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风凛凛》是一本由刘醒龙著作,作家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2.00元,页数:31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威风凛凛》精选点评:
●我只能选择用灵魂和血肉来写文章,唯有此,我流浪的精神与情感,才能找到比肩那么大小的家园。
●文字很精彩,那种生活中的人生箴言,真是威风凛凛
●这是看过的刘醒龙的第二本书。
●有土地味的书
● 比较接地气,但是又带有一定的故事性的小说。说实话,我并不能理解小说里面赵老师的“报恩”。因为他连这个父辈欠下的恩情是什么,就来到一个小地方,从此不肯走了。我佩服他,但是真的没有办法理解他们那个年代知识分子特有的执着。
●乡土文学太黄暴!结尾很诧异啊
●对现实社会的反讽,有那样信仰并坚持的人才是真正的威风凛凛。
●不错的一本书,有点黑色幽默,有点像王小波的感觉。但全书有一点男权主义,让我觉得不舒服,有些情节处理的并不好。但语言还是一级棒的,很棒的小说。
●作者对女性是有着怎样的误解吗?还是太瞧不起女性呢?而且可以用虎头蛇尾来形容了,渲染了那么久的赵老师的死最后竟那么简单?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死掉了?
●前三分之一描写 情节和内容都比较鸡肋 然后三分之二 就突然把所有人物性格塑造栩栩如生了 整个故事框架比较杂乱 故事情节过于夸张 但是人物刻画相当成功 如果可以将一些人物故事 描写再增强 减少一些与内容和突出人物形象无关的浮夸描写 比如爷爷的性欲 打狼等 不失为一篇很出色的小说
《威风凛凛》读后感(一):威风凛凛
书的语言很有一种威风凛凛的气势,黑色幽默,紧扣人性,不愧大家之作。为作者诸多优秀文章中难得的一佳作。暴露了人性之黑暗一面,如镇上以及社会上大多数人的冷漠,也有积极健康向上的人性亮点,如学文与其同学的坚持与相信,及对丑恶事物的反抗。
现实有残酷的一面,人性有阴暗的地方,然而任何地方任何时候都不缺少相信美好相信光明的人!
《威风凛凛》读后感(二):刘醒龙给我惊喜
说实话威风凛凛是我读的中国现代小说中比较惊喜的小说,当然也有不足,但不足还是影响不了我对这本书的喜爱。
书中语言非常有特色,对男性性欲的描写也十分的赤裸裸,毫不掩盖的羞涩。人物性格非常鲜明,爷爷,赵长子,伍砣子,金福儿包括我个个留给我很深的印象。
语言还不乏幽默,现在想来还是忍不住的想笑。最精彩的要属伍砣子和金福之间的争斗,两人的身世本十分的戏剧化,后来金富发家,发家史都十分戏剧化,靠捡垃圾发家,尤其爱捡厕所的手纸,搞得全镇政局动乱。不得不说还是有点王小波的风格。人物有些荒诞但不失丰满,这也是艺术作品所应该具备的。
书中的主人公我也是作者重点塑造的人物,对习文和对苏米的爱情,也许是对主人公的偏爱还是作者的大男子主义膨胀。对习文来说太不公平了,而且也不符合女人的心里,到最后主人公我对苏米的表白在我看来都显得无力。爱情啊,本来就不是本书的重点。
子嗣和血脉的延续好像是作者特意强调的,伍家和金家的斗争起源对子嗣的看重,爷爷对于孙子的感情,书中男人们对鸡巴的炫耀和热衷,爷爷和不同女人的交欢,一幕幕的情节下爱情显得苍白无力。女人在本书中毫无地位。
全书还是威风凛凛的,期待再读刘醒龙的作品。
《威风凛凛》读后感(三):流浪大师沈巍:我为何如此“威风凛凛”?
