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里的农家女》是一本由[澳] 杰华著作,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3.00元,页数:33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都市里的农家女》精选点评:
●户籍制度,造成主体的城乡身份分野,劳动力过剩为歧视之源。反主流话语,重新审视打在农民工身上的标签。农村女性的出走,部分经济原因,逃离父权话语,女性一种蒙笼的自我意识。打工妹在城市不被认同与男性有平等的权利,在农村受父权打击。认为农民工对资本剥削的看法源自毛时代的遗存。传统的家庭结构迫使女性在工作与家庭无法双全,经济上依赖男性
●对于打工妹群体的研究。与我们富足快乐的生活同时,农民工的生存状态却不容乐观。而农村打工妹更面临传统性别固化认知带来的重重困难。她们想要做孝顺的女儿,想要在乡里保持自身的道德声誉,然而现实不那么容易实现。
●反支精英主流话语叙述
●里头的专业术语弄得我头都大了……,看不下去了
●解读了国家的一些政策,农村和城市的阶级区分和文化隔阂原来如此严重,我们依旧生活得如此不平等,政策诱导愚弄着大家。
●读开头蛮期待的,读着读着就没期待了。Anyway,文献整理挺好的,我一辈子都学不会吧……
●看完,当时还想买一本,后来忘记买了
●工整,有料。
●毕业论文做的是新生代农民工的认同 这本认同方向的都市人类学角度的农民工研究 因为没有其他同类书可以比较 自觉质量还是不错的 期待同仁列一个书列 农民工人类学
●看完秒懂打工妹之家为何再也不理作者了,作为旁观者都对她给机构人员的评判感到很尴尬,虽然那可能是「事实」。话语分析很到位,但深刻的另一面是刻薄,谈不上为人处世,至少研究伦理是有争议的。作为正面和反面教材,都非常值得参考。
《都市里的农家女》读后感(一):向何处去,又将归于何处?-一部著作引发的女性群体命运思考
杰华的这部社会学研究专著作为"海外中国研究丛书"之一,对漂泊在京的农家女进行了深入的调查。虽然成书的时间是06年,它在时下飞速发展的中国仍有较大的指导意义。
全书从打工妹形象的主体建构、她们对地域的理解、对城市的评价、进城初衷的叙述及从中显露的能动性和反抗力之间的矛盾关系四个方面展现了中国在现代化进程中这群背井离乡的特殊群体在面对都市的现代性时内心的转变。向城市的流动如何改变了这些女性群体的认同、身份、与他人的关系以及她们的归属感和处于社会中的位置等,都成为此书研究者关注的重点。
在看此书之前,对这个群体的了解仅限于日常购物时的接触,却从未想到处于异乡的她们是如此艰辛。官方建构的打工妹形象往往是成功的女企业家,再或者是乐观向上前途光明的阳光女孩,哪管它许诺的只是遥不可及的未来。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在加深城乡差距鸿沟的同时,也造就了一个个歧视等级。城市人/乡下人的二元对立使后者入城谋生如此之艰,歧视与侮辱的眼光无孔不入。打工妹作为乡下人处于大都市已感觉低人一等,更遑论整个社会深入骨髓的男权中心文化。低薪酬,高强度的工作严重限制了她们的发展,类似保姆的工作又容易遭受男雇主的性暴力。离家的目的是为了寻求一生不可多得的自由,却又进入一个不可预测未来的樊笼之中。处在城乡的夹缝之中的这群人,既要面临成为剩女难嫁出去的威胁,又要面对一生困于农田的苦痛,还要在父母和村人面前树立孝顺的女儿的形象,更要应对城市中各种潜在的危险。一边是城市人的高高在上,一边是农村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思想,这群漂泊者该如何走进这个她们向往的都市?调查的结果是极少数女性留在了北京,多数人还是回到了农村。浮华之地最终成为她们终生的念想,自由发展与改变命运也只是一个美丽而残忍的梦。
流动在城市里的农家女,其命运究竟该何去何从,令人深深忧虑。问题的症结不仅仅是地域、性别、教育、素质等问题,家庭、个体性格、传统观念对她们的影响也应该被纳入讨论的范围。杰华从我们习以为常的社会现象出发,对处于都市的农家女这个流动的弱势群体进行了诸多方面的研究。书中翔实的案例分析,作者亲和的人格魅力,严谨的理论基础(女性主义批评理论的运用我觉得很深刻),都是可圈可点之处。但最为重要的内容,即她们在回到农村之后,命运走向又将如何,这部书里并未作进一步的研究,让读者略觉遗憾。
《都市里的农家女》读后感(二):前三章的review
澳大利亞學者傑華的這部《都市裏的農家女——性別、流動與社會變遷》是一本重點關於女性的書。它的主體敘述對象是一群生活在中國首都北京的“外來”農村婦女,從上個世紀末開始一直到本世紀初艱難的生存狀態和所面臨的巨大困境,以及這些一系列社會現象所帶來的思考(傑華2006:2)。
正如《導論》部分——從“邊緣”到“中心”中所說,農民工群體從農村向城市的流動,總體上被看作是一個從“貧窮、落後”向“富裕、文明”邁進的過程(傑華2006:3)。早在五四運動時期,知識份子就開始試圖將農村“他者化”,他們試圖將農村塑造成需要摧毀的舊社會的代名詞,同時又賦予農村的田園生活作為質樸純粹精神家園的幻象(傑華2006:36)。而從毛澤東時代延續下來的戶口問題,則成為城市與農村之間二元對立的根本源頭。雖然市場經濟的出現打破了人口流動的限制,城市越來越需要來自農村的打工者做許多“城裏人”不願意涉足的髒活和累活(傑華2006:3),但是農村與城市之間的壁壘實際上已經形成。於是政府以農民的“素質低”為依託(傑華2006:41),將所謂“流動人口”、“民工潮”等與水相關的代表了流動性的詞作為貶義(傑華2006:44)。雖然農民工在城市建設方面發揮的積極作用逐步得到肯定,但政策的制定者依然很少將他們作為主體進行考慮,而只是從“城市人”本位的角度出發對農民工們進行“管理”(傑華2006:47)。
需要注意的是,中國城市的農村婦女並不全是“打工妹”。“打工妹”主要指那些外來的為其他人工作的女孩子,她們大多年輕且單身。而除了“打工妹”這一群體之外,還有一些年紀稍長的農村女性,她們大多已經結婚並且育有小孩,但現在並沒有針對這個群體的專門辭彙。這些已婚的年齡稍長的農村女性和年輕的“打工妹”,共同構成了中國城市中的來自農村的婦女整體(傑華2006:7)。
關於性別對中國人口流動經驗的影響,作者顯然認為女性與男性在生活經驗上是不盡相同的。傑華寫道:“中國農村的性別關係和女性的遭遇是婦女外向流動的重要原因”(傑華2006:5),她同時認為“中國農村婦女在向城市流動的過程中,可能體驗到了一種獨立於她們的父母、配偶以及其他權威形式的自主和解放感,並獲得了更加開闊的視野”(傑華2006:5)。而且由於傳統農村社會性別的不平等,在繼承土地權的時候,婦女比男性更加容易失去自己的土地(傑華2006:96)。
在從鄉村向城市流動的過程中,農村婦女遭受了許多不幸,但她們依然願意選擇離開家,可“事實上她們在這個事情上有任何選擇的機會嗎?還是構成‘流動農村女性’的主體位置和經驗的歷史完全是由話語和話語所蘊涵的權力關係決定的”(傑華2006:13)?作者對此回應道:“任何一種她們可以選擇的主體位置,對她們來說都在一些方面很不合意。這就是被邊緣化和處在社會政治秩序底層的真正含義”(傑華2006:14)。這也就是說,雖然農村婦女自己是具有一定能動性的主體,但是由於社會環境的客觀限制(如上文中提到的失去土地等),留給個體的選擇實際上是非常有限的,而且也是不自由的(傑華2006:14)。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選擇留在城市或許也是農村進城務工人員自身話語權的缺失所導致的一個後果。他們一方面作為所謂“弱勢群體”喪失自己的主體地位,得不到屬於自己的話語權,即使有非政府組織提供幫助,也實際上無法代表他們的根本利益(第二章)。另一方面又很快被城市的主流話語所洗腦,逐漸認同了“城裏人”的看法(例如一開始說自己受的教育少,所以不會說話)。
