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揭露康生》折射出的不同光谱
对中央党校原副校长韩树英此篇回忆文章的疑惑
中共中央党校原副校长韩树英撰写回忆文章《公开揭露康生》,韩树英当作自己人生传奇来描述,并作为胡耀邦主持中央党校工作的两大政绩之一,这篇来称颂的文章。让人细读之后,却不由心生疑窦。或许,历史是个多棱镜,当称颂人希望按自己的意志让多棱镜发光时,可它却偏偏折射出不同的光谱。
1、这是不是非组织活动?文章开头就讲:“1977年12月3日,我(时任中央党校哲学教研室副主任)正参与主持修订艾思奇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一书,准备出第三版,供恢复高考后用作教材。
李公天(时任中央党校哲学教研室教师)找到我告知:“外面传说康生妻子曹轶欧已死。”我问他:“准备采取什么行动?”他说:“除恶务尽,康生虽死了,但戴在他头上的几项桂冠依然未动。这样,对曹的讣告也会戴上几项桂冠,这令人太不甘心!到时候了,应该揭发这对夫妻的罪行,公之于众。”
评语:时任中央党校哲学教研室教师的李公天,作为党校一个普通教师,竟然找时任中央党校哲学教研室副主任的韩树英串联,要给由叶剑英代表中共中央致悼词,已经盖棺定论的,曾担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等职务的康生,要运用写小字报的形式,揭发康生夫妇的罪行。这样的行动,是不是胆大包天的非组织活动?如果不是非组织活动,那么,可有复制性?可有借鉴性?
2、这是不是默许授意?“李公天在团中央工作过,同耀邦同志熟识。我支持他先向主持中央党校工作的胡耀邦报告曹的死讯及揭发康生的意见。
1977年12月3日下午,李公天通过和耀邦同志一起驻中央党校的秘书梁金泉向耀邦同志做了汇报。因这天是星期六,下班后耀邦同志进城回家。
12月5日是星期一,我们想第一时间得知耀邦同志的意见,李公天又去找梁秘书问情况。梁秘书说:“耀邦同志说:‘曹哪里死了?没死!’公天即问:“可不可以揭发康生?”梁回答:“耀邦同志对康生的态度,大家都是知道的,这事由你们自己定。”
评语:李公天要贴小字报公开揭露康生夫妇,韩树英让普通教员李公天以个人和耀邦“熟识”的关系去请示耀邦,这能符合正常的组织程序吗?而“因这天是星期六,下班后耀邦同志进城回家”,李公天将来意告诉了胡耀邦的秘书梁金泉,梁金泉也向胡耀邦作了汇报,胡耀邦不仅对康生夫人曹轶欧的死讯做了更正,还就“可不可以揭发康生”做了表态,“这事由你们自己定”,这无疑是默许和支持。此时的胡耀邦不仅作为副校长主持中共中央党校工作,他还是权高位重的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胡耀邦的默许和怂恿,无疑让李公天嗅出了味道,也无疑成为李公天揭露康生夫妇巨大的力量源泉。可作为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胡耀邦这样做可否坚持了组织原则?又意欲何为?
3、一个教员咋知道那么多内幕?该文两次讲到揭批康生罪行的极其重大意义:第一次向耀邦汇报前,“我赞成他的看法,当时‘四人帮’虽已被逮捕,但作为‘中央文化革命小组’顾问的康生罪行累累,如果不被彻底揭露,必将影响对‘四人帮’全部罪行的揭发和流毒的彻底肃清。”第二次向冯文彬教育长报告前,“也为了增加‘保险系数’,我让公天向时任中央党校教育长的冯文彬报告我们的想法。公天见到文彬同志后,向他详细汇报了我们的想法:康生祸国殃民,罪大恶极,而又隐藏很深,我们如果不揭开康生的盖子,不仅中央党校揭、批、查运动深入不下去,全国揭、批、查‘四人帮’的问题也深入不下去。”
评语:这就有三点疑问:其一,“我让公天向时任中央党校教育长的冯文彬报告我们的想法”,为什么总是公天一个普通教员上窜下跳,韩树英作为哲学教研室副主任为啥一直不出面?为什么不向哲学教研室主任报告?
