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棺材之谜》是一本由(美)埃勒里·奎因著作,新星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5.00元,页数:458,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希腊棺材之谜》精选点评:
●谜底在意料之外、太意外了!
●超爽的感觉
●相比之下,觉得其他现代的推理小说比较粗糙,偏重人性剖析。不过这部书的真的很赞,逻辑思维之缜密,细节之处之周到,完美诠释了什么叫明察秋毫,这才是推理小说!!!
●没什么感觉
●口袋本字小啊……四个结论
●奎因流典范之作,中间的查案过程有点冗长,感觉是唯一可能被读者扣分的地方,两次高潮在于奎因的两次推理,也是本书本人之后温习反复再复习的地方…最纯粹意义的推理小说了吧,怎么夸都不为过
●啊,凶手果然很难猜。和东野圭吾的“写实社会派”比起来,这本格派的古典代表作中,凶手的形象也太苍白,就是给你解密的乐趣。
●人物描写过多,语言风格不太喜欢,也许是翻译问题。
●古典推理,乐趣就在于和作者斗智斗勇
●这才是真正的推理小说啊。重温躲在被窝里看奎因系列的初中时光。
《希腊棺材之谜》读后感(一):娓娓道来的解谜故事
1.遗嘱是怎么被偷的还没有交待清楚
2.为什么诺克斯就不能是凶手呢?虽然他交待了手表中票子的事,但就此排除他杀人的嫌疑是否符合逻辑呢?人们常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但是没有切身的感受也是很难明白当事者的选择的
3.兰伯特分析敲诈诺克斯的第二封信时,指出了凶手所使用的打印机,联系第一封敲诈信的分析和之前布兰特关于打印机所说的话,隐隐指出了凶手,不过我却忽略了佩珀到诺克斯家监守的事实......
《希腊棺材之谜》读后感(二):NOP正在送这个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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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腊棺材之谜》
作为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后继者,埃勒里•奎因对这位前辈从来没有像波洛做过的那样揶揄或者嘲讽,而一直是毕恭毕敬的。《暹罗连体人之谜》有一个角色的姓氏就是福尔摩斯,我们或许可以把这看做是埃勒里•奎因特殊形式的致意,因为他在里面曾经这么说:"你的姓氏或许的确与贝克街的福尔摩斯无关,福尔摩斯医生?但是,在一定范围内,这一称谓是一种赞美。
《希腊棺材之谜》读后感(三):哼
本来在P372时认为犯人是琼·布莱特,证据是打字机的型号,之前布莱特提到她原先用恩德伍德牌打字机,然后P378换用雷鸣顿牌打字机进一步强化这一看法。而且所有的碎片都可以指向她,作案的时间,例如去埋尸时由于要经过后院所以必须是当时在房子里的人,由于是大英博物馆的密探所以了解画的事情,具备同时知道吉尔伯特斯隆和阿尔伯特格里姆肖的条件
然而也有不能解释的地方,比如一个女人,能否有能力把一个男人勒死,更重要的一点,那些碎片太过于明显了,所以凶手很有可能另有他人。回过头来看诺克斯,他其实也满足很多条件,比如如果他是格里姆肖的同伙的话我一点也不奇怪,他也同时知道斯隆和格里姆肖。但他很多时候不在场。
所以我最后本来认为很有可能是诺克斯和琼·布莱特合谋,否则就是琼·布莱特一人干的。这时候我已经把那张塞在表后的纸币彻底忘了。相比此时我剩下的怀疑还在沃兹医生身上,他作为见过格里姆肖的第5人直到最后才进行了交待
最后我彻底输了。我只注意到诺克斯和布莱特在那栋房子里,忘了佩珀也进去了。还有佩珀之前作为律师的伏笔实在太深了。
其实整体就和火凤燎原(特别是前期)很像,计中计连环策,你算我我算你,但可惜我终究还未能踏入8奇的思考领域啊
《希腊棺材之谜》读后感(四):好是好,但是没有那么好
美国人的推理小说并不是我的最爱,我最爱的还是东野作品。
但是美国人的作品很严密,是严格意义上的本格推理小说,我和侦探掌握了相同的证据,就看是不是可以通过这些证据得出和侦探一样的结果了,书的腰封上写着易中天最爱的推理小说,这样的噱头也让我心动,其实奎因的小说我读过一本《X的悲剧》读的时候没有多想什么,只是匆匆去读,读完之后回过头来看,却发现精妙,但是人物的名字的复杂,出场人物众多也让我觉得应接不暇。这本书买的时候就暗自下定决心说一定要好好看到每一个线索然后用自己的力量去破案。
左挑右选还是买成了口袋本,捂脸。读的时候也确实是反复看人物姓名,闹懂人物之间的关系,当奎因掉入第一个陷阱的时候,我倒是没看出来问题,不理解反复提到的泡茶的工具的问题,但是当提到打字机的时候,我已经很警觉了,通过我严密的推理和分析以及被害妄想症等综合疾病的作用下,我知道凶手出在诺斯克还是诺克斯的房子里面,我完全忽略了范达因对推理的设定,还坚定的认为琼是坏人。
却恰恰忘记了警察也是可以随时出入的。所以在推理上我是完败了。但是反过头来说这本书,只有上帝和奎因知道真相,这一点不错,故事虽然一波三折,但是我还是认为不够精彩,不如X的悲剧,虽然设定都没有什么问题,但是我看完之后并没有觉得那么好,也许是期望太大的缘故?
剧情一波三折,案件错综复杂,但是确实不是我爱的类型。也没爱过。
《希腊棺材之谜》读后感(五):作品逻辑上的缺陷
总体上还是比较好的,逻辑上也比较严密,虽然最后揭露的凶手是副检察官,这个有点犯规,毕竟一般读者不会把警察、检察官他们列入嫌疑人。
当然也有些缺陷,比如把尸体放入棺材这点就非常不合理。格里姆肖尸体放在空屋中很难被人发现,即使发现也高度腐烂了,加上他无亲人(斯隆不会去认的)、才出狱没什么社会关系,可能都无法查清他的身份而作为一个普通流浪汉自然死亡处理。其实尸体放在箱子里挺蠢的,既是空屋何必放箱子?只是为了方便破案故意留个线索吧。但是凶手却把尸体放到卡斯基的墓里,简直是怕人家不知道他是凶手。杀人案最难的就是处理尸体,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就是抛尸,大半夜搬运尸体到墓地(墓地还在大马路边上,就隔个铁栅栏),又挖又埋,还得穿过几户人家的后院,简直是抛尸大游行,事实上也被斯隆目击了(弗里兰太太看到斯隆却没看到抛尸也是醉了),搞的还得做掉斯隆,真是够蠢。
另外嫁祸卡基斯就更蠢了,且不说三个杯子的诡计管不管用(侦探没看出不行、被其他人戳穿也不行,难度系数2.0),卡基斯杀了人之后自己死了,尸体怎么能飞进卡基斯的棺材?肯定需要共犯,而共犯在哪?凶手根本就没准备好这个“共犯”,完全是靠撞大运。
关于排除诺里斯嫌疑的理由就更可笑了,就因为诺里斯主动告诉奎因表里藏了1000块钱的事,这种凶手故意告诉你一些情报的伎俩实在太普遍了,根本不足以排除诺里斯的嫌疑,何况这个线索也没什么用。
当然,推理小说真用逻辑来推很难严密,绝大多数都是漏洞百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