傑華作為一個中國社會的“他者”,很好地運用了自己的身份,她擁有看待“異質文化”的眼光來看待中國,從而揭示出許多本土研究者當作天經地義而容易忽略的細節。比如第三章中“打工妹之家”成員春子的故事,就給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裏面辦手續環節的繁複雖然幾乎是每個中國人都曾經或多或少遇到過的情節,傑華的記錄卻讓人直接聯想到卡夫卡式的絕望。
參考資料:
傑華.2006. 《都市裏的農家女——性別、流動與社會變遷》。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
《都市里的农家女》读后感(三):我也是都市里的农家女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马上又去读了一本关于中国和苏联的几次大饥荒对比的书——德国学者文浩的《饥荒政治》,里面正好讨论到了本书的时代以前的中国农村的粮食情况与限制人口流动的问题,两本书串起来,更容易让我们了解城市里的农村流动人口的问题。写这篇拖延的笔记以前,我又粗略地看完了张彤禾的《打工女孩》一书,才懂得这本《都市里的农家女》的可贵。
本书的资料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1995年和2003年对于“打工妹之家”成员的访谈和观察,二是一场征文比赛中发表在《农家女》和《打工妹》上的文章。通过这些材料,作者希望展现从农村到城市的转变对这些女性物质上和情感上的影响,向城市流动如何改变了农村女性的身份、认同、与他人的关系以及她们的归属感和在社会中的位置。
中国自1950年代开始严格的户口登记制度,这就意味着每个中国人的户口都是有严格的农村和城市/镇属性的,农村户口人口基数大,代表着落后、荒蛮和没有教养,这一点我们从1980、1990年(现在还是有的)代的影视作品就可以看出。20世纪70年代末,“改革开放”的政策由邓小平提出并在全国范围开始实行,农村的集体制经济逐渐取消,户口政策慢慢松动。在那以前(《饥荒政治》一书主要就是在讲前一个时期的问题)农村的经济资源一直被调配给城市发展工业建设,造成农村物资匮乏、农村居民生活缺乏保障。户口政策放开以后,大批的农村居民涌向更加繁荣的城市,像导论的标题一样,从“边缘”农村涌向“中心”城市。本书作者提到另外一层含义是,她也想尝试将流动农村女性的经验和声音从社会和学术关注的边缘带到中心。
但是户口政策的放开是伴随着“农民”作为一个先进的政治身份的退场而出现的,也就是说,在文化大革命中最具有合法性的政治身份之一“贫农”变得不再重要了,它的合法性被全球化的经济浪潮剥夺了。农民恢复到曾经被知识分子和精英阶层作为“愚昧”和“落后”的代表的地位,TA们自己也内化了这个评价。提升国民“素质”的运动在1980到1990年代由政府发起,农村人口在城市里面变成了不可忽视的污点,关于农民的偏见也就更堂而皇之地在各种媒体中呈现出来了。农村妇女的地位虽然曾在毛时代“妇女能顶半边天”的理论发动妇女参与生产的运动中得到了一定的提升,此时她们在媒体中做为落后代表中更脆弱更易受伤害的一半人口被呈现。在这样的环境中《农家女》杂志作为第一个面向农村女性的媒体于1993年在北京创办,并成立了一个服务于流动妇女的社会组织“打工妹之家”,其目的都是“提高妇女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力”,而非“挑战政府制定的市场取向的发展和现代化的纲领前提,也不挑战构成当代社会政治秩序的最基本的制度性性别基础”。
《农家女》杂志的主编谢丽华是出生于城市的知识分子,同时有妇联成员的职位;而两位编辑都是出身于农村的大学生。这些精英知识分子以一百多年(可能更久)以前沿袭下来的使命感,以“提升打工妹的素质”为己任,因为打工妹自己不能做到这一点。但是有趣的是,在“打工妹之家”的活动中,“提升自己”是永恒不变的主题,如果有什么打工妹们没有做到,那么她们被要求从自己身上找到原因。
农村内部政策性的针对妇女的歧视——将计划生育视为妇女问题、土地分配问题、户口问题等等——在农家女流动到城市以后仍然存在,针对流动人口不透明的监管政策、公务人员的懒政和腐败、以及不完善的“治理”执行工作使得她们的生活更加困难。作者访谈的打工妹中都只能在家照顾家庭或者是做一些收入低、地位低的服务行业的工作。劳动法的实施并没有给到她们实质性的保障,仍然无法避免她们遭受到雇主的不当对待甚至暴力。
打工妹们往往不管在城里多久也没办法自我认同为城里人,城里人也不会把它们当成自己人,而家乡也是一个回不去的地方。在打工妹的描述中,家乡是一个贫穷的、充满苦难的地方,女孩无法接受教育,但是家乡仍是一个充满情感和认同的地方。一些打工女性也认识到知识分子对于农村妇女应该回到农村的主张和倡导她们自我牺牲发展农村的论调是虚伪和欺骗性的。虽然农村女性出来打工有一个共同的原因是逃离贫困,但是每个人的原因又都各不相同。值得注意的是,年轻女性——尤其是单身女性在乡村经济中的被边缘化是导致她们“没事干”到城市打工的原因之一。而外出打工也成为一些女性逃离农村传统的父权制包办婚姻的手段。但是由于结构性的性别不平等,女性在农村与城市都有更少的工作机会或经济资源,更易遭受性别歧视甚至性/别暴力,并且更容易被道德评价。
未婚的流动女性对自己的描述常常在“反叛女儿”与“孝顺女儿”之间切换,已婚者通常将自己与家庭融为一个整体,不管怎样她们与在农村的家庭之间的联系通常是很紧密的。她们与城里人几乎无法建立除工作以外的关系,而同乡间即使原本素不相识也可以成为朋友。打工妹们对自我的认同主要还是农村人,有些人不认为自己是城里人也不认为是农村人,只有那些成功转换户口的人认同为城市人。即使她们按照城里人的标准改换自己的外表和口音,她们仍然被认为是愚昧落后的农村人,她们将这些原因归结为户口、财富和职业……她们自己也基本认同了本质主义的、城乡二元的、结构性的歧视,对于性别的结构性不平等常常没有自觉。“素质”高低成为衡量她们和她们衡量别人的一套主要标准,她们大多也在积极地寻求一种更积极的身份认同。
在不同的时代,受到不同的主流话语的影响,打工妹们对自己流动原因的描述也非常不同。不少打工妹拥抱了《农家女》之类媒体倡导的高度个体主义的、追求成功的说教性文章又构建了一个漂亮的“个人发展”的独特图景。而打工妹们遭受到的剥削和伤害在发展面前根本不值一提。
周玲这个受访者的访谈让人印象非常深刻,她曾经运营过“打工妹之家”的活动并且曾经作为中国大陆民间组织的代表去美国参访培训,相对来说对于政策性、结构性的歧视更加自觉并且有自己的思考。在她管理“打工妹之家”的时候,她们的活动异常火爆可以达到100多人,可是后来她还是不得不离开了这份工作,除了要更好地照顾家庭也有组织内部的一些问题。现在我们的组织克服掉了此类的问题了吗?还是仍然在原地踏步?甚至倒退回去了?
在阅读本书的过程中,我常常强烈地带入到受访者的位置,因为我也是一个身在都市的农家女。当然,这与阅读从云端向下看的《打工女孩》的感觉非常不同。我的认同矛盾,我的挣扎,我所遭遇的问题与杰华的受访者大同小异。如果你问我现在自我认同是农村人还是城市人,我多半会选择“都不是”或者“我不知道”。我们更应当提出问题:是谁制造了现代城市与农村的差异?是谁鼓励了它?是谁在扩大它?它的存在是合理的吗?它是否侵犯到了某一方的权利?个体在改变自己生存环境中所作的努力是值得鼓励的吗?这些努力是否得到了尊重?在2018年的现在,我们(她们)的生存状况得到了什么样的改变?
