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这次,他准备去新疆的喀什噶尔,那里的古城,历史已经超过两千年,听说民风淳朴,还有全东亚最大的清真寺坐立其中,是很多人心中值得朝圣的圣地。
小麦很不高兴,她噘着嘴问:“你就不能带我去吗?”
阿来的心情不太好,他眺望着远方的云,果断地摇头,然后斩钉截铁地说:“不行,我一个人去。”
小麦叹气,没有再说话,因为她知道,无论自己说什么,都改变不了男友的主意,一个人独自旅行,几乎是属于他一个人的朝圣。在一起的三年,他们从未一起去旅行过。
她承认,她是挺不开心的,阿来到底爱不爱自己呢?如果爱,怎么会不想和她一起去旅行?但阿来说自己是爱她的,不带她一起旅行,只是他的个人习惯而已,和爱不爱没有任何关系。
小麦爱阿来,已经深爱到骨髓里了,他这样说,她也只好这样信着。不然又如何呢?就像一个男人为了某种目的,明明不爱一个女人,但却声称爱对方爱得入心入肺一样,女人总不能千方百计去寻找证据,来证明男人不爱自己吧。那多傻啊,连书上也说了,当男人说爱你的时候,你就信吧。
一个星期后,阿来出行了。
小麦的心火烧火燎的,在家里呆了两天后,也坐不住了,她开始在网上找旅游景点。开始她也想像阿来那样,来一个潇洒的自由行,但后来想想,还是觉得自己HOLD不住,也无法预料路上会出现什么样的突发状况,于是就报了个团,也是去新疆。
02
来之前,小麦没有怎么留意这边的天气状况,所以一下飞机,她就被将了一军。广州那边明明是艳阳高照,气温高达二十八度,但这边却只有十七度,冷雨斜风,一飞机的人都是短衫短裤的,全都冷得情不自禁地抱起了胳膊。
幸好二十分钟后就有车把他们送去了下榻的酒店。
第二天天气还是冷,小麦没有带厚衣服,冷得缩起了脖子。同行的都是退了休的老头老太太,还有一个是和小麦年纪差不多的男孩子。他看到小麦缩起脖子,于是操着浓重的广东口音问她:“天气确实有点冷,没有带衣服吗?”
小麦不好意思地点点头:“是的,来之前没有查天气,我粗心了。”
男孩子说:“你穿我的衣服吧。”说完,他就想把自己身上的蓝色风衣外套脱下来。
小麦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脖子根,她摇头摆手地说:“不用不用,谢谢谢谢。”
男孩只好作罢。
之后,他们一行人去了天池,那里温度更低,寒风从千年冰封的雪山之颠扑面而来,针一样刺进人的毛孔里。据说这里前两天才下过大雪。
小麦冷得直打颤,同行的团友早有准备,穿上了厚厚的外套,唯独小麦,傻不拉几地,什么也没有准备,果然是猪脑子,如果和阿来一起出行,一定会被他骂个狗血淋头,因为他就是那种最看不得别人做事邋邋遢遢的人。
小麦一边哆嗦着一边沿着陡峭的山路往上爬,她打起精神来眺望两边的崇山峻岭,突兀的怪石张牙舞爪地向着路人露着笑脸,仿佛稍有不慎,就会被那调皮的石吻上。
看来这边风景确实很美。
小麦想得出神,回头一看,发现那个好心的男孩子走在自己身后。她刚想和他打招呼,男孩子先说话了:“我看你冷得直发抖,你穿我的衣服吧。”男孩说完,不容分说,就把外套脱了下来,塞给小麦。小麦这回不想拒绝了,因为她实在是冷得受不了了。
衣服还带着男孩的体温,穿在身上,暖意直达她的心脏,她四肢的血液也暖了起来,脸色也恢复了红润。她朝男孩笑着道了谢。说:“我叫小麦,你叫什么?”
