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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格泰姆时代读后感精选
日期:2021-01-06 02:15:37 来源:文章吧 阅读:

拉格泰姆时代读后感精选

  《拉格泰姆时代》是一本由(美) E.L.多克特罗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0.50元,页数:23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拉格泰姆时代》精选点评:

  ●我真是太喜欢德莱顿转椅子的隐喻了!改成五星了!

  ●当初我看得是津津有味的。

  ●多克特罗的第一本书。以一种现实与虚幻交错的方式,来描写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美国社会各个阶层在资本急剧聚集、新生事物层出不穷的情况下的矛盾、争端。是一部故事性很强的作品。

  ●不行了,看的我头昏,这种作品快速读的话就是会让人脑子疼,但快速读《苔丝》则不会,我还是直接找找文献吧。

  ●现代社会让一个个人类神经元之间有了更多的突触和通路 虽然其中很多是不走心的程序性连接 但也许系统升级的生机就在其中的暗流之间

  ●补记

  ●众多人物,打动我的是最后那个杀人放火的黑人

  ●啊呀呀呀我的天哪!呼吸都摒住了~~ 搜索出这本书来太意外了! 不过是买书结账为了凑个整数,把它买下的。结果却成了最喜欢的书之一。 中产阶级的富孀与穷困潦倒的画家本无交集,却在命运的安排下阴差阳错的走到了一起…… 这本书有一种韵律美!它的重点不是奇情异恋,而是一个大时代的拉格泰姆乐章。

  ●后现代小说鼻祖系 整个一个名人大聚会但依稀有那些名人生平的具体事例和影子 这样的小说 我好多年前特想写一个 但现在想起来确实过时了

  ●读了第二本多克托罗后,立刻把他置于我最喜欢的小说家前五。那种短句的节奏感,阡陌纵横的人物关系最后汇合或流散,好像一曲爵士。

  《拉格泰姆时代》读后感(一):米夏埃尔.科尔哈斯与科尔豪斯

  先讲一个故事,米夏埃尔.科尔哈斯的故事(抄自《米夏埃尔.科尔哈斯》的简介,概括的基本准确吧)

  米夏埃尔.科尔哈斯,德国商人,专门从事贩马的经营活动。他生活富足,家庭美满,是典型的中等阶层的富裕的生产和商业经营者。 但在一次商业活动中,他与途经的一个骑士城堡产生了所谓“通关文牒”的冲突,他的马匹被容克及其手下扣押。当他到省里(莱比锡)最终办好了“通关文牒”再回到这个城堡时,他留下照看马群的仆人被打,被赶出城堡。马匹被虐待得不像样子。他向省法庭提出申诉,被容克文采尔.冯.特龙卡及其家族的其它成员压制。当他再次向更高一级的选帝侯申诉时,他的妻子为此丧了命。 在正常的法律活动中得不到保护的科尔哈斯最终选择了“自我复仇”之路。在火焚几座城市之后,他成了轰动整个普鲁士的人物。其间,在马尔.路德的帮助下,他得到了“赦免”。但在容克家族的阴谋活动中,他最终被送上了断头台,走完了悲剧的一生。

  是不是感到和科尔豪斯的故事神似?

  读《克莱斯特作品精选》,发现其第一篇《米夏埃尔.科尔哈斯》的故事架构竟然和科尔豪斯的那部分基本一致,相信是多克特罗写作时借鉴了克莱斯特的天才构思,只不过把场景搬到了现代,又加进了种族歧视的因子

  《拉格泰姆时代》读后感(二):Ragtime

  拉格泰姆时代(RAGTIME BY E. L. Doctorow 译林 1996)

  这首乐曲不要弹得太快,拉格泰姆是不能弹得太快的…..

