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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在活物上作活,不要在死物上作死
日期:2019-09-24 17:26:24 作者:真如妙心 来源:文章吧 阅读:

应在活物上作活,不要在死物上作死

  应在活物上作活,不要在死物上作死

  死物与活物

  杨黼很喜欢佛典,有人劝他参加科举考试,他回答说:「不理会性命,而去理会身外之物吗?」

  院子有一果大桂花树,他在树上绑了一块木板,题名为「桂楼」,悠哉地生活在上面。

  他亲自耕种了数亩田地,把好的蔬菜供奉父母,只求娱悦双亲,而没有其他企图。他旁徵博引许多典籍注解孝经数万字,而且发挥了性命的道理

  父母逝世後,他为人做佣工,以赚取丧葬费用。等营葬完毕,他便进入鸡足山,住在罗汉壁的石窟中,长达十余年。

  他八十岁时,子孙将他从山中迎回家中。

  有一天,他沐浴完毕後,叫子孙来拜别,并且说:「明天我就要走了!」

  翌日,他果然安详地逝世。(《明史隐逸传)

  孟子认为:养护可以分为养护大体和养护小体的差别。心是大体,耳朵眼睛器官是小体。他又划分了天爵和人爵的不同,并且说:「仁义充饱,所以不希望口腹的美味。身上有了好的德行声誉,所以不希望文采刺绣!」

  古代的禅师教人:「应在活物上作活计,不要在死物上作活计!心是活物,心以外的东西都是死物!」

  杨黼专心探究性命,不理会外物实在知道根本下手。看他生活起居和读书,是多麽安闲!他临命终时,能预知时至,沐浴告别家属,何等自在!迷於功名利禄世人,终日遑恐不安,如飞蛾扑火,令人觉得众生业障深重而且可怜!(《历史感应统纪》第四卷第一八五页)

  肉身虽灭,法身常存

  《十不善品》第四十八:

  阿难白佛言:“设如来灭度之后,正法存世当经几时?”

  佛告阿难曰:“我灭度之后,法当久存。迦叶佛灭度后,遗法住七日中。汝今,阿难,(或以为)如来弟子为少。莫作是观!东方弟子无数亿千。南方弟子无数亿千。是故阿难,当建此意。我释迦文佛寿命极长。所以然者,肉身虽取灭度,法身存在。此是其义,当念奉行。”

  金光明最胜王经:

  善男子,一切如来有三种身。云何为三?一者化身,二者应身,三者法身。如是三身具足,摄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若正了知,速出生死

  云何菩萨了知化身?善男子,如来昔在修行地中,为一切众生,修种种法。如是修习至修行满。修行力故,得大自在。自在力故,随众生意,随众生行,随众生界,悉皆了别。不待时,不过时。处相应,时相应,行相应,说法相应,现种种身。是名化身。

  善男子,云何菩萨了知应身?谓诸如来,为诸菩萨得通达故。说於真谛,为令解了生死涅盘是一味故。为除身见众生怖畏欢喜故。为无边佛法而作本故。如实相应,如如、如如智。本愿力故,是身得现,具三十二相、八十种好、项背圆光。是名应身。

  善男子,云何菩萨摩诃萨,了知法身?为除诸烦恼等障,为具诸善法故。唯有如如、如如智。是名法身。前二种身,是假名有。此第三身,是真实有,为前二身而作根本。何以故?离法如如,离无分别智。一切诸佛无有别法。一切诸佛智慧具足。一切烦恼究竟灭尽。得清净佛地。是故法如如、如如智。

  法身

  梵语dharma-ka^ya,巴利语 dhamma-ka^ya。指佛所说之正法、佛所得之无漏法,及佛之自性真如如来藏。二身之一,三身之一。又作法佛、理佛、法身佛、自性身、法性身、如如佛、实佛、第一身。据《大乘大义章》卷上、《佛地经论》卷七等载,小乘诸部对佛所说之教法及其所诠之菩提分法、佛所得之无漏功德法等,皆称为法身。大乘则除此之外,别以佛之自性真如净法界,称为法身,谓法身即无漏无为、无生无灭。

  三身分别为法身、报身和化身。法身经常用明镜明月等来譬喻。如果不受贪嗔痴慢疑五毒的侵害,自性是清净无暇的。这就是法身。

  《摄论》三卷云:“诸佛法身,以何为相?应知法身略有五相。一、转依为相。谓转灭一切障杂染分依他起性故;转得解脱一切障,于法自在转,现前清净分,依他起性故。二、白法所成为相。谓六波罗蜜多圆满,得十自在故。此中寿自在、心自在、众具自在、由施波罗蜜多圆满故。业自在、生自在、由戒波罗蜜多圆满故。胜解自在、由忍波罗蜜多圆满故。愿自在、由精进波罗蜜多圆满故。神力自在、五通所摄、由静虑波罗蜜多圆满故。智自在、法自在、由般若波罗蜜多圆满故。三、无二为相。谓有无无二为相。由一切法、无所有故;空所显相、是实有故。有为无为无二为相。由业烦恼、非所为故;自在示现有为相故。异性一性无二为相。由一切佛所依、无差别故;无量相续现等觉故。此中有二颂。我执、不有故;于中无别依。随前能证别,故施设有异。种姓异、非虚、圆满、无初故;无垢依、无别;故非一非多。四、常住为相。谓真如清净相故;本愿所引故;所应作事,无竟期故。五、不可思议为相。谓真如清净,自内证故;无有世间喩能喩故;非诸寻思所行处故。”

  《无性释》九卷云:“法性即身,故名法身。或是诸法所依止处,故名法身。”

  《成唯识论》十卷云:“牟尼尊所得二果,永离二障,亦名法身。无量无边力无畏等大功德法所庄严故。体依聚义,总说名身。故此法身、五法为性。非净法界独名法身。二转依果、皆此摄故。又云:卽此自性、亦名法身。大功德法所依止故。”

  《佛地经论》七卷云:“自性法者:卽是如来初自性身。体常不变,故名自性。力无畏等诸功德法所依止故;亦名法身。”又云:“又法身者:究竟转依真如为相。一切佛法平等所依。能起一切自在作用。一切白法增上所显。一切如来平等自性。微妙难测,灭诸分别,绝诸戏论。故契经言:诸佛法身、不应寻思,非寻思境;超过一切寻思戏论。又云:法身清净真如为体。真如卽是诸法实性。法无边际,法身亦尔。遍一切法,无处不有。犹如虚空,不可说其形量大小。就相而言,遍一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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