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向来不说话,倒用秋置换了夏。
老秦:“走,叫上你虹姐,带她去喝秋天的第一杯奶茶。”
未名:“对,我要拉着她的手,走到奶茶店。”
老秦:“你要有这胆量,如果她还不生气,不管喝多贵的奶茶,我都请客。”
未名:“说话算数!”
虹姐和未名,相识短短一个月,但相当投缘。比如总是不约而同,相遇在换电柜前、站点、和某个黄昏下的红绿灯交叉口。
两人还有共同的爱好,比如爱看电影。《流浪猫鲍勃》里,虹姐说
“鲍勃是个富二代,还吸毒,最终却因为一直橘黄色的猫,战胜毒瘾,写出好的作品,真是一个传奇的故事。”未名点头如捣蒜。
比如,两人都喜欢旅行。虹姐问:
“你都去哪儿玩了?”
“泰山,黄山……峨眉山,玉龙雪山。”主要是爬山。另外还有主要城市:杭州,上海,北京,南京……大概17个省吧!。
“我要是退休了,就买一部房车,然后到处玩。”虹姐坚定地回。
“带上我好吗?”未名惊奇地问。
“.….”
虹姐心善,拿着自己的原装数据线给未名用,毫不吝啬,哪怕线差点被那臭小子搞坏。未名想买新手机,虹姐就把自己的华为mate40 pro 拿来,让他试用。
然后,两人一个干活儿。互相帮忙打包,装车,一起出发……
不知这是什么感情,但至少是喜欢。
可是当虹姐出现的那一刻,未名犹豫了。心想:“才认识这么短时间,就上手不太好吧!如果主动去拉人家的手,被拒绝,甚至被回敬一个耳光怎么办?众目睽睽,被一个女孩拒绝,那以后怎么面对对方,估计连朋友都难做。”
一番犹犹豫豫,未名没有拉起虹姐的手,所以为所有人的7杯饮料埋了单。
事后,虹姐说:“你事先给我发个消息不就好了吗?”
言外之意,拉她的手去奶茶店不是不可以。
“还用提前说,直接上手不行吗?”未名强硬地说,自以为有勇气。
其实,那天未名都看不起自己,太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