  ----Scott Joplin

  这句话印在书的扉页上。关于“时代”的书似乎都是厚厚的几大本,而这本书,中译本只有236页。却足够展现一个时代的故事。

  cott Joplin是20世纪初美国著名的作曲家,人称“拉格泰姆之王”。这种流行在一百年前的黑人音乐,右手是变化无常的切分旋律,左手伴以沉稳的低音。这样的音乐,正好印证了一战以前的美国,那时候福特,摩根,洛克菲勒都活在世上,那时候各大洲的移民需在艾丽丝岛上等候检查,那时候无政府主义者和斐迪南大公都在美国徘徊。

  多克特罗是严肃文学作家,可他的小说却出乎意料的好看。

  他说:“小说把自己的见解强加给历史,历来如此。”于是他着手让他笔下虚构的人物也参与进那个风云际会的时代,20世纪初的达人显贵,一个个都成了他的演员。摩根,福特,佛洛伊德,魔术师胡迪尼,绝代佳人伊夫琳,还有倒霉的斐迪南大公。

  小说的主线是三个家庭,中产阶级白人,犹太移民,还有黑人。都有父亲,有孩子,却代表不同的势力。

  多特克罗找到严肃的题材,却用各种花哨的技法武装自己。他精细地描写那个时代的家具和服装,为了比喻春天列出一大堆花儿。他让摩根和福特在密室里探讨永生之谜,让胡迪尼驾着飞机表演给费迪南大公看,让当年报纸的头条,迷人的伊夫琳 内比斯特爱上虚构的青年,让并不存在的“父亲”参加了皮尔里的北极探险。这样多的事实和虚幻交杂,调子却仍旧是不急不缓的。能在这样短的篇幅里完满地说完如此复杂的故事,多特克罗是让人不得不佩服的。

  拉格泰姆的音乐如同那时的美国,一方面汽车,轮船,流水线和移民铺天盖地而来,另一方面,无政府主义,种族歧视,男女平等种种问题暗流汹涌。这种乐曲,用来形容那个时代,再合适不过。

  《拉格泰姆时代》读后感(三):时代的尘埃

  知道这部小说是因为我很喜欢根据这部小说改编的同名音乐剧,那种充满节奏感和让人悸动的旋律吸引了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萨拉那首撕心裂肺的《YOUR DADDY'S SON》,本以为小说跟音乐剧一样主要情节是关于科沃豪斯的悲剧,真的看了小说才知道这不是关于一个人的小说,而是一副浮世绘,美国黄金时期的众生相。

  福特装卸出第一台汽车的时候,摩根正在探索永生的秘密;当两个时代巨人聚在一起的时候,就是两个时代的对话,摩根是那个旧时代的君主,福特是新时代实干家,摩根花费大笔金钱和精力探索的永生秘密对于福特来说只是邮购杂志上的一角,当摩根远航在欧洲和埃及为自己寻找永生的途径时,福特正在不断扩展他的汽车帝国。

  父亲一家是典型的白人阶级,他们过着样板生活,一切看起来如此完美,父亲有受人尊敬的名声和产业,母亲在家操持家务服侍年老的父亲照顾孩子,弟弟在父亲的工厂里干着体面的工作,一切是如此完美,完美到不真实,谁关心过这些人真实的想法。没人在乎母亲的看法,她只需要坐在她完美的房子里就对了。女人不需要有思想,她们拥有的只有容貌,于是那个轻浮的伊芙琳成为报纸头条,本世纪最大谋杀案的受害者,报纸争相报道她的艳闻轶事,却没人劳神去问问她的说法。

  美国梦给了多少人希望,多少人怀揣梦想从欧洲漂流到美国寻梦。爸爸和女儿是这波大潮中的一员,父女俩经历了一波又一波的风潮,像漂泊在暴风雨中的小舟一样被撞到每个可能的地方,哪里都不是他们的家,直到罢工的风潮把他们吹到又一座陌生的城市里,这次爸爸真正扎根在这里,开始真正的美国生活。移民能得到社会的承认,那些被林肯解放的黑人呢?由于心智的缺乏,他们还在接受教育,还跟移民一起挣扎在温饱线上,但是我们不能否认他们中有些人跟白人兄弟一样有教养。小科沃豪斯靠自己的双手挣到足够跟心爱的姑娘厮守的钱,还有一辆让他自豪的汽车。