男孩子笑着说:“我叫李峰”
“李风?难怪我这么冷,原来是你一直在我身边。”
“好的,李峰,你好。”
03
两人就是这样搭上话的。可能整个团只有他们两个单身年轻人的缘故,两人聊得很默契,到了天池边的时候,一干人沉浸在秀美的山水里不可自拔,深达一百七十米的天池水,全部融化自天山的雪,由岸边高处往下俯瞰的时候,那个寒凉,不需要用手去触摸,人的身体也能感知到。
“来,我帮你拍照。”一路上,李峰每遇到好看一点的景点,就会主动提出帮小麦拍照。小麦也帮他拍,但他拍得少,说男人长得丑,没什么好拍的,还不如拍拍美人和美景。
第二天,他们又去了葡萄谷。其实葡萄谷这个时候的风景很一般,因为葡萄还没有结果。但可能是因为有了李峰陪伴在左右的缘故,小麦的心情格外的开朗,来之前的阴郁似乎也一扫而光。
小麦和男孩相互加了微信,两人似乎有说不完的话,他们都喜欢看村上春树和米兰昆德拉的小说,喜欢看科幻电影和宫崎骏的动画片,喜欢喝不加糖的咖啡,喜欢在周末慵懒地窝在家里做做饭,看看书,都不怎么喜欢和陌生人交往。如此相似的两个人,也算是一拍即合了。
三天后,他们的旅程结束。坐飞机回来的时候,李峰特意调了位置,坐到了小麦的身边,他偷偷地握住小麦的手,说:“我挺喜欢你的,希望回广州后,我们可以经常联系。”
小麦轻轻地挣脱了李峰的手,脸再次红到了脖子根。她咬着牙,小声地说:“不好意思,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李峰“哦”了一声,随即很失落地松开了她的手,说:“这样啊,那是我唐突了。”
不知道为什么,李峰的手松开后,小麦居然感到了阵阵的失落。她承认,自己也可耻地喜欢上了这个才认识两三天的男孩子,他是如此的温暖,如此的体贴,并且他们的相处,是如此的融洽。
可是,造化弄人呢,她可是有了男朋友的人了,她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男朋友的事。
04
回到广州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三点。机场离她住的地方有将近一个小时的车程,阿来还没有回家,他说还想多玩两天。
去玩的三天,是用一个周末和周五周一的假期换来的,回来后,她必须收心了。于是,第二天一早,她早早就回到了公司,她不是那种懒散的人,她知道,在这个虚荣势利的城市,她才是自己的依靠,因此,她必须努力工作。
中午的时候,她去三楼食堂吃饭,打了一碗面就坐在角落吃了起来。
突然,她听到耳边有人说:“HI,我可以坐下来吗?”
声音如此熟悉,有一种恍如做梦的感觉,她抬起了头,看到了一张熟悉而鲜活的脸。竟然是李峰。
李峰微笑着坐到她对面,说:“是啊,你也在这里上班?真是太巧了。”
对啊,怎么会这么巧,这么的有缘呢?原来,真正有缘分的人,见了一次,自然就会见第二次,然后第三次,很有可能是无限次,直到一辈子。
李峰约她晚上看电影。
小麦在心里挣扎了一会儿,决定答应他了。反正男朋友还没有回来,反正也只是一场电影,不会出什么乱子的。
05
可是,小麦还是高估了自己的定力。看电影回来后,她整晚都无法入睡,李峰的音容在她脑海不断浮现。他实在太温暖了,笑容温暖,动作温暖,暖到她不知不觉地沉醉了。
小麦想,这下完蛋了,她爱上了别的男人!她背叛了自己的男友,尽管她的肉体还是清白的,但心灵已经遭到了侵蚀。其实她明白,在新疆的时候,她就已经喜欢上他了。她相信他也是喜欢自己的,女人在这方面的直觉准得吓人。
小麦很苦恼,她不知道如何是好。李峰说,下次还要和她一起去旅行。她一直很喜欢旅行,只是现在的男人的怪癖是不想和自己的女友一起去旅行,所以她才比较少成行而已。她问男友何时归来,男友隔了三个小时,才回她说:尚不知道归期。
不知为何,小麦心里反而松了一口气。
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连续一个星期,李峰都约她吃饭看电影。他们牵了手,李峰想吻她,但小麦不让,她想起自己还是个有男朋友的人,底线还是要守住的。
她心里一直很内疚,到底是自己先背叛了男友。但是,这也怪不得她吧,谁让他不肯带自己去旅行呢?人家的男朋友,都是巴不得带着女朋友到处逛的。
06
一个星期后,阿来终于回来了。他的脸和身上的皮肤晒得红黑红黑的,但神色没有一丝疲倦,反而闪着一股莫名的亮光。
回来后,他竟然没有碰她,还经常对着手机发笑。
他们都没有怎么说话,仿佛心里都藏着一个人,早已经把该说的话说给了对方听。
一个星期后,小麦正在上班的时候,收到了阿来的一条短信:“我们分手吧。”
小麦呆住了,问:“为什么?”
好,够无耻,也够坦白,不知道为什么,小麦一点儿也不觉得难过,反而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原来,过去的三年,他们一直都爱错了人。
小麦说:“没有关系的,祝福你。我也爱上了一个愿意和我一起旅行的男孩子。”
良久,阿来才回过来一条信息:“好,祝福你,也祝福我们彼此。一定要幸福。”
小麦发了一会儿呆,然后发了一条短信给李峰:“亲爱的峰,我单身了。”
李峰几乎是秒回:“太好了,我们终于可以在一起了。”
小麦全身的血液都在沸腾,仿佛在发烧,她很想笑,原来,这才是男女真正相爱的感觉啊。
广东高州人,现居中山
笃信靠双手可以找到我欲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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