备注:
-阅读版本为: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和江苏人民出版社于2006年4月出版的,澳大利亚的杰华所著,吴小英译制的《都市里的农家女》,副标题“性别、流动与社会变迁”。
-文中举出的《打工女孩》为上海译文出版社2013年3月版。
-《饥荒政治》为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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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里的农家女》读后感(四):转载:普遍性压迫及其被遮蔽——读《都市里的农家女》
普遍性压迫及其被遮蔽——读《都市里的农家女》
作者:石勇 文章来源:学术中国
自“打工”热潮兴起,世界一直注视发生在中国的最大一次国内人口流动:超过一亿的农民从四面八方涌入因户籍关系而不属于他们的城市。这种流动按澳大利亚国立大学亚太研究院性别关系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杰华(Tamara Jacka)的说法,在中国的“现代性焦虑”中,它一直被解读为从“贫穷”、“落后”和现代化的“边缘”进入到“富裕”、“文明”和现代化“中心”的一场运动。
但富有讽刺意味的是,农民涌入城市后普遍性地仍然被排斥在城市和现代化的边缘,他们以大大超过中国《劳动法》所规定的工作时间为代价而获得的工资收入也低得惊人――除了极少数人以外,他们作为一个整体仍然挣扎在贫穷之中。或者不如说,他们涌入城市仅仅是填充了贫民窟的队伍。在另一方面,被城市所“代表”的“现代化”面对他们时并不是一副“文明”的嘴脸。国家权力层面的制度性压迫、由户籍制度所支撑并弥漫在城里人精神结构中的歧视观念、政府对血汗工厂提供的保护,常常让他们处于被侮辱和被损害的无助境地。
文明与野蛮的交融由此向我们描绘了一幅农民工在城市备受身心摧残,但在个体观念中却没有拒绝与这种交融“和平共处”的现代化的图景。那么,在数以亿计的农民工中,那些其存在最能体现传统与现代的纠缠、其命运最能体现农村打工者的命运、其精神结构最能反映这个时代变迁的农村打工女性的遭遇如何?这些“都市里的农家女”在城市的生存在诸如精英主义、女权主义、阶级理论、地域观念等“话语”的解读中是一种怎样的“形象”?她们的主体性建构是否遭到了城市经验的拆解?她们的话语与城市、现代性的话语的不对等关系揭示出了存在于中国社会的什么样的东西?正是在这样的“问题意识”下,杰华的《都市里的农家女》以人类学研究的视角考察了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在北京的一些农村打工女性。《都市里的农家女》力图在对这些妇女在城市生活的经历和故事进行分析时,揭示出中国社会性别、流动与社会变迁的复杂关系。
艰难的主体性建构
在以“文革”为主要时段的那些岁月里,中国的农民一度在虚幻的政治和道德优势中体验到一种虚幻的主体性。但这种被意识形态假象所迷惑的主体性在“改革开放”后便迅速瓦解。农民涌入城市,由于户籍的深刻制度与观念烙印,他们作为“二等国民”的身份便再清晰不过地暴露出来。事实上,他们在城里人的排斥和歧视中,已强烈地体验到城乡二元化体制下他们作为政治、社会资源的“他者”的耻辱性地位。从能把所有的社会阶层纳入社会的价值秩序并加以排序的话语体系上讲,已经没有一种话语支持农民这一身份。
很明显,不掌握任何社会稀缺资源的农民涌入城市,注定要遭遇主体性建构的精神撕裂。在充满优越感和居高临下的城市话语和精英话语中,他们要么是“没素质”、“不文明”的现实和潜在秩序破坏者,要么是贫穷、老实无知而必须让“有良心”的城里人同情的“弱势群体”。在极少数的个案中,他们又可以是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而“打出一片新天地”的成功者――而这种刻意的塑造乃是以遮蔽城市对他们的普遍性压迫为前提的。杰华提到,这些话语大量泛滥于中国的诸多媒体中。像《农家女》、《打工妹》这样提供了让打工妹说话的机会并希望能帮助她们的媒体也不能幸免。
杰华考察了《农家女》、《打工妹》杂志和“打工妹之家”为打工女性在城市的主体性建构所作出的努力。一方面,这些既具有体制内背景(妇联)同时又具有一定的公益组织特征的机构让打工女性发出声音、帮助打工女性维权、资助她们、对她们开展各种培训、组织她们参加俱乐部的活动,力图培养她们的“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但另一方面,她们所发出的声音被加以处理,以致在某种程度上已失真而像是主流话语假借打工女性的另一种表达;在帮助、培训中,“城里人”及相对农村打工女性来说是“精英”的人有一个预先的“打工妹素质低”的假设,在这里实际上只是把她们视为必须接受城市的现代文明洗礼的对象,而并没有承认她们的主体性;无论是帮助打工妹的城市知识女性,还是那些所谓的“专家”,事实上对打工女性来说都有居高临下的姿态,他们和打工女性在精神和情感上还是隔膜的;尽管《打工妹》在某个时期也将打工女性的命运追溯到了国家制度层面,撕开了主流的城市和精英话语的虚伪,但这种追溯不过是黑暗中微弱的火光。
总体上看,可以让杰华的问题得到回答:这些机构既让打工女性能够聚集在一起并表现了有关她们的利益和认同的主体性建构,但更多的只是简单地复制了主流话语的等级制,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又参与了对打工女性主体性建构的拆解。这似乎是一个无奈的困境,因为弱者只能用强者的游戏规则玩。强者对弱者的帮助固然看起来可以让弱者平等地参与游戏,但帮助本身已受到了强者的游戏规则的染指,即使它承认弱者的主体性尊严,游戏规则也已经对弱者的“主体性”进行了编码。因此,弱者必须丧失真正的自我认同而以强者的形象来认同自身。这不独发生在农村打工女性与城里人之间,也发生在落后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在这里,我们有必要追问到启蒙的精英话语的深层逻辑。
到现在为止,中国的知识精英骨子里仍有很强劲的“启蒙情结”。或者说,基于百年来中国的现状,“启蒙”已成为中国知识精英的一种“集体无意识”。在一个人权屡被侵犯的社会里,知识精英感到有必要向普罗大众“布道”,用观念的扩散、聚合所形成的强大力量来摧毁这一统治结构。不仅如此,一些还谈不上是“知识精英”,只不过其受教育程度和社会地位高于底层社会的人,也参与到这样的“启蒙”之中。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指责一个非民主社会知识精英及相对来说地位较高的人以其较为“现代”的思想对普罗大众的影响。对弱者的帮助事实上体现了知识精英的良知。他们所阐述的价值理念也恰恰是这个社会所缺少的。但我们也有必要注意启蒙话语所形塑的一种不平等结构。
“启蒙”意味着一种思想的单向支配,启蒙者不仅获取了话语上的主体性,而且在道德上更比被启蒙者优越。这种话语结构一旦建立,启蒙者也就对被启蒙者拥有了可以评判其存在价值的权力,他也就必然对后者居高临下。很显然,被启蒙的民众可以被呼唤去追求尊严,但在这种启蒙语境中,相对于启蒙者来说他们并没有主体性的尊严。如果启蒙者不能从情感上将自己纳入与被启蒙者一样的存在结构中,问题就会暴露――后者只要还没有终结自己的身份,其主体性就无法真正被建构出来。
杰华观察到,农村打工女性在城市的经验一方面让她们强烈地感到被歧视的“他者”地位,另一方面因城市的主流话语(特别是关于城市与农村的价值排序)已影响到了她们的精神结构,无形中又让她们进行自我否定,对农村感到了恐惧,哪怕再穷再苦也要留在城里。这种精神的撕裂是相当难受的。如果她们在“他者”的现实处境中能够坚持自己的自我认同的话,那么尽管她们的主体性未能在她们与城市的关系中建构出来,但还保持着精神上的“自我”的完整――然而这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她们太弱小了。事实往往是这样:她们一方面在现实中“他者”化,另一方面被迫将具有侮辱性的城市价值观念吸收进入精神结构中,以这种实质上对自己构成否定的东西来构筑自己新的自我认同。由此,她们以一个“假自我”来支持自己的心理生存的过程便得以完成。只要她们无力真正成为城市的一员,“假自我”所带来的精神撕裂的痛苦就会一直折磨着她们。而这一点恰恰被给她们提供帮助并对她们进行“启蒙”的“城里人”所忽视。无论如何,真正的根子是在国家制度层面对打工女性的排斥和“他者化”,这是群体的一个普遍性的命运。精英话语将重点放在她们个人的突围和对城市的“适应”上而不是放在这一点,必然会在非法化城市对她们的压迫时,也遮蔽了这种压迫的制度性背景。
显得奢侈的女权主义
在“现代性”的长征中,中国滞后于西方并一直在西方的后面邯郸学步。然而世界共处于同一个时-空这一点又决定了“超前”并对应于西方的社会结构的思想潮流可以无视具体的社会语境而被引入中国――尽管它可能只对应于中国社会结构的狭窄层面。社会学家孙立平等人所描述的20世纪末中国的“结构断裂”到现在进一步加剧,中国这个社会空间好象同时容纳了多种社会形态。在这个奇怪而斑驳,像是由不同的极不谐调的色彩组合而成的社会中,无论是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还是女权主义、马克思主义等都可以找到它解释和规范的土壤。但是,如果一种理论只对应社会结构中的狭窄层面,忽视了更具普遍性的深刻的制度性和社会性背景,必然会对真正要加以解构的东西造成遮蔽。
