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在70年代北大荒的农村,当时还是生产队,学校在村西头。几间矮小的土房,两堆砖上横块木板就成了桌子,一堆砖落一块就成了凳子,两根木头架起刷了墨汁的黑板,这就是学校的全部。
每天我们几个六七岁的孩子,穿着薄薄的衣裤,就趴在这样硬凉的“桌椅”上认字、算数、唱歌。我还记得学得第一首歌是“小树叶、哗啦啦”。后来不知怎么学校着了一把火,土教室也没剩两间了,幼儿班就变成了半天,剩下的半天我们就成了疯跑的野孩子。时隔不久,没人看管的三个小女孩跑到水边玩,手拉手下去,再也没有上来!从此,水与火就成了我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梦魇。
天知道满口山东味喜欢骂娘的复员军人是怎么成了我小学二年的班主任的。记得老师姓邹,按辈分我得叫他二舅。邹二舅上语文课就是背课文、背生字。先背下来的就随便出去玩。我记性好,总是第一个站起来,背诸如“上下大小人口手方田”等一连串毫无关联的生字。背完,我就跑到教室后面的土堆上玩。常常一节课的大部分时间,邹二舅操着山东口音在教室中骂着娘,而我在操场上玩得浑身是土。
现在十几岁的男孩女孩在一起嬉笑打闹很正常,可在我生活的那个年代,这是想都不要想的事。自从三年级时,北面的红旗小学合到我们长胜村,男女生间开始界限分明,别说课下玩耍,平时碰着面就跟不认识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