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一样别人没有的东西,在初中时,大部分时候会被当作异类排挤,比如你初中就长得很开,男孩儿都看你,觉得你和别的女孩子不一样,就很容易被女孩子排挤了。女生的世界太奇怪了,虽然我初中也是暗自妒忌那个腿长脖子长的小脸学姐里的一员。
很多女生讨好校草的妹妹,妹妹长得很可爱,圆滚滚的,初中生的讨好就是给好吃的,学校二百米开外的路口有一家陈记炸酱面馆,小煎包每天限量,特别特别好吃,皮酥肉嫩,汤汁鲜滑。我每天都在陈记吃早餐,先问有煎包吗,没有再点别的,吃汤圆或者热干面。
陈记炸酱面馆的老板的侄女和校草的妹妹关系好,我一度怀疑是因为侄女儿每天早上都给妹妹带一碗煎包。
校草属于胡一天那种长相,穿着校服,笑起来很暖,发型和别的不开窍的二货不一样。越好看的人其实越从小珍视自己的好看并且让它加分,男女都是。
我和校草的妹妹没有过什么交集,印象里就是很羡慕她每天都能吃煎包的早餐,当然也羡慕有一个特别特别帅的哥哥。你问我当时喜不喜欢校草,喜欢的,但不是那种要谈恋爱的喜欢,就是对好看男孩子的喜欢,学校里所有长得好看的男孩子包括我们班的,我都喜欢。
初一我们班最好看的那个男孩子和我关系好,我们放假时去黑网吧玩劲舞团,他还送我衣服,还说等我们等级到了就结婚。有一次我们上课传纸条被老师没收了,纸条上的内容我忘了,但我怎么和老师撒谎解释的我还记得,我说我和别人打赌我能和他谈恋爱就给我买一个星期早饭,那个男孩子就站在旁边,面无表情。
出了办公室后他对我说“一个星期早饭你就追人,你真贱,你要是真喜欢我,和我谈恋爱,我可以天天给你买生煎包啊。”
后来我给他解释,他说我不听我不听。初中三年他也没和我讲过话。我们坐座位的制度是按成绩排队,然后考得好的五个人五个人进去选位置,他成绩不咋的,我初中还行,有一次我故意让自己考砸,也没有很砸,平时我二十名左右,那次语文作文没写完,数学最后两道题没做,掉到了四十名,正好是他后五名。他选了最后一排,他每次都选最后一排。我选了他前面的那个位置,在倒数第二排,他看我坐这里来了,直接走到第一排坐了,我知道他很讨厌第一排,他挑了一个离我最远的位置。
初一快结束时转来一个女生叫周莲,我和她成了好朋友,那天我们在学校的乒乓球台上坐着一边晒太阳一边一人吃一半的旺旺碎碎冰,周莲一边荡腿一边和我说“我喜欢汪梓涵。”
汪梓涵就是我说的,我们班最好看的那个男孩子。
我故意说“那你去和他表白啊”。
周莲说她胆小,要我陪她去,我说好啊,行。
所以她告白的时候我在场,我们三个人在奶茶店,周莲约的他,他一进来看到我,有点惊讶。
汪梓涵一边说我懂啊,一边反抓住她的手亲了一下。
后来他每天都给她带早饭,有时候是小笼包,有时候是他妈妈做给她的蛋糕,有时候是一些别的,还带过肯德基给周莲。
他和周莲谈恋爱后,我们才知道他家很有钱,初中生谈恋爱没几个像他那么大方的,他一天给周莲买两三瓶水,又是营养快线又是果粒橙,还时不时给她塞一盒德芙巧克力,或者一袋子薯片之类的零食。周莲对我很好,每次都会分给我吃。
周莲中考完就不在我们小城读书了,异地后他们才分开。
我也就没再刻意接近过他。初三体育中考,我们分到一个大巴去考场,我旁边的座位空着,当时我有预感他会坐在我身边,他果然坐我身边了。
车开去的体育中考的学校很偏僻,比较远,我们坐在后排,我没和他讲话,他也没和我讲,只是车开到半路的时候,他抓了我的手。
我没挣脱,那时候我心里又得意又愧疚,你看,小小年纪的我,都干出这种不拒绝好朋友男朋友的这种不要脸的勾当。
下车后我们分去了不同的操场,他去考男生的那里了,好像他比较排前。考完就过来抱着拳笑眯眯看我考,当时轮到我跳绳,我心跳太快,手有点松,手心出汗,绳子被我甩脱了。监考老师叹口气,拿一个棍子在红外线探测仪那儿划拉几下,然后说及格了过了快走吧。
他走了,我跟着走了几步后停住了,我说周莲对我特别好。他回头和我讲,“我爸和我后妈结婚那天的前一天,还带我去我亲妈家里了,说是商量关于我去哪儿上初中,其实就是偷情。”
他一边笑一边说你明明就是,你装什么装。
很燥热的天气,蝉鸣让人心烦意乱,我低头在洗手池洗掉一手心的汗,他突然走过来抱住我,翻转过我,将我抵在洗手池那儿接吻。
我第一感觉是我的后背火辣辣的疼,洗手池的边缘瓷砖可能把我的背划出了一道血痕,擦破了皮。我两只手没有推开他,而是抵住了我身后洗手台的瓷砖,让我的背不再成为受力点,受力的地方全在手上。洗手台上溅了很多水,很滑很滑,他很用力,我有点撑不住,狠狠地,咬了他一口,是下嘴唇,起先是一丝血腥味,我一吸,就是一嘴咸的血味儿。他松开我,推开我,我往洗手池吐掉这口血,用手围成碗接了水漱口。
我去考800米了,10个女生一组考试,我考了第一,跑得最快。跑的时候我的脑子又乱,却又什么都没想。
回去的车我故意去厕所没赶上,换了另一辆车。
初中毕业后,高中时吧,QQ突然流行起匿名对话,我收到一个匿名私聊问我,你初一时真是因为打赌才和我玩的啊。
我想了想回了“真的啊。”
那边回问我“你喜欢过我吗?”
我没有再回复了。
我为什么要故意说这样的话呢,当时十五六岁的我都知道,想要一个人永远记住你,爱你是不可能的,要对你又爱又恨,有恰到好处的爱而不得,才会刻骨铭心,一个吻要咬破嘴唇,才能留下深刻印象,而不是悯然在各色味道的暧昧里。
你多费劲去选一个最好看的口红色号都是没用的,男孩子记不住的,一次次柔软的嘴唇和一次次心跳或勃起他们都记不住的,他们只会因为疼,而记住一次带血腥味的接吻。
他小小年纪就展露人渣的本质,可我在写他如此的时候,我也不算什么好东西。我小时候太喜欢骗人了,所以后来说真话别人也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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