我们先聊聊“威风凛凛”,再聊聊沈先生。
你有没有幻想过自己最威风时的样子,就像那种穿着锦帽貂裘,骑着高俊大马,与娇美的妻子并辔而行,身后的一辆大车拉着十几担银元,走在一条两旁挤满人群的街道上,风度和财富让沿途的所有人自惭形秽。这样的场景是不是威风凛凛。
可就是这样一个威风凛凛的人,放弃之前所有的优越条件,在小镇低三下四的耗完人生,最后懦弱地惨死在小镇的河边,被人五马分尸。
上面说的那个人叫赵长子,是刘醒龙长篇小说《威风凛凛》中的一个悲剧人物。起初我看这本书的时候,以为是一本推理悬疑小说,因为小说开头就给读者埋下一个悬念,一个能被全镇人欺负的窝囊汉,一个小镇上几乎所有人都懒得去杀的人,被人五马分尸了。
我承认这种开头挖坑,让读者不由自主读下去想一探究竟的写作手法非常高明。我当时就带着看推理小说的心态读了下去。可是读到一半,我觉得不对劲。
这可是刘醒龙的长篇,那个曾经一曲《凤凰琴》感动无数读者,能说出:“作家写作有两种,一种用智慧和思想,一种用灵魂和血肉,我希望成为后者”的作家,不可能只告诉我们谁是凶手就完事了。
小说中的故事发生在南方的一个偏僻山村西河镇,发生的时间恰好是现代商业文明的香风将要吹到传统农村的时候,作者以文中主角“学文”的视角,为我们展开了几代人的“威风”此消彼长的过程。
主角“学文”是赵长子的学生,品学兼优。整个西河镇差不多都是赵老师教过的学生,赵老师年轻的时候,就因为他爹一句没说完的话,放弃一切优渥跑到西河镇去了。他爹当时对他说西河镇对我有恩,你去那里报恩……话还没说完就咽气了。
赵长子也搞不清楚西河镇对他们家有什么恩,就那样秉承父愿,义无反顾的带着妻子和钱财,从南京跑到西河镇,办起了一所启蒙小学,这恩一报就是一辈子。
可是赵老师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整个西河镇的人都认为赵老师曾经威风过。但是他们不觉得赵老师的威风来自于他正直的品格和渊博的知识,而是来自于他当年来到镇上骑着的高头大马,带着的十几担银元。
就像主角“学文”的爷爷说的那样,赵老师比我威风,他的威风是骨子里长出的。
但是,镇上所有的人就像商量好的一样,认为这种威风对他们造成了巨大的威胁。虽然他们自叹不如,但是必须要把这种威风打掉,把这种威胁清除。
于是便一直上演着这样一幕,镇上的人借着这样或是那样的运动,剥夺了赵老师的财产,虐待他的身体,限制他的行为,羞辱他的尊严。
可是依然动摇不了赵老师的人格。有时候,文明在野蛮面前,即使精神不灭,肉体却脆弱至极。
就这样,所有受到过赵老师恩惠的人把他逼到了生活的绝处,那一晚,赵老师还是像以往一样在河边捡垃圾,被喝醉酒的伍驼子,五马分尸……
说道这个杀人凶手伍驼子,就不得不提金福儿这个人,这两人小时候也是难兄难弟,在当时土匪横行的时候,因为一场火拼都成了孤儿,还是因为主角“学文”的爷爷,年轻时足智多谋,胆识过人。把他两救了出来。
因为救出来时,“学文”爷爷也分不清他俩谁是谁家的孩子。但是到了要划成份的时候,竟然用晒太阳的方式,把他们区分出来了。两个孩子在烈日下晒着,一直出汗的就是地主金家的。不出汗抗晒的就是贫农伍家的。
所以伍驼子出生就根正苗红,与河西镇镇长成了拜把子的兄弟,到供销社去杀猪,当时可是威风凛凛。反观地主家的金福儿,只能在街上流浪,人人喊打。
可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啊。社会变革与发展,小镇也也迈出了商业化的步伐。供销社没了,伍驼子横不起来了。
这个时候轮到金福儿了,他靠着捡破烂,收集废纸上的信息,发现了镇上人的隐私,借此要挟发展起来自己的势力。自己盖了大酒楼,挂上了一官半职的头衔。又是不可一世,威风凛凛!
