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混合着劣质香水,
糖醋咖喱鱼,
桂花糯米藕,
奶油焦糖玛奇朵,
香菜之滋味更甚于福尔马林。
星星是丑陋可怖的怪物,
它用光亮吞吃我的眼睛。
倘若观点叫人信服,
言辞哪怕激进些、
也情有可原。
倘若当真如此,
自是最好。
倘若不呢?
那么,
毋须怨声载道。
●你病的那么奇葩,为我国医疗研究前进做贡献,福尔马林都不好意思拒绝你。
●打开播放器,一首好几日前暂停的歌曲从停下来的地方缓缓流淌开来,那感觉,就像从泡在福尔马林里的往事中,扑捉那一日的气息……莫名其妙的情绪,毫无头绪的伤感,都快快找到最终要去的地方吧
●我买不起福尔马林,泡不起你。
●你说 你是爱我的。
我信了。
可为什么你要面带惊恐的躲开我的刀呢?
你不爱我了吗?
我只是想把你泡在福尔马林里,
这样我们就能一直在一起了,不是吗?
呐,亲爱的,真是抱歉啊。
比起活人,我更爱尸体。
因为尸体是不会背叛我的。
你说你爱我了,
对吧。
●我是身体周遭都浸透在现实的尖刻和幻想的荒诞中的。好像福尔马林,魂灵已糟覆灭,躯壳却永存。
这种尴尬又可悲的存活来自于内心的桀骜和一定的,自恋自尊。看见的自己是美的,灵魂虽已被祭献于天葬的高高平坛处,等待猎鹰的撕扯和魔鬼的允夺,可是骄傲的跳动着的不死之心,依旧赤诚的企盼最后的风光霁月。
听见了吗?四周浮涌的亘古梵唱,般若经文此时确奏起了拿破仑的号角和十二大调的凯旋。
我依旧以一颗虔诚卑微的的圣徒之心羞耻的祈祷重生,即使沉沦却辉煌。
因此,我看见的我自己是美的。
●钢琴线是个好东西,它可以把我的尸体切割成足以匹敌任何艺术品的完美作品。
匕首是个好东西,它可以让我清醒地看着血花四溅,勾勒成最完美的罪孽。
福尔马林是个好东西,它可以像金缕玉衣一样保持尸体不腐。
氰化钾是个好东西,它可以带我去见我活着时看不到的人,虽然是张单程票。
安眠药是个好东西,它可以让我一睡不醒,远离纷扰。
罂粟是个好东西,它可以让我忘记很多东西,最后撒手告别。
鐢酸是个好东西,它可以慢慢地把我溶皮烧骨,直至变成一滩血水。
感情是个好东西,它可以让我上穷碧落,也可让我堕至黄泉 ----羽痕
●如果你的眼睛里老是看着别人,我一定会杀了你,我会把你的头放在有福尔马林的玻璃瓶里,我会把你放在我的床头,每天对着你的眼睛意淫!也许这样我会好过,至少你以后都只能看着我一个人了!
●有时你像是阿斯匹林治愈我的病,
有时你更像是福尔马林。
我都死了,
你还浸没在我身体的每一寸地方。
●时间是浩瀚而寂静的福尔马林之海,深深陷落在海底的是往事哀艳的遗体。
●是,我想泡你。
在福尔马林里 ----总攻大人
●我想火车撵过我的身体, 我的头脑开始独立, 没有束缚, 把它泡在福尔马林, 让它永远鲜活立体.
●没办法,我爱惨了他。他的什么我都喜欢……喜欢他的耷拉眼,喜欢他的沉默寡言,就算等他老了被泡在福尔马林药水里的那天,我想我也还是喜欢他的。 ----《凉生子夜后》
●最近天儿热了,我要经常用福尔马林洗澡,不然的话我会被炽热的阳光灼伤的。
●窃读福尔马林的名字,窥探过氧化氢的奇异,还不如为你私奔一次。
●他曾喜欢过世上的三种事物
黄昏时的歌唱 白色的孔雀
和磨损的美国纸牌
他不喜欢 孩子的哭啼
不喜欢喝茶加入马林果酱
以及女人的歇斯底里
而我曾是他的妻子 ----阿赫玛托娃《他曾喜欢过》
●肺脏是由亿兆个极微小的生物气球组成,也就是肺泡。肺脏充气的部分相当柔软,摸起来甚至像丝绒。手指按压下去,会留下一个亮亮的小凹孔,同时发出细细的声音,就像踩在池塘边泥泞的地上。我们这具大体(对尸体的尊称)的肺部呈黑色,上面散布着煤灰般的斑点。起初我还以为是福尔马林造成的,但当我看到其他大体的胸部,譬如对面那位壮硕的逝者饱满粉红的肺部,才明白我们这具躯体的主人生前常年抽烟,并且住在环境恶劣的的都市。 ----陈葆琳《最后的期末考》
●当我死后,请将福尔马林予我,活着不漂亮,只想死后可以完整。
●想把你收集
泡你在福尔马林盯着你意淫
下半生的每个夜里
夜里你湿润赤裸
你眼睛 吞了我 ----陈粒《绝对占有,相对自由》
●「Don't cry」
Don't cry,yes forget me forever.