杰华作为女性,研究的又是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中国的打工女性,其眼睛无论如何都闪烁着“女权主义”之光。按女权主义的基本理论,“社会性别”背后的制度和思想观念乃是“合法化”女性的从属地位并使她们遭受羞辱的根本原因。从而,争取“女权”就必须向社会的制度性安排和规定了女性的角色的思想观念开火。在批评《打工妹》上的一些文章所传达出的主流话语时,杰华认为:“就像《农家女》一样,《打工妹》上的报道尽管对于阶级以及城乡不平等的制度性基础持批判态度,但是很少注意到社会性别作为中国社会的歧视和剥削现象的一种制度性基础的重要性。它们假设打工妹由于自身性别,比别的男性民工更容易遭到歧视、侮辱和剥削的风险。然而,打工妹作为女人的边缘化在这里不是被理解成一般意义上的社会等级制和权力关系被彻底性别化了,而是继续被理解为打工妹自身的一种弱点和易受伤害性。”
不能说这种女权主义的视角毫无道理。在中国,因性别差异而在不同的社会层面对女性的伤害一直存在。但是,如果把打工妹所遭受到的伤害归结为社会性别,归结为“社会等级制和权力关系”的“性别化”,则放跑了真正的凶手,并且也无法解释男-女、城里人-农村人这样的二元对立范畴在发生交叠时的关系划定。杰华想必忘了,社会性别尽管可以是一个很好的分析范畴,但阶级、身份(城里人、农民、富人、穷人等)同样也是很好的分析范畴,并且,在目前的中国,社会性别这个分析范畴远不具阶级、身份那样的有效性。在女权主义的视角中,“女性”作为一个与“男性”相对的集体符号,被天然地假想为是一个共同体,然而,在中国的现实却是,一个城里的女人与一个农村打工女性之间的差异,远远大于她与城里男人的差异。事实上,一个城里的女人和一个农村打工女性之间已隔膜到几乎找不到大家在非生理上的社会相似点。这是一个具有普遍意义并且无可否认的事实。别说其它城市女人,就连与打工妹们接触,并带着一种帮助打工妹的思想的那些城市女性,比如谢丽华、王老师等,她们基于骨子里的那种优越感也无法让打工女性感觉到她们是“自己人”。而导致这一切的,恰恰是“城里人”、“农村人”这样的社会差别。是社会的制度性安排和思想观念弱化甚至取消了女权主义的解释和规范权力。
杰华有意无意地在书中将打工女性当保姆所遭受的侮辱和包括性暴力在内的暴力伤害归结为社会性别。但是,打工女性当保姆遭受城里雇主的侮辱和伤害,与农村打工男性在建筑工地、血汗工厂里所遭受的压榨甚至暴力,在本质上完全是一回事。并没有城里女性和城里男性在相同的境遇中遭到像农村打工女性与打工男性那样的待遇,这一事实深刻说明侮辱和伤害针对的并不是性别,而是阶级和身份,是“农民”这样的一个庞大而零散的群体。远不能说农村打工女性当保姆是因为社会性别的差异,而只能说是生理性别的差异,因为以她们的体质从事某一工作的生理特点,根本不可能像男人那样在建筑工地等地方去接受别人对自己血汗的榨取。打工男性所被压榨的程度,丝毫不比打工女性轻。作为农民,他们只是根据生理性别而分别被以不同的方式加以侮辱和伤害而已,试图在他们中间制造一方必须对另一方的被伤害负责的话语泡沫,将会转移“追凶”的注意力。
事实上,杰华所引证的很多研究已经对她的女权主义视角提出了质疑。比如,根据一项研究,在北京调查的604名打工女性中,只有22.5%接受了母亲健康和计划生育教育,而城市居民中的女性则是100%。用女权主义的话语永远无法解释为何同是女人,城里人和农村人在享受国家必须提供的这些资源上存在这么强烈的反差。同样,不用非阶级、非身份的话语,我们也永远无法解释为何农村打工男性比之城市男性没有任何保障、他们的子女为何不能像城里人的孩子那样可以在由公共财政支撑的城里学校读书。无法否认,社会性别的差异会在权力关系中显示出资源分配的不平等,但是,这种以性别话语所审视的不平等比之阶级和身份差异在国家的制度性安排中的不平等,简直可以忽略。不是性别话语背后的权力关系,而恰恰是国家根据户口对“城里人”和“农村人”的划分并在制度上给予不同的资源分配造成了打工妹在城市的悲惨命运――她们的悲惨不是因为她们是女人,而是因为她们是农民!在农民内部(正如在城里人内部一样),男人对女人基于社会性别的某种优势当然存在,但这与打工女性在城市的遭遇并没有多大关系。反映在打工妹个体身上的压迫因此不过是一个实行类似于“种族隔离”制度的国家所施加给作为制度性歧视对象的群体的压迫的一个缩影。
作为一个严谨而具有很强的分析能力、并善于从信息和材料中寻找有用论据的学者,杰华实际上也观察到了这样的现象:正是由于这种基于阶级、身份的普遍性压迫的痛切感受,打工女性们都没有认同她们与一般女人(特别是城里女人)共享的、跨越农村人/城里人或外地人/本地人之分的区别于男人的经验。事实上她们根本不可能具有这样的经验。和农村打工男性在城市遭遇的侮辱和伤害是因为她们是农民而不是男人一样,打工女性所遭遇到的侮辱和伤害也被体验为她们是农民而不是女人。那么,不掀掉城乡二元化体制这座大山,并清除一系列资源分配和法律保护上的不平等,针对农村打工女性来说的所谓的“女权”永远是镜花水月。阶级压迫和身份歧视在这里已经覆盖了女权主义的话语。在打工女性身上,作为一个农民和作为一个女人的这两种不同的存在属性具有不同的分量和遭遇,前一种才是开启她们命运的钥匙。在“农民”这一耻辱性的烙印仍然让她们陷入被侮辱和被损害的境地中时,谈女权主义未免奢侈。
未形成的阶级意识和社会污名
既然阶级压迫(作为穷人的农民工)和身份歧视(作为农民的农民工)是农民工悲惨命运的症结所在,那么随之而来的逻辑构想就指向一种“共同体的抗争”。换句话说,如一般散沙的农民工普遍感受到的作为一个“农民”的身份及这种身份带来的命运应该成为他们作为一个命运共同体的联系纽带,他们应该形成“天下穷人是一家”、“天下农民是一家”这样的阶级意识。在这里,“穷人-富人”、“农民-城里人”构成两对二元化的范畴。但是,在中国,纳入人们的认同体系的不仅仅有财产状况、户籍,还有地域、社会地位等,它们犬牙交错,相互渗透,在不同的层面体现出来,以致无法把它们加以分开。某个人在这方面与另一个人拥有相同的存在属性,但在另一方面他的存在属性却与这同一个人的存在属性是相冲突的。这种冲突使他们无法获得作为一个命运共同体的体验。
比如,一个城市贫民,特别是下岗工人,与一个农民工之间无疑都同处社会底层,而且严格来讲都属于“工人阶级”,但由于一个拥有城市户口,另一个没有;一个享有可怜的福利,另一个毫无保障,他们之间远谈不上有共同语言。户籍,以及与户籍联系在一起的“本地人-外地人”区分、城里人歧视农民的观念等在他们之间挖开了一道深深的鸿沟。一个在城里做生意的富裕的农民,与一个在城里打工的农民工之间,尽管本质上“不是一路人”并且存在利益的冲突,但由于他们同是农民或来自同一个地方,这方面的认同干扰了他们认清背后的阶级关系。处境都很悲惨的农民工按理应该是最能体验到大家作为一个命运共同体的,但由于他们来自不同的地方,地域认同常常会遮蔽甚至消解阶级认同。中国情况的复杂已很难让任何一种逻辑自洽的解释和规范话语自如地演绎。情况恰如杰华所说的,阶级在中国已被特殊主义和地方的等级制彻底撕裂了。她观察到:在城市工人和农民工之间几乎不存在什么团结,并且两个群体之间争斗倒很常见,他们很少走在一起。但情况还要悲观,就是在来自不同省份的农民工之间,地域认同也干扰了阶级认同。
或许这种情况属于现阶段的特殊产物。没有任何理由认为干扰阶级意识形成的地域认同等认同形式不会得到改变。但在目前干扰阶级意识形成的最大瓶颈莫过于城乡二元体制。在这一体制下,内嵌于权力结构中的城市和精英话语对农民工的单向指涉并没有把城市工人当成“他们”中的一部分,而是纳入“我们”的范畴。城市工人无疑受到国家和制度层面的压榨(他们被驱逐下岗就是很好的证明),但他们无疑可以从城市对农民工的歧视中得到补偿。在农民工面前他们身为“城里人”的优越感在一定程度上让他们遭受的耻辱变得无足轻重。人们很容易地从他们身上发现对农民工的厌恶和轻蔑。而这一切恰恰是制度性歧视以及从话语上对农民工进行“污名化”的结果。富有讽刺意味的是,它对城市工人的压榨并不客气,但却通过给城市工人以补偿的方式使城市工人在对农民工的排斥中认同于这一压迫结构。
不能说城市和精英话语对农民工的污名化只是农民工进入城市后,城市对他们的影响的反弹。事实上它是城乡二元体制的制度性歧视的一个逻辑结果。在城乡二元体制中“农民”已然是一种低贱、不卫生、不文明、贫穷的象征,在这个社会中价值排序极为偏低。这实际上在观念上已是一种污名化。事实上,只要一个群体在对社会资源的掌握上,依靠制度和观念的保证对另一个群众具有足够的优势,为了合法化他们对另一个群体的社会排斥,他们就必然会给这个群体以一定的去道德化。而他们的优势使他们获得了对这个群体进行“单向命名”的足够权力。在中国,给农民工加以污名化有多种功能:一是可以合法化城里人与农民之间的不平等关系,二是可以给城里人以一定的心理优势,三是可以通过这种“身份”的认定割断城里穷人与农民之间的阶级联系。这与一个国家煽动民族主义狂热,让被压榨的人也可以通过仇视外国或外族而获得补偿,转移甚至消除他们对国内压迫的怒火是一个道理。