其实小说读到最后,到底是谁杀了赵老师已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似乎明白是什么原因造成赵老师这样的悲剧下场。但是不管西河镇的“威风”如何风水流转。真正的永远的“威风凛凛”却只有赵老师一人。
人的威风来自三个层面。第一种是“学文”爷爷那种来自原始生存能力的威风。“学文”爷爷躲过土匪的火拼,躲过狼群的攻击,一个人含辛茹苦把孙子带大。
一定程度上他不算一个好人,但也不是一个坏人。他为了生存而变得“威风凛凛”
第二种就是像伍驼子和金福儿这样,依托着权势和财富,让人不可一视。就像当初赵老师骑着高头大马的威风是一样的。
现实中的人们对这种威风格外的崇拜,也都一直渴望着这样的威风凛凛!可是这样的威风能持续多久呢?
第三种就是像赵老师这样,当了一辈子被人欺负而不报复的人,他内心强大善良,这种仁爱,自尊善良的品质,是伍驼子和金福儿那种人永远无法理解的。
主角“学文”曾听他爷爷说:“你尝过被周围人欺负的滋味吗?别人骑在你头上拉屎拉尿,你要是不不想办法臭他们报复他们一下,那你还是个人吗?”
但是“学文”从赵老师口中听到的却是这样的话:“君子不与牛斗力,我就是要教几个像学文一样的好学生出来,一带十,十带百,等他们成为风气,现在这帮人便会化作轻烟直上九重霄”
我一直在等这样的风气到来,直到我看见了沈先生。我看到沈先生身边围满了很多人。沈先生闭着眼睛对他们说话的样子,可谓“威风凛凛”。
沈先生的才学姑且不谈,单是他这种淡定自若,坦然处之的气质。放在那个环境氛围中,当得上威风凛凛。
沈先生走在他平时捡垃圾的小道上,周遭围满了人。赵老师骑着高头大马,带着十几担银元的画面不由自主的浮现在我的脑海。
当真这群吸血的苍蝇,是因为赵老师善良的品质和儒雅的风度而觉得他威风凛凛,还是觉得他骑着高头大马,身后十几担银元而威风凛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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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风凛凛》读后感(四):2014 《威风凛凛》作家出版社
莲心湖的那个小树林好像出了什么事,都装上了监视器,弄得我大白天都不敢走了,连我去图书馆的唯一换道乐趣都给我剥夺了,太可恶了。以后去图书馆都要担心晚上回去的时候不安全,连学习都让人学不安稳了,我想好了,回去的时候,有人敢打我的主意,带只笔,戳瞎眼睛,哼哼,本姑娘也不是好惹的。
书归正传,这本书,我觉得还不错。开头就讲了赵老师被人杀死了,读到最后才能知道赵老师的死因,很是很吸引人读下去的,想知道赵老师是怎么死的,又是被谁杀死的。小说是以第一人称的方式展开叙述的,以前我挺反感第一、二人称叙述的文章,读了这本书知道了,书写的好,无论用第几人称都会吸引读者去读。
“我”是一个高中学生,我的家在西河镇。写了西河镇上的人物百态,过去的与现在的穿插着写,需要记住前面的章节,不然在后面再提到的时候,就跟不上作者的思路了,我读的时候,就曾多次翻找前面写得情节。
“我”叫杨学文,过去的故事通过爷爷的回忆回到了爷爷年轻的时候,现在的故事也就是“我”现在所经历的。
