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默小西 图 | 网络
清晨。在萍水村总会如约响起几声鸡鸣,在这座南方丘陵地带不太繁华的小村里,总会给人一种时间在重复流动的感觉。
我来这里已经三年了,其实萍水是我对这个小村的称呼。它真正的名字,其实叫做平水。
不过这些对于除了我之外的人来说都不重要,小村里家家户户都有着他们的生活。而这些生活往往务实,不需要多么的感性。
可我必须感性,因为六年里我的生活都靠文字来赚取物质,我的编辑总是告诉我要读懂每一种人心,感受每一种感情。
今天,距离我上一篇稿子结束已经过去了一个星期。我总会这样给自己算好假期,积累灵感,然后开始描绘下一个故事。
这样一晃而过,我竟是在这里呆了三年。
其实在这种偏远小村里,休假的日子也未必会多出什么乐趣。不管青山绿水多美,渔歌唱得多么欢快,时间长了,总是会让人腻。
好在每天还有生活逼着人前行,稿费不会直接变成食物到人的肚子里。
这个时候,我总要出去采购一点东西。如果是月初和月中赶集的日子,更是提前列个单子做准备。
今天就是赶集的日子,*家的红秀已经在楼下喊了我三次,我才好不容易找到了丢在厨房角落的菜篮子,急匆匆出了门。
要挑到好东西需要趁早,这是三年里我学到最不变的真理。可每一次我还是会慢上一拍,渐渐地也只有红秀愿意等我。
一切,还是因为*家有个在大城市打工的长子,他时不时会从城里寄些东西。让红秀对集市上的货色没那么上心。
“欢欢,下次你要是再拖拖拉拉的,我可就不等你了。”
红秀又装作生气的对我说,记忆中好像每次她都会这样抱怨。可只要我不好意思的笑一笑,她很快又会挽着我的手出去。
去集市的要走十里地,三年前能把我累得半死。可现在已经*是艰巨的任务。
路上红秀总会和我说很多的话,比如村里谁家公公不喜欢孙女,哪家婆婆儿媳又闹出了什么离谱的事。
这些故事我总会听得很用心,红秀也总是给我说得很仔细。
没人知道,我总会把白天听到的故事粉饰一番,或者添油加醋的写进手稿。
最后让邮差把故事带出小镇,最后变成刊物里的文章,被这个世界不知道哪个地方的人阅读。
“你打算买什么?”
最近似乎没有太多新鲜事,红秀聊了几句之后就问我今天的计划。我把写好的单子给她看了看。
“听说这次有人带了些城里的香水,我倒是想看看。要是真有的话,到时候你帮我挑挑。”
除了这个要求,似乎她也没有更多感兴趣的东西。我两一路结伴走着,很快到了集市。
“欢欢丫头,这几支笔是我是特地托人从城里买的。应该就是你说的画笔。你看合不合适?”
到了集市,我跟红秀暂时分开。
三年里我也算是这里的常客,因为总要托人买些和别人不一样的东西,已经有不少人认识了我。
比如面前的老太,以前是萍水村里的语文老师,其实当年也就教过私塾,不过相对于其他村民多几个有出息的学生作人脉。
从第一次知道老太能捎带文具开始,我就一直在这里买。
我点点头,目光询问着价格。给了钱之后,我单子上最重要的几件东西算是到手。
又花了半个小时,把清单上一件件东西买齐。帮红秀选了一款其实我也分不清牌子的香水以后,赶集对我来说已经结束。
每次我都这么快。
对…没错…
我是个哑巴…
我不能说话,并不是因为遗传。而是因为四年多前一次意外,一根竹签刺穿了的声带。
虽然不能说话并不致命,可是那次意外仍旧让我觉得人生有些灰暗。
我父母早逝,也没有太多朋友。哑语对我而言并不能解决什么问题。我带着厌世的心颓废了很久,一年多里靠着四处旅游来催眠自己,告诉自己人生还很美好。
直到来到萍水村的那天,已经快要花光积蓄的我不得不停留在这里。
那时候的我从没想过,自己这一呆就是三年。
“砰砰!”
