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圣:
真正的成功不在于你拥有了多少,而在于你对失去部分所持的观点与态度是多少?
当年坚守住德玛西亚,
德莱厄斯都致敬我这个对手。
当失去雷瑟守备,
所以人都看不起我,
当我重新夺回雷瑟守备时,
莫甘娜都怕我三分。
人的巅峰不是在你成功过 后的失去。 ----人心惶惶《英雄联盟》
●随着长大我想我是能明白的
我不是动画片里的迪加奥特曼
我也不是经典中的齐天大圣
更不是护天护地的盖世英雄
甚至于我留不下离散的蒲公英
我守不住风水轮转的世界
我没有一份能够撑过三分热度的信念
更怕是没有一颗永远的赤子之心
我天生不安分无福受这安分
我偏喜一曲长生殿
偏爱枯尸葬凶棺死生花
●如果闹钟调到五点半响,
而你五点二十七就醒了,
那么大多数人会选择在这三分钟里继续睡觉。
●我与鱼塘
我与鱼塘,好像已有十个年头没见了吧
再次相遇,仿佛,三分熟悉,七分彷徨
路尽头的,尽头的,是大大的,望不到边的鱼塘
奔跑着的,跑着的,是小小的,天真烂漫的姑娘
看,是游鱼戏水,追寻着无处可逃的日光
听,是夏蝉鸣曲,回荡着无与伦比的绝响
“噗通”,是谁家的姑娘为这片鱼塘着了魔?
是你?是我?是她?是那个在水里蹦哒的傻娃儿啊!
恍恍惚惚听见一声“回来”,近了又远去,清晰又缥缈
回首蓦然,不见鱼塘
路尽头的,尽头的,是大大的,望不到边的水泥
奔跑着的,跑着的,是小小的,孤独失落的女孩
风,呼啸着,低吟着;土,沉默着,痛惜着
终于,她跑累了,一抬头,真好!云上是那熟悉的鱼塘。
●执笔的兰草
你这是在一点一点侵蚀着内心,谁人说 生就一副皮囊,好坏只顾往里装,请不要把险境看作煎熬,带上微笑,便可灿然舞于池中,就如优雅伸展的兰。你说 知道明日一片昏暗,低俗蒙昧由世根生 不泯于全然,而你三分热度的吵嚷,开拓了我更加追寻的心。我不像你讲的经史明传,提一手白纱 翼于春夏,我想着一袭黑袍 加身,传承我心的方向,正如你留下的一处洼地,我用思想帮你填充它。呵!看呐,我要隔断天涯,静心做一株兰草,警醒每一日的浮华
●现在的美人都是:三分天注定,三分要整容,再三分靠化妆,最后一分加滤镜,这才成了满分十分的“美人”
●真鸦灼雀躁三分,活虎生龙口如盆。实山切谷路不尽,拙夫独爱画中人。
●说什么天下的乌鸦一般黑,你看见的也不过是你那群狐朋狗友的一亩三分地
●我已经懦弱到不敢再将相思公之于众,守着一亩三分地细细翼翼地磕磕碰碰。 ----槐奚
●赏四季,冬雪净世之美,春雨润世之美,夏阳耀世之美,秋风悲世之美。
悟人生,一分怜悯之心,二分赤子之心,三分忠孝之心,四分仁义之心。
●流川清松
云霞日暮
鸟语花香
碧海蓝天
一亩三分地
断壁残垣破草房
不见人来不见人去
●闲暇之余作诗曲
怎奈心头皆是空
无才不识蛮如牛
三分明了七分谜
力求能者解我忧
一心求学道前路
●他唇角勾起顽劣的笑,桃花眼中似笑非笑的神情十分醉人,三分轻佻六分试探还有一分是数不清的少年风流。
“原来是你。”他说。 ----千山茶客《重生之将门毒后》
●久握之冰,七分温暖。
难眠之夜,五分疲亢。
无食之腹,三分饱胀。
●邓远之能扛能忍,是条汉子。现实是一场残酷的折磨这事儿他早有觉悟,也从不怨尤。但愕然发现自己还是对虚假的美好有一丝……好吧,其实不止一丝期待。这让他分外恼火,连带着把自己埋土坑里(其实是为了救人)的连天祚也一起遭了他的冷暴力迁怒。