爷爷,爷爷是一个极聪明的人,让人诟病的也就是他的好色。年轻的时候,他利用聪明才智躲过了金伍两家的火拼,救下了伍驼子和金福儿,躲过了狼群的攻击,威风极了。晚年的时候穷困,还因为意外失去了儿子和儿媳,(话说学文的父母的死因也太那啥了,让雷给劈死了,这概率,小说嘛,也就不深究了)和孙子相依为命,要为孙子的学费发愁。最后死得突然,这也倒好,若是病得躺在床上,他肯定不愿意自己这样。爷爷不算个好人,也算不上坏人,(好吧,我判断好、坏人的标准就是他们对赵老师的态度,)爷爷对孙子还是不错的,也挺明理的,比如那次他误以为学文偷东西,教训学文,爷爷说,【你这个不争气的东西,我老了,可我还能动,要偷要抢该我去,还轮不到你!爷爷说,伢儿,你父母死得早,跟着我太受委屈了!爷爷的眼泪剩下不多,很快就哭完了。】(对爷爷的好感up,up,)虽说他对赵老师不太好,但也并不像伍驼子和金福儿那样故意为难赵老师,最后为了给学文弄学费包庇凶手,看在学文的份上罢了。
伍驼子和金福儿,伍、金两家火并,被爷爷救下的两家唯一剩下的血脉,但是却弄不清两个孩子到底谁是谁家的子孙了,【“爷爷的威风是自己杀下去的。”】爷爷在这件事上大丢面子,失了往日的威风。土改时,金家被划为地主,伍家被划为贫农,工作组长以晒太阳出汗的方法把两个孩子给划分开了。(太扯了,这个方法,不过当时也没有DNA技术,两个孩子的命运也就由此发生了变化。)
【“伍驼子被镇长认作亲兄弟,十几岁时,就被安排到供销社当杀猪佬。而金福儿无依无靠地,只有靠在街上捡破烂为生。”】不过,风水轮流转,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金福儿靠捡破烂发了家,他靠捡纸条、厕纸知道了西河镇人的秘密。依靠这些秘密威胁人让人替他办事,【几乎是一夜之间发生的事,西河镇仿佛成了金福儿的掌中之物,完全听任他的摆布。】(这点我觉得和学文父母被雷劈死那段都有点像莫言的那种魔幻现实的风格,也有点夸张荒诞的感觉。)反正就是金福儿小人得志,把以前伍驼子对他的侮辱通通还给伍驼子,伍驼子也是醉酒时把赵老师当成金福儿泄恨给杀了的,伍驼子入狱后疯了,暂时保外就医,金福儿仍然人模狗样地活着。这俩shit,没一个好东西,就是他俩最欺负赵老师,最后赵老师也因为他俩被误杀。他俩是相生相克吧,从小时候就如此,直到斗到疯,我觉得做什么都要给人留后路,伍驼子不给金福儿留后路,报应来了,金福儿也不给他留后路。〝当你往上爬的时候要对别人好一点,因为你走下坡的时候也许会碰到他们。〞突然想到这样一句话。两个人品啥得半斤对八两,讨厌死了,也有时代的原因,伍驼子在土改时得势,金福儿在改革开放经济时得势。
【镇上有句名言,是骂人的,话是这么说:“你就像赵长子一样,是扶不起来的臭猪肠。”】
【爷爷说:“长子这个人太不简单了,他心里总像有个很硬的东西在撑着。”】
【爷爷说,学文,你要记住,你要成为一个有用的人,别学河西镇人,宁肯穷,别去赖。】
【赵老师说,其实人怕人又有什么意义,任谁也骄横不了两生两世,可如果想着多给别人做好事,过了许多代也还有人纪念,赵老师灵魂深处还是一个大贵族。】
【人有个姓,瓢有个柄。】
【河西镇只有赵老师不做亏心事,所以,大家常在一起鄙视地说,赵长子真是无用透顶,连坏事都不会做。】
【胡校长说,老赵的悲剧也怪他自己,我跟他说过多少遍,生活在这个社会里。连老天爷都靠不住,什么全得靠自己,别指望有真正的公理公道。不管什么事,搞赢了,做成功了,才是最重要的。】
【赵老师插进来说,人嫌不嫌别人脏,或者脏不脏了别人,都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自己嫌不嫌自己脏和脏不脏了自己。】
【父亲说,我们西河镇人认识的字,大部分都是赵长子教的,赵长子那张嘴真了不得。】
