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色视朝》是一本由李文杰著作,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78,页数:45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辨色视朝》读后感(一):困在系统中的君主
记得当初在学校里第一次听李文杰老师的讲座,主题就是“垂帘听政与晚清的制度变迁”。其中御史董元醇“千里草”的外号至今依然难忘(关注点有点跳脱,惭愧)。当然,李文杰老师对辛酉政变前后清廷中央政务处理流程及其体现的权力关系的分析和比较同样令人印象深刻。
讲座的内容后来以《垂帘听政、训政、归政与晚清奏摺的处理》为题发表在了《近代史研究》上;今年6月,又被修改为两篇小文收录入短文集《日暮删乾清门》之中;如今,它成为了《辨色视朝——晚清的朝会、文书与政治决策》这一研究专著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个案研究从酝酿写作,到报告讨论,再到成文发表,最后被整合进整体性研究,成为该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未尝不可被视作一种学术研究的“流程”,这倒同本书所关注的晚清朝会议事与文书流转相得益彰。
说回著作本身,赞誉之词不必多谈(本书的研究主题选取、研究方法切入、文献考证功力、写作文字功底,都足以作为范例供读者学习借鉴),评分说明一切,在此仅谈一点自己读后的感受:
“辨色视朝”这一祖制本身所彰显的当然是一种勤勉的执政态度,然而当晚清君臣在恪守这一祖制时,与其说是美德与责任的驱动,倒更不如说是深陷文书流转的系统而不能自拔的一种无奈:
光绪帝每天凌晨4点的早朝固然是勤勉过头了,道光帝的4点半与咸丰帝的7点却也让人望而却步。然而如果不如此工作,每天送达的奏摺却又难以处理完成;假大臣之手协助处理,却又受到“防范相权”之观念的阻遏。最后的结果是,尽管“绝大部分的国事批答、政策执行,仍依赖原有的官僚体系的经验,在既存的框架内即可展开(政务通报‘知道了’,政务请示交‘部院覆议’)”,但怠工如同治皇帝依然需要亲自一件件亲笔批下以上两句短语,甚至病危状态下的咸丰皇帝依然要在军机大臣的草拟意见上勾画确认。
或许确如传统观念所说,清代军机处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古代的君主专制达到巅峰,但这种以集大权于君上为核心目标的制度设计,最终却也同样将君主锁困在了一套为其量身定做的决策系统当中。
最终,直到1911年12月真正意义上的责任内阁成立时,这套旧有的系统终于瓦解,困于其中的君主也终于得以解脱。然而此时的宣统皇帝,既年幼无知,亦已经没有几个月享受这种其祖辈所未曾体验过的“作为皇帝的自由”了。
最后,祝贺李老师本书的出版,也期待着老师未来更多优秀作品的推出。
《辨色视朝》读后感(二):从晚清的文书行政看政务运作的关键
政务的运作有赖于文书的流转。晚清的政务文书主要分两种,即题本与奏摺,它们也是朝会廷议的主要内容。朝会与文书,是政治决策的要素及具体呈现。由于朝会定于清晨,天光朦胧,衣影斑驳,时人称之为“辨色视朝”。
《辨色视朝:晚清的朝会、文书和政治决策》是一部以朝会和文书为议题的制度史研究著作,作者李文杰长期深耕中国近代政治制度史、近代的边疆与外交等领域。
该书探讨晚清的政务运作,目的是为了剖析晚清高层政治决策的特征,找出影响行政效率的主要因素,分析这些因素产生的根源、运行的背景和存在的必要性。具体课题指向君主与廷臣的权力分配、行政机构设置和职能划分、人员任用与行政系统的建设等。作者主要从故宫档案、官员札记等各类文献里搜集材料,涉及垂帘听政、训政、归政与晚清的奏摺处理、御前会议、军机处的职责与选任、总理衙门的运作、筹备立宪等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行政部门工作的诸多细节,力求在翔实的史料基础上做出合理的分析推导。