杰华特别注意到了保姆被强加的社会污名。她认为,这种社会污名部分地产生于家务劳动低身份的联想,也因为这种职业与极端的贫困和奴役联系在一起。但她没有机会提到诸如《民工兄弟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这样出自官僚机构之手的给农民工进行污名化的“作品”真是一种遗憾。是女权主义的视角妨碍了她很好地在这方面进行观察。其实,对农民工的污名化几乎每天都在上演,无论是说他们不文明、不卫生,还是把他们假想成违法犯罪分子,已经成为城里人下意识的反应。城市对农民工的驱逐居然由此获得足够的理由。具体到打工女性身上,她们不是无知的弱者形象,就是“鸡”这样在道德上有污点的人。她们的存在似乎只具有这样的功能:要么只是在较小的层面上用来满足城里人对“我有良心”的自我确证,要么只是在较大的层面上成为满足城里人论证自己的存在价值并具有道德优势的一个比较对象。
有必要指出,在杰华对强加给保姆的社会污名的分析中,她提到,农村来的打工妹常常试图在她们乡下的朋友和家人面前隐瞒她们当保姆这一事实。表面看来,这似乎是社会污名也是农民“自我强加”的一个证据,但实际上恰恰反映了城市和精英话语对农民的彻底“观念殖民”。由于农民的劣势地位,他们没有掌握给他人“命名”的权力,在与城市的交往中,他们只能屈服于城市和精英话语,并通过城里人对自己形象的认定来判断自身。事实往往是,在价值排序上低的群体往往无从改变这一价值排序(除非像毛泽当年那样)而只能尽力通过对这种价值排序的认同而往上攀爬。这意味着他们只能被动接受别人强加给自己的社会污名,为了心理上的生存必须把它合法化,并且用它来构筑自己的价值判断。这种被“观念殖民”的现实处境和农民工在城市所遭受的污名化都植根于他们作为“二等国民”的“制度性安排”中。
这恐怕才是农村打工女性,以及整个农民工群体在城市的命运的一个准确解释:他们既没有被承认是与城里人平等的权利主体,更没有获得在政治正义的角度上讲的公民资格。《都市里的农家女》触及了这些问题,这使得它的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实际上可以在我们的解读中导向政治社会学和政治哲学的思考。从学术上讲,它对问题的敏锐和对资料的利用都让人佩服。它截取的虽然只是中国农民涌入城市的一个时间段,在它里面所呈现的农村打工女性的故事虽然也只是一个个片断,但透过它,在户籍制度未打破情况下农民工涌入城市后的处境,以及农民工未被承认为权利主体的情况下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些特征(比如血汗工厂)都呈现出来。
《都市里的农家女》读后感(五):陈壁生:“他者”眼光中的“打工妹”——读杰华《都市里的农家女——性别、流动与社会变迁》
一,“他者”的眼光
每一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文化之中,特定的文化氛围,造成了他看待外在世界的方式,他在日常生活中,总是用他从呀呀学语时代开始掌握的语词,去构建他心灵中的符号世界,以这个符号世界撑起他的生活与生命的价值、意义空间。
人类学,从其诞生之初开始,就是一种观察异质文化的学科。当一个人类学家面对一个原始部落、村庄的时候,他首先是这个原始部落、村庄的文化上的“他者”,他必须站在观察对象的外部,才能看到那些观察对象日用而不知的内容;同时,他又必须进入这种文化里面去,才能了解这种文化,并且通过自己的文字符号、自己的思维方式去描写、重新构建这种文化。因此,人类学家具有双重性,他本身是局外人,但是同时又必须是局内人。在人类学历史上,有一场方法论的争论,即到底人类学家应该是“内部描写”还是“外部描写”。美国人类学家克利福德•吉尔兹在《文化持有者的内部眼界:论人类学理解的本质》中揭示了人类学家的两难:“它(人类学家的解释)既不应完全沉湎于文化持有者的心境和理解,把他的文化描写志中的巫术部分写得像是一个真正的巫师写的那样;又不能像请一个对于音色没有任何真切概念的聋子去鉴别音色似的,把一部文化描写志中的巫术部分写得像是一个几何学家写的那样。”1所以,人类学家有必要克服以自己的民族文化为中心的心态,以自己的文化为参照系,进入所研究的文化对象之中,通过对原始材料的掌握,按照研究对象的内在特性去描述它的特征,而不是以自己的文化为标准去衡量异质文化。
由于人类学家扮演的角色的双重性,人类学著作对文化的研究,常常出现一个双重特点。一方面,异质文化背景的人类学家的著作,常常让被研究的文化中人大吃一惊地发现了自己。这是因为,一个人身处在自己的文化氛围之中,这种文化最具普遍性的内容,都已经化作日用伦常,沉入不自知的生活之中。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借助“他者”的眼光,用自己的眼光来看,日常生活中常态是没有“问题”的。正因为它没“问题”,所以不为人所知。从知识社会学的角度看,一种文化中的日常生活常态没有问题,意味着人们在无分歧中陷入集体无意识,“只有在面临大量根本性分歧的定义,对关于事物和情境的概念做出直接的和延伸的详细阐述变得不可能是,人们才从对事物的直接观察转向对思维方式的思考,至此我们可以比一般的和形式的分析更明确地指出,正是在那种社会和理性环境中,才可能使人们的注意力从各种事物转向分歧的观点,再由此转向无意识的思想动机必然发生。”2而人类学家的“他者”的视角,意味着人类学家有了一个异质文化的参照,他们能够敏锐地察觉研究对象那些与参照系完全不同的内容,由此,异质文化的人类学家为研究对象提供了对生活的根本性分歧的观点,正是由于有了分歧,问题才被彰显出来。另一方面,人类学家常常会不自觉地把自己的生活经验带到研究对象身上,因此,他们在调查的时候,经常会极力地把研究对象塑造成他们预想中的那个样子,导致的结果就是歪曲了研究对象的本来面目。
澳大利亚学者杰华的《都市里的农家女——性别、流动与社会变迁》一书,用数年时间调查了北京海淀区的民工聚居地的女性农民工的生活,以“他者”的视角,用学术语言去描述那群出走家园,到繁都谋生的底层“打工妹”的喜怒哀乐,展现了这一群体的生存境况。这本书的人类学学科角度,让我们从中发现了一系列我们自己所没有意识到的问题,同时,由于作者与中国农村生活的隔膜,本书又做了一些不太恰当的调查。通过这本书,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农民工的生活,也有必要反思这个社会对农民工的态度。
二,农民工:被叙述的主体
杰华对“都市里的农家女”的研究,对生活在中国城市中的读者而言,最有启发性的,应该是书中所描述的,“打工妹”这一主体是如何在符号世界中被建构的。在政府的公文中,在媒体的叙述中,在学者的研究中,城市是怎样描述“打工妹”的?这个问题不但关涉着打工妹真实的生存状态,并且决定了城市对这一群体的根本态度。
当我们对“打工妹”这一主体进行描述的时候,总是先天预设了几组对立的观念:城市和农村、本地人的身份和外地人的身份、“我们”和“他们”。同时,这种预设并非简单的事实描述,而是带有浓重的价值判断。中国近三十年来的“改革开放”政策,加速了现代化的过程,而现代化就意味着城市化。在中国传统社会里,同样存在城乡分割的局面,但是,传统的政治文化话语中,并没有城乡对立的观念。“现代化”的目标,本身就提供了一个“现代”的向度,由此分出“现代”与“传统”,现代化就是由“传统”走向“现代”,而城市代表着现代,农村代表着传统。尤其是中国数十年来的城乡二元格局,更加导致城市成为现代化的桥头堡垒,农村变成现代化过程中拖着的一条后腿。因此,城市和农村,农村人和城市人,不再是两种对等的生活状态、身份的描述,而被赋予了高下之分,贵贱之别,与农村联系在一起的,是“落后”、“封建”、“愚昧”等词语群,相应的,与城市联系在一起的,是“先进”、“现代”、“有文化”等词语群。这样的预设,这样的描述,都是使用文字的人所日用而不知,并且不觉得有任何问题的。在《都市里的农家女》一书中,杰华以一个异质文化观察者的身份,从那些在我们看来“没有问题”的事情中看出问题来。
《都市里的农家女》在研究农民工的主体构建的时候,首先注意到的是他们被强行安上的称呼。杰华说:“对于流动性和域限性的关注清晰地反映在那些用于指称流动者的常用词汇中,包括‘民工潮’、‘盲流’以及‘流动人口’等。值得注意的是,所有这些词汇都运用了水的比喻,包含了水流的特征。……空间上受束缚的社区的根深蒂固,已经成为主流理想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构成了值得期望的、符合道德的生活,而‘流’的特征具有非常强大的、负面的内涵。”3同时,“其他用于指称流动者的词汇,通过强调他们在目的地作为‘外来者’的身份,也放映了一种符号化的威胁意识。……‘打工妹’和‘打工仔’的说法不像‘外地人’、‘外来妹’这些词语那样明确指出作为流动者的身份。然而‘打工’一词指的是与持久职业形成对比的临时工作,不具备与毛泽东时代的‘劳动’相符合的身份,也表明了打工者是处在城市社会秩序之外的人。”○4
在城市社会秩序中,机关、企业的工作人员,不管是白领,还是蓝领,都有相关的一系列身份认定与相关的福利保障,而“打工者”则是没有的。他们的身份是农民,到了城市之后,他们离开了土地,却没有市民的身份,而只是城市的暂住者。在户籍制度改革之前,一系列的政策、制度,让他们根本无法真正进入城市,即便户籍制度改革成功,他们最多只能省去大量身份认定的办证手续,而仍然没办法融入城市之中。