  每个人都是时代的一粒尘埃,被时代以这种或者那种方式牵扯到一起。如果母亲没有救起萨拉和她的孩子,她也不会认识小科沃豪斯,小科沃豪斯的汽车也不会被毁,萨拉也不会为替科沃豪斯讨个说法而死于警察的铁棍下,也不会以后科沃豪斯占领摩根的图书馆要求赔偿汽车,母亲也不会认识爸爸……

  对小科沃豪斯只能说他走在时代最前列,他真的把自己当成社会的一分子,可惜社会并不认同他,于是他用他的血洗刷了时代。伟大的摩根先生直到死都是社会的主宰,他的一句“给他汽车吊死他”结束了小科沃豪斯的生命,谁也不会谴责把汽车卖给黑鬼的福特先生,他是时代的骄子,可耻的是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黑鬼,他们活该被白人欺负,那是他们应得的,所以小科沃豪斯要求赔偿是可耻的,没人会听他的。

  父亲呢,到最后他也是受人尊敬的绅士,他调停了小科沃豪斯和警察的对峙,可他到底调停了什么,他曾听过小科沃豪斯的声音吗,他连自己小舅子的声音都没有注意到,他甚至都没注意到自己妻子的变化,他就跟他的时代一样固执己见,坚持自己的看法对其他视而不见。

  母亲的确有那么一丝女性觉醒的迹象,可她最后还是回归家庭,安于她的家庭生活,那段独立支撑整个家不依靠男人的生活只是她生活一个片段而已。弟弟追寻着自己的理想走上革命的道路,最后死在所谓的革命中。

  所有人加起来组成了这幅时代的图画,每个人都留下自己的一笔无论痕迹有多厚重,每个人都淹没在时代中,过后再也没人去追寻他的足迹。

  《拉格泰姆时代》读后感(四):其实,读小说也需要阅历

  想到哪说到哪。没列提纲,没组织语言。

  那时候我还年轻。读了几本狄更斯,便觉得自己有了纵横天下的本钱。

  这时候,遇到了《泰格拉姆时代》。翻了一遍,不知所云。觉得有点象海明威,但骨子里却又完全不一样。毕竟还是年轻,唯独记得科尔豪斯是条汉子。

  后来,慢慢长大了,上大学了,工作了。去城中村里晃荡过,在不同的工厂里干过几次活,去偏远的农村里也呆过几天。书中的光怪陆离的片断在眼前又重新浮现了。虽然在不同的国度,处在不同的时代,但书的片断和眼前的实景,竟然不可思议地重叠了。

  经济公寓附近的恶臭、贫穷、死亡、犯罪;佛洛依德眼中那精神病一样变态的社会;弟弟的空虚、迷惘;爸爸带着女儿,虽然“前面的铁路被灯光照得闪闪发亮”,但却没有栖身之处、四处流浪。

  可是在摩根和福特看来,这世界,却完全是另一副样子。一切都在掌控之中,一切都不在话下。一切都是闪闪发亮的、豪华高贵的。既然物质上已经没有什么问题,就干脆去古董、古墓中寻找永生吧。

  父亲却又不一样。他身处中产阶级,有自己的房子和花园,有佣人伺候,有自己的企业。他甚至可以离开很长一段时间去北极探险而不用担心企业的运作。一切都是有秩序的、在既定轨道上运行的。说到探险,哈哈,所有的中产阶级都是一样的。父亲去了北极,却并没有在探险队里有什么突出的表现,只是跟着混混日子而已。就象现在大批吃饱了饭没事干的人去西藏旅游一样。如果让他们一路嗑长头过去,就象让父亲克服脚跟的冻伤去跟着皮尔里一起找北极点一样困难。