在中国的传统社会中,作为一个国家的最高领导者是否具有绝对权威,往往是王朝能否具有较高行政效率的最大制约因素。皇帝的知识结构、个人素质、能力结构、政治品质等会对朝政的效率产生深刻影响。清朝的祖训历来强调“勤政”和“崇实政”,以保证全国大大小小的需要皇帝处理的政务得以迅速解决,朱批奏摺一般是一事一摺,乾隆皇帝的大部分批示遵循了简洁的一个字到四五个字的格式,清宫存档里还有很多用指甲划痕代替的批示。
在清代之前,有明确法律依据可上密奏的是宰相等高级官员和监察系统的言官,由于奏摺具有内容秘密、直达御前、皇帝独断、迅速便捷的特点,乾纲独揽的清代皇帝遂加以扩大化,以方便自己直接掌握国家行政信息。朱批奏摺制度起自康熙时期,雍正时期大力推行,乾隆废除奏本后,奏摺从过去康雍时期秘密、非正式的通信渠道变成与题本并行的正式、系统化和制度化的公文形式。皇帝通过奏摺了解地方对中央政策的反应,了解地方官员的优劣,了解地方的晴雨粮价,通过它进行君臣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商讨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大政方针。但是,皇帝诸事皆管的结果,导致有些决策过于琐碎,长期来说,并不利于政务的运转。
本书有一章专论“光绪帝习批奏摺探析”。据《翁同龢日记》等记载,光绪年满12岁时开始练习处理政务,主要一项就是奏摺功课,光绪的学习态度非常认真,亲政之后,光绪的起床时间常在夜丑正二刻(2:30),发下奏摺的时间是每天卯初(5:00),然而,朝政并不能因为他的勤政而有所好转。李文杰指出,勤政反而影响到政务的合理决策,并无形中加重了朝中大臣的负担,亦未起到政治上医治沉疴的效果。
同治、光绪两朝,都有垂帘听政的时期。皇太后取代皇帝,阅览并初步处理内外奏摺,重要者多交军机处拟,皇太后复核,以此完成每天的政务。李文杰引述了汉学家白彬菊在《君主与大臣:清中期的军机处1723—1820》里的研究,指出奏摺制度实际上只是短暂地加强了康雍乾的权力,军机处的崛起并没有支持迄今被认为是日益增长的18世纪皇帝专制统治,而是产生了一个枢密班子,创立了一个能够有效运行的政府,奏摺加强的是它的管理者——军机处的影响力。李文杰认为,文书制度所体现的君权与相权关系,是解读晚清政治的一把钥匙。在预备立宪过程中,一个重大议题就是君权的边界问题,这正是御前会议虽有其名而无其实的关键所在。作为文书处理的重要手段,朝会形式的多样化与前后变化,较多地展现了“集体决策”的因素,然而,未必等于合理决策。为了避免意见不至于偏执一端而平衡各方的举措,常常使得文书滑向平庸,群策群力沦为“虚应故事”。
提高行政效率是所有政府追求的目标,明晰而合理的分工,信息的畅通,发挥个人才能的制度,特别是对权力的监督,都是题中之义。因此,《辨色视朝》所探讨的以文书和会议为核心的晚清政务运作课题,于今仍有镜鉴意义。
李文杰的作品《辨色视朝》读后感(三):后记
这本书的思考过程,可以追溯到2004年春北京大学中国近代政治制度史的课堂。当时,我对茅海建教授讲述的清代中央政府的决策过程饶有兴趣,同时也对课上提到的君臣朝会与文书的处理细节,产生了一些疑问。查找各种论著后发现,各种解释并不能解答我的困惑。此后在阅读史料时,我便留了心,遇到相关的内容,就随时记下来。 等到2011年入职华东师范大学后,我对文书行政有了更直观的感触。从那时起我就发现,很多与自己相关的大小事项,无论最后成功与否,都会经由公文流转展示出来。例如,申请教工宿舍、申报出国访学、开办暑期学校等,都是先有想法、拿出步骤、落实经费、形成方案,然后自行拟稿,提交院系领导审核,再由院系上交对应的职能部门审查签署,或由一部门主签,多部门会签。完成审核签署,再交主管的校领导批复。一圈流程走下来,事情就办得差不多了。接着就可拿着批复文件(如果成功的话),根据方案执行。工作经验、读档所思、课堂所学,让我深刻体会到:政策的产生与会商、决策的形成、相关的权力与责任,都会在文书的流程中有所体现。 大约六七年前,我在其他研究之余,开始阅读清代文书与朝会的相关资料,发现我们一般认知的清代早朝与历史上存在的朝会有着重大区别——那种集文武官员议事的朝会,实际上是在乾清门户外举行,处理的是早已经由内阁票拟好的题本,因而是一种形式大于内容的朝会。