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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读后感精选
日期:2021-01-14 00:42:32 来源:文章吧 阅读:

《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读后感精选

  《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是一本由[美] 威廉·福克纳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17.50元,页数:351,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精选点评:

  ●有几篇情节太乱了,没看懂……

  ●余华也就一模仿。

  ●福克纳就总是让人喜欢

  ●看他比普鲁斯特要踏实,那么一小巴掌地方写出了一系列的人生。一辈子只体会一种东西,追溯一种东西,写一种东西,根性非常好。但他不像海明威那么有冲撞力,他有些纯度是选出来的,但也虚构出一种生活的价值取向。

  ●个人认为福克纳喜欢对文字做一些不必要的复杂化处理,同时人称代词的使用很混乱,这两点使得他的短篇小说也变得晦涩难懂,同时,小说的分节处理也使得小说更加类似戏剧,从而损失了许多小说本该有的魅力。但有几篇写的极好,结构与叙述方式都很值得借鉴。

  ●浅薄且没有主心骨,人物形象流于表面,没有性格的深入,始终不能这么随意的定义一个人

  ●不错的鬼故事

  ●献给爱米丽的一枝花是我心目中永远的杰作,读下来其他短篇里最喜欢的是明天,平铺和侧面,完全漫不经心却带向了故事的中心。但是其他篇目就有点乏味,失去了长篇那游刃有余的结构的福克纳对于我没有那么吸引人,缺乏伏笔复调暗示对照,短篇里对人物的心理也展不开来,所有的南方的燥热被短篇小说这个放大镜凝聚在一个点上,写不出我最爱的他对人性冰冷真实克制优美的洞察。幸好没有去啃原文。

  ●心脏都空白了。

  ●我说有点看不懂 大姐说大师级的东西当然要有深度 看得懂还研究什么

  《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读后感(一):极端者的悲哀

  艾米丽的人生际遇不禁让人想起狄更斯小说《远大的前程》里面的赫微香小姐。她将屋内的一切都布置的和她丈夫死的那一刻一模一样。而艾米丽小姐更为极端,她将丈夫杀死,并与死尸同床枕十几年,直到死去。她们的固执甚至极端所代表的不仅仅是他们个人的悲哀,更有社会的悲哀。。。

  《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读后感(二):凋零的玫瑰

  好多人都推荐《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全文以镇上人民这第三视角展开描述艾米丽比较悲惨的一生,,主要由几个原因导致, 社会(她是当时美国南方社会下贵族..)家庭(主要她父亲,赶跑了所有的青年男子...),还有她自己(孤僻古怪的性格..)虽然有短暂美好的爱情,但也只能像玫瑰花那样转瞬凋零 ...整个小说描写得像鬼故事一样,,压抑阴森,,,结尾更让人毛骨悚然 虽然知道恋爱是她毒死的,本以为是埋起来了...没想到真恶心 竟然跟尸体生活了几十年 就是为了留住他。。这个格已经完全扭曲了。。。。昨天看冰山原理 讲到弗洛伊德什么人格理论?超我自我本我的 三者没协调好 人格就出问题 ,虽然不懂得分析,,但很显然艾米丽就是个典型的例子啊

  《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读后感(三):摘录

  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 福克纳等 5个笔记 第1章 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 她那双眼睛深陷在脸部隆起的肥肉中,像极了摁进生面团里的两个小煤球。它们不住地移动着,一个个打量着来人的脸 仿佛父亲的品性已经一次次令她作为女性的人生充满荆棘,而那品性是如此恶毒,如此狂暴,始终不肯消逝一般。 就这样,她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时代——尊贵,安静而乖张,无法逃避,又无法接近。 老人家经常如此。对他们而言,过去并非一条渐行渐短的路,而是一片广袤的原野,连冬天都无法将它侵蚀。只是最近的十年才如狭窄的瓶颈一般,将自己与过去阻隔开来。 长久的睡眠已经超越了爱情,甚至战胜了爱情的煎熬,让他变得不堪。所剩的遗骸已经在残存的睡衣里腐烂,与身下的木床黏成一摊,难以分开。而他全身以及身边的枕头上,均匀地覆盖着长年积聚下的灰尘。 微信读书