从集市上回来的我敲了敲一楼一间房的房门,可能从声音听起来,我应该用砸门这个词,可是我明白只有这样,屋里的那个人才会察觉有人想要进来。
“咿呀”一声,已经被我弄得有些老旧的门轻轻打开。一个穿着衬衫男人站在了我的面前。
消瘦的身形,白净的皮肤。头上留着短发,鼻梁驾着眼镜。看起来比我更像个写作的酸人。
他叫陈桑,是我故事里两个男人之一。整个村子里只有两个人知道他的名字,可我却喊不出来。
不过这不重要,对村民来说也不重要。
因为我是哑巴,没办法叫他。而他是个聋子,也听不到别人叫唤。
陈桑看着我额头上的汗珠,似乎才想起来今天是赶集的日子。他冲我笑了笑。
他的耳疾也是后天发烧留下的,因为听不到任何的发声,说话的能力也逐渐的衰退。
“下次…下次…去集市头天和我说声,每次…都让你一个人…真是怪不好意思。”
听到这话,我也觉得有些好笑。伸手屈着手指做了个形状,在他面前晃了晃,然后摇头。
最初几个月,他总是很难明白我的意思。可现在理解起来已经很干净利落。
“也是…就算…调个闹钟。我也听不到。”我看不到他脸上玩笑的意思,大概是真的怕我有些累。
可其实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回头从大塑料袋里拿出了集市上托人带来的颜料和画笔,在他面前晃着。
是的,这些画笔都是给陈桑准备的。他是个画家,一个和我一样流浪创作,最后扎根在这里的人。
村子里没几个人知道画画能顶什么用,可我却明白陈桑的画不仅仅是涂鸦。
因为三年里我看到过几次,有一些学究模样的人特地跑到了小村里找他,每次都像是考古队发现了古墓一样兴奋。
我写字问过陈桑,他是不是什么名人。可他每次都只是付之一笑,然而告诉我他不缺钱,也不需要名声。
真是个奇怪的聋子。
“这次颜…颜料…比上次的要好”
陈桑说话的时候从来不背对着我,因为怕看不到我的回应。而我空着手也没有办法回复这么复杂的问题,只能哑哑的笑。
画家的怀里总有两条手帕,一条是用来擦不小心掉出来的颜料。另一条总是为我准备着的。
过了一会,他看了看墙上的的钟。
“我去洗菜。”
我们之间从来不互相推让什么,今天陈桑说要洗菜做饭,那就他来做。
我拿过篮子给他看了一眼今天买到的食材,画家的眼睛微微一亮,好像是发现了最好的作品素材。
每一幅画都带着鲜明的特色,带着我影子,陈桑的影子,还有他的影子。
你问我他是谁?
我似乎又忘了说另一个男人的故事。
萍水村里只有一条过车的道,每次快天黑的时候。我们就会就在破旧的小土楼门口等那个他回来。
每天从镇里送人回来的面包车有三趟来回,一般到了我们这几户的时候有已经下光了人。
司机跟我们早已经熟络,停稳当后跟我们先跟我们打了声招呼,才对着后边车厢喊:“到家了。”
陈桑过去拉开了车门,伸手去扶车上动作缓慢的人。有时候我也会去帮忙,但大多数时候还让陈桑出面。
因为我是个哑巴,而车上的那个人是瞎子。
我以前看《还珠格格》的时候,总会因为那句“一个破碎的我,如何拯救一个破碎的你。”起一身鸡皮疙瘩。
直到我来到萍水村,看到了陈桑和这个男人,才知道着世界上不管多么偏执的言语,总会有独特的故事去承载。
听村子里的人谈论,他以前是镇上小学的历史老师,后来因为真菌感染,得了角膜炎而失明。
这之后,陆哲和他的结婚不久的前妻离了婚,好在两个人也没来得及生孩子,彼此之间也没有太多负担。
他在镇上中药店找了份工作,跟另一个盲人学了按摩的手法,之后几年就过着这样的生活。
