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个月前,赵女士经历了人生最折磨的时刻,她未满14周岁的女儿在自家楼下的空房里被劫持。
被发现时全身赤裸地躲在角落里哆嗦,脖子、手臂和腿上到处是深深浅浅的刀伤,满目疮痍。
令人咋舌的是,行凶者竟是一个未满14岁的男孩,还是受害者曾经的同班同学。
据新闻通报,施害男孩抓捕后因其未满14周岁,不承担刑事责任,很快被释放。
“再这样闹,我还要去报复她的。”
民警曾劝施害男孩家长对孩子进行收容教养,希望可以改造孩子的恶劣思想,但孩子父亲到相关机构看过后,拒绝申请收容所管教。
面对先是持刀伤人毫无歉意,后是知错不改还扬言报复的儿子,教育缺失的父母这时候却选择了逃避,甚至包庇,这样的教育方式难免会让人沉思。
对于这起案子,托尔斯泰这句话甚至可以说得更聚焦一些——
罪过,有时是在于家庭环境的丑恶。
2去年,张小姐第一次来到杭州工作租房,没想到被房东楼某强行骗至房间,露出本性后的楼某推到张小姐,意欲强奸。
好在张小姐一脚踹开楼某逃出了房门报警,才终止了这场可怕的噩梦。
事情曝光网上才发现,楼某并不是初犯,经常强行发生男女关系后以男女关系为由搪塞;甚至给女生偷偷拍裸照,明码标价介绍给朋友;约炮不成会对对象女生诽谤甚至动用武力……
看似人模人样,实际是人面兽心、道貌岸然。
当然,最大的阻力,是楼某的父母。
楼某父亲电话里对张小姐说:“XX局长都是我大学同学,不想因为这点小事就麻烦他们。”
在他眼里,儿子的强奸猥亵只是小事。
楼某母亲更夸张,直接扬言威胁张小姐:“你把我儿子送进去,我让你不得好死。”
“我就这么跟你讲,除非你是处女,今天我就OK,我谅解你,但是我知道你不是一个很正规的人。”
听到张小姐说要报警,走法律途径,她恼羞成怒,“上梁不正下梁歪的东西!你这个没有妈的东西!”……
一个是张口闭口搬关系网来漠视法律的无良父亲,一个是为了包庇儿子恶语相向的蛮理母亲。
合适的教育,前提是建立在合适的父母身上,不要妄想地狱里能够炼就出天使,父母自身,就是孩子的起跑线,父母这根底线歪了,孩子是不可能走上正道的。
3说来残酷,现今社会孩子的心智成长速度惊人,遗憾的是,大多数父母的教育思维、模式仍停留在过去的那一套里:
习惯性推卸责任:孩子一出事,总是从别人身上找借口,摆出一副全天下就你对的架势;
常规性漠视思维:从来不重视孩子的需求,喜欢将自已的意愿强加给孩子、控制孩子。
只有极少部分父母,会反思自己,会优先从自身教育问题出发来思考、解决问题。
带女儿在沙池玩,女儿拿着小桶和小铲子卖力的挥舞着。
来了一个妈妈带着儿子:“来来来,玩这个小姐姐的,小姐姐,把铲子借弟弟玩一下。”
女儿瑟缩了一下,把拿铲子的小手背在了身后。
带儿子的妈妈:“这个姐姐不借给我们玩,这个姐姐小气,走,我们去问问那个哥哥。”
我走过去:“大姐,借我2000块钱呗?”
此人一愣。
我继续:“不借啊,真小气!走走走,不站在这个小气阿姨旁边!”
我:“不要给别人的孩子贴标签,我尊重孩子的物品所有权,她不想借给你,是她的权利!”
故事讲到这,很佩服知乎网友的做法与回应,不知道那位妈妈后来会怎么想,是否会意识到自己的问题。
我们不妨做个假设,借小铲子被拒绝就恼羞成怒,那妈妈这一惯性思维长期投射到孩子内心世界后,下一次妈妈不在身边时,孩子的请求被拒会不会演化成一起暴力事件,或者更加严重的后果?
很多时候,拥有不断更新的自我反思能力,其实是对一个做父母的基本要求。
父亲:“知道吗?当林肯像你这样大时,他可能是班上最好的学生。”
儿子:“知道的,父亲,但他像您这么大时,早已是美国的总统了。”
爱之深责之切,是父母的一贯思维,其实很多时候反过来想想自己,你会发现,问题的根源大部分出在自己身上。
4一同事老陈今年孩子刚中考,成绩很理想,见过他儿子的人都知道,知书达理又能聊,很佩服老陈的育儿手段,有一次要他分享经验时,他说:
“没什么诀窍,我把我儿子当另一个自己教就好,谁不希望自己在别人面前懂做人?”
在他儿子刚学会说话的时候,他总会带着儿子去亲戚家串门,儿子看到沙发,想上去蹦蹦跳跳,朋友自然说“没事,孩子还小,让他跳”;
老陈总会站出来跟儿子说,你想跳,你要去问“叔叔,我可以站在沙发上玩吗?”。
也就是说,把儿子的行为规避在一定界限范围内,不越线,坚守原则。
追本溯源,老陈本人也是这样的人,这就是为什么在公司业务上,他手头的客户复购率最高,接触过的人都知道,他有原则。
老话说“有其父必有其子”,而反过来看,“有其子必有其父”也是一个成立的等式。
图源:当幸福来敲门
再回到开头所述的新闻,如果因为法律的设置让施害者逃过了未满14不被判刑的惩戒,这样的侥幸只会成为助长他人性之恶的温床,毕竟未能学会承担的孩子难以担保14岁以后不会再起同样的恶念。
一味包庇,反而是一种残忍。
做父母的合不合格,不过是件一念之间就可以判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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