而更为重要的政务文书——奏摺,则是在皇帝、军机大臣、上奏人这一小范围内进行处理。前人在讲到晚清奏摺时,经常会提到慈禧太后批摺的情形,并有所征引,通过阅读朱批奏摺我发现:皇太后可“披览”奏摺,但并无“批阅”的例证。学者们引证的一些朱批,实际上是童年光绪帝在师傅指导下进行的批摺练习。为此我写了两篇文章,有幸被《故宫博物院院刊》和《近代史研究》录用,这鼓励了我在该问题上进行深究的信心,进而申报了“清季中央政府的文书流转、政务运作与制度变迁研究”的国家社科项目。我将政务决策具体化为朝会的细节与文书的处理流程,细分为诸多的小问题进行研究,先后写了十多篇论文,经过修改之后,就是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这本小书。 本书所写的题目,与传统的“公牍学”有相似之处,使用的史料,有一些是未刊的书札、日记和档案,此类史料近年来整理颇多,其实也算不上特别新,做这个题目的我,近似于陈寅恪所说的材料与问题皆不新的“闭门造车之徒”。不过我仍然认为,政治运作和日常行政,事关到国家、社会与个人利益,是大家都关心的题目,自有其价值。本书希望澄清晚清时期朝会的具体流程,各种政务文书的产生、处理经过,皇太后、皇帝与军机处的权力划分,清末新政与文书政治的关系,进而讨论当时“君主专制”的特征及其限度,进一步思考政治决策的效率与合理性的关系、权威性与专业性的关系问题。希望通过细微的考证,稳妥地推进对这一系列问题的认知,呈现稍大的思考,避免失之于琐屑。 这些年来,学界比较提倡“跨学科”研究,我却固执地认为,历史学未必要赶这个时髦。二级学科以下的各专门史,本就已经自带了其他学科的属性(例如经济史、外交史),了解各学科的知识,领略其精髓,不留痕迹地创作出圆融的史学作品,可能才是应该努力的方向。当然,这么说也许会有“盲人摸象”之讥,但我同样认为,一只大象固然需要远远的、触类旁通去观察其大概,靠近了仔细地摸清大象的腿、身躯、大耳朵,也同样重要或者说更为重要——对局部有过细致切实的研究,往往更易理解并及于整体。从这个角度来讲,越是将本学科做到极致,便越能贡献给其他学科。 当然,我并不是说跨学科不好,事实上,书中的一些思考正是得益于其他学科的启示(有时是打击)。谈到跨学科,我需要感谢浙江大学人文高等研究院。2016年,为了集中时间处理搜集到的诸多史料,我尝试申请前往成立不久的浙大高研院访问,很快就得到批准。从2016年秋季开始,我在高研院访问了两个学期,这本书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内容是在之江边上完成的。高研院的驻访学人来自全国乃至世界各地,学科背景各异。在每周报告会以及每天午餐时,我都能听到社会学、人类学、政治学者的高论,他们对历史学的直截发问也每每给我巨大的启发,慢慢改变着我端坐斗室,盯着京师、盯着上层、盯着档案的思维定式。想想那时,每天下班后关好门窗,下山乘车到苏堤南口,再横穿西湖走回宿舍,回味白天的收获,很多奇思妙想就是在苏堤上闪现出来的。那真是神仙一般的日子。 今天年轻学者大概不会有衣食之忧了,却又面临新的困境,这困境用四个字可以概括:“威逼”“利诱”。所谓的“威逼”,就是量化考核悬诸头顶;所谓的“利诱”,我想,被形形色色的项目和计划所绕/扰的高校青年教师们看到这两个字,大概都会会心地一笑。学者有自己的兴趣和专长,学校也自有压力跟指向。感谢华东师范大学,让我从未有过“威逼”的压力(由此可见,从容的环境未必导致学者的怠惰,但“我要完成”跟“要我完成”所导出的结果,还是大不相同的);而当我挣扎着去抗拒一部分“利诱”之时,也仍能在上海的郊区生活下去。现在还能提供这样的环境,给年轻人一定的空间,便算是一所好学校。 一位我十分尊敬的师长经常提醒我们,要分清“为人之学”与“为己之学”(《论语·宪问》有言:“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程颐对这句话做的注解非常到位,他说:“古之学者为己,其终至于成物,今之学者为人,其终至于丧己。”