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关于拉德布鲁赫的经典语录,希望对你能有帮助,网络整理未免有纰漏,推荐句子或指正,请留言评论。
1、“事物的规范性”这个提法本身是一个悖论,因为单独从一个实然中绝不可能产生出一个应然,而像特定时期的世界观这样的一个事实,假如某个规范已经赋予其规范性,那么它就只能是规范性的。
2、在死刑辩护者们看来,他们所感受的伟大词句不可能再有适用价值:他们不知道,他们在做什么。
3、法必须根据正义的要求来提升自我的本质,而正义则需要法的原则(即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普遍性。
4、刑法的进步意味着刑罚逐步做到非感情用事、做到冷静和理性化。
5、上帝的正义,同时即是仁慈——罪责的宽恕,罪孽的救赎,也是正义——惩罚性报复。
6、个人的罪责大多只是一个社会罪责的象征,所以同样也可以说,一个好的社会政策同时也应是最有实效的刑事政策。
7、公共利益、正义和法的安定性共同宰制着法——这种共同宰制不是处在紧张消除的和谐状态,恰恰相反,它们处在生动的紧张关系之中。
8、一个超国家的法要想变得有实效,就不应高悬于我们之上的价值的天空,它必须获得尘世的、社会学的形态。法的这一型塑过程是在法官阶层身上完成的。
9、就概念之必要性讲,爱和仁慈明摆着需要正义。但它们的确也承认其他一些人性方面,而不计其价值、不计功用和绩效——不计正义。
10、信仰犯决不是卑劣之人;他纯粹是一个异端思想者,既不必要改造,也不可能改造、其信仰由于有理由支持,所以只能根据理由来予以辩驳。我们尊重那些由于不肯屈就而被送进惩罚机构的信仰犯。
11、民族是具有自我特性的人民。这一特性表现在它的文化之中。因此,民族在本质上是文化民族。 ----《法律智慧警句集》
12、诚如奇迹打破了物理世界的规律,仁慈则是法律规则世界之内打破规律的奇迹。在仁慈那里,异法的价值领域——宗教仁善价值和道德宽容价值突入价值世界的内部。在仁慈那里,面对法的全面的理性化要求,和亲可爱的偶然性必定提出自己的要求。如尼采所言,那个“偶然”,它必定是世界的最古老的贵族。
13、报复刑其实只在特定的法律上才可以被称为“法律惩罚”,因为,与教育保安处分依赖犯罪人的人格观念而不是依赖其过错相比,报复刑在通过行为与罪过确定量刑时提供一个可以把握的标准,而且,报复刑进一步为行为和罪责设定直白单一的刑罚应对措施,而不是像教育保安处分那样提出可以选择的各式各样的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