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弥留之际》是一本由福克纳著作,北京燕山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8.00,页数:333,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我弥留之际》精选点评:
●意识流小说都是这么多比喻的吗?“好像” “犹如” “比如” “很像” 频繁出现。发现福克纳的小说就是人生苦旅,小说人物很苦,生活艰难,让我看着也艰难。我真的不是很喜欢意识流这么强的小说。“生命是在低谷里形成的”
●157页 进入时间一词 是不是 in time 及时 翻译错了啊,总感觉读不通。 活在世上的理由仅仅是为长久的死亡做准备。 不用标点符号的那段真是太恶劣了,请大文豪回去上上小学课,快别特么装逼了。
●唯一看完的福克纳,能记得的片段也是晕晕乎乎
●80分
●POV担当。the reason for living was to get ready to stay dead for a long time.
●我竟然最喜欢朱厄尔这个角色,带着极大的恨又揣着极深的爱。
●意识流、POV
●“我们这个地方就是有这个毛病:所有的一切,气候以及别的一切,都拖延得太长了。就跟我们的河流、我们的土地一样:浑浊、缓慢、狂暴;所形成与创造出来的人的生命也是同样的难以满足和闷闷不乐。” 如同这片土地,人们似乎永远在为本能所奔忙,为了生活,为了信仰,把自己的行动托付给身体的另外一物,然后将自我遗忘。
●4.5,雾中探花般的多视角意识流杰作,扣半星为这版的校对不够细致
●福克纳简直是爸爸
《我弥留之际》读后感(一):到底是经典
一般很少有书会让我看完之后马上想看第二遍,就跟玩游戏一样,其实年纪大了以后,很少会有兴趣与精力去玩二周目。但《我弥留之际》却是这样一本书,在你第一遍看得迷迷糊糊到最后突然警醒之后,忍不住又想去翻看第二遍。
怪不得马尔克斯、余华等作家都对福克纳推崇不已,其叙述手法绝对一流。不仔细看的人,以为是故弄玄虚,仔细看的人,才会知道是一座宝藏。看来文学过去这么多年,其实真不一定就进步多少。市面上的书,大部分仍然无法望这些大师项背。
首先是多人多角度叙述,这里跟马丁的通俗小说不一样的地方是,我们常常觉得人是讲逻辑的、思维缜密的,但事实上,大部分人内心其实是混乱的,无意识的。福克纳的这种叙述,其实才是人类内心的常态。书中的对话常常会呈现一种各说各话的状态,每个人总是喃喃自语,不管旁人怎么说,总是一再重复自己的话语。
然后是场景的转换,福克纳经常二话不说就转换到另一场景,你还没回过神来,他已经在说另一个事了。其干脆利落让你简直跟不上节奏,比如说放火那一节,你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到底是梦呢,还是现实呢。
当然,如果仅仅论叙事手法,未免有点小看这本作品了。归根结底,其伟大之处还是深刻地剖析了美国人的一些丑陋之处,如同序言里说的,如果你不能理解,你就想想鲁迅,想想他的《阿Q正传》,然后你才明白这部作品的伟大,对美国人的意义。
《我弥留之际》读后感(二):无题
难以想象这是福克纳六周内边运煤边写出来的,多了不起的创作力!这本书又是充满了福克纳的特色,跟别的小说不同,听过十几个人的口述叙述了一个家庭荒诞的故事。母亲艾迪是个可怜的被生活抛弃的人,在死后要求丈夫孩子把她和自己的娘家人合葬在一起,丈夫安斯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懦弱的“渣”男,在妻子生前没有理解妻子,让妻子对生活有所期待,在妻子死后还要带着她的尸体颠沛流离,不顾劝阻,美其名曰要实现她的心愿,总是把“在没有人像我一样苦”挂在嘴边,还处处压榨儿子女儿,最后刚埋了妻子,又找了个新老婆;大儿子卡什本本分分,把给母亲做一个做好的棺材为己任,腿断了也听父亲的建议让自己的伤腿涂上了水泥,他逆来顺受,本分得有点迂腐;达尔的口述占了很大的篇幅,他是个不走寻常路的人,是大家眼里的坏小子,但他很理智,既然阻止不了父亲让日益腐烂的母亲尸体颠沛,就干脆一把火烧了吧,做法极端,以至于最后害了自己;朱厄尔是“母亲最爱的孩子”,是艾迪和神父私通生下的,他桀骜不驯,自己连续多晚不睡打工挣钱买了一匹马,却在最后仍然舍得把最爱的马卖了换两头拉装尸体大车的骡子,可见他对母亲也是爱着的;女儿杜威·德尔,和恋人偷尝禁果怀了孩子,一门心思要把孩子打掉最后得不偿失,看似软弱却又残忍,告发达尔放火的是她,用力抓住达尔好让执法人员逮捕达尔的也是她;小儿子瓦达曼,也是个智力低下的人,竟然以为自己的母亲是条鱼!这个家庭每一个人都有问题,注定衰败走向分崩离析