好吧,简单地说,这叫恼羞成怒。
这四个字几乎可以概括他三分之一的人格,他人生中大半的孤僻和不讨喜,都来自于这种自我情绪的难以挣脱。
●“宣姨做生意很实在的,他家老板原来在冷轧三厂,工伤断了一只手,病退在家,什么也不干,就是喝酒、打牌。她工资不高,还有一个女儿在念高二,所以晚上就来夜市摆摊。她是铸造三分厂的会计,国家干部咧,你有福气了。”
张金生一时没反应过来,国家干部跟自己有什么关系,自己哪来的福气。
王大成很享受地喝了口汤,咧着嘴朝张金生笑笑:“有国家干部伺候,这不是福气。”
张金生笑了笑,这种逻辑很有意思。 ----《重生之掘金时代》
●你敬我三杯酒,我又多三分不舍。
●没理我还争三分,得理凭啥要饶人?
●爱情嘛,不过是七分真心和三分试探
昨天和你谈笑晏晏的人今天还在吗
昨天信誓旦旦说到永远的人今天还在吗
大家不过是想在这繁杂的世界搭伙过日子
或是盲从,或为名,或为利
●弟兄们,知道我李云龙喜欢什么吗?我喜欢狼!狼这种畜生又凶又滑,尤其是群狼,老虎见了都要怕三分!从今往后,我李云龙要让鬼子知道,碰到了我们独立团,就是碰到了一群野狼,一群嗷嗷叫的野狼!在咱狼的眼里,任何叫阵的对手,都是我们最里的一块肉!我们是野狼团,吃鬼子的肉,还要嚼碎他的骨头!狼走千里吃肉,狗走千里吃屎!咱野狼团什么时候改善生活?就是碰上鬼子的时候! ----李云龙《亮剑》
●在这个懵懵懂懂的年纪里,我们得明白,谁都不是最重要的人,但是总是会不经意的去想,知道那很遥不可及,他喜欢的人我比不上,真的比不上,他喜欢的歌我不太喜欢,我喜欢的歌他从不想听,也不会去听。明知道自己要努力的学习,努力的证明自己有多好,但是就是累,不想努力。没有动力,总是三分热度,最后一事无成。现在,我和他不在同一所学校了,他会依旧开心下去。至少我知道他不会再想起我了吧,多少年后,有人提起我名字,他或许记不起了吧。
嗯,是的。
●“你现在大概还有三分钟的时间,如果及时去集镇上的诊所做一下缝合,也许还有希望活下来,”任小粟面容平静的说道。
.......
颜六元在旁边好奇道:“哥,你就这么放他走了?万一他去诊所缝合后养好伤,找你报仇怎么办,他可不是什么好人。”
任小粟看着夜色:“咱们集镇上那破诊所,会个屁的缝合啊” ----会说话的肘子《第一序列》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人人都有自己的鸡毛鸭血。很多时候,我们只能顾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顾不上向别人释放善意和同情。
●我的主治医生是个年轻的男人。
他有个温柔的名字,时瑾。
他对谁都很礼貌,却和谁也不亲近。
他是很厉害的医生,拿手术刀的样子,竟出奇地好看。
他喜欢白色,白色的水杯,白色的衬衫,白色的板鞋,还有钢笔上白色的刻字。
他很爱干净,有轻微的洁癖,会随身带着消毒液。
他的手很漂亮,字写得也漂亮。
他总是礼貌客套地喊我谈小姐。
他的眼睛很迷人,只是,看我时永远带着三分疏离,像隔着山水云雾。
夜里,我总是想,这样薄凉的人,若是爱上一个人,会是什么样子。
原来,会很疯狂。 ----顾南西《暗黑系暖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