三年前,当我来到萍水村的时候。找遍了每家每户没有人有空余的房可以租给我这个外人,直到我找到了这里,第一次看见陈桑和陆哲。
这大概就是命运的安排,如果没有陈桑,我不知道如何去和一个盲人相处。如果不是因为陆哲,我也想象不到世界上还有这样房东和租客。
加上了我,从此这个组合变得更加奇怪和惹人非议。
我突然觉那段时间对这世界有了新的看法,笔下的故事总会多一些新鲜的感觉。
所以我三年没有离开,在这栋小楼里跟两个男人朝夕相处。楼里就是属于我们三个人的世界,隔绝了外人探寻和不解。
我把平水村叫做萍水村,也是那个时候一念而动的事情。
“我跟你说…今天欢欢…可是买了很多你爱吃的菜。”
不管是不是我做的饭菜,陈桑总喜欢把功劳归功给我。偏偏我也没有办法反驳什么,只能默默的给陆哲的碗里夹菜。
陆哲很朴实,听村里人说原来性子也很开朗。不过自从失明离婚之后,人就变得沉默寡言。
不过这三年里,他对我一直都很好。哪怕是盲人和哑巴之间横亘着两条巨大的鸿沟,他还是经常做一些让我惊喜意外的事情。
“欢欢,这是我托人拿药的时候弄的两瓶眼药水,他们说市里的大夫都推荐这个。你每天除了看书就是写字,抹上一点对眼睛好。”
陆哲吃着饭,像是突然想起般,从自己兜里拿出了个小两盒子。想起前几天我和陈桑说过自己眼睛有些不舒服,没想到陆哲这么快就想了办法。
我比划着手势给陈桑,陈桑又跟用言语帮我跟陆哲道谢。
瞎子吃着饭菜,过了一会放下了碗筷,才笑笑说:“都是一家人,甭客气…”
吃过饭后我洗了碗,跟着陈桑一起把陆哲扶进了二楼的房间。
我顺手打开了家里唯一的一台电视机,在寥寥十几个电视台里挑了陆哲最喜欢听的节目。
过去的每个夜晚,我们经常会用这样的方式在一起度过。有时候也会聚在一起谈论一些更有趣的话题。
我会给陈桑看我的手稿,陈桑会把其中一些故事讲给陆哲听。他虽然看不见这个世界的光影,有时候却总能说出一些比我故事立意跟高明的见解。
而陈桑也总喜欢问陆哲怎么去画画,最开始我也不明白像他这样水平高超的画家怎么回去问一个盲人,可后来从陈桑的画里我找到了答案。那些线条和色彩构成的纸上景色,总会有幻想的色彩。
有一天,陈桑就给我看过一副人物画,画的是一个看书女人的背影。我问他画里的人是谁,他却指了指我。
不像我,但却的确是我 —— 陆哲想象中画面中的那个我。
就这样,三年里我们从陆哲的身上提取着创作的灵感,陆哲也依靠着我们听取世界的声音。
尽管我们的世界很小,可缺了谁都不成故事。
聋子安顿好了瞎子,把我这个哑巴晾在了一旁,陈桑说他的新画还有一些调色没有弄完就先下了楼。
我没有多表示什么,把门轻轻带上,爬上了陆哲的床。
抓着陆哲那宽厚的大手,我在掌心缓缓的写了几个字。听人说盲人的感知其实比常人更加灵敏,从我第一次用这种方式跟他交流,一直到他习惯和掌握也不过用了三次而已。
“陈桑很奇怪…”
我在他掌心写了五个字,看到他表情细微的变化。知道明白了意思。
“我没看出来。”陆哲侧过身让我靠在他的怀里。每次看电视的时候,如果陈桑不在,我就会这样躺着,用有限的能力告诉他电视里对白之外的内容。
虽然这一次我写的东西和电视无关,可更加重要。
“以前不锁门,现在锁…”
我努力简化着要说的内容,慢慢写在陆哲的手上。
“欢欢,别想多了。说不定陈桑只是来了灵感。你写东西的时候,不也是喜欢把自己关在房里,连吃饭也要我们给你送上楼。”
“你看,是不是因为最近停稿没写新的故事,看到一点点不寻常就开始胡思乱想?”
是我多心了么?