在中国,以“农民”为轴心衍生出来的称谓群,包括农民、农民工、矿工、打工仔、打工妹,其指称的对象,构成了整个社会的底层,这一群体的生存状况,构成了这个时代最广泛的人民的生存状况。但是,无论是在乡村,还是在城市里,这个庞大的人群处在集体失语之中。对一个农民来说,以主人的姿态在农村的土地上生活,他可以远离文字的符号世界,远离制度建设、权利保障等问题,但是,当中国的现代化到了现在的阶段,中国的改革成为各种利益群体的博弈,这些没有能力表达自己的希望,自己的诉求,自己的利益的人们,不免在沉默中被视为愚昧、落后的一群,从而被排除在整个社会利益群体的博弈之外。他们的一双粗糙的手拿不起细小的笔杆,敲不起昂贵的键盘,他们一间屋子,三分田地,在权力、资本面前,几乎完全孱然无力,于是,在这个改革时代,他们成了失语的大多数,沉默的大多数,被叙述的大多数,期待同情的大多数。只有当一次次百十人灰飞烟灭的矿难出现,舆论的焦点才会眷顾一下暗无天日的矿井中的他们;只有当一个个民工在无尽的加班之后顿然猝死,公众的眼光才会暂时集中到他们身上;只有在征地中,在面对基层权力的暴政中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爆发,人们才看到农民用他们的泪水与拳头表达他们的诉求。“打工”这个术语本身,就包含了一种深刻的矛盾:这些农民来到城市,把他们的青春与血汗奉献给了城市,但是他们始终只是城市的局外人,他们“进入”不了城市。
这种“局外人”表现在一切用文字表达出来的生活叙事中。“民工”是一个集体性的称呼,这个名字,指向的是城市的外来者,闯入者,他们永远不可能转化为城市的“公民”。在我们的日常叙事中,民工永远都是“被叙述者”。报纸等媒体描述民工的时候,所用的词语是“他们”,知识分子研究民工生活的时候,所用的概念主体也是“他们”。在报纸新闻、学术论文中,农民工只是被叙述的材料。杰华举了一个叙述的例子,一篇论文这样描写北京的农民工问题:
然而任何事情都有它的两面性,数百万流动人口的进入在发展经济和建设首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也产生了首都经济秩序、城市管理和社会秩序方面的一系列问题。5
这种叙事方式在我们看来,是多么普遍!我们也未曾觉得这种叙述有什么问题。但是,杰华对此分析道:“这种分析是以对同属于文本作者和读者的‘我们的’城市与‘其余者’之间的清楚划分为前提的,是从一个管理者的角度、特别是从一种对城市稳定性的忧虑和对本地生活标准的维护的立场出发的。”6可以进一步说,写民工的文字,预想的读者,都是城市里有文化、识字读报的人们,在叙述者眼中,已经预设了读者是“我们”,而对作为“他们”的民工进行分析的。在这里,民工不是作为城市的主人,作为“我们”的一员看待,而是作为对“我们”有利有弊的一种外来力量,一种必要的工具,让“我们”考虑怎样利用他们,又避免让他们产生不利于“我们”的弊端。
农民工就是这样以“被叙述者”的角色出现在城市的杂志报纸中。这种叙述方式,本身就强化了城乡二元格局,强化了“城里人”与“外来人”的差异。这种叙述方式事实上是城市人对民工的真实态度的反映,与这种叙述方式相应的事实是:民工的权利,被当作“他者”的权利,排除在正常的权利范围之外。由此导致进城农民工的权利长期被忽略了,甚至一连串的农民工的猝死也引起了人们的审美疲劳。2005年11月7日《南方都市报》就以《一个女工的最后72小时》为题,报道了发生在广州市白云区的一个30岁的女工何春梅,在经历了工厂连续四天的加班之后,猝死在医院的抢救室里。○72006年6月2日的《南方都市报》,再一次报道了广州市海珠区一个挡车工甘红英在持续4天的每天14小时以上加班后猝死。○8这些报道只不过冰山一角,但是,其中暴露出一个普遍的问题,那就是进城民工,尤其是女工的真实的生存状态。根据广东省总工会2005年初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珠三角76.3%的进城务工人员月工资水平处于1000元以下,1001-1500元占17.5%,501-1000元占63.2%,500元以下占13.2%。而他们的生活成本却达到每月500元左右。”“调查表明,珠三角地区农民工月工资12年来只提高了68元,13.2%的进城务工人员入不敷出,63.2%的人没能攒下多少钱。52.4%的进城务工人员每天劳动时间超过8小时。而为了挣钱,他们只能靠加班。”○9这样的现实,这样的数据,实在是令人惊心动魄!但是,这些报道和数据,都没有受到公众的真正充分的注意,因为,在大多数市民看来,“他们”是城市的“他者”、局外人,他们的生存遭遇,与自己并没有太大的关系。而只有当权力的矛头指向包括“我们”在内的所有人,那些仿佛与我们无干的不公正,才真正威胁到我们自己,例如2003年发生在广州的孙志刚事件。
三,从“他们”到“我们”
在“孙志刚事件”之前,收容遣送制度对进城民工造成的伤害,早已罄竹难书。最典型的一次是1999年7月11日发生于广州的苏萍被强奸案。27岁的少妇苏萍(化名)从南京乘火车到达广州后,行李被抢劫,她坐在地上大哭,被二个巡警送往广州市公安局流花分局,继而以“有精神病”为由被收容。在收容所里,她被男性被收容人员多次强奸、轮奸。○10这一事件虽然极其恶性,但是仍然没有引发制度改革。2003年4月的《南方都市报》报道:刚到广州打工二十多天,27岁的大学毕业生孙志刚,3月17日晚上十点因为没有暂住证而被带到黄村街派出所,并且警方无端的拒绝保释,接着被送往收容遣送中转站,3月18日被送往收容救治站,3月20日孙志刚的朋友被告知孙志刚已经死亡。而法医的尸检表明,孙志刚是“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而且,整个背部“差不多全都是出血区”,双肩、膝盖都有被火烫得发黑的印记。11
这一事件点燃了公众的怒火。《南方都市报》当日发表社论,一开头就说“一个27岁的大学毕业生之死引起了我们的关注。”接着,文章追问两个问题:“一个是孙志刚该不该被收容?……根据《广东省收容遣送管理规定》,拥有有效证件、固定住所和生活来源的孙志刚根本不属于收容对象。”“第二个问题是,即使孙志刚属于收容对象,谁有权力对他实施暴力?” 社论最后说:“我们在关注此事的时候,不应过分关注孙志刚的身份——一个大学毕业生,一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一个拥有美好前途的年轻人,还要还原出孙志刚的普通公民身份。否则,我们就可能因为对特殊身份的义勇而淹没了对‘小人物’的关怀。在强大的国家机器面前,谁不是小人物呢?谁不是普通公民呢?”12
无论是新闻报道、社论,还是公众的反应,都特别强调了孙志刚的“大学毕业生”身份,虽然社论文章特别强调“不应过分关注”这一身份。在中国,“大学毕业”是一张进入城市的资格证,而且几乎是农村出身者从城市的局外人转化为城市的局内人的惟一途径。孙志刚之死给公众最大的震撼,并不完全在于一种恶法恶制对公民权利的剥夺,对公民生命的践踏,因为此前收容所的多少民工的死亡,都在公众与媒体的沉默中消解于无形。而孙志刚以一个大学毕业生,不属于收容对象的身份被打死,意味着收容遣送制度指向的不是“他们”,而是“我们”,面对孙志刚的死亡,那些在城市中生活的人们第一次发现,收容制度过去收容的是那些局外人,那些与自己生活似乎毫不相干的农民工,而孙志刚却是“我们”的一员,如果不废除这种制度,“我们”也一样生活在恐惧之中。正因如此,媒体曝光此事之后,马上引起剧烈的反应,最终以收容遣送制度的废除收场。
《都市里的农家女》给我们提出的挑战是,我们应该如何叙述农民工?如何面对那些以“农民”为轴心的称谓群体?这一群体没有力量用文字参与中国当下的利益博弈,没有话语权,但是,这一群体的生存状态,构成了当下中国人的生存状态的一个部分,特别是在一个有资本即有自由,有权力即有自由的时代,这一群体的生存状态,已经成为衡量社会正义是否实现,在多大程度上实现的基本标准。但是,现在的政府文书、学者研究、媒体报道,大多数仍然是站在“他们”和“我们”的二元对立的角度上,去描述“农民工”,去考虑他们对城市的贡献和给城市带来的弊端。这种思维方式,是把他们当作现代化、城市化的工具,经济发展的工具来描述,而不是把他们视为公民来描述的。这样的主体建构特点,导致我们把这一阶层、群体排除在城市之外,同时也把他们的权利相应地排除在正常的公民权利范围之外。
杰华的《都市里的农家女》描述了“打工妹”群体的生存状态,尤为难得的是,作者并不是把她的研究对象当作一些学术术语的材料,而是抱着同情的态度,极力地站在她们的角度,用她们的眼光来看待这个社会。在一次次的访谈中,杰华记录下来的内容,常常是直接反映当事人真实的心态,并且往往是被我们的媒体所忽略掉的内容。
四,“他者”眼光的局限
《都市里的农家女》的副标题是“性别、流动与社会变迁”,在本书中,作者集中研究了中国农村女性在十多年来社会流动的原因。如果把这个问题放到中国现代化的大背景之下,那么其重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传统的中国社会是乡土社会。费孝通先生说:“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13这种状态下的社会交往,就是“熟人社会”的交往规则,费先生认为,“历世不移的结果,人不但在熟人中长大,而且还在熟悉的地方上生长大。熟悉的地方可以包括极长时间的人和土的混合,祖先们在这地方混熟了,他们的经验也必然就是子孙们所得到的经验。”○14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特征,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圣人教训得以产生效果的空间场域。而现在大规模社会流动的结果,则是对这一空间场域的破坏。因此,社会流动发生,便不止是一个社会学人类学问题,而关系着一个“后发外生型”现代化国家中普通民众接受现代化的心理动因,甚至关系着中国文化的变迁方式问题。