其二,党校一个普通的哲学教员和一个区区哲学教研室副主任,就能将若不揭发康生夫妇罪行,上升到“全国揭、批、查‘四人帮’的问题也深入不下去”,他们怎么能一下站到这样的高度?那么多中央主要领导咋都没看出来?真是“肉食者无谋”?
其三、到了1980年9月2日,连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康生问题的审查报告》都指出:关于康生审查报告及七个罪证附件,“因为很多内容涉及党和国家机密,这些附件只发给省军级参阅,不再往下传达。”至今一般党员干部都不知康生到底犯了什么反革命罪行,而一个普通的哲学教员和一个区区哲学教研室副主任,怎么就能掌握曾担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等职务的康生,那么多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罪行,而且,还很有把握的认定其是罪行?
4、为什么支持其写小字报?“想到贴小字报,只有我和公天两人署名,力量略显单薄,于是我们找了教研室同事卢俊忠、毛卫平、吴义生、吴秉元,得到他们同意,于1977年12月8日下午写出了有五人签名的小字报。吴秉元自己单独写一张,都于当日傍晚公开贴在哲学教研室所在的16号楼一层走廊西头南墙上(小字报贴出日期署为12月9日,即‘一二九’,好记)。该楼楼门大开,任人出入,方便大家观看。”
“随后,16号楼走廊里揭露康生多方面罪行的小字报不断增加,挨着第一张小字报往东贴。其他教研室也积极响应,纷纷张贴小字报。小字报从16号楼一层走廊南墙转到北墙,又转上二层走廊的南墙、北墙,再转上三层的楼梯,到三层以后又转入会议室……
评语:胡耀邦1977年3月起任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主持工作),同年8月在中共十一大上当选为十一届中央委员,同年底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也就是说,此时的胡耀邦,已是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那么,即使一个普通的哲学教员和一个区区哲学教研室副主任,能掌握康生那么多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罪行,可无论反映也好,揭发也好,胡耀邦完全可以让其写成材料递交给自己,胡耀邦为什么要默许和支持他们写小字报?党校教育长冯文彬的表态,咋和胡耀邦的表态出奇的一致?
因这样即可造成一个“轰动效应”,造成一个“中央党校院内一大‘热景’”,又能造成一种舆论压力,可这是在给谁施加压力?而且,对这种“群众自发”形成的舆论压力,胡耀邦还不担责任。若没有点不能见阳光的东西,何必如此的精算?
“想到贴小字报,只有我和公天两人署名,力量略显单薄”,就又拉了几个人签名。这简直都有点滑稽,这是去打群架,需要人多势众来壮胆嘛?马克思恩格斯写《共产党宣言》,面对全世界的资产者能把“复仇的女神引到战场”来围攻,他们可曾感到势单力薄?
5、这是不是欲盖弥彰?“当梁秘书向耀邦同志汇报16号楼开始出来揭露康生罪行的小字报时,耀邦同志立刻就披上大衣,大喜道:‘好极了,我们一起去看!’秘书制止道:‘你不是说不知道有此事吗?你不必去看了,情况和材料会不断报上来。’耀邦同志才打消了亲自去看的念头,还说:‘是,我不知道!’他不能不顾及当时所处的环境和地位。很快,中央党校这张小字报的内容,通过《情况反映》及时反映给了中央政治局常委。”
“我们参加了耀邦同志与来中央党校任副校长的马文瑞同志交接工作的处级干部会。会上,胡、马有一段颇为生动传神的对话——耀邦同志问时任党校教育长的冯文彬同志:‘16号楼不是有贴康生的小字报吗?’文彬同志回复:“是的,有。”耀邦又对马文瑞同志说:“我们校委对这件事的意见是:一不提倡,二不压制。文瑞同志看如何?”文瑞同志略微思索后说:“依据党章和党的传统,党员对任何人有意见都可以提出来,此事我看是可以的。”这样,两任新老领导正式认可了我们揭发康生的行动。”
评语:一听揭露康生罪行的小字报贴出来了,胡耀邦先是大喜过望地称“好极了”,立刻要披上大衣去看!后在秘书制止下方说:“是,我不知道!”这怎么看都是事先安排的一场好戏,又假装不知道。然后,再以《情况反映》及时反映给了中央政治局常委,这样胡耀邦即可避嫌,又达到了假借他人之手,实现一个目的。这样做怎么看,都缺少点光明正大,都有点欲盖弥彰。特别是胡、马那“一段颇为生动传神的对话”,似乎都是局外人,实际都是精心做局的人。而且,需要打倒谁时,贴小字报等,就“依据党章和党的传统,党员对任何人有意见都可以提出来”,后来给别人贴小字报,怎么就被查封了?就是非组织活动啦?甚至这种贴小字报的行为,都被严厉禁止了。一个既然被认为极不合理,又极不正当的手段,那时,又如何得到这样鼓励?使用极不合理,又极不正当的手段,咋能产生非常正当的结果?
