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缓缓地扒拉了一口米饭,细细咀嚼起来,柔软、甘香、清甜,好久没品尝过米饭的滋味了。他伸出筷子,夹了一根青菜,青菜几乎没放任何调料,但他吃得津津有味,吃完青菜,才慢腾腾地拿起勺子喝一点青菜汤,最后心满意足地放下碗筷。
他喜欢吃,但小时候家里穷,没吃过一顿饱饭。他发誓一定要出人头地,吃遍世间所有的美食。村头的杏树,随风轻轻摇曳,仿佛在为他加油鼓气。皇天不负有心人,他凭借勤奋和知识改变了命运,走出了大山。上了大学,作为特困户的他一刻不敢放松,勤工俭学,成绩也遥遥领先,于是除了能免去学费,还能吃饱穿暖。他第一次尝到饱的滋味,再也不想回到那个贫困落后的村庄。
毕业后,他和同学合伙做生意。同学出钱,他出力,生意做得蒸蒸日上。随着越来越多的应酬,他吃遍各种海鲜,喝遍各种美酒。第一次吃大闸蟹时,还闹过笑话,想着大闸蟹贵,他竟连壳一起咬碎咽下去。第一次喝红酒,也留下不少笑料。当时只当红酒是饮料,端杯见底,还咂吧嘴说:“这饮料这么贵,还不舍得放糖,一点都不甜!”惹得众人捧腹大笑。如今,就算他吃蟹壳,往红酒里放糖,都没人敢取笑他了。
“王总,您尝尝这个。”别人知道他好吃,求他办事时,在吃的方面,总是特别用心。
短短几年间,他吃遍了粤菜、川菜、鲁菜等八大菜系,接着尝试越南菜、泰国菜、日本菜、法国菜……后来,又爱上了吃野味和一些刁钻的美食。除了生意,他最在意的就是美食。
裁缝拿出软尺一量,笑呵呵地说:“王总,又发福了。”家里的女人就没有笑脸相迎了,叉着腰说:“整天吃吃吃,胖得像猪,早该减肥了。再这样下去,谁愿意跟你过日子!”他冷笑一声,有那闲工夫减肥,不如多吃一顿。
“你不愿意过就甭过,有女人愿意跟我过。”他早就看她不顺眼了,公司里新来的秘书长得多俊啊,又温柔体贴,而她只是一个凶巴巴的黄脸婆。女人气得直跺脚。
女人劝他不听,医生也嘱咐过切勿胡吃海塞,他全当耳边风。以前没好日子过是没办法,现在有好日子不过,那是傻子。
他的身体每况愈下,最后被诊断为肝癌晚期,大约还能活三个月。他坐在医院里,呆若木鸡。医生建议他到一个空气清新、环境幽静的好地方进行休养,或许会出现奇迹,就算没有奇迹,在那山明水秀的地方度过生命的最后一段时光,也是好的。他问那个地方在哪儿,医生说了一个名字。他叹了口气,那是他家乡的名字!
时光流转,他重回命运的起点。每天吃最简单的食物,喝甘冽的泉水,听熟悉的乡音、虫鸣。在这里,他第一次尝到食物原本的滋味,那大概也是生活的本真。生命即将走到尽头,他笑了起来,笑到眼角渗出一滴泪。他还在想,明天该吃点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