《我弥留之际》读后感(三):弥留的葬礼
瓦达曼,他的那些想法的描写,我觉得,应该是属于一个小孩子的那种状态,就很混乱的那种,重复且无序,他从那个河里带回来的那条很大的鱼,他后面反复提到说我的妈妈是一条鱼,我觉得这个也是一种就是隐喻,或者说是他的某种联想,关于妈妈和鱼。
还有就是他觉得马杀了他妈妈,于是去打医生的马,这里可以看出瓦达曼对母亲的死有点不能接受。
科拉说达尔是一个真正的关心他母亲的一个人,又说朱厄尔是艾迪最疼爱的一个儿子,她为什么疼爱朱厄尔,后面有一段她的内心独白,因为朱厄尔并不是安斯的儿子,而是那个牧师的。
她和安斯结婚,但是她并不爱安斯,只是觉得把一个词“爱”和一个人联系起来是无所谓的,安斯并不能侵扰她的孤独。
接着怀上达尔、听见安斯说“你和我的小孩还没生够呢”,这让让艾迪觉得“我是错的”,她找到她的罪,即对活着的人的责任。
她和牧师生下朱厄尔,安慰自己说“我给了安斯 杜威•德尔来抵消朱厄尔。接着我又给他瓦达曼补偿我从他那里夺走的那个孩子。现在他有三个属于他而不属于我的孩子。”
所以在她看来,只有朱厄尔是属于她的。
达尔,他出现的频率比较高,很多以他为第一人称的部分,“只有达尔跟他们不一样。他来到门口站在那儿,看着他奄奄一息的母亲。他只不过是看着她,可是我却重新体会到了主的无穷无尽的爱和他的怜悯。”
在我看来达尔是一部分作者的投射,在达尔身上,有理解、爱和慈悲的怜悯。
所以最后达尔因为放火进了疯人院,为什么要放火呢?
因为那把火正是艾迪想要的,跟前文科拉说的一样“(艾迪)只有跟达尔之间才存在着理解和真正的爱。”在结尾的时候,卡什说“不过这样对他也许更好些。这个世界不是他的;这种生活也不是他该过的。”
因为这个世界实在太过虚伪,令人厌恶。
《我弥留之际》读后感(四):苦难的延续
本德伦一家六口将本德伦太太遗体送往埋葬地的故事就像《悟空传》语境下的唐僧师徒四人西行求取真经,历经一路艰辛、情感煎熬、背叛的人们那些忍耐、坚持、勇敢等宝贵精神在荒诞的目的和悲哀的结局映衬下只剩讽刺的价值。 也许对朱厄尔的态度能说明艾迪本德伦并非是一个对爱无能的人,但她继承自父亲的悲观人生态度(这点和昆丁很像)、孤寂的性格、与丈夫的疏离以及情人的离弃等因素构成的艰难生活实在无法让艾迪把更多的爱投射到其他的人事物上。她的一生都在苦熬,甚至死后也要苦熬他人——叮嘱家人死后把她运到离家很远的杰夫生。艾迪当然不能料到她的遗愿给家族加注的苦难,正如现实生活中的长辈会将其缺陷毫无自觉、毫无疑问并且毫无迟疑地赋予孩子,它越过我们徒劳的自觉或不自觉的抗争,带领我们回到宿命的起点,直到以永久的精神烙印为终结。 艾迪的丈夫安斯本德伦懒惰自私,甚至作为农民其衬衫从未湿过,但完成亡妻的遗愿却是尽心尽力,却也 因此酿成了家族的悲剧。 总有人一生似乎硬要创造一件值得书写的事儿,接着紧紧抓住以此完成对命运的抗争,可怜地维持一种莫名的骄傲,可以说安斯和艾迪构成了一个命题的两面,却将苦恼以不容辩驳的姿态留给他人,于是卡什难逃断腿的命运,达尔为提早终结这出悲剧纵火被抓进疯人院,朱厄尔失去了心爱的马,杜威德尔没买到打胎药却白白屈身于药房伙计,弱智的瓦达曼没有买到火车玩具的可能。所有人都注定要艰难地在不幸的人生里焦灼,斯人已逝,滑稽的是,安斯却装上了假牙,在众人的惊异目光中终于像个人样儿娶了新太太。 福克纳逼真形象的词汇运用和大量极具想象力的细节描写,给这个充满苦难的故事蕴藏了一股暗流汹涌、时刻准备爆发的力量,这种力量是自觉地隐身于议论背后的叙述者最顶级的能力,似乎没有任何一种语言表达能够比福克纳更好地讲述这股情感奔流。 回到艾迪唯一的那一节,所有故事最美好的部分不在过程和结局,而永恒地伫立在开端,那时艾迪还不叫本德伦,孤独地进行她的孤独,而安斯则一遍又一遍地驾车绕过,他终有疲惫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