6、“约法四章”为何不带头执行。1977年9月3日下午,胡耀邦在党校召开的整风会议上,曾就“对过去的领导有意见也可以说,可以提,如果确实是有缺点错误的话”,但明确做了“约法四章”:“第一,必须实事求是,为什么要提意见,主要是为了分清是非,要摆事实,讲道理,防止不实之辞,诬蔑更不允许,是要把颠倒了的是非颠倒过来。第二,只在我们党的会议上提。没有参加会议的同志怎么办?每个党员如有意见,可找组织谈,或者写材料交给组织。这一条我提议作为这个会议的纪律,不搞小广播,搞小广播,性质就变了,是自由主义了。第三条,只在会上讲,或写书面材料,不贴大字报。第四,意见提了后怎么落实,怎么办?如实向华主席,向几位副主席反映。”
评语:就在发生给康生贴小字报的两个月前,胡耀邦在党校有180人参加的整风大会上,就在自己定下的“约法四章”里,明确规定“作为这个会议的纪律,不搞小广播,搞小广播,性质就变了,是自由主义了。”“只在会上讲,或写书面材料,不贴大字报”。这四条约法中有两条强调“只在我们党的会议上提”,或“可找组织谈,或者写材料交给组织”。既然自己立下了“约法四章”,那就应该率先垂范的遵守,并要求党校都要遵从。可“约法四章”刚刚立下两个月,胡耀邦就忘了吗?为什么又支持怂恿李公天、韩树英等贴小字报? 这有没有言行不一的说一套做一套之嫌?
7、一条被显影清晰的轨迹。“随后,揭批康生的活动在中央党校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在学员支部结合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大讨论中,有的以支部名义正式请校领导向中央提出对康生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的要求。
耀邦到中组部后,又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请中央党校和中组部共同整理出一份被康生点名诬陷的干部名册,其中包括康生诬陷周总理以下300多人的黑材料。”
一年后的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决定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立案审查康生。”胡耀邦1980年2月,在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于1980年10月16日,以中共中央名义批转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康生问题的审查报告,其中明确指出:康生、谢富治两人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直接参与林彪、江青等人篡党夺权的反革命阴谋活动,犯下严重罪行,中央决定开除康生、谢富治的党籍,撤销对他们两人的《悼词》,并向全党公布他们的反革命罪行”;1981年1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康生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主犯。
评语:由此可见,胡耀邦默许和支持用小字报揭发康生罪行;胡耀邦通过《情况反映》及时反映给了中央政治局常委;胡耀邦党校交接班“传神的对话”做了继续揭发的定调;胡耀邦到中组部后,请中央党校和中组部共同整理出一份被康生点名诬陷的干部名册;胡耀邦当总书记后,批转了中纪委关于康生问题的审查报告;1981年1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康生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主犯。群众性的对康生罪行的大揭发,同胡耀邦在中党校组织的“唯一标准”大讨论,共同名列“青史”。
从这一条清晰的轨迹看,揭露康生反革命罪行看似中央党校群众性自发的对康生罪行的大揭发,到彻底将康生定性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主犯”,胡耀邦实际都处于主导地位。揭发康生的罪行是捍卫真理,作为共产党人就应该有“五不怕的精神”,胡耀邦为何要隐藏在背后装作不知情,“还说:‘是,我不知道!’”,这就没有一点耐人寻味的东西?
