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女士、敬重女士的风范在欧洲文化中源远流长。骑士绝迹之后,演变成为“绅士”风度。绅士是基督教骑士的后裔,有女士进入屋内,即刻起身以示尊重;女士不落座,自己不可就座,见到女士必须点帽檐致意。——[澳]约翰·赫斯特《极简欧洲史》
一
绅士这个词于我而言似乎有些陌生,甚至遥不可及。不过最近《莫斯科绅士》这本书让我对绅士这个词有了些许了解,从而产生了敬佩之意。
绅士不仅仅指一个人的品行,它还指一个仅次于贵族的社会阶层,这个阶层的男性成人当时被称为“gentleman”(绅士),它继承了古代骑士风范,以贵族精神为基础,掺杂了各阶层某些价值观念,共同融合成一种全新的社会文化。
一个合格的绅士应该具有一些特有的品质。比如: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守时、幽默、博学、定期理发、熟悉用餐礼仪,甚至清楚地知道炖小牛肉应该配什么样的葡萄酒……当然他们还得拥有一颗正直勇敢的心。
二
《莫斯科绅士》的故事发生在1922年到1954年斯大林当政期间。
书中的主角或者说一个局外人——亚历山大·伊里奇·罗斯托夫伯爵 (下面简称伯爵),一位贵族、赛马俱乐部会员、狩猎大师、诗人。因为他用自己的名字替朋友发表了一首诗歌,后来查出诗歌有政治倾向,于是在三十三岁这一年,他被斯大林当局终身监禁在莫斯科最气派最豪华的大都会酒店。
伯爵从二十几岁被迫离开自己的庄园,曾流亡到巴黎,但是出于对祖国无私的爱,他又从巴黎返回国内,因为庄园被没收,他二十九岁就居住在大都会酒店的豪华套房。后来他从套房被赶到酒店最偏僻的小房间。即使是这样他依然保持着一个贵族的生活习惯,每周理一次发,读了蒙田的书要后喝一杯波德莱尔葡萄酒……
在被困酒店的三十二个年头里(1922—1954),他与九岁(共产党人女儿)尼娜成为好友,并在后来收养了尼娜的女儿。他与当时最红的女演员成为情人,与一个美国官员成为朋友,他从尊贵的伯爵成为酒店餐厅的领班(有谁比一个深知用餐礼仪、菜品和红酒的伯爵更适合这个职位呢?)。
在这里一个最被监禁的人反而成了最自由的人,他在这座在风云变换的历史舞台的一角“旁观”着秩序混乱的世界。尼娜从天真可爱的小萝莉成长为“一颗红心向太阳”的“红卫兵”式的青年,与不明身份的丈夫生下索菲亚(在索菲亚6岁的时候交给了伯爵抚养),伯爵的挚友一个有着伟大抱负的诗人遭当局迫害,到处流亡最后死去。在这期间酒店里物资短缺 (估计全国都短缺),伯爵和他的主厨朋友埃米尔还有大堂经理爱德华成为酒店三剑客,他们给客人提供舒适的就餐环境和可口美食煞费苦心。三人为了凑齐一道法式海产什烩等待了足足四年时间。索菲亚在伯爵的悉心培养下成为了一个对音乐有着极大天赋的美丽少女,当索菲亚越来越显露才华时,伯爵开始担心起她的未来,他害怕索菲亚和母亲一样成为牺牲品。他为她还有自己计划了一次逃亡……
一个绅士除了拥有临危不乱的品格之外,当然他们还能在世界原有的秩序被打乱以后通过哪怕最细微的举动为恢复这个世界的秩序出一把力。终于在伯爵精心的安排之下索菲亚到达了艺术之都巴黎而自己也再次离开了自己的祖国……
是什么让一个罗宾逊在回到英国之后又重新出海前往那座荒岛?而那又是什么让伯爵再次离开自己的祖国?
三
在读本书的时候,那些荒诞的、可悲的事件不可避免的让我想起当今世上为数不多的集权国度的某些时候。我想大部分人都会同这本书里伯爵的诗人朋友有相同困惑:发动自己的人民,摧毁自己创造的艺术,破坏自己的城市,杀戮自己得子孙后代而没有丝毫懊悔,这是一个怎样的国家?
作者埃默.托尔斯对文本内部有很强的克制。越是于时代有重大影响的事件越是轻描淡写,越是琐碎的小事越是反复念叨,有点囚徒视线的意味。作为长篇小说,它的情节虽然算不上特别的精妙,甚至有刻意痕迹,但是就整体而言,小说缓慢低沉的风格,还有文中不经意的亮点,让人流连忘返。
我们当然不能把《莫斯科绅士》完全看做是一本沉重的小说。小说里不乏温情和幽默,还有能让吃货们从散发着香味的文字里品尝到法式海产什烩的美味和波德莱尔葡萄酒的香醇……
埃默•托尔斯(Amor Towles)。1964年出生于美国波士顿。本科和硕士学位分别在耶鲁大学和斯坦福大学获得。处女作《上流法则》一鸣惊人,法语译本获得菲兹杰拉德奖。他凭借新作《莫斯科绅士》跻身美国新锐一线作家之列。该书一经发售就登上了《纽约时报》排行榜,目前销量已突破100万册。被《泰晤士报》、美国亚马逊和美国国家公共广播电台(NPR)等9家英美媒体评为年度图书,也是汤姆•汉克斯的挚爱之书。目前,改编自本书的同名美剧正在拍摄中,由《战争与和平》的导演汤姆•哈珀执导。
即可进店买到这本书
—FIN—
文丨安生
校正丨德维
排版丨慢师傅
编辑丨Wey Lean
姑苏区观前街蔡汇河头4号 18012799005
苏州·书舍丨有院子和书的民宿
姑苏区泗井巷34号 1811812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