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是一本由(英)狄更斯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25.00元,页数:384,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雾都孤儿》精选点评:
●时代与现实主义限制了狄更斯的想象力,同是悲惨孤儿的开局,在唐家三少那里就可以写出长篇玄幻(两者叙事结构有些相似)。奥利弗的主角光环也太弱了,只够保护他不死,就像一封信在不同人之间辗转,虽然是主角,但是几乎没有什么戏份。有一些奇遇,也不过是被好人收养;怎么没有遇上传奇魔法师,然后自己变强去探寻身世之谜呢?(小说中的各方势力也可以相应变强,彼此之间博弈。)后面南希这个角色特别动人,又接着写赛克斯逃亡,有偏题之嫌,不过反映了更多的人性,但是依然简单。只是长章节标题算独一无二(不知道是不是编者加的),狄更斯笔下的叙述者跟中国的说书人似乎没什么差别。所以我并不是很欣赏这本小说,但是碍于文学史意义我还是给了四星,不知道以后还有多少人看。
●读狄更斯的第一部作品 其实老犹太人死亡的前夕我不知道为什么涌出来一股心疼的感受 而等待死亡的感觉描绘出来让我觉得身临其境 大家都在说南希死的可惜 其实我没有什么特别的感受 只是体悟到 生而为人 千万不能走错了路 不然真的会万劫不复 南希回到那个魔鬼的地方其实就想电影中1900不远离开船一样 那是他们生活了一辈子的地方 重新开始放弃以前谈何容易呢 狄更斯的字里行间都在倾诉着 善恶终会有报 而这本书之所以流传经久不衰也是因为 人性的光芒 人们对于真善美的向往从未停止
●三流小说
●狄更斯的幽默感、场景描写和人物描写都非常棒。特别是对伦敦郊区、贫民区的描写,以及对赛克斯杀人后恍恍惚惚六神无主的心理状态、对费金审判及判决后的麻木恐惧与疯狂、对南希拥有善良的心但终究无法逃离命运,这几段写得太棒了。主角奥利弗反而是不出彩的人物。本书连载时原名为奥利弗·退思特历险记,和所有历险记一样,主要是情节推着人跑,因而主角往往只有一两面模式化的人格。
●第一次看狄更斯的作品。讽刺写得极好。
●2016已读03:昨天在高铁上看的,不是太喜欢
●一本在读内心的书
●挺干的,语言也干。照现下的说法略狗血
●狄更斯经常用到讽刺的语气去写,也不是幽默的讽刺;而且情节是那么那么的巧合,略显夸张。
●可是,狄更斯没念过多少书啊!曾看到一位国际著名评论家把他同莎士比亚相提并论,评论家名字忘了。
《雾都孤儿》读后感(一):雾都孤儿
“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贫民收容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奥立弗·退斯特。十年后奥立弗成了棺材店的学徒。他不堪虐待,逃到了雾都伦敦,不幸落入贼帮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他由于本性善良而得到了善良人的帮助。他一次次化险为夷,终于能和爱他的亲人团聚,他神秘的出身也真相大白 。”
奥立弗在里面基本上就是幸运的代表了,在遇到盗贼团伙的同时,也总是能遇到好心人。初到伦敦,遇到阿特福,费金,引入贼窝。在街上,因阿特福暴露被抛下,误认为小偷送到治安所,却遇上了富翁布朗罗带回了家里。之后重入魔窟,一起执行偷窃任务,被庄园的梅丽夫人及其养女罗斯小姐留下治伤,享受到家庭的温情和关怀。本来蓄谋已久针对他的继承遗产的计划被南希告密,最后认回亲人,继承遗产,前面十几年过的也许很辛苦,余生等待他一定是美好的未来。
但是这些南希都没有,生于污浊,死于污浊。告密也许是这辈子做的最勇敢的一件事,她拐带了奥立弗,但是也会在听到丑恶的计划后良心不安, 在喝酒装醉,偷听到邦布尔夫夫妇狼狈为奸,毁灭了能证明奥利弗身份的唯一证据的时候,冒着生命危险,找到罗斯小姐全盘托出。和本书泾渭分明的好人团队和恶人团队不同的是,她的身上兼具了善恶的存在。
《雾都孤儿》读后感(二):《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讲的是一个在济贫院出生的小男孩奥利弗,挨打挨饿,受尽济贫院干事的折磨,被送到一户做棺材的人家做工,也仍然受着被欺凌虐待的折磨。在一次反抗后,奥利弗逃离了,徒步逃向伦敦,在途中被一个小偷看上,将他带入了贼窝,迫使他从事小偷的勾当。一次,在同伴行窃后,奥利弗因害怕拼命逃跑,被误以为是小偷,却阴差阳错被一位好心的绅士搭救、照顾。一心想要给绅士报恩的奥利弗还没来得及将自己的故事说完,却又被费金一行人掳走了。后来在一次抢劫中,奥利弗又被一位好心的小姐搭救。并通过小姐,联系上了之前那位绅士。可老贼费金仍然没放过奥利弗。幸运的是,在南希、小姐、绅士等人的帮助下,奥利弗发现了自己的身世,也将费金等恶人投入牢狱。