我不知道,因为喜欢从眼睛里看秘密的我看不透陆哲眼里的虚无。
听着电视里的声音,我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一直到很晚醒来,才发现自己还保持着压着陆哲手臂的姿态。
那那双用来按摩的手,应该已经很酸。虽然没办法让他看到我歉疚的脸,可我还是吐了吐舌头,帮他揉了揉。
这一幕可能让很多人意想不到,可其实村子里的人在背后不知道传出过多少猜测和议论。
他们不明白像我这样大好年华的姑娘为什么会留在这种偏僻的乡村,而且是两男一女,一呆就是三年。
我想着一切只有陆哲和陈桑能够明白,我们心照不宣,彼此也没有成为真正的恋人。
用文字谋生的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去形容,浪荡也好,欲望也罢。
我会在深夜陪着陆哲,用体温饲养他必然的孤独,也会陪陈桑跋山涉水,去找那些属于我们两个人共同的灵感。
几年的时间不长,可彼此已经习惯。
谁也不能少,谁也没办法单独拥有谁。人类需要声音画面和语言来让生活完整。
我们的故事,少了一个,就是残缺。
我以为这样的生活会一直持续下去,也许有一天我和陈桑之间有一个人会离开。陆哲的生活会回归到很久之前那样宁静。
可我没想到,这个过程的开始,来得这么突然。
某天,陈桑说要跟陆哲去街上走走,我正好重新撰稿,没有跟着他们一起出门。
中午的时候,我突然听到红秀跑到家里来喊我,口里急切喊着话。
“欢欢,你家聋子和瞎子打起来了…现在还在村头扭打着,人都滚到泥里了。”
“怎么可能?”我第一个反应就是不信,可怜手势都没有比划完,红秀就拉着我往楼下走。
我很惊讶,从来都没有见过陆哲和陈桑有过任何的不快。更何况是有什么肢体上的冲突。可是看红秀的表现,肯定不是在骗我。
天下着小雨,我顾不得撑伞跟着她往村头跑,很快就看到了乡亲打着伞围成一团,一个个低声议论着。
看到我过来,乡亲的目光又落在我的身上。对于我一个外来的姑娘,尽管住了三年,仍旧值得他们打量。
他们一定是觉得我就是两个男人打架的原因。
我并不在乎,我的笔下已经写过那样多的故事。就算不是亲身经历,也在下笔的时候想象过无数次。
我擦了擦脸上的雨丝,走到前面看到两个在躺在了沟里的男人。红秀口中说的扭打已经结束,陆哲和陈桑踹着大气躺在地上,有些滑稽,又有些可恶。
看到两个人身上的伤痕,我微微松了口气。至少可以看出来两人都没有下什么狠手。
陈桑看到我来,目光避讳了开来。陆哲若有察觉,从泥地撑起了身。
“林欢?”
他在叫我的名字,只有红秀能帮我回复。
确认了我就在附近,陆哲也沉默了下来。
这一刻,能说话的不能说话的都像是变成了哑巴。
我看着他们,也不知如何是好。可陈桑忽然开口,断断续续道:“回去…回去…”
闹剧就这么戛然而止,村民们意味深长的看着我们三个人离开。
回家关上了大门,我径直回到了自己的屋里。
这一等,便是一个下午过去。我已经习惯了沉默的力量,等他们有人愿意和我解释。
晚上,陈桑过来给我送饭。在我平静的目光下,他徘徊门口,最后轻轻关上了我的房门。
“欢欢…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听到他说话,我拿起了桌上的纸笔,写字回答:“怎样?”
“我们…之间…没有什么,打架…只是…闹着玩。”
“闹着玩?”我很少冷笑,从来不知道自己弯着嘴角而不出声的样子那么咄咄逼人。
陈桑似乎被我的眼神吓到,有些不安的摩擦着双手。
我指了指不远处的凳子,让陈桑坐下。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鼓足了多大的勇气,在纸上写了一个问题:“因为我?”
陈桑看着那三个字,缓缓摇了摇头,又点了点。
“喜欢我?”
