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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发布的一项数据显示,去年前三季度,国内离婚人数已达310.4万对,比2018年同期多出了20.5万对。
这样描述可能还不够唬人,我们换个算法,310.4万对离婚数,等于有620.8万人离婚(暂且不算某些一年离两次以上的),三个季度按一年365天的四分之三算,四舍五入274天,两数相除,得出结论:
去年平均每天,有至少两万人在离婚。
用年内“离婚登记人数”除以“结婚登记人数”的话,这个数字还能更吓人:44%。
虽然去年冬天很寒冷,虽然下了很多场雪,但目测也挡不住很多人离婚的脚步,这么看的话,2019年全年的离婚数,会再次创新高,2020年,估计也是只多不少。
就算不看数据,只看直观感受,我们也大概都能感觉到,周围离婚的人,越来越多了。
去年只是我的好友圈子里,就有三对离婚,其中有一对,我还大咧咧去祝他们结婚两周年快乐,结果女方悄悄小窗我:已经离了。
有的长期分居各自过各自的生活,有的同床异梦一天也说不了两句话。
以前还在你朋友圈里晒两人亲密合照的夫妻,现在却可能在发“一切都只能靠自己”的鸡汤。
对很多人来说,不离婚,不过是权宜之计。
一面是结婚率创十年新低,一面是连续十六年离婚率上涨,抛去某些因为利益因素“假离婚”的,大量的婚姻不是已经终结,就是在快要终结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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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努力挽救。去年年末,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拟增加“离婚冷静期”,规定夫妻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协议离婚的,自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都可以撤销申请。
其中领取离婚证必须双方本人亲自到场,缺少任何一方,三十日后离婚申请也自动撤销。
也就是说,三十天冷静期内,离婚双方有一方不想离了,就离不了,三十天后还是想离,并且一起去申领离婚证,才有效,你自己去了,你对象没去,也还是离不了。
这个措施有用吗?
某种程度上是有用的,比如韩国就有一个“离婚熟虑制”,规定申请离婚的夫妇有一个“熟虑期”,期满后确实还想离,法院才会受理,确实挽回了不少婚姻。
闪婚闪离的时代,很多人容易冲动,昨天还恩爱如常,今天吵个架想离婚,明天到了民政局又反悔,并不少见。
我甚至认识一对夫妻,离完婚约好一起吃顿散伙饭,吃着吃着发现彼此感情太深了,第二天就要复婚。
那对他们来说,冷静期也许真的有必要。情绪上头的时候人容易做出一些违背自身真实意愿的决定,彼此冷静一下,对双方都好。结婚证还没读明白呢就多了个离婚证,不管感情能不能和好如初,难免都会留下芥蒂。
但不是所有的离婚,都是一时冲动啊。
有些是因为另一半长期的肉体暴力或者精神暴力,有些是因为两个人差异过大无法磨合,有些是因为其中一方的背叛、欺骗甚至黄赌毒等恶习。
对这些人来说,离婚等于保命。
现在告诉你,哪怕双方都同意离婚了,还得拖三十天,万一你那个天天折磨你的对象反悔,你又要面临新的伤害,甚至变本加厉的报复,你绝不绝望?
冲动离婚可以复婚,顶多就是说出去不好听,而有些婚姻,三十天冷静期,可能会引发更可怕的后果。
何况过错方往往都是关系里的强势方,既得利益者未必会愿意离婚,受损害的终于有脱离苦海的机会却又被拉回去,他们的权益和人身安全怎么保障?
有些人把离婚率、离婚数持续上涨归因为离婚太简单,恰恰相反,不是离婚太简单,是很多人,结婚太草率。
比起离婚冷静期,我们真正需要的,可能更应该是“结婚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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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女生前几天和我说,她结婚一年半,最近想离婚了。
她和老公是相亲结婚,彼此只见过三次面就订了婚,认识不到一年就领了证,结婚的理由是“双方都满意对方的条件”。
结婚后她才发现,老公是个极品直男癌,不做家务、没有家庭责任感,两个人都要工作,她还要独力承担所有的家务活,稍有不让他满意的地方,就指责她不是个好老婆。
还认识一个女生,被男方花言巧语哄骗着,“为了爱情”结了婚,婚后发现男方毫无上进心,天天在家闲着,两个人靠她一个人做两份工作支撑收入。
当她某天发现她连买卫生巾都要买最劣质的那种,她终于撑不住了,才意识到这场婚,本来不该结。
这类事情看多了,有时候我特别想问一个问题:你们结婚前,都不好好考察一下自己的对象吗?
大数据显示,离婚原因占比最大的,是“感情不合”,但这种感情不合,有多少是因为在婚前没有真正了解过对方的?
有多少是在婚前就发现对方并不是合适的对象、寄希望于“婚姻可以让他成熟”的?
我们真的应该设置一个结婚冷静期,就算法律上不设置,在决定结婚前,每个人都至少该问自己三个问题:
不是说一定要有大把的财产才能结婚,但至少结婚不会影响你的生活质量,至少你们的物质基础、和以后的收入能力,能维持你心目中的最低限度。
别说什么有情饮水饱,当你去做个产检老公都劝你别去了、省省钱的时候,崩溃不过就是分分钟的事情。
再爱,也敌不过穷困,自己一个人可以“今朝有酒今朝醉”地活着,但婚姻不可以,两个人天天因为一两块钱的事情吵架,再多感情又能消耗多久?
二、你们真的彼此相爱吗?
条件再合适也没有用,时间再长也没有用,彼此之间没有感情的人,结婚不过是一场大型的互相伤害。
美国心理学家斯腾伯格有一个著名的“爱情三角理论”,指出一段完整且长久的关系,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亲密、激情和承诺。
亲密是指双方都有温暖的体验,激情是指拥有彼此的欲望,承诺则是责任感和对这段关系的担保。
问问你自己,你的感情,有这三种特质来支撑吗?你爱得快乐吗?满足吗?对方足够可靠、是你无条件信任的那个人吗?
三、你们相处的时间够久吗?
我始终认为,有结婚意向的两个人,婚前最好同居一段时间,如果不同居,也要保证长时间的彼此相处,越亲密越好。
你是不是了解对方的性格和成长经历,是不是了解对方的家庭和生活状况。
你们是不是有一个正常的沟通习惯,是不是可以顺畅地交流和互相理解。
你们能不能忍受对方的缺点,能不能从彼此那里得到正向的反馈,产生了矛盾,能不能及时化解。
另一位心理学家戈特曼曾提出婚姻的“四大杀手”,即指责、蔑视、防御(拒绝沟通)、筑墙(不愿意解决问题)。
你的感情,有没有这四个问题?如果有的话,你还要结婚,是觉得生活太顺遂吗?
没有人结婚是奔着离婚去的,鼓起勇气向对方托付一生,意味着我们都希望可以终老于彼此身边。
没有物质基础不要结婚,没有感情不要结婚,有感情但无法好好相处,也不要结婚。
一个人婚前什么样,基本上婚后也就是什么样,你赌他会洗心革面,不如赌今天晚上会有流星。
如果你只是因为“年纪到了”于是选择结婚,如果你坚持走进没有感情的婚姻,如果两个人在一起还不如你一个人过得好,那你离离婚这条线,不过是越走越近而已。
多说一句
关于结婚的必要条件
之前写过一篇更详细的
想多了解一下
就点这里
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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