用另一位我十分尊敬的师长的教导来解释,便是年轻人要“守得住”。岁月匆匆,白驹过隙,我不忍看时间精力和生命被“切香肠似”地消耗掉,也因为如此,希望尽量固执地按自己的想法去处理一些自认为长时段内共通的大问题,也期盼尽可能地去提升论著的品质,让自己的文字能存活得稍长一些。 本书中八成文字的底稿曾经在期刊上发表过,编入时经过了大的整合与修改。这些论文往往一投便中,这要感谢接纳我论文的期刊。优秀的期刊编辑部不吝赐予一位年轻人机会,给足了我信心,也让我学会直面批评。在改稿之时,我发现很多细微的讹误都被编辑部老师更正了过来,如《中华文史论丛》,更是改正了我引文断句的错误,这份一丝不苟的态度给我很大的触动。如果不是自认为过得去的论题,如果没有经过反复锤炼和核校,现在我反而不敢随意投稿了。当然,鉴于个人学识和精力有限(真实感触),书中的各种讹误仍在所难免,皆归本人承担。 1898年6月11日,曾经产生过一份影响中国历史进程的文献,那便是变法诏书。其中有一句,专门告诫人们对新学问的态度,用以警示全国士庶,并也送给尚在孕育中的母校:专心致志,精益求精,毋徒袭其皮毛,毋竞腾其口说。122年过去了,我们这个世界沧海桑田,上面的话却并未因时空转移而稍减其价值。相比各种豪言壮语,我更认为这句话能代表母校对学问的态度,也更符合我心目中校训的标准。今后的学问岁月,当经常引此省思、以此自勉。
李文杰 庚子年仲夏前初稿,仲秋改定
《辨色视朝》读后感(四):李文杰谈晚清的文书政治
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李文杰副教授一直从事近代政治制度史研究,在最近出版的新书《辨色视朝:晚清的朝会、文书与政治决策》中,他从政务文书奏折的流转入手,揭示清代以来政务运作的基本原则:清朝的军机处是对前代宰相制度的否定,在本质上是为了保证权力操之在上,是以牺牲施政的合理性为代价,严防权臣的出现。制度有背后的精神在其中,发现这些规律,把握它的精神,是对活的制度史的一个注脚。有清一代,对于这一精神的贯彻是成功的,但李文杰在访谈中指出,体制中的权力和责任,也就被文书限制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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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黄晓峰
您是从题奏本章、奏折等文书流转的角度来分析晚清政权的权力分配,从您书中的叙述来看,除了咸丰末年赞襄政务大臣辅政时期,军机大臣几乎没有机会突破权力的天花板。即使在立宪改革时期,军机处还是以请皇帝御批的方式回应资政院的质询,文牍主义造成的政治运作惯性为什么如此强大?
李文杰:文书是制度里非常重要的一个要素,尤其是在中国历史传统中,文书政治非常强大。我们从先秦开始就重视文字成档,“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什么东西一定要留有纸面的记录,能向你出示,好像有这个东西才算可靠。研究中国古代史的学者,经常(相对而言)能碰到新发掘的两千多年前的行政文牍,军事的、法律的都有。我们的学者,甚至连稍微受过训练的学生,也能直接释读略做整理的简牍;而在世界其他地区,首先是找不到这么多的文牍,即便有类似的文献,因为隔了很多世代,有语言文字上的隔阂,想要释读也是很困难的。这是文牍主义强大的一个传统的基因。
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注意,文书背后体现的是权力和责任的关系问题。我们往往注意的是权力的方面,觉得一份文书、一条上谕下去,令行禁止,能体现君权或者行政权力的贯彻,但实际上它背后还有连带责任的问题,也就是说,文书是可以免责或者分散责任的。比如,现在疫情期间,出上海到其他地方去出差住宿,尤其是重点防护地区,对方会让你出示并且签署一些材料。这些材料现在已经电子化了,但性质上仍然是行政文书。我们也许会想:把健康码、行程码发给你看不就行了吗?这是通用的,全国都可以承认,但是不行。对方会让你签协议,承诺或者保证很多条目,为什么?这背后就是责任的体现,有这个东西,如果后面出现问题,对方可以免责。我们看到的好像是厚重的文牍,但实际上人家的出发点是,有协议保证之后,出问题责任不在我。这个东西很形式,但形式也很重要,我们看到的是权力的运用,对方看到的是自己的责任问题。