这是英国作家狄更斯写的一篇小说,相对于他的《双城记》,这本书于我而言更容易读。小说情节比较跌宕起伏,好几回都让我为小奥利弗的命运而心急。人物形象的话,我喜爱里面的露丝小姐、狄克,他们的心地是如此善良、纯洁,全身心想要让那些给过自己情分的人幸福。然而,我认为其中最深刻、真实的人物是南希。她在贼窝里长大,做过无数骗人耍滑的勾当,但她却为了救奥利弗而搭上了自己的性命。在自己可以有所选择时,却说自己离不开那些贼人,也不愿意给他们带来致命的伤害。最终被自己的同伴杀害时,说了她的愿望,共同去一个新的地方生活。这是一个无可奈何、听从自己良心的姑娘。
《雾都孤儿》读后感(三):爱,在我们的心中,永远也不要抱怨
狄更斯的雾都孤儿看完了,本来是12岁之前的必读数目,却在这一把年龄读了起来,它着实让我觉得大师笔下的oliver并不孤独,他虽然出生时母亲就死了,周围的人甚至没有想到他会生存下来,但就是这个一生充满爱心的善良孩子经历了种种苦难后依然有一个完美的结局,这不得不说狄更斯笔下的主人公依然给人以美好希望的向往和寄托。
给人以灵魂震撼的还是南希这个心灵无比清澈的少女,尽管她自己处在无法改变命运的贼窝中,但她出淤泥而不染,她有令人折服的灵魂,这种灵魂迸发出的光芒足以照亮一个罪恶深重的影子,使他们躲藏起来不敢出现。我喜欢这样的女子,她也有自己的爱情,能够清晰的认识自己,但她是是睡莲,有自己不同寻常的美,可惜没有人发现。
也喜欢哈利对露丝的感情,它让你感受到真爱,他说:现在,我要奉献给你的,绝非芸芸众生之间的显赫名声,也不是和充满怨恨与诽谤的世道同流合污。我献给你的是一颗心和一个家。我要填平你我之间凭空想像出来的一切鸿沟。我横下一条心,如果我的天地不能成为你的天地,就把你的天地变成我的天地,决不让你受到门第观念的嘲笑和歧视,因为我会抛弃它。那些因此而远离我的人也正是远离你的人,当初对我笑脸相迎的那些权贵、恩人,那些权势大、地位高的亲戚,现在对我冷眼相看。可是,有了你,我会对这个家感到骄傲,看得比我所抛弃的一切还要骄傲一千倍。这就是我现在的身份和地位,我把这些都交给你!
一生有这样一人相伴足矣!
《雾都孤儿》读后感(四):善良的作者创造美的作品
世界名著《雾都孤儿》出自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之手。我阅读的是译林出版社2010年由何文安翻译的版本。
首先我想谈谈对名著的看法。顾名思义,名著为有名的著作,它的名气不是由一两个普通人或名人认可即通过的,而是必然经过时代的沉淀,它是由范围广阔的同时代或不同时代的不同阶级的人共同承认的好书。世界名著,必然在时间性和人群范围方面更为广泛地被人认同了。其二,在影响力方面,名著的影响深度较为深厚,历经时间的考验而不为退色。给读者的震撼力强而持久。
狄更斯这部著作是以19世纪的英国伦敦为背景的。从时间和地域上说离我都比较远。看这部名著也是因为久闻其名。从故事性上来说,这部著作和大多数优秀作品一样,首尾呼应,之前出现的人物与之后出现的人物都与主人公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这种联系看似出乎人意料,却又在情理之中。相比优秀作家都有这样一个共同的特点,在情节构思上前后连贯,埋有伏笔,将所有复杂的剧情可以以几条线贯穿融合,一般人全然不可能信笔由缰瞎编乱造就能写出同类的好作品的。纵观全书,其实这个故事的情节不是特别复杂,读起来也较为容易。这类名著还有一个较为显著的共同特点,即都以真善美之类的真谛为全书的主题,描写的主人公都是至真、至善的正面人物,和现在人们愈加倾向全面化、多样化的人物的确有区别。
从语言风格上来说,狄更斯的确是一位伟大的语言大师。他最惯常的风格是反讽,是用最平常的语气叙述最卑鄙可耻的行为,揭露当时自认为品行高尚的某些人的丑恶嘴脸。很佩服这种压抑愤怒,而又用嘲笑的口吻写作的方法。欲抑反扬,这也是值得我学习的写作方法。
曾经在高中英语课本的推荐下还阅读过他的《双城记》,加上这本著作,我妄加揣测下,大概作者是比较青睐于这种完满式结局的,至少在心理上给自己和读者一个安慰。我想,对于当今较为浮躁的大部分年轻人来说,这类著作需要一个宁静的环境来阅读,而且最好是针对有些历史常识,或者求在知识上上进的人来阅读。
总之,我认为不论是提升自己还是为了了解经典,大家都有必要静下心来认识一下这部著作。它就像一杯酒,看似陈旧,却愈久弥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