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绅士盗贼拉莫瑞》是一本由[美]斯各特·林奇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5.00元,页数:541,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绅士盗贼拉莫瑞》精选点评:
●这本书超赞!~欲罢不能啊!~非常好看!~~写的很奇幻!~下一本在哪里!!!我等的好辛苦。。。。
●作为处女作,还是相当惊艳的,不过总体不是非常好,纳丝卡死的莫名其妙...
●几年前通宵看完的,当时查了下说是敲定七部曲电影版权卖了但好像没出续集就放置了。故事情节现在只记得个大概,前半部分写的炒鸡带感,鱼龙混杂充满迷醉的俗世气息的城邦,逐渐活跃的绅士盗贼们精致机巧的骗局,并不英俊但充满魅力的拉莫瑞和团员们。后半段就有些ORZ了。被烘托的只手遮天的大佬们以为地动山摇的争斗有点雷声大雨点小,看起来拉风的不行的黑帮大小姐出场没几分钟就领了便当且领的太匆忙。盗贼团被黑了之后没怎么反抗人就死的差不多,老巢还被人烧了。欺骗感情啊亲。总的来说还是值得看,但不要太相信书封上的推荐语。
●我感觉我n年前看过第一本,后来就忘记了,找时间补补
●不得不说,这主角太混了...
●如今再看,几个不好:一、插叙生硬;二、唯恐读者对卡莫尔城不能巨细必知,极热衷于再现空间、氛围和质感,以致我即使重读多次也做不到沉浸其中;三、从巴萨维之死后故事就失控了,把下克上变成了”同一水平,丰富经验“。
●正义是红色的,与其让主人公死守不杀人的誓言,倒不如手刃仇人来得人性
●淘宝
●伪光
●对于一个故事来说,非常引人入胜
《绅士盗贼拉莫瑞》读后感(一):可以用来打发时间。。
拿到书时对于把书归于青少年文学还有点耿耿于怀,认为是国内出版业封建势力压迫所致。看完后觉得。。。。还真是青少年文学呀,情节简单过RPG游戏,结尾更是像RPG一样,配角死光光,主角永流传(头号马仔幸存)。不过作者的文笔和马骁同学的翻译都还上佳,值得在回家的地铁上打发下时间。
《绅士盗贼拉莫瑞》读后感(二):谋财不害命
男盗女娼,这两个古老的职业虽然大家不齿,但是从人类诞生起它们就一直在了,而且从来没有消失过。这本书的节奏太快,前一刻还在和黑帮大佬的独生女儿眉来眼去,下一页那个妹子就冰冷的躺在马尿桶里被人送给大佬当宣战书了,和中国小说里面帅哥美女一定要擦出火花完全不是一个路数。这里也没有正义战胜邪恶的桥段,只有诡诈,复仇,阴谋,交易,勇气。一口气看完以后,很欣慰在豆瓣看到华纳买了版权,剑和魔法永远不会谢幕
《绅士盗贼拉莫瑞》读后感(三):小说中充满了故作幽默,故作绝妙的让人生厌的造作
小说中充满了故作幽默,故作绝妙的让人生厌的造作。
作者各方面的水准显然是幼稚的,充其量和那些网络YY玄幻一个水准。
一部小说可以枯燥,如果它是成熟的。
可以平庸,如果它还是自然的。
可以稚嫩,如果它还有一丝童趣。
但这部小说完全不是,作者用最幼稚的意识大言不惭地使劲造作,在行文和对白中,不断强行加入那些自以为是的段子,显得极为突兀。而行文本身又极为稚嫩。
那些自以为是的幽默事实上毫无幽默感可言,有的只是可笑,那些自以为是的绝妙同样,呈现出的效果让人尴尬又生厌。
《绅士盗贼拉莫瑞》读后感(四):到底是兰博还是小强?
看到绅士盗贼四个字,第一反应是布洛克笔下的罗登巴尔,优雅、诙谐、机智、不羁,楚楚道貌下独行着所谓“岸然”的真实营生。洛克也是这样,只不过身边多了几个会死的兄弟,营生起来比罗登巴尔更未知、更血腥。
小说不仅好看也好玩,每段细节都是作者有意而为,还扔下包袱待解开,比如契盟法师想用洛克的名字控制他,结果让人发笑的是洛克不是洛克的真名,洛克的真名目前只有金知道,但愿这个包袱在第二部中解开;细节组合成的每段情节画面感十足,拉莫瑞给别人设套时自己也钻进了别人给他编织的套,看他怎样钻出来,老大、灰王、堂娜给拉莫瑞设套,可拉莫瑞真的像打不死的小强,洒尽最后一滴血如兰博般的涅槃重生。
准备《红色天空红色海》
《绅士盗贼拉莫瑞》读后感(五):力荐, 拉莫瑞的闪光点是我所追求的。
我接触过的怪盗有以下几种:
亚森罗宾是我接触了第一个绅士怪盗他优雅、强大,无敌吸引了我。太过于完美的他有一个不那么幸福的结局。
名侦探柯南里的怪盗基德是第二个。
第三个就是拉莫瑞了,他,是一个有着悲剧身世的人,他不帅,但却有着吸引着大众的魅力。明明就只是一个身高不怎么高,很廋的人。但他拥有的是一种对绅士怪盗的自豪感。他的努力,我们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他可以为了计划一次又一次的险些牺牲自己。
他不是像罗宾一样一来就是个完美的男人吸引着别人的眼球。他靠的是努力,毅力,勇敢和智慧演绎自己的人生,这是作者告诉我的,那个坚强的男人重视友谊,不是孤身一人的怪盗,这是别的怪盗缺少的。
尽管他是一个怪盗,但我爱他。
我觉得读书并不是一种消遣,而且这么厚一本书写出来很不容易的。而且它真的很好看。
我看来它并不属于奇幻,它真的有在告诉我人生的那一点一滴的道理。
总之,书嘛要自己喜欢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