文书政治的强大,有权力和责任两方面的因素。它可以让人免责、分责,体现在君主身上也是这样。不要看他大权在握、高高在上,他有多大的权力,就有多大的压力。我在书里举过一个例子,甲午战争后,清朝把台湾割让出去,我们会总结说清政府割地赔款、丧权辱国,但具体到历史情境里,这个事情对皇帝是有很大震动的。光绪帝非常着急地跟军机大臣说:“台割则天下人心皆去,朕何以为天下主?”他觉得这么严重的事情发生了,他有责任,皇帝都要当不了了。君臣都一样,有权力就有责任,而文书签名可以把这些权责分散掉。书里讲的各种文书,包括部院奏折、新政时期的上谕署名,都要从权力和责任两个方面来看。在传统社会或强调威权的社会里,对文书的倚重可能更强一些,尤其是制度越完善,承平时期越长的情况下,倚重程度越大。如果在乱世,需要去调整或者再创制度,反倒没有那么倚重。
当然,近代西方也有完善的文书系统,我研究中英关系时,看他们议会文书、外交部档案中的决议案、辩论记录和信件,都会有记录,但跟清朝比较起来,还是逊色一些。你看我书中举的总理衙门文书的例子,一份奏折、一份照会,从起草、修改、到定稿、签署,每一步都有相应的责任人的签字记录,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可以找到对应的人。正因为如此,体制中的权力和责任,也就被文书限制住了。在上位者可以调整文书的接触范围、处理流程,来限定这个系统中各方的权力;施政者可以通过文书,来分担自己的责任,降低风险。这些因素共同造就了传统的文牍主义。
甲申易枢时,包括翁同龢在内的军机大臣对于盛昱奏折的内容一直不知,而且一纸令下,整个军机处就全部撤换;庚子年间,在对列强是否开战的问题上,皇太后三次上谕一次比一次严厉,军机大臣的意见几乎毫无作用,皇帝/皇太后对奏折的绝对先阅权、处置权维持得相当好,皇权或曰君主专制的弹性如何体现?
李文杰:首先,军机处制度之所以建立和确定下来,有个人的像雍正帝的主观意愿,但是从历史脉络上来讲,它可能是一个必然的形式,从明朝以来一直就这么走,这是一个共识,就是让大权操之在上。因为人们觉得以前之所以政局动荡不稳,是因为有人可以和皇权抗衡。走到军机处这一步,不完全是皇帝主观意愿说要乾纲独断,所以设立军机处。
您刚才举的那两个例子,一个甲申易枢,一个是庚子宣战,从士人的角度来看,好像做得很荒唐,是最高统治者的昏招:为什么把相对能干的恭亲王弄下去,换上醇亲王;又为什么和“怪力乱神”混到一起,而与列国宣战?如果回到当时的情境,就会发现慈禧恰好是倚重清议或者民意的。甲申易枢拿的是清流人物盛昱的奏折做文章,盛昱弹劾军机处,说军机大臣在中法战争中无所作为,导致“疆事败坏”,理应承担责任。慈禧就是利用这种清议向恭亲王开战,如果没有这一层,乾纲独断来做这么大事情还是有点困难的。庚子年宣战也是这样,我们今天会注意到,总理衙门大臣许景澄、袁昶、徐用仪都反对开战,但实际上主战的势力更大,包括宣战上谕的起草人连文冲,他是军机章京,也代表普通的中层京官。我们看《义和团档案史料》,发现在戊戌政变之后,排外是一种普遍的士庶心态,不全是媚上逢迎。慈禧后来说,她“误听人言,弄成今日局面,后悔无及,但当时大家竞言排外,闹出乱来”。正是有这些思想基础,才能把火点起来。你可以说慈禧倒行逆施,但也可以说她接受或者至少利用了民意和清议。这种时候,在上位者的自觉性很重要,其实两边都可以选,因为两边都有基础;士大夫的角色也很重要,他们能影响大环境。最后有不好的结果出来,不完全是上面的昏招。
“晚清的廷议与决策”一章,您统计的二十七次廷议中,除了讨论如何处理崇厚的三次会议有所争论并为皇帝/皇太后所接受,其余的争论或者无关大局,或者最后写成的汇奏稿走“中间路线”,这样形成廷议决策的合理性何在?或者如您所说,只是反映了庞大的官僚集团的共识而已?