【我突然发觉了爷爷所说的赵老师那长在骨头里的威风,我仿佛记起赵老师说过的那话:面对别人的侮辱与伤害,不管有多重多深,只要自己能坦然以对,那么它们不但达不到本来想达到的目的,相反地能使自身得到深刻的解悟与锻炼。
赵长恩,西河镇人都叫他赵长子,赵老师替父报恩来到西河镇,可他还没来得及从他父亲口中知道报恩的缘由,他父亲就over了。他这一辈子算是对得起西河镇了,原来阔少爷的生活该是多么风光。为了报恩在西河镇建学堂,教书育人。被划为地主时,妻子劝他和她一起走,他不肯,一辈子被西河镇的人欺负。连带着女儿习文也受苦,西河镇人的良心都被狗吃了吗?这样欺负赵老师,不得不感叹赵老师就是神一样的存在啊,怎么能忍受那样的欺负呢,简直就不是人受的。【爷爷说,自己这一生还从未见过像赵长子这样的人,为了一句话,甚至是没有弄明白的话,而终生死守,这样信守诺言的人只有两种,一种是真君子,一种是真傻瓜。我是来替父报恩的这句话,赵老师一生中说过三遍。】
我看书的时候,看得我牙紧,为河西镇人的恩将仇报,也为赵老师恨铁不成钢,就不能反抗吗?活该欺负你,让你不反抗。感觉赵老师的凄惨的处境就是狠狠给了西河镇人一记耳光。【爷爷说:“连我现在都不明白,将赵长子弄到如今这种地步,究竟是河西镇的荣耀还是西河镇的耻辱。”】
赵老师是众人皆醉我独醒,他应该是佛祖转世吧,精神境界已经不是凡人的标准,他做自己认为对的事,出淤泥而不染,我虽然同情他,尊敬他,却不太认同,他太固执,古板,做他的女儿亦或妻子太累太惨了。这样的人在什么时代都不会活得太好,他不肯向主流、向社会低头,去融入主流、融入社会,只知道一味固守他自己的原则。
还有他的死因居然是……若搁平时,伍驼子是不屑于杀他的,怕脏了刀,却因为醉酒,把他当作金福儿给杀了,死了也便解脱了。不然他不得被欺负到死,他的女儿习文最后没能和学文在一起,我觉得赵老师有极大责任,他不算是个好父亲,虽然他很爱习文,但这爱也是得在他固守的东西之内。若是习文生在西河镇其他任何一户人家,都会有可能和学文在一起。
杨学文,本书主人公,性格比较饱满,优缺点都有。聪明善良,他的初恋应该是习文吧,赵老师漂亮又淳朴的女儿。在县城里遇到了一个不同于习文的时尚女孩苏米(其实我的初心cp就是学文和苏米,苏米虽然是城市女孩,但她不胡闹任性,没有娇惯的脾气,善解人意,聪慧,心灵手巧,我觉得她和学文在一起很搭。happy ending 学文和苏米在一起了,一开始我还担心学文会为了以后的生活、利益什么的才和苏米在一起。好在没让我失望,学文是真得喜欢苏米。)
【苏米在车门出现时,我眼前像是升起了一颗太阳。
我说,苏米,我爱你!
苏米哭起来,说,我等这话都快等成老太婆了。】
我觉得是苏米一点一滴的关心感动了学文,书中的胡校长把苏米比作薛宝钗,把习文比作林黛玉,让学文选择苏米,但是苏米不是薛宝钗,她答应不和习文争学文,就自己默默躲避着。真是个善良的丫头。习文也很好,非常懂事,却因为父亲贫苦,没法上学,喜欢学文,她很可怜,不过,我还是偏爱苏米一点。
我觉得这部小说完全可以改编成电影、电视剧什么的,比如把金福儿和伍驼子俩单独摘出来拍部电影也是极好的。最后我还有一个问题,不是挖掘机,不是爱过,是赵老师的父亲到底受了西河镇什么恩,赵老师一辈子的承诺啊,强迫症的我真的好想知道,当年发生了什么?到底!不过要是有个大逆转最好了,就是赵老师父亲受的西河镇的恩惠是很微不足道或报错了恩。
虽然作者一会过去,一会现在,让人发晕,但这样看着才更过瘾。小说里的人物太多了,只写了几个主要的,其他的诸如翠水,蓉儿,大桥,镇长,村长的就不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