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专业”一词我们可以找到很多定义,一种职业是否可以界定为一个专业,有很多的因素和条件,但若说的简单和直白一些,专业的主要特征就是“不可替代性”,亦即专业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机构的培养或培训,掌握了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从而取得这门专业的从业资格,否则则没有能力当然也不允许从事这个专业。例如医生、工程师、律师等。那么教师呢?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 1995年《教师资格条例》都明确规定教师是专业技术人员 ,而且早在1988年就在中小学教师中实施了职称评聘制度,从法律和制度上对教师的专业地位给予了承认和保障。我们教师自己也已认同了专业技术人员这种职业身份。可是,我们遗憾地看到,社会上很多人对教师专业的认识非常肤浅,使得教师工作的专业性在公众视野中非常模糊,教师的专业地位并得不到社会的认可,例如以下几种具体体现:
其一,只要有一定的文化程度,谁都可以当老师。例如,每年的寒暑假之前,我们都可以看到一些个人举办假期辅导班的招生小广告。在街面上能看到的,不少是来自于那些敢说大话的在校的或者毕业尚未就业的大学生。那大话就像有的小广告所宣称的——辅导学生假期补习,从小学到高中各个学段,从语数外到理化生各个学科。要问他何来的这种底气,原因很简单,一个大学本科生,自然拥有高于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的知识水平,这就是办辅导班的资本和资格。问题是,学生家长也相信这个。我们常常听到家长这样抱怨,现在课本上的题目比我们上学时难多了,辅导不了孩子了。显然,“辅导不了”只是因为学科知识水平的不足,换言之,如果这题目自己会做,就一定能辅导得了孩子。还有,当学生家长在家难以管教自己的孩子时,交给教师时一般会这样说:很很地管,不听话就揍他。这意思就是,管理学生无需特殊的专业技巧,用你做教师的权威进行威摄也就是了。
其二,只要拥有了相关的专业知识,都可以做相关专业的教师。就社会的整个专业系统看,从事教师专业(普通教育)的干不了其它专业,如当不了医生、律师,但从事其它专业的却可以做教师,例如医生可以当医学培训的教师,律师可以讲法律知识。那些驾校的教练,不过就是自己会开车而已。
其三,只要涉足了教育,都有可能成为教育专家。在一个产生不出教育家的时代,却涌现出了无数的所谓教育专家,这里面有一些原本是教育的门外汉,例如记者,不过是报道捧红了几个教育典型,似乎就有了对教育的话语权,虽没站过一天讲台却能对课堂评头论足,久而久之便也戴上了教育教学专家的桂冠。这在其它专业领域是很难想像的。
凡上述种种虽是一些表面现象,却反映了教师专业地位面临的挑战。按照利伯曼"专业化"标准的定义解释,所谓"专业",应当满足的基本条件之第一条便是“范围明确,垄断地从事于社会不可缺少的工作”,这个“垄断”就是“不可替代性”,至少在目前,教师专业还远没有做到。即使是在美国和日本,一些学者也认为教师的专业成熟程度还不高,应归为“准专业”或“半专业”。为什么会是这样?这要看一下教师的专业素质有别于其它专业的到底体现在哪里。除了专业情意之类的“软”指标外,应突出地体现在专业知识结构上(其它专业莫不如此)。教师的专业知识结构按一般的说法包含三方面:一是本体性知识,即学科知识,也就是“教什么”;二是条件性知识,即教育学、心理学知识,也就是“怎么教”;三是实践性知识,是在教育教学中形成的知识。教师专业结构中的“神秘”部分应是条件性知识,而这些恰恰是在教育业外来看没有用,而在教育业内没用好的东西。反思一下,我们做教师的有多少真正重视这些知识,真正学好用好了这些知识呢,想想我们平时对教研的态度就知道了。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也正是教师职业专业化的切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