李文杰:共识确实重要。我们要了解当时的政治逻辑,官僚集团考虑的是维持集团整体的稳定,这一点甚至优先于政策的合理性。
孟子有一句话:“为政不难,不得罪于巨室。”说政治没什么难的,不要得罪世家大族,顺着他们的意思就行。这是战国时期的情况。世家大族到后来慢慢没有了,约等于上层的官僚集团。官僚集团维持一个共识,这对于为政是最重要的。因为他们相当于国家的大脑,这群人都同意做某件事情,这就够了;至于做得对还是错,对国家长远发展有没有利,是次要的。这也是我书中写的集体担责体制下的心态。更何况,很多事情今天看起来黑白分明,但在当时很难判断对错,这一群社会头脑的意见就更重要。例如1900年,沙俄出动了约十七万远东兵力占领我们东三省,后面赖着不走,导致了1904年的日俄战争。这个战争,清朝的对策是“局外中立”,但暗地里是希望引日本势力把俄国人赶走,并且部分得到了实现。这种不得已的做法看上去相对合理吧,这也是当时上层的共识。结果呢,日本势力深度介入东北,到1931年占领了东三省。这时再来看1904年的助日举措,合不合理?当时是看不出来的,可能要等三十年、五十年才能看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当一个决策的后果晦暗不明的时候,更需要倚重和凝聚上层的共识,否则就会无人做事、无人担责。
还有一点也要注意,今天看起来不重要的细节,当时可能会特别重要。比如垂帘听政的礼仪、比如皇陵的规制,这些细节我们看来只会觉得枯燥,做错一点也没关系;再如光绪帝即位初期关于皇嗣的争议——光绪帝生了皇子,要过继给同治帝。这本来就是即位时定下的事情,几年之后,一个叫吴可读的主事居然为了强调这件事而选择自杀。光绪帝的皇子是否过继给同治,不都要继承皇位吗,有什么关系?但这些我们认为不重要的事情,当时可能关乎国体,不能说无关大局。礼制问题就关乎国体,一般都会交给廷议,让大家来集体讨论。讨论出什么结果都行——既然是大家商量同意的,以后出了事情不要怪皇帝,逻辑就是这样。
您不太认同“在嘉庆朝已形成章京们的实际专政”的说法,晚清的章京有点类似官员的秘书,这似乎不太符合我们对秘书权力边界的一般想象,而且,您在叙述总理衙门章京的职能时,总理衙门出现了“清朝中央机构中少有的、一定意义上的‘章京/秘书专政’,出现位处中层的司官在摒斥胥吏办事的同时,又让大臣倚重的现象”,军机处为什么没有这种情况发生?
李文杰:这两类章京有很大的区别。一个是文字秘书,另一个是有着专业和专长的秘书,这是他们的根本区别。军机章京和总理衙门章京的来源是相同的,都是科举考出来在内阁和六部做司官的一批人,然后通过考试被选拔到的两个机关。他们有的进了军机处,有的进了总理衙门。如果前一个考试考得比较好,被选出来,可能就去军机处不去总理衙门了。像吕海寰,做过驻德国公使、中国红十字会会长,他是一个普通的兵部候补主事,跟后来康有为的地位一样。他报考军机章京没考上,隔几年又报考总理衙门。考试程序完全一样,作文题目也类似,连考官都是一样的,都是奕䜣、李鸿藻那帮人,因为他们在军机处和总理衙门两边兼职。
总理衙门工作很专门:海关税收、跟洋人打交道买枪炮、交涉教案、借款、划界这些事情。在总理衙门有一套训练程序,进去先收发文件、阅读并且编订档案,熟悉了业务,再慢慢参与起草文件。时间长了,他们耳濡目染,专业能力就培养起来了。虽然大部分人都不通外语,但知道跟洋人打交道要注意什么关节、要避免哪些陷阱,自己要学习哪些实用的知识,我写《中国近代外交官群体的形成》的时候,就讲到了他们的成长模式。