  作者真是聪明,让伊芙琳·内斯比特直接上场,根本不用费尽心思去另外塑造一个。如果按照左拉或者雨果或者托尔斯泰那些大牛的写作手法,单是塑造这样一个性格矛盾复杂的人物,就得用去五六百页。

  作者真是聪明,让埃玛·戈德曼和哈里·胡迪尼直接上场。理由同上一段。

  这些人物,不属于任何一个特定的阶层,但他们却游走于各个阶层之间。其实,我从小受的教育就告诉我,任何东西都有内在的联系的。各个阶层虽然有自己的圈子,但却也不是铁板一块。

  爸爸是一个有着社会主义思想的移民。后来,他成了有钱人,带着自己的女儿,用子爵的名义住在海边的高档饭店里。我们可以说,在现实面前,他不得不放弃自己的理想;其实我们也可以说,在贫穷的威逼下,一切的思想都鬼扯。即使他坚持理想,成为戈德曼那样的工人运动领袖,但他那漂亮的女儿仍然会被拐骗、奸污而沦落风尘——那简直就是一定的。正如爸爸自己所说:即使罢工胜利了,又能怎么样?不过是每周多拿两美元而已。

  最后,三个孩子,一个是纯粹的白人中产阶级的孩子;一个是漂亮、经历过贫穷和磨难的新移民;一个是黑人的私生子。他们一起玩耍的画面,显得和谐而庄重。这是作者的寄托吗?寓意着三股力量的和谐与团结吗?是作者对美好未来的希望与寄托吗?

  我甚至专门下载了一段“ragtime”来听。乐曲始终是跳动的。

  我突然觉得,一切都在眼前。我们就处在这个时代。一切都在野蛮生长,一切都在跳动。贫穷、恶臭,毒奶粉、地沟油,民工,大理石铺就的豪华大厅,拐卖儿童、卖淫、毒品;警察开枪了,女司机挨揍了;路上都是闪闪发亮的汽车;有人在路边叫卖自己的新生孩子;改~革~开~放到了关键时期,弃婴岛由于收留不下更多的弃婴而关门了;有人在医院把医生从楼上扔下去了;托举哥;交警被撞死了;**银行要开张了;大批的军舰下水了;白领,资金链断了,*二代;职权下放了……,有人在污水横流老鼠横流的城中村里为了一日三餐终日愁眉不展,有人在高屋大厦里挥金如土,有人在搞顶层设计;也有人象弟弟一样,参加这个组织那个组织——管他母亲的什么组织,先闹起来再说吧!

  他大爷的,作者的名字太绕口了, doctorrow,道克特罗?

  咱们这里,也应该出一个名字绕口的家伙,把当前光怪陆离的众生相记录下来。这比得一个什么鸟文学奖,要强多了!也比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有意义多了!

  《拉格泰姆时代》读后感(五):我一直留在门外

  我一直留在门外

  《拉格泰姆时代》是小说家E.L.多克特罗用心弹奏的一支令人吃惊的曲子,又是一幅由许多明晰的画面和照片连缀而成的本世纪初叶美国社会的巨型风尘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拉格泰姆时代》也是多克特罗对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美国这个新兴国家历史的理解和把握。那是一个新事物带着变幻无常的面貌层出不穷的年代:移民蜂拥而至寻找机会和梦想;福特发明了装配汽车的流水线;生产效率大大提高;同时潜伏着种种的危机,劳资纠纷,种族争端,以及男女平等;战争的阴影也在逼近。这一切就像那个时代风靡的“拉格泰姆”这种以切分音节奏为特征的美国黑人音乐的风格—沉稳的低音伴奏是美国这列蒸汽火车在时代的车轨上行进的声音,那变幻无常的切分旋律则来自被历史的漩涡冲卷着消失了的人们。