康生已经遗臭万年了,可翻开《公开揭露康生》这段往事,其所折射出的光谱,仅仅看到的是揭露康生吗?就没有折射出一点别的光谱?
(曹轶欧,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7年同康生结婚。1949年4月至9月任中共中央山东分局组织部副部长。第4、5届全国人大常委委员,中共7大代表,中共9、10、11届中央委员。1980年10月,中央十一届五中全会决定开除康生党籍并撤销原《悼词》;曹轶欧基本过着隐居生活到1989年去世。曹轶欧回忆说:“我和康生在政治上是一致的,这不假,但我们都是严格按照党中央和毛主席的指示办事的。” )
附:原文《公开揭露康生》
1977年12月3日,我(时任中央党校哲学教研室副主任)正参与主持修订艾思奇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一书,准备出第三版,供恢复高考后用作教材。
李公天(时任中央党校哲学教研室教师)找到我告知:“外面传说康生妻子曹轶欧已死。”我问他:“准备采取什么行动?”他说:“除恶务尽,康生虽死了,但戴在他头上的几项桂冠依然未动。这样,对曹的讣告也会戴上几项桂冠,这令人太不甘心!到时候了,应该揭发这对夫妻的罪行,公之于众。”
我赞成他的看法,当时 “四人帮”虽已被逮捕,但作为“中央文化革命小组”顾问的康生罪行累累,如果不被彻底揭露,必将影响对“四人帮”全部罪行的揭发和流毒的彻底肃清。
李公天在团中央工作过,同耀邦同志熟识。我支持他先向主持中央党校工作的胡耀邦报告曹的死讯及揭发康生的意见。
1977年12月3日下午,李公天通过和耀邦同志一起驻中央党校的秘书梁金泉向耀邦同志做了汇报。因这天是星期六,下班后耀邦同志进城回家。
12月5日是星期一,我们想第一时间得知耀邦同志的意见,李公天又去找梁秘书问情况。梁秘书说:“耀邦同志说:‘曹哪里死了?没死!”公天即问:“可不可以揭发康生?”梁回答:“耀邦同志对康生的态度,大家都是知道的,这事由你们自己定。”
耀邦同志在一次全校干部大会上提到平反冤假错案时曾明确指出:“党校也要总结,对于中央党校的领导,在台上的也好,在台下的也好;活着的也好,死去的也好,凡是对他们有意见的,都可以提出来!”此话对我们影响很大,我们决定,由我们自己负责,立即公开贴小字报揭发康生。
为了慎重,也为了增加“保险系数”,我让公天向时任中央党校教育长的冯文彬报告我们的想法。公天见到文彬同志后,向他详细汇报了我们的想法:康生祸国殃民,罪大恶极,而又隐藏很深,我们如果不揭开康生的盖子,不仅中央党校揭、批、查运动深入不下去,全国揭、批、查“四人帮”的问题也深入不下去。但是现在中央对康生的问题没有表态,而且有人还要保他。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考虑到不给耀邦同志惹麻烦,打算不贴大字报,而贴小字报;不贴在室外,而贴到16号楼楼内走廊墙上。16号楼是哲学教研室所在地,学员常来常往,能看到小字报,这样就能把康生问题端到全国去。不知耀邦同志和文彬同志认为这样做行不行?文彬同志听后,面带笑容地答复说:“这事由你们自己决定吧!”
想到贴小字报,只有我和公天两人署名,力量略显单薄,于是我们找了教研室同事卢俊忠、毛卫平、吴义生、吴秉元,得到他们同意,于1977年12月8日下午写出了有五人签名的小字报。吴秉元自己单独写一张,都于当日傍晚公开贴在哲学教研室所在的16号楼一层走廊西头南墙上(小字报贴出日期署为12月9日,即“一二•九”,好记)。该楼楼门大开,任人出入,方便大家观看。
经商定我们认为,康生罪行累累,第一张小字报内容不必太繁琐,只醒目地标出《×××执行的是一条什么路线?》,文中明确指出康生执行的是和“四人帮”同一条反革命路线,罪大恶极,希望中央公开彻底严加处理!
