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合作伙伴谈完项目,冯成随意找了家咖啡馆,准备买杯美式提神醒脑。
这儿是一片艺术区,街道上都是一两层楼高的美术馆和工作室,偶尔有车开过。这家咖啡馆也承接了这片地理的影响,不大,装修却极具美感,每个桌子上都极富艺术感地摆着插花作品,右侧一整面镂空墙作为展示区,陈列着雕塑作品。
这儿也卖鲜花,冯成静静欣赏了会,挑了束,然后结帐,顺便买咖啡。
收银的女人宽眼距,杏眼,高鼻梁,厚嘴唇,不是传统流行的锥子脸,也没有柔美瘦弱的东方味道,她是五官大胸也大的西式美,带着丰满而健康的性感。
女人将咖啡给他,无意抬眸,“咦,是你?”,似乎有些诧异。
冯成这才想起来为何觉得她如此眼熟。他每天从公司出来后并不着急回家,习惯去楼下酒吧坐坐。安静,纯粹地醉在一杯酒里,这份微醺感可以很好地帮他从一天的工作中放松出来。
半个月前,酒吧新来了个驻唱歌手,二十几岁的样子,有一种超越年龄的成熟,从骨子里透出一股慵懒随性。她就在台上摇摇晃晃地唱歌,声音沙哑,带点不羁,带点戏谑,鲜红的嘴唇里唱出的宛转声线十分好听。她这样的气质,很容易便和其他女孩区分开来,所以冯成记得。
冯成接过咖啡,“hey,好巧!”
女人挑眉,“坐坐?”
“好啊。”
“我姓冯,单名一个成字。”
“余姗姗。”
其实之前,他坐在台下听她唱歌的时候经常忍不住举起酒杯透过玻璃去看她,女人的裙摆随着起伏的液体轻轻晃动,带着酒气显得意乱情迷。
但也仅止于此,若非这个慵懒的下午,他们之间应该只是舞台上下,表演者与看客的关系。
“你在这儿上班?”
“我是这儿的老板。”女人边说边解身上的围兜。
她的围兜上沾着染料和别的什么,冯成这才注意到布满雕塑品的镂空墙另一侧似乎有一大张桌子,还有两三个人员,桌子上凌乱地摆满了鲜花和其他什么,看不太清楚。
察觉了他的目光,女人解释,“那边是我们的工作区,插花,雕刻在那儿完成。”她为自己倒了杯白开水,点头示意他坐到最近的沙发上,然后将自己的杯子放到男人对面,坐下。
“怎么会去酒吧驻唱?”明明有一家工作室。
“闲着无聊而已。”她用吸管喝水,避重就轻地回答不愿回答的问题,对此,她驾轻就熟。
两人聊了许多,冯成惊喜地发现这个女孩涉猎很广,插花、咖啡、红酒、旅游,甚至经济、商业各方面都有涉及。许多事情看得通透,言语间却又毫无压力地扮天真。她的两颊带着小雀斑,笑开时大咧着嘴,用软软的声音说话,但是当她不笑时,悲伤就自然地在这张脸上泛开。
性感与天真,两种气质奇妙地融合在一起,让他分明见惯了美人,却还是没抵住这瞬间的心动。
自此,冯成和她相识。再去酒吧,一个台上一个台下,常常相视一笑。等她唱完,便径直坐到他对面,随意聊天。
有时冯成觉得,她在台上唱着歌看他的时候,就像是只为他一人唱的似的。冯成醉在一杯龙舌兰里,生出几分绮丽的心思,面上却装得云淡风情。
那天她唱完准备回家,为了逃避一场突如其来的倾盆大雨,又躲回酒吧。她走到他的桌前坐下,双手托腮,眨着一双杏眼,”喂,冯成,你要不要送我回家?”
他有些愕然,平时掌管一家五十多人的公司,向来内敛克制的形象此时有了裂痕,“那个,酒驾……不可以吧?”
女人“扑哧”笑了,落在冯成眼里,仿佛千树花开,“我开。”
冯成自己都觉得自己有点傻,心里默默嘟囔,“美色误人,古人诚不欺我也。”
冯成不理解女人都快回家还要修理妆容的心态,但他乐意看她对着镜子兀自美好的样子。光线有些差,口红歪了一些,余姗姗抽出纸巾正要擦掉时,旁边伸过来一只手,指腹抹去她嘴角醒目的红痕。
余姗姗没回头,朝着镜子“咯咯”笑出声,那一笑让他无端觉得尴尬万分,又暧昧异常。
夏天的雨来的霸道,去的也快。到小区时,雨已经停了。余姗姗下车后,然后将头凑进来,”冯成,你下来,我有话跟你说。”理所当然的语气,偏偏他很听话。
“怎么了?”他站在她面前,正好高出一个头。
“我们交往吧?”
分明是晚上,可冯成还是看见了她眼里的流光溢彩,带着无比的笃定。他有些犹豫,两人相差了十岁,他总觉得自己对她而言,年纪太大。
”行就行,不行就算了,磨磨蹭蹭的……”她就是这样,个性乖张,嚣张跋扈,却又觉得理所当然。
许久不曾感到这种局促了,他忍不住问她,“余姗姗,你知不知羞的?”
