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令人不吐不快的罚单
前两天,乘同事的车在奥体方舱打疫苗,回来路经南艳湖北端的石门路时,被交警举牌拦下了。同车的几个人都有些莫名其妙:查酒驾?下午五点多钟,不是查酒驾的时间点呀;超速?开车的同事是个很谨慎的人,被拦前的车速最多30码;例行检查?停一警车在不宽的路边,这也影响交通呀……
同事把驾驶证和行驶证给伸手的交警时,也询问拦车的理由。交警有些不耐烦,说道:“和我一起去不就知道了吗?”
同事随那交警去停在路旁的警车处,另一个同事当然陪同前去。
过了好一会儿,两人还没回来。车上的另一小同事对我说:“你在看车,我也过去看看。”
又过了好一会儿,小同事先回来,说:“说是违反交规被罚了。”
我们同车,一路上并没有任何违规呀。
又过了好一会儿,两个同事回来了。一问被罚理由,同事说:“他说我没有礼让行人。”
“没礼让行人?”我稍稍回忆了下,刚才从清潭路转石门路时,不仅是右转,且也是绿灯,而且车速极慢,还停了会儿——没有违规呀?
“他说,绿灯是绿灯,但当时路上还有行人,我没等他过去就先过来了,所以违规。”
“你当时不是跟在几辆车的后面吗?那些人也没停呀。”
“我也这么说了。那交警说,他们也违规了呀,你看,他们也都被拦下来了呀。”
这倒是实话,我们的车前,确实停了刚才那三辆先行的车。
“我还特地跟他解释了,那行人看到前面的车开动了,已快退回到中线了。可他不听,说,那你也要等他过去才能走,否则就违规。”
“难不成还要你停下来喊行人先过?那不更造成堵车吗?”
“他不跟你说这个,就说你车动了,就是违规。我反问他:‘这算不算钓鱼执法?’他竟然说,我不想跟你们当老师的辩论。”
我们三个都有些愤愤不平。反倒是一向沉稳的同事笑着劝我们:“没事了,不就3分吗?对我没影响。我对那交警还提了一条意见,要他们将交规宣传到位。反正我就不知道,行人退回去了还要喊他过去。”
相对于车子,行人是“弱势群体”,给予保护,这是对的,也是必须的,尤其是老人、残疾人或带孩子的人。但这种情况,是不是不考虑实际情况了?况且,“礼让行人”面前,现在一些人手捏手机,耳塞耳机,那管你红灯绿灯、快走急停?你敢“碰”我?我不“碰”你你就运气了。
当“保护”被当作一种“特权”时,就应该对它进行“完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