小字报贴出后,在全校学工人员中立即引起轰动。消息不胫而走,夜晚还有人打着手电筒来看反康生的小字报。随后,16号楼走廊里揭露康生多方面罪行的小字报不断增加,挨着第一张小字报往东贴。其他教研室也积极响应,纷纷张贴小字报。小字报从16号楼一层走廊南墙转到北墙,又转上二层走廊的南墙、北墙,再转上三层的楼梯,到三层以后又转入会议室……
到中央党校学习的普通班学员来自全国各地,人数最多,由他们把党校揭发康生的小字报传到校外,甚至全国各地,成为当时一大政治新闻。
后来得知,当梁秘书向耀邦同志汇报16号楼开始出来揭露康生罪行的小字报时,耀邦同志立刻就披上大衣,大喜道:“好极了,我们一起去看!”秘书制止道:“你不是说不知道有此事吗?你不必去看了,情况和材料会不断报上来。”耀邦同志才打消了亲自去看的念头,还说:“是,我不知道!”他不能不顾及当时所处的环境和地位。很快,中央党校这张小字报的内容,通过《情况反映》及时反映给了中央政治局常委。
不久,耀邦同志调任中组部部长,但仍兼任中央党校副校长。我们参加了耀邦同志与来中央党校任副校长的马文瑞同志交接工作的处级干部会。会上,胡、马有一段颇为生动传神的对话——耀邦同志问时任党校教育长的冯文彬同志:“16号楼不是有贴康生的小字报吗?”文彬同志回复:“是的,有。”耀邦又对马文瑞同志说:“我们校委对这件事的意见是:一不提倡,二不压制。文瑞同志看如何?”文瑞同志略微思索后说:“依据党章和党的传统,党员对任何人有意见都可以提出来,此事我看是可以的。”这样,两任新老领导正式认可了我们揭发康生的行动。
随后,揭批康生的活动在中央党校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在学员支部结合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大讨论中,有的以支部名义正式请校领导向中央提出对康生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的要求。
耀邦到中组部后,又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请中央党校和中组部共同整理出一份被康生点名诬陷的干部名册,其中包括康生诬陷周总理以下300多人的黑材料。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陈云首先提出解决历史遗留的六大重大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康生问题。这是我们贴出揭露康生第一张小字报一年以后的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决定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立案审查康生。
1980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转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康生问题的审查报告和关于谢富治问题的审查报告中提到:“康生、谢富治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直接参与林彪、江青等人篡党夺权的反革命阴谋活动,犯下严重罪行,中央决定开除康生、谢富治的党籍,撤销对他们两人的《悼词》,并向全党公布他们的反革命罪行。康生、谢富治两人的问题,是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决定进行审查的。一年多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于1980年9月正式向党中央提出了关于康生和谢富治两个审查报告。这两个报告已经中共中央批准并于最近转发全党。”这样,康生终于得到了其应得的下场,大快人心!
(公开揭露康生——中央党校内的小字报--《百年潮》2016年11期)
1977年9月3日下午,胡耀邦在党校召开的整风会议上,曾就“对过去的领导有意见也可以说,可以提,如果确实是有缺点错误的话”,但明确做了“约法四章”:“第一,必须实事求是,为什么要提意见,主要是为了分清是非,要摆事实,讲道理,防止不实之辞,诬蔑更不允许,是要把颠倒了的是非颠倒过来。第二,只在我们党的会议上提。没有参加会议的同志怎么办?每个党员如有意见,可找组织谈,或者写材料交给组织。这一条我提议作为这个会议的纪律,不搞小广播,搞小广播,性质就变了,是自由主义了。第三条,只在会上讲,或写书面材料,不贴大字报。第四,意见提了后怎么落实,怎么办?如实向华主席,向几位副主席反映。”(配图选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