“那是什么,能吃吗?”
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娇俏模样,令他忍俊不禁,“这种话,不该由女孩子先说。”
“那你答应了?”
“嗯。”
昏黄的路灯下,两人相视而笑,没有抵死缠绵或肌肤相亲,整幅场景像一件洗旧了的毛衣,带着落日光景的余晖,温馨而美好。
冯成运营一家游戏软件公司,余珊珊也有自己的工作室,两人都很忙,几乎没有太多相处时间。
余珊珊一周大概会抽两到三晚去酒吧驻唱,这也成了她和冯成的约会方式。等她唱完歌,便坐到冯成身边,悠闲地窝在他的怀里。
那天,当冯成送她回到小区外边时,她依依不舍地和男人拥抱,将下巴搁在对方肩上,刘海下一双眼珠波光流转,像在盘算什么小诡计,“明天,咱们约会吧?”
于是,向来恪尽职守的冯经理第一次翘班,扛着相机和女孩去了郊区爬山。余珊珊穿着黑色高跟鞋,就为了拍照美,能够一只脚伸到悬崖之外。冯成很不认可,“姗姗,太危险了,别这样。”
这姑娘就是这样,任性的横行霸道,却又光彩四射,让人移不开眼睛。但是,当她玩累了,坐在草地上看远处的小溪,将之前的艳丽统统洗去,澄净无垢,铅华不染。
冯成发现了,她喜欢用吸管喝水,即使在郊外就着一瓶矿泉水,她也能从背包里变出一根吸管,插进瓶口,悠悠然喝着。
“习惯了。”她朝他笑,眼里却有种莫名的哀伤。冯成没有再问,而是向她发出了邀约,去天文馆。
也许城市的夜晚过于喧嚣,以致白天观赏星星,更能感受一股无声的浪漫。
女人一旦坠入情网,是不知道男人逢场作戏的。
那天咖啡馆里来了一个女人,卷发红唇,全身名牌堆砌,香奈儿小黑裙,LV包包,打扮时尚,一身名牌,美则美矣,却无端带了一种风流气质。
“你好,要喝什么?”
“你就是余姗姗?”
“是。”
那女人自称是冯成妻子,来此便是发现了冯成的不对劲,翻找他的手机时知道了余姗姗的存在。她一口一个“婊子”,言辞粗鄙犀利,满是不堪。
余姗姗本就不知冯成有妻子的存在,蓦地被她这么一骂,有些愕然。但随即她便笑了,”哦?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想挑战一下,怎么挤掉你的位置”。狡黠妩媚,让人恨得牙痒痒。
“你,你……”女人气得指着她的鼻子,憋了半晌,才终于找到反驳的话语,“简直不要脸!”
“嗯,我承认。不过比起你人老珠黄的样子,我的脸还是好看那么一点的。”依旧一副笑眯眯的样子,丝毫不肯退让,挑衅的眼神,被垂下的发丝稀释了些,又显得十分从容。
女人蹬着一双高跟鞋,气呼呼地走了。余姗姗方才卸下所有盔甲,透着一些茫然与无措。
晚上,她没去酒吧,冯成便急匆匆地赶到她的店里,却在推门进入时堪堪止住。
大家都走了,只有余姗姗一个人在。屋里只点着一盏昏黄的香薰灯,女人坐在黑暗中,面前摆着一个蛋糕。冯成看不清她的表情,只能看见她双手合十,似在许愿,然后吹灭微弱的火光,移开蜡烛。
冯成站在玻璃窗外,莫名觉得这样的气氛下,女人单薄的身影显得无比孤独,让人平生出许多心疼。他推门进入,女人就着声音朝门口看去,”阿成,你来啦?”语气自然,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嗯。”回话间,他坐到她的对面。余姗姗梳起了平时的大波浪,松松扎一个丸子头,两边流泻出些许碎发,丝丝缕缕散落着,遮挡住两侧脸颊,楚楚可怜。
“生日怎么没告诉我?”
“你不是也有事情没告诉我?”分明是在赌气,却装作毫不在乎的样子。
他不懂怎么辩解,只说“对不起”。
女孩突然抬起头,“你会离婚的对不对?”
不等他回答,女孩又接着说,“其实吧,她如果好好跟我说,我就不跟她抢你了。可是谁让她过来挑衅我,也不打听打听,我这人别的没有,就是好胜心强。”她切了一块蛋糕递给冯成,“所以,我一定会把你勾引到手的!”
她眼底拂去他看不明白的神情,又笑成他熟悉的千树花开。这个女人,十分懂得如何融合天真与妩媚这两种极端,让冯成明明心里纠结,却还是没抵住片刻的蛊惑。
她就是如此,个性乖张,嚣张跋扈,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学不会讨好,做不到矜持,只求自我欢喜,不在乎是否模糊了道德和不道德之间的界限,使得情感因素得到了一种奇异的催化。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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