我写下三个字,心跳和呼吸都变得异常。陈桑看了很久,点了点头。
我感觉自己的身体有些颤抖,可却移不开看他的目光。他忧郁的眼,白净的脸。其实从第一眼起就让我有舒服和自卑的感觉。
那一眼的时候,我还不知道陈桑的耳疾。发现了他跟自己一样不健全的时候,才慢慢越走越近。
可我从来都不愿意正视一些事情,就比如让他点头的这三个字。
“我们不可能的。”我颤颤的写下了这几个字,我想他也应该明白意思。这个我们,不仅是我和陈桑,还包括陆哲。
我们因为残缺而依偎,因为残缺而自卑。我不恐惧婚姻和爱情。
可我恐惧,习惯了三年的彼此依存因为感情的越界而被打破。
“你明白么?”长久的沉默横亘在我和陈桑之间,我看到他从座位上站了起来,走向了门边。
“我明白。”这一次他努力用正常人的语气告诉我答案,我不知道自己眼睛为什么酸了,为什么要掉泪。
“我一直明白。”
陈桑笑着说道,关门走了出来。
那一刻我竟不知道他留给我的背影,其实是一副名字叫做诀别的画。
…………
第二天早上,我下楼的时候发现门口留了一张字条。
字条是陈桑写的,说他跟陆哲要出一趟远门,可能一个星期都不会回来。
还沉浸在昨晚不安的情绪里的我,对着三年来从来没有出现过的情况只能猜测。我本来想等着陆哲给我一个更清晰的解释,或者听到和陈桑一样的答案。
可是这两个人却都带着秘密走了。
我生气而不安,在屋里来回踱着步子。突然停在陈桑的房门前。
我试着伸手,转动了门把。门并没有锁上。
屋里仍旧是有些乱,充满了颜料和画纸的气息。我看着满墙挂着的画,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欣赏,可还是被优美的色彩折服。
我稍稍静了心,却发现了有些奇怪的地方。
那画架上有一副画好像已经放了很久,陈桑一直在说要给它上色,可直到今天也还是原来的素描的模样。
这些天他都没有在画画,那在做什么?
我翻着画纸,整理着地上凌乱的草稿,手触摸到了一个奇怪的圆筒。
疑惑的我拿起了那东西,心里咯噔一声。
那是一个药瓶子,说明书上描绘的大段文字并不好理解,可偏偏却让我看到了两个触目惊心的字。
肿瘤?
我从来不知道陈桑服药的事情,更不敢相信他会突然出现这样病症。
我像是发了疯似在陈桑的房间里找那些我不曾留意过的痕迹,翻出的一件件东西,都像是刀子刺进了心里。
重症诊断书,一盒盒的止痛药。
还有一封他刚刚起了开头,却最终没有写完的信。
我以为经历不幸的人必将得到幸福…
这句话是我书里的一句幻想,留在纸上是如此的讽刺。这句话后面还有一句独白,陈桑知道,却没有写上。
如今我却只能带着不幸,把幸福留给所爱…
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子照在了我的脸上,隐隐约约的嘈杂喧嚣宣示着这又是一个忙碌的清晨。
我坐在满地废纸和画布的屋里,猜不透究竟会有怎么样的结局。
…………
一个月后,陆哲回来带我去了一个地方,站在山头黄土和石碑面前。我也不知道自己哭得多难看。
“那天,其实我们不是因为你想的那个原因在打架。”
“他知道他得了恶性脑瘤,医生说活不了太久。几个月前他把事情告诉了我,让我不要和你说…”
我擦着眼泪,抬头看着已经从悲伤中平静下来的男人。
“那次我跟他去镇上,我听有人说他偷偷买了一些安眠药。回来的时候我问他是不是想自杀,因为劝他的话说重了些,才打了起来。”
“他不想让你知道这些事情,不想看到你悲伤的样子。最重要的是…”
“他想让你把他早点忘记。”
陆哲蹲在了的旁边,从坟前拿起一幅幅画。他看了那些画很久。
那些画上都是曾经陈桑琢磨出来一个盲人想象的画面,现在这个盲人却已经和这份幻想相逢。
我把画丢进了焚烧的钱纸里,让火蒸干了眼泪。
陆哲看着我,他眼眸里闪烁的是陈桑的影子。那场角膜移植手术很顺利,让他重见了光明。
我不知道应该如何,只能投进他的怀里寻找安慰。
我和陆哲说过,曾经我以为缺一不可的东西,最终还是缺失了。
可是陆哲说并没有。
因为陈桑最后说过,所有的故事和情感都会留在陆哲重生的眼睛里。
如果我愿意,他们还会陪伴我一生。
- -第162个原创故事- -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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