我们如果要用“社会流动”、“社会变迁”这样的术语去描述当下中国社会的激变,那么,涉及的将会是全面的社会问题。而“都市里的农家女”之所以会从古老的农村向城市转移,也同样与她们的农村生活,她们对农村的看法密切相关。杰华在2000年以“离开家乡的理由”为题,询问北京海淀区“打工妹之家”的成员。结果是“23.9%的应答者引证家乡落后或家里穷作为外出流动的一个重要原因,23.9%的应答者说因为‘在家没事干’。然而最频繁引述的外出原因是‘想发展自己’(48.9%),‘想开阔视野’(30.8%),‘想锻炼一下自己的独立生活能力’(32.6%)和‘为了自己的教育’(30.4%)。”(第137-138页)根据这些数据,杰华认为:
年轻打工妹走出农村的推力通常并非来自经济上的必需或者过去被剥夺或遭受苦难的经历。……这种明确表达的发展她们自身、开阔她们的视野和尝试她们的独立能力的渴望,说明了这些妇女很担心她们的未来会被限制在农村,她们渴望获得超越她们的村庄所能提供的新的体验和个人发展。15
由于杰华的“问题意识”投放在女性自我意识上,过于想去寻求中国农村妇女在现代化过程中的角色心理的变化,而忽略了真正的问题:“离开家乡的理由”,在中国目前的环境中,并不能通过“打工妹”的回答找到答案。对一个熟悉中国农村的人来说,“打工妹”们把“想发展自己”、“想开阔视野”、“想锻炼一下自己的独立生活能力”、“为了自己的教育”作为打工的心理动因,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农村的生存环境。
中国的发展中,不断把耕用土地商业化,相应的,农民出于生存的渴求,也不得不不断转向城市。国土资源部2005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显示,2005年10月31日,全国耕地面积18.31亿亩。人均耕地面积已由10年前的1.59亩和2004年的1.41亩,逐年减少到1.4亩,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2005年度全国耕地面积净减少542.4万亩。耕地的减少,必然导致大量的农民失地,根据报道,现阶段,我国年均100多万农民失去耕地。16
同时,农村经济发展缓慢,据统计,截至2004年,我国有2610万农村人口年人均收入不足668元,生活在绝对贫困线以下,还有4977万农村人口年人均收入不足924元,属于相对贫困。○17正常而言,一个农民家庭,在农村根本没有能力承担家庭必要的医疗、后代教育的费用。举一个例子来说,据安徽省城调队对某县的家庭子女教育费用支出调查显示,一般教育支出平均占家庭收入的近四成,供养1个在校生,县城需要1.4个就业者的收入,农村则需3.8个劳动力的收入。按农村生活费计算,在农村培养一个高中毕业生约需2万元,培养一个大学生则需4.8万元。按该县2004年2668元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培养一个大学生需要该家庭拿出一个劳力18年的纯收入。18在这样的情况下,外出打工,成为农民求生存、谋发展的惟一选择。
可以说,从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耕地面积不断减少,城乡二元格局的不断强化,大量的农民不得不挣脱“生于斯死于斯”的传统心理的影响,进城打工。传统文化的解体,根本在于传统文化赖以存在的乡土社会、熟人社会的转型,作为一个“后发外生型”现代化的国家,中国是以暂时牺牲农民、农业为代价,来谋取工业化、现代化的。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为 1.9∶1,90年代末这一比例为 2.6∶1,到2004年,这一数值进一步扩大到3.2∶1。19制度之手把农民逐出家园,中国的社会流动与社会变迁,并不是为农民提供了“城市”和“农村”的选择,而是赋予城市和农村以“先进”和“落后”、“现代”与“封建”的差别,通过这种差别,让城市经济不断发展,而任农村境况不断恶化。在这样的情况下,农民只有艰难地适应这个时代的变化,当那些不得不随着大流,背井离乡的人们被问及“离开家乡的理由”的时候,她们无疑会更愿意强调她们的自主选择,而不是埋怨环境的不公。
五,逃离故乡的选择
《都市里的农家女》一书的第五章“关系”,杰华研究了“打工妹”与她们的父母、丈夫之间的关系。但是,在涉及“打工妹”出外打工的自主权的时候,杰华的调查又显示出一个西方人理解中国问题的局限。
在设计调查问卷的时候,杰华以这样一个问题提问“打工妹之家”中的女工:你离家出来打工是谁做的决定?调查出来的答案中,“自己决定”的占88.9%,“配偶决定”的占2.0%,“父母决定”的占19.2%,“其他亲戚决定”的占8.1%,“工作单位决定”的占1.0%,“其他”占4.0%。○20由此,作者得出结论:
年轻的未婚女性出来打工一般不是按照他们父母的要求才这样做,也不是为了给家庭的经济作贡献。相反,这些女性作出了她们自己的决定和选择,主要目的在于改善他们的生活,寻求作为“现代”个体的自我的实现。此外,如果不是大多数人的话,至少对许多人来说,打工妹外出流动是拒绝农村主流的父权制话语的一个要件,并且与教育愿望的受挫、想要躲避或至少拖延结婚和担当“贤妻良母”的传统角色这一愿望紧密联系在一起。在这个意义上,即使在那些年轻女性外出打工已经司空见惯的地区,那些出来的女孩也是“反叛的女儿”,她们离开家乡是对父权制的公然蔑视,也是为了逃避它的制约。○21
在这里,作者的问卷答案与所得结论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作者制定这个问题的文化预设,是西方文化中人的“自我觉醒”的观念,并且,她先入为主地有一套“科学”的成见。毫无疑问,在作者的预设中,“自己决定”的答案占多数,可以说明农村女性进城打工是为了个体自我的实现;“配偶决定”是作者文化预设中的“夫权”指标,如果“配偶决定”占多数,则会说明中国夫权强大;“父母决定”是“父权”指标,如果“父母决定”占多数,则说明中国父权起决定性作用。
但是,不能总是把这种西方文化的套路来套中国人的思想。特别是在现在的农民工问题上,更加必须理解他们真实的生存状态,理解城乡二元对立中的农村生活,才能理解农民进城的真实动机。
我想强调的是,女工们选择了“自己决定”,最重要的原因,不是他们个体的主体意识觉醒,从而在“留守农村”与“进城打工”之间,有意识地选择进城打工,以此证明她们的个体存在价值。如果要得出都市里的农家女是进城寻找“个体的自我实现”,前提就必须是:她们的进城,是她们的主动选择,而她们主动选择的前提是,她们有选择的空间。但是,她们分明是在一种没有任何选择空间的前提下,被命运推着进城的,正如接受杰华采访的韩海英所说的:“如果我们只有一个孩子上学,负担就会减轻。我们正打算把女儿送到广东或深圳去打工。那很辛苦,但是我们没办法。在农村就只有这条路,没有办法。”○22作者在分析问题的时候,居然把如此关键性的信息忽略了,因为,她并不了解,在农村,存在着太多“我们没办法”的事情,更加不了解在当代的中国农村,为什么“只有这条路”——这是一条拒绝死亡,拒绝贫穷,拒绝基层暴政的惟一的道路,正像逃亡一样。当一只兔子面对扑过来的老鹰竭尽全力蹬起它的后腿,我们不能说兔子大智大勇,因为,那只是逃生的本能。
真正到城市中去寻求作为“现代”个体的自我的实现的,只有那些通过学习,自我意识已经觉醒的乡村知识人。例如夏榆的《白天遇见黑暗》中的“我”。“我”生活在矿区,考不上大学,整天带着书本下到暗无天日的矿井里,在那里,随时死亡成为一个人每天必须面对的问题。为了生活,有许许多多的当地人选择了下矿,正如在那些没有煤矿的地区,许多农民被迫选择了进城一样。“我”因为有梦想,而成为了矿工中的异类。夏榆写道:“在北山盘区的工作给我一种训练,那就是彻底的反抗精神和出走的决心意志。所有的力量都在推动我。我这样一个生性内向、敏感而脆弱的孩子活生生被塑造成一个愤怒青年。”○23这股内心的激情,使他在暗无天日的生活中保持了梦想的能力,最后带着一个月的工资,逃亡一样地到了北京。当他到了北京的那一刻,“那时候我体验着解放的词语。出走和漂流让我体验解放的过程,那些在我身体和内心的锁链正在被打开。”24对“我”而言,出走是基于个体的独立意志而做出的一种自主选择,因为心中有了梦想。
而对绝大多数的进城农民工而言,出走家园并不是主动的选择,而是本能的逃离。一个从乡村成功逃离的文人这样描写农民:
在整个关中平原,在整个中国的土地上,我不知道有多少像我母亲和祖母那样的农民,他们把生活叫做受苦,把农民叫做下苦人。你仔细看看那些下苦人吧,他们的腰一律向下弯,他们的腿几乎都变成了罗圈腿。他们告诉你,劳动能使人变成残迹,他们告诉你,劳动是一种受难,他们告诉你,工作着不是美丽的。劳动,是怎样使我的祖父祖母们变得丑陋!
