那好,我就要这个漂亮的小郎君哥哥了。”
4
高考填报志愿的时候,顾星朗瞒着程璎,偷偷填了北京的学校,而程璎的志愿表上,赫然填的是江南。
程璎大闹了一场,挨个人地投诉了一遍顾星朗,还整整三天没有理他。
最后,还是顾爷爷出马才哄住了小妮子。他给她塞了一大罐奶糖和一盒子糖纸折成的纸飞机,糖果是小时候顾星朗用来哄她的大白兔牌奶糖,糖纸是她存放在顾星朗那里的糖纸。
“丫头,爷爷跟你保证,小朗若是去了北京之后与别的女娃子勾搭在一起,我就打断他的腿,让他回不了南城!”
顾爷爷疼她,比疼小顾还要多上几分,他说的话,程璎自然是相信的,脸上立马就多云转晴了。
“我又不是不让他去北京,我只是恼他瞒着我,没把我当做自己人。爷爷您说说,从小到大,我对他比对程惜都要好,可他今天竟然与我有隔隙,连真话都不肯告诉我。”
顾爷爷点头称是,这小娃儿长大了,有了自己的主张和想法,很多事他也管不了了。不过,他心里有一面镜子,亮堂着呢,顾星朗的心思,他还是能猜到一些的,也正因如此,他才敢跟程璎打包票,笃定顾星朗不会有二心。
顾星朗走的时候,程璎送他出了院门,手里捏着的是他留给她的信。很多话当面不能说,一说了,他怕她哭怕她闹。
“程璎,若是当初爷爷没有说那一句‘小郎君’的玩笑,若我不是陪着你长大的小顾哥哥,你可还会这般笃定地认定我?我去北京,只是想出去看一看,同时也是给你时间想清楚,你对我的喜欢,是习惯性地对哥哥的好,还是仅仅是对顾星朗的好?我不希望你后悔。
“我答应了程叔叔,我回来的时候,你若是还认定我一人,我就去你家提亲,饭菜我烧,重活我干,一辈子只做你一个人的大神,也只做你一个人的小顾哥哥。”
他犹记得,那个被程璎打得右手脱臼的女生,一脸不屑地对着他说:“顾星朗,你当真以为程璎是真的喜欢你吗?换作了他人,自小与她一起长大,她也会像现在护着你这般,去护别人的,你不过是刚好出现罢了。”
那些话像一把利剑,生生触痛了他内心深处小心翼翼存放了很多年的记忆,脑海里突然响起了不绝于耳的漫骂声、哭声,还有悠扬的琴声。
原来,他不过是陪她长大的一个普通人罢了,没有他,也是会有别人的。
程璎把那封信夹进了日记本,带到了大学,闲来无事就喜欢拿出来看一看。他要跟她耗,那她就奉陪到底,陪他闹,不然生活多无趣啊。她死活不肯主动给他打电话,甚至不让顾爷爷跟他透漏半点她的消息,她就不信他不着急。哼,小样!
事实证明,着急的人不是顾星朗,而是程璎。她从顾爷爷口中得知,顾星朗今年过年不回来了,她立刻就乱了阵脚。纠结了三天之后,她当机立断跑去买了到北京的机票,她要杀到北京去!
顾星朗听爷爷说程璎来北京了,翘了班过去机场接她,看她气鼓鼓地噘着嘴,他却忍不住心情大好。
“饿了吧?我做好饭了,有你爱吃的咕咾肉,回去热一下就可以吃了。”
咕咾肉还是那个熟悉的味道,酸甜可口,酥脆清新,一下子便抓住了她的胃。顾星朗也还是那个顾星朗,眉眼如月,清润似玉,一下子便抓住了她的心。
“为什么不回家?”
他愣了一下,没想到她第一个问题竟是问这个,“想看看自己会不会饿死。”其实是想看看自己有没有能力养活你。
程璎继续闷头吃饭,“程惜好久没回来了,你也不回家。家里面有点冷清,连爷爷都说,没有意思。”
他怔了怔,继而开口:“那你有没有想我?与对程惜的想念可否一样?”
程璎回答:“不一样。”顿了顿,又接着说,“顾星朗,你知道大神和小顾有什么区别吗?”
顾星朗看着那双澄净如水的眼睛,心头一震,轻轻地摇了摇头。
“小顾是陪我长大的那个顾星朗,他会保护我,我也会保护他。而大神,是长大后的小顾,他会变得比以往勇敢,他还会保护我,我也还是会保护他。但是,小顾和大神是不一样的。我喜欢小顾,也喜欢大神。”
他沉默。
“你问我,若是不是你陪着我长大,我可还会这般喜欢你?可是,这个如果是不成立的,那个人不是别人,就是你啊。”
“丫头!”