军机处不一样,他进去就是给皇帝写上谕的,没有专业,很容易被替换掉。某章京家里面丁忧或他升官了,再派人去替换就好了,不会对军机处业务产生大的影响。但如果总理衙门章京被替换了,新人可能就玩不转了。汪大燮担任总理衙门章京,给他弟弟汪康年写信说,现在俄国股“少了事之人”,没有人能办俄国事务,因为我入手比较快,办事比较靠谱,所以他们想把我从英国股调过去。他们的工作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不可替代性,自然被倚重的程度就高一些。军机处就没有这种烦恼。有的学者可能认为,军机处会形成自己特定的利益,对皇权构成一定的挑战,也会把军机章京安插在帝国的各个角落去做官,形成权力网。我不太认同这个说法。军机章京之所以被派到各个地方去做官,是因为军机处有保奖制度,能够帮章京快速升迁。京官的位置有限,他们就会被保送到外省去做道台、做知府,未必是因为特殊的部门利益。他们职司传达纶音,没有扩张部门利益的必要。与军机处这个秘书机构相对的,是当时主管财政、管人事、管外交的专门机构,它们容易形成部门利益,和省级衙门发生冲突。像总理衙门管外交,它希望控制各省海关道的任用。这不仅因为海关道台是肥缺,能安排一些自己人,更因为海关道台要和洋人打交道,要管理新关的税收,这些都是专门的工作,需要经验和专长,并且海关道的业务出了问题,外国公使还是要找总理衙门进行善后,总理衙门自然希望扩张这一部分的人事权和税收处置权,让自己的业务更顺手,这就会和户部、和督抚形成一定的紧张关系。这是跟军机处不同的地方。
晚清的文书流转制度,很大程度上延续明代废宰相以来的君相之争的思路,尤其是康熙年间奏折制度形成后,“断不至有权臣”,皇权从制度上彻底压制了相权,那么我们该怎样看待曾国藩、李鸿章、张之洞这些晚清名动朝野的封疆大吏的权重,他们是如何影响到中枢的决策的?
李文杰:“权重”不能说没有,但可能被我们今天给放大了。这个放大,是从民国初年军阀混战的历史倒推回去形成的一个想法。皇权自然要考虑制衡各方势力,但没把他们当成心腹大患。平定太平天国以后,慈禧太后召见曾国藩,问他,军队裁的怎么样了?曾国藩说,湖南人裁了多少,安徽人裁了多少,一共裁了多少万。当时慈禧把他从两江调到了直隶。两江是湘军经营多年的地方,这么做当然也是要约束曾国藩下面的骄兵悍将,但到不了将曾国藩当做心腹大患来防范的程度,因为直隶包围着北京,直隶总督保卫京畿,责任重大。把曾国藩放在那里,是希望他好好施展,清理积弊,更好地为他们办事。杨国强老师引用过一段李鸿章的故事,我印象很深,说庚子辛丑议约的时候,李鸿章去西苑见联军的瓦德西,当时慈禧和光绪帝早就出京了,禁苑的防卫松弛,但李鸿章一进苑门就下轿步行。他当时已经快八十了,旁人问他怎么不坐轿,他缓缓地说:“犹是君门,老臣何忍忘之?”他们心中有这种君臣大义、上下尊卑的自觉在,就算有结构性的督抚权重,也是威胁不到皇权、左右不了中枢决策的。
真正威胁到君权的“宰相”,可能就是袁世凯了,这也可以从我书中提到的文书制度体现出来。晚清搞宪政改革,1911年5月成立了责任内阁,被人们称为“皇族内阁”。这个机构尽管有着责任内阁的形式,但权力仍然在皇帝手里,皇帝(监国摄政王)还是可以批阅奏折,可以接见上奏的大臣,可以发布上谕。武昌起义之后,清朝颁布了宪法《十九信条》。(我们可能认为武昌一声枪响,清朝就没了,但实际上它还在往前走。)这个信条说:“国会议决事项,由皇帝颁布之。”但是,袁世凯内阁把这句话解释成:资政院议决的法案,皇帝只能依从颁布,而不得否决。并且,奏折必须送内阁批阅,皇帝例行盖章,臣僚不许向隆裕太后上密奏。经他这么一番操作,君主还有什么权力?所以,袁世凯从制度上颠覆了明清以来的文书系统,也颠覆了文书背后的权责结构。按照新的设计,即便清朝不被推翻,皇帝也没有权力了,权力到了袁世凯那里。这是1911年10月之后的事情。君相权力的问题,在1911年有大的变动,但是持续时间很短,容易被忽略掉。1906年丙午官制改革,一部分人心心念念地说,老制度已经够好了,消灭了权臣,比历朝的相国府、中书门下优越,可是1911年的袁世凯内阁,不但在权力上重现、而且也完全超越了相国府和中书门下。
在清朝的历代皇帝中,高阳将光绪综合能力排在第六,在读光绪习批奏折那一章时,我感觉他应该排名再靠前一些,不知您怎么看?而且,我跟您有同样的感受:“中国历史上最为勤政的君臣团队……为何造就了近代以来屈辱的内外困局?”这个问题您找到答案了吗?