一个农民,从他的孩子时代起,他的人生就意味着摆脱农村生活,拼命挤向城市!
所以才有一辈又一辈的人要从农村冲出去,不再回来!25
这些抒情性的描写,实际上正是农民生活的真实写照。另一个出走的湖南作家回到他们的村庄,却发现儿时的村庄几乎消失了,他发出这样的咏叹:“田园,美丽且苍茫的田园呵,你到底怎么了?为什么人没有了眷恋,为什么人要逃离你的庇护,宁愿去漂泊?”○26如果面对这样的提问,我们像《都市里的农家女》一样回答:他的父老乡亲都是去“寻求作为‘现代’个体的自我的实现”,农村女性的出走是“拒绝农村主流的父权制话语”,那结果就如吉尔兹所说的,“像请一个对于音色没有任何真切概念的聋子去鉴别音色似的,把一部文化描写志中的巫术部分写得像是一个几何学家写的那样。”作者借了一个老村长的口说:
全村百十个劳力,去外的九十多人,天土都荒完了。外面的钱不好赚,这家里的地更不好种,就是做了,除去成本除去这个税那个费,出去这种摊派那种摊派,到头来还要亏本,一年的汗水养不活一张口了。农民就像棕树,一层层剥了,就只剩自家这肉身子光杆杆子。所以都只好出去了,只好丢下这份田地和这穷家了。27
都市里的农家女,是以一种逃亡的心态进入城市的。在中国的社会转型中,乡村为现代化付出了最大的代价,它成为城市经济发展的原材料生产基地、廉价劳动力来源、污染排放地。乡村经济、教育的落后,基层政府的腐败,公共卫生的缺乏,再加上种地收入远远不足以满足农民的生活、教育、医疗的支出,都导致农民不得不逃离家园,涌向城市。当都市里的农家女回答人类学家杰华“你离家出来打工是谁做的决定”的问题时,面对选项她们只能回答“自己决定”,而这种决定,是被迫的决定,是无路可走的时候的决定,而不是自己的主动选择。
六,让“大多数”不再被遗忘
在谈到《都市里的农家女》一书的写作目的的时候,杰华写到:“我写作本书的目的是理解流动农村女性的经验,唤起人们对她们的经验的关注;其次是对这些经验被推论性和叙述性地构造和表现的过程进行拆解。“28如果要达到这一目的,那么就应该认识到,进城,只是农民生活的一个截面,他们的起点在农村,他们的终点也只能在农村。所以,要调查进城农民的心态,必须同时调查他们的出发点与终结点,才能理解他们中间这段生活。要了解农民进城的动机,只有先去了解她们进城之前的生活,一个人如果读了李昌平的《我向总理说实话》,于建嵘的《农民有组织的反抗及其政治风险》,陈桂棣、春桃的《中国农民调查》,便能看到社会变迁的真相,而这种社会流动与社会变迁,最主要的并不是农民自我选择的结果,而是因为,中国农民被卷入现代化的进程,中国八亿农民、广大农村被遗忘的结果。
中国的农民工,是被叙述的大多数,这一群体是叙述的“他者”。在政府文书中,这一群体常常被当作城市经济发展的工具来叙述,在学者研究中,这一群体常常成为研究者笔下的数字与硬邦邦的材料。这种情况,是农民工现实处境的反映。同时,这种情况如果不改变,农民工的生存处境和权利,在被叙述的过程中就会大打折扣。叙述主体只有把城市和农村当成两种平等的生存场所,而不是戴上了“先进”和“落后”的价值判断的有色眼镜,才能避免对农村的偏见;同时,叙述主体只有把作为识字者、城市主人的“我们”与不识字、农村人的“他们”平等地当成公民,而不是把“他们”当成城市发展的工具去考虑这个工具的正负面效应,才能够避免对农民的偏见。
在中国社会转型之中,以“农民”为轴心的称谓群体,是付出代价最大,得到回报最少的阶层,同时,由于这一阶层在现在仍然处在普遍失语的状态,他们除了延续传统的反抗方式,很难通过现代法治的途径,通过利益代言人参与现实社会的利益博弈。面对这样的情况,需要有更多的学科,从学科角度出发去研究农民问题、农民工问题,让以“农民”为轴心的称谓群体不再成为被遗忘的大多数。
1克利福德•吉尔兹著,王海龙、张家瑄译《地方性知识》,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年9月出版,第74-75页。
2卡尔•曼海姆著,黎鸣、李书崇译《意识形态与乌托邦》,商务印书馆2002年北京第2次印刷,第6页。
3杰华著,吴小英译《都市里的农家女——性别、流动与社会变迁》,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4月出版,第44-45页。
4《都市里的农家女》,第45页。
5《都市里的农家女》,第47页。
6同上。
7贾云勇《一个女工的最后72小时》,见《南方都市报》2005年11月7日。
8周炯《女工猝死》,见《南方都市报》2006年6月2日。
9贾云勇《一个女工的最后72小时》,见《南方都市报》2005年11月7日。
10《谁制造了惨绝人寰的轮奸案》,见《中国青年报》2000年7月26日,《南方周末》2000年7月27日报纸对此事也做了报道。
11陈峰、王雷《一大学毕业生因无暂住证被收容并遭毒打致死》,见《南方都市报》2003年4月25。
12《谁为一个公民的非正常死亡负责》,《南方都市报》2003年4月25。
13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1月出版,第9页。
14同上,第21页。
15《都市里的农家女》,第138页。
16《失地农民年均达百余万》,《新京报》 2006年3月9日。
17孙立平《以富民政策扩大内需》,见《南方周末》2006年3月16日。
18柳文《启动农村消费必须破解三大障碍》,《中国改革》2006年6月。
19同上。
20《都市里的农家女》,第167-168页。
21《都市里的农家女》,第205页。
22《都市里的农家女》,第171页。
23夏榆《白天遇见黑暗》,花城出版社2006年4月出版,第28页。
24夏榆《白天遇见黑暗》,第30页。
25朝阳《丧乱》,见《我是农民的儿子》,花城出版社2005年10月出版,第71页。
26刘鸿伏《父老乡亲哪里去了》,见《我是农民的儿子》,第130页。
27刘鸿伏《父老乡亲哪里去了》,见《我是农民的儿子》,第128页。
28《都市里的农家女》,第26页。
部分章节发表于《开放时代》2006年第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