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是个特别的人
“你有什么怪癖吗?以后咱俩同住一个屋檐下了,有什么事是我不能当着你的面做的,说出来。”
“我没有怪癖。”
“那你太可悲了。”
……
半天下来,评论的都是些无关痛痒的内容。做成匿名问卷的形式再投递到朋友圈,发现每个参与进来的人或多或少,都能说出自己的小怪癖:
“我痴迷于摩挲别人的耳垂,交朋友熟悉起来后,见面都要先摸摸对方的耳朵来问好。”
“我是坚决不能允许饭和菜混到一起,哪怕一点点菜汤滴到了饭上,我都能难过的哭出来。我当初就因为这个习惯,被男朋友一句‘矫情’,闹到分手。他根本不懂。”
“我家里的小表妹,她的左手臂上有一块小胎记,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她都要亲吻着那块胎记才能睡着。”
可是人啊,又真的是一个个极其诡怪的矛盾体。
我们不想让自己“泯然众人”,害怕自己因为太过普通,普通到被人忽略;但当我们拥有了自己的小怪癖,反而又不敢直接暴露出来,害怕自己太过特立独行而无法得到认同,开始担忧这份“怪”会不会被包容。
我有个习惯,是随手会草稿本上涂涂写写,很多没意识记录下来的内容,都有可能在某天,变换成激发我的新鲜的灵感。
但同时,我又极其不愿意被他人看到我的草稿本;即使当时我是在发呆,即使那个本子上什么都没有写,却也会第一时间调整到一级戒备状态。
大多时候我会默默的合上本子,皱皱眉;但偶尔也会像一只被激怒的浑身毛发炸起的猫,躬着背虎视眈眈的盯着那个靠近的人。
“对不起,即使是如今,最最亲密的你,也不可以。”我毫不犹豫的回答了他。
我好像因为自己的怪癖而断送了一段脆弱的关系,有些沮丧,却丝毫不想在这个问题上让步或者松口。可能,我潜意识里觉得,爱这件事,首先就要从包容彼此怪癖开始。
说是怪癖,其实也不过是个和他人不同的习惯罢了。
它们虽然让我显得和别人有一点点不一样,但是无伤大雅,也绝对不会伤天害理,却能让我过得宜然,那我想,应当也不需要去做什么改变。
我是会怕的。我怕这些“怪癖”会让你觉得我是个奇怪的人,虽然我们跟着陈奕迅没完没了的唱着“若你喜欢怪人,其实我很美”,
它们中,有的藏着我过往的秘密,我以这样的方式去保留一份记忆;有的是我给自己的警示,尽管它的存在有些残忍,但能提醒我不重蹈覆辙;有的,要涉及到一些我不愿被人触及的人生节点;有的,真的只是我不自主想要做的事,只是让我觉得舒服。
平时,我不动声色的隐藏得很好,当我开始尝试着把这些“怪异”暴露在你的面前,以最直白的形式呈现给你时,我在以这样的方式,让你知晓,知晓我的怪癖,知晓我的讳莫如深。
或许这也是一种冒险的试探,我拿出我最敏感最隐私的部分,渴望获得理解。
《失恋三十三天》里,更戳到我的情节是,那段对话过后,穿插了几个女孩子的独白:
“我的床要放在朝阳的地方,不然床单上缝的小花晒不到太阳会枯萎的。”
两相对比下,被爱的时候,连怪癖都是被照顾的,有人耐心的按照规定的数据,帮忙盖好被子;有人贴心照料,让那几天能够真正做到十指不沾阳春水;至于另一种状态,自然是没人来包容这份“怪”。
这种保护,其实不需要你对我多么的无微不至,生活中我也不会有那么多委屈让你为我挺身而出,我所渴望的,是你我之间的一种默契——我能开诚布公的把我自己展示给你,而你,愿意接受我的所有。
我们每个人都是那么不同,但是当我们走向彼此的时候,我们又必须要做到相互包容。
我喜欢你,所以我开始卸下武装,开始暴露自己;你说你喜欢我,那希望你也能包容我的小怪癖。
“它们让我觉得,你对我而言,更加无与伦比。”这种保护所带来的温暖,能一瞬间,让我的眼前蒙起一层水雾。
“我把我整个灵魂都给你,连同它的怪癖,耍小脾气,忽明忽暗,一千八百种坏毛病。它真讨厌,只有一点好,爱你。”
那你呢?你愿意爱我的全部吗?
图 / 网络
文 / 圈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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