无法拥抱的爱人,目光日渐憔悴
弹着吉他的男孩,眼泪碎了一地
Don't cry, what you say?
他在骗自己,贪恋这存在
隔着玻璃的吻,福尔马林里的女孩
Don't cry,yes forget me forever.
触摸不到的爱,支离破碎的男孩
弹着吉他,想念,失落
Don't cry,what you say?
凝望墓碑,手握红色玫瑰
指尖残留的味道,爱不再回来
Don't cry,forget me forever.
●待我再爱你之时,我会准两杯水。一辈福尔马林,一杯王水。翻译出来叫做〃要么不朽,要么灰飞烟灭〃
●想把你收集
泡你在福尔马林盯着你意淫 ----陈粒《绝对占有 绝对自由》
●我要撕碎你然后像风一样握在手里抱着你像空气
泡你在福尔马林下半生的夜里看着你的眼睛盯着你意淫
●我想把你的肉一块一块的吃进肚子里,想把你的心脏和眼睛泡在福尔马林里,这样我能跟你永远融为一体,能永远看着你的心跳和你的眼睛,你说过你会永远的陪在我身边,爱我的,不会背叛我的,不是吗?
●鲁本熟悉马林县的乡间小道,就像他熟悉旧金山的街巷一样。从小到大,他经常去索萨利托和米尔谷拜访朋友,偶尔还会穿过缪尔森林惊险的小道,去塔玛尔派斯山远足。
其实他并不需要先去警长办公室,但他还是去了。因为现在他能够清晰地听到周围的声音,知道自己能躲过所有人的视线,偷听到办公室里的谈话,或许会发现一些外界无从知晓的秘辛。
鲁本把车停在圣拉菲尔市政中心附近的小树林里,离那群记者安营扎寨的地方还有相当一段距离。
然后他闭上眼睛,凝聚所有意志去捕捉那间办公室里的声音,搜寻与案件有关的只言片语。很快,他就有了收获。是的,绑匪又打来了电话,他们不打算公开此事,无论外界如何要求。 ----安妮·赖斯《狼的恩赐》
●安眠药是个好东西,它可以让我一睡不醒,远离纷扰。
福尔马林是个好东西,它可以像金缕玉衣一样保持尸体不腐。
攀酸是个好东西,它可以慢慢地把我溶皮烧骨,直至变成一滩水。
氰化钾是个好东西,它可以带我去见我活着时看不到的人,虽然只是张单程票。
钢琴线是个好东西,它可以把我的尸体切割成足以匹敌任何艺术品的完美作品。
匕首是个好东西,它可以让我清醒地看着血花四溅,勾勒成最完美的罪孽。
罂粟是个好东西,它可以让我忘记很多东西,然后撒手告别。
感情是个好东西,它可以让我上穷碧落,也可以让我堕至黄泉。
●人如果不努力不奋斗,就好比泡在福尔马林里~~~~一辈子就这样罗
●如果我死了 希望我的爱人将我的头砍下泡在福尔马林里 毕竟你还可以记得我的样子 将我的肉一块块吃下 直到融为一体
●1414年9月20日,中国土地上出现的第一头长颈鹿正在接近北京的皇宫。据欣喜若狂的宫廷诗人沈度说,人们伸长脖颈,去瞥一眼这“麋身马蹄,肉角黦黦,文采焜耀,红云紫雾”的稀罕动物。长颈鹿显然对人无害:“趾不践物,游必择土……舒舒徐徐,动循矩度……群臣欢庆,争先快睹。”一个专职照管这动物的孟加拉人牵着长颈鹿前进。它是遥远的东非沿海的马林迪。苏丹进献给中国皇帝的礼物。
当时的一幅绘画描摹了这娇美的动物。它是世界航海史上最怪异也最壮观的远航之一带回的稀罕战利品。15世纪初的三十年里,建立不久的明朝的永乐皇帝派遣了一系列庞大的船队,跨越西方的大洋,以彰显天朝国威。 ----罗杰·克劳利《征服者:葡萄牙帝国的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