  给那个时代画像,多克特罗叙述了三个具有代表性的美国家庭的生活,中产阶级白人“父亲”和他的妻子,犹太移民“爸爸”和他的女儿,黑人钢琴家科尔豪斯他的情侣萨拉(奇怪的是除了那对黑人情侣,小说中这些虚构人物几乎都没有姓名)。在他们命运的演变中,多克特罗穿插了美国历史上这一时代的真实事件和名人生活。于是我们看到,真实的人和事与小说中虚构的情节糅合在了一起,他们彼此交织,互相影响。虚构的白人实业家“父亲”参加了名垂青史的皮尔利北极探险;1906年报纸的头版头条新闻人物伊芙琳·内斯比特在情夫被杀之后与小说中风度翩翩的中产阶级青年上了床;汽车大王福特和财阀摩根秘密会晤讨论死后的再生问题;奥国王子斐迪南观看脱身术大师胡迪尼的飞机表演;无政府主义革命家埃玛·戈德曼在一场激动人心的演说后开导伊芙琳……纷陈杂处中,我们似乎闻到了那个初创时代混杂着钢铁的轰鸣和爱情的呻吟的危险的气息。然而显赫一时的大人物也好,无名无姓的小说中人也好,当拉格泰姆风行的时代随着机器沉重的喘息消逝,历史不过是自动演奏的钢琴上的一支曲子而已,谁也不能逃脱他们命定的归宿,逃脱不了疯狂奔驰的时代火车驱使下的变化。摩根死于他再生的梦想,弗朗兹·斐迪南大公死于暗杀;业余探险家“父亲”死于他贩运军火的途中;萨拉死了,她的情人,天才的黑人钢琴家科尔豪斯为了可怜的自尊铤而走险成了一个暴徒,死于警察的乱枪之下;无政府主义者埃玛·戈德曼被驱逐国外;美丽多情的伊芙琳·内斯比特也已红颜憔悴,湮灭无闻;1914年,脱身术大师胡迪尼被悬在纽约百老汇上空的瞬间,脑海中浮现出了一个形象,一个小男孩正望着一辆汽车亮晶晶的黄铜前灯中他自己的影像,这正是那个时代冒险的人们的一幅图景。小说的最后,“爸爸”—这个从拉脱维亚来的信仰社会主义的犹太人,这个被新婚的巨大幸福宠坏了的家伙,站在加利福尼亚的阳光下,看着草坪上嬉戏的孩子们,突然萌生了写一部电影的念头。这群象征着希望的孩子,也正是多克特罗对走过了200年历史的美国的一个隐喻:

  一群孩子,他们都是好朋友,有黑有白,有胖有瘦,有富有穷,各种各样的淘气的小顽童在他们的街坊四邻中经历了种种滑稽可笑的冒险,一群衣衫褴缕的孩子,跟我们大家一样,一群陷入困境然后又从中逃出的人。

  把真实的人和事幻化为小说,E.L.多克特罗在这一点上和欧洲小说家米兰·昆德拉的《笑忘录》走在了一起。什么是历史?历史是不是典籍上所记载、人们口头传诵的东西?在多克特罗看来,历史有时比文学更具夸张和想像成分(“历史跟其他事物一样,只是错觉幻想罢了”),正因此,他所认为的小说就是“把自己的见解强加于历史”,或者说,小说就是对事物的神化。然而不要因此就以为多克特罗是一个耽于幻想的小说家,他对那个时代风尚的忠实描绘实在不亚于塞尚对一盘桃子的忠实,他对当时人们居室布置、服饰时尚照相机式的描写更要令今天的“新写实”、“新体验”旗手们汗颜。多克特罗是一个具有强烈责任感的小说家,虽然他的小说形式一直在变,但他认为,他的小说是真正继承了狄更斯、雨果、德莱塞、杰克·伦敦等大师的社会小说传统的,这传统就是深入外部世界,力图表现(记录)一个时代,而不只是与世隔绝,局限于叙述个人生活。多克特罗下面这句话对今天的小说家也不是多余的:

  近年来,小说进入居室,仿佛户外没有街道、公路和城镇。我则一直留在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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