李文杰:我没有最后的答案,只是对民主、威权、专制这样一些讲法,有新的认识。每一种制度下的决策,都不可能百分之百的完美。具体到文书行政上,商讨大事、签署文书的责任人多了,似乎形式上是民主了。但权力分散,责任也就分散了。权力分散能避免权力被滥用,但伴随而来的责任分散,很可能会造成决策的平庸化。我在大学里面,相对能理解这里的逻辑。打个比方,学校以人才队伍建设为头等大事,现在学校要进一个人,如果是人事处或院系的领导单独决策,他会做大量的准备工作,深入去了解情况,并且会惴惴不安,背负很大的压力:万一这个人是人才,错失了怎么办?万一不是人才,进了他后面造成负面影响怎么办?可是如果把权力下放到多人组成的委员会,大家在决策的时候会轻松多了。如果错过了一个人才,或者进的人不合适,大家也不会有负罪感,因为不是一个人干的,大家都投了票或者签了字,权力和责任同时都分掉了。当然,如果大家都本着公心和专业精神,就会有好的结果。
清朝的部院奏折有点类似,部院大臣要集体上奏折进行决策的建议,他们的权力是分散的,避免滥用或是威胁君权。但大家的见识、立场都有差别,统一意见谈何容易呢?于是只能找平庸的中间路线,求得都愿意签名的处理方案。所以笼统地说集中或者集体决策好或者不好,都不太合适。比较理想的状态,是在上者有相对理性的共识,并且有一批具有专业和担当精神的人来做决策。
光绪帝如果生在承平之世,以他的能力,可能是清朝一个中上的君主。他主观上求治的意愿很强烈,但是那个时代不允许他做什么事情,反而把他的心性脾气变得有点扭曲,用人和做事过于急躁,所以一个人的能力和历史地位不能脱离环境去讲。上海图书馆藏有朱学勤书札,朱学勤是同治帝身边的领班军机章京,秘书里的头儿,他在信里说,同治皇帝才刚刚亲政一个月,“悉复道光年间旧制”,军机处“寅正(4:00)必须到值,卯正(6:00)已召见矣”,说他很勤政,“恐一年后自可主宰”。我们认为同治帝好像很荒唐,但是他身边的人有自己的观察。他的勤政跟前面的皇帝一样,但能做成多少事情,跟他所处的环境以及环境造成的个人性格有关。
您是做制度史研究的,现在有学者提出“活的制度史”,能谈谈您理解的“活的制度史”吗?
李文杰:我倒没想这么深,这个概念应该是邓小南老师提出来的,她提倡用动态眼光,写出制度的发展变迁以及制度与思想、社会、学术的相互关系。我们很多时候,都是按照她提倡的路子在走。
我对制度倒是有一些多余的想法。首先,我研究制度史的感想,就是历史上承平时间越长,施政者的改革意愿越小,制度惰性可能就越大。制度会消磨掉自主性,让施政者习惯在既存的框架里面行走。就像文书行政,越到后面文书越多,也越累赘。好像所有的程序都照着惯例走就可以了,这是最偷懒、最省事,也最能够免掉施政者责任的做法。这个时候就需要有改革的自觉性。制度很重要,但是变革也很重要,制度在原来的环境中生长出来的,环境在变,制度也要适时进行变革。
我们今天所讲的制度或者相当于制度的知识,在传统士大夫眼里被看成是经世之学,是要作实际运用的,经常会出现在科举考试的“策问”之中,但新史学起来以后,我们有意去撇清史学与现实的关系,耻于去谈史学经世的一面。我在写书的过程中,不是以细节的考证为最终目的。我会努力去想一些不同时代、不同社会共通的问题,例如,究竟怎样才能理性地做决策?怎么看待权力的分与合?虽然说今天的社会与我们研究的时代在时空背景上完全不同,但制度发展有内在的规律,制度有背后的精神在其中,发现这些规律,把握它的精神,对我们理解自己生活的时代至少是有一些帮助的。制度史不是死的知识。这是我对活的制度史的另外一个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