  《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读后感(四):献祭青春的玫瑰花

  仅记录所思所感

  艾米丽为自己青春献祭的玫瑰花就是荷默的生命。爱上荷默,未必不是对曾经父亲与阶级的反抗。她杀死荷默的时候也杀死了自己。献上了自己最后的温柔。 父亲是她30年来的权威。父亲离世,对艾米丽而言,以父亲为灯塔的生活突然失去了方向。如果父亲的尸体没有被带走,他也会成为艾米丽生活中的一员。 托比和艾米丽一样孤独。他用自己的青春陪伴艾米丽活在虚妄的坟墓之中,替代了荷默的精神。 以小镇居民为叙事视角,复述结构,除了拉近读者与自我的距离,非全知留白(缺失艾米丽小姐本人的声音),还有很妙的一点,是艾米丽并不在意他们,因此她无需解释,毕竟她已经沉浸在死亡的献祭中,成为了行尸走肉。但是有一段,又可以证明小说为全知视角——购买砒霜的“毒鼠用药”。读者超越文本具体情境,被囊括在小镇中。 技法上打破线性叙事,同时缺失未来,“缺席就是最大的在场”。 什么是玫瑰?它是美丽与死亡的结合。这样的妖艳往往才会带给人们更深的印象,就像“倾国倾城”,便是如此。

  《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读后感(五):遇见爱情

  原本是想写《破碎故事之心》的评论,但是找不到书目,就还写在玫瑰花下吧,刚好还有关于玫瑰花的爱情感想要写。

  我已经借用过尼采关于爱情危险的说法,这里再想说说对爱情的无可奈何:”那尸体躺在那里,显出一度是拥抱的姿态,但那比爱情更能持久的、那战胜了爱情的煎熬的永恒长眠已经使他驯服了。“ 人们那么轻易能说出”永远爱“,只是这个”永远“往往是不多远。艾米丽用砒霜留下了她的爱人,这个故事让我想起来古希腊神话中的女神塞勒涅,她爱上了一个外貌俊美无比的凡人,为了让她的爱人不至于死去,她选择使其永远沉睡,她就能够每晚来到睡梦中的恋人身边,凝视他。话说,凝视一个貌美的、熟睡的爱人,比陪伴一具骷髅要来得诗意得多哈。不管是爱情,还是承载爱情的身体,都不能持久。对于永恒的执着是有死的人的一种致命的疾病,而且是癌症。因为在这个流变的世界里,永恒是不存在的。爱情也是。我是很难过的承认这一点的。我们徒劳地追求永恒的爱情,但是,所得至多也就是沉睡或者死亡而已,大多数情况,只有一种失望。

  失望源于期望。我们对爱情的期待本身就是错误的。佛说,痛苦就在于我们追求错误的东西。爱情的错误在于它披着一层永恒的假衣。没有永恒的,也就没有注定的。以《破碎故事之心》作为例证。

  在公交车上,贾斯汀 霍根施拉格对雪莉 莱斯特一见钟情。作者设想了很多种贾斯汀向雪莉搭讪而后有果或未果的情况,然而,贾斯汀永远不可能认识雪莉了,因为“她在56号街下了车,而他在31号街下车。”雪莉跟了她男朋友,贾斯汀被介绍了个对象,然后“雪莉以及对她的念想,全都无影无踪了。”作者最后说:在一个“当男孩遇上女孩”的故事里,总是该男孩主动出击的。对此我不置可否,只是想说,在一个“当男孩遇上女孩”的故事里,相爱只是种种可能中的一种可能。而且这种可能的概率小到我只能用偶然来形容。

  谁能知道我是怀着怎样失望和痛心的心情写下这段文字的呢?因为,在我自己,都还没有打破那个关于注定和永恒的爱情梦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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