“所以,从来没有别人,一直都是你啊。”
顾星朗轻轻地搂她入怀,一滴温热的泪滴在她的脖颈上。
“所以,你要不要做我的大神,以后继续护着我?”
“好。”
5
北京下雪了,纷纷扬扬的雪花漫天飞舞,程璎站在堆好的雪人旁边,让顾星朗给她拍照。
不远处一对情侣在接吻,程璎看得老脸一红,扯了扯顾星朗的围巾,仰着头问:“大神,你的初吻给了谁?”
他笑而不语,低下头吻了她的唇,几片雪花飘落在他的头上,她伸手一摸,是冰凉的。但这个吻,却是温热的。
良久,他才放开了她,笑意由眼底蔓延开来,“给了你。”
程璎的脸涨得通红,像冬日的一颗红番茄。
“大神,你没有跟我表白过,就连一句简单的‘我喜欢你’你也没有跟我说过!这不公平!”程璎颇为怨念地抗议道。
顾星朗脸上几不可见地红了起来,他仔细地替她裹好了围巾,这才抬眼看着她,缓缓开口道:“小傻子,有研究表明,一个人情窦初开的年龄是四岁的时候。”
“所以呢?”
“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四岁。而爷爷更早之前跟我说过,南城有个小姑娘,我长大后要将她讨来做媳妇儿。”
“然后呢?”
“你在秋千上的模样,我一眼看过去,便满心欢喜。”
程璎咯咯笑了起来,大神就是大神,表个白也这么与众不同。
局长大人后来看到程璎和顾星朗一起回来了,心里很是欣慰。反正他也管不了这丫头片子,让小顾来管着也不错。重要的是,顾星朗也是他从小看着长大的,性格品行是个什么样,他也是清楚的,把程璎交给他,他也便安了心。
只是,程惜这小子,不知何时才能让他省心?这一晃都好几年了,以前那个杂货铺的姑娘也没有再见着,不知程惜有没有缘分把媳妇找回家。
这日,顾星朗在程璎的房间里发现了不得了的东西,他一张脸涨成了猪肝色,一半是气的,一半是给书上的图案羞的。程璎一进门,就感觉到了气压的不对,一瞥,刚好看见她前几天淘来的那本春宫图,此时正被顾星朗捧在手里。
她狗腿地送上一杯茶,笑意盈盈地道:“大神,请喝茶。”
他眉头一皱,把那书摆到她跟前,语气颇为不满:“这书哪来的?你不给我解释一下?”
程璎思索了一秒,想着坦白从宽肯定是会被打死的,所以她斩钉截铁地说:“这是程惜给我的!”
“程惜回来了?”说起来,顾星朗也有好几年没见过那小魔王了,“他一回来就送你‘小黄书’当作礼物?”
程璎敛了敛眉,她哪敢说这书是她和朋友逛街时路过老街顺便给淘回来的呀,反正程惜的名声够臭了,也不缺这一桩了。
“对,他给我的!他说我长大了,应该学习学习。”她点头如捣蒜,睁着一双大眼睛显得无辜,一口咬定书是程惜给的。
顾星朗咬牙切齿,“改天我再收拾程惜那小子,今天我先收拾你!说说看,你翻过这书没有?”
“没没没!我保证!”
“你确定?”顾星朗看了一眼上面的折痕,明显不相信。
“吼个毛线吼啊,你还好意思说,自从我们在一起,你亲我的次数都屈指可数,我,我,我不就是看了本小黄书而已,你至于吗?”
闻言,顾星朗哭笑不得,“我答应过程叔叔不乱来的,长幼有序,咱们好歹等程惜先结婚吧。”
“不过,亲亲还是可以的。”说完,他的吻便落了下来,酥酥麻麻。
再后来,便是程惜带了唐咲回家。期间,未来嫂子问过她,可是喜欢吃咕咾肉,因为她觉得程璎看这道菜的眼神很不一样,就像她看程惜的番茄炒蛋那样,柔情似水。
嗯,我喜欢吃大神做的咕噜肉。
十五岁那年,他在厨房俯首敛眉烧那一道活色生香的菜肴,她倚在门槛处,一点一点地把那白衣少年刻进了心里。后来,梦里也曾遇到他,薄汗湿襟,手里端着那道咕咾肉笑意盈盈地看着她,一梦就是一夏。
醒来后,她忽然想起初见那年,顾爷爷说的小郎君,旧时不懂词中意,如今终于明白,红了脸。
本文收录在贤儿很忙的系列文《舌尖上的爱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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