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5-11-09 来源:常德文明网 字体:[大][中][小] [打印] [关闭]
日前,常德市召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调度会,市委副书记、市长周德睿要求“充分认识文明创建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文明创建‘永远在路上’。”
无独有偶,笔者随意查阅近期有关文明创建的新闻报道,竟然发现有湖北武汉、广东惠州、陕西宝鸡等10多个全国文明城市的领导都明确表达了“文明创建永远在路上”的观点。
文明创建“永远在路上”,体现了决策者们面对“全国文明城市”荣誉时的清醒,以及对城市文明矢志不渝、执着不变的追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就是需要这种“在路上”的精神。
文明创建需要“在路上”精神,首先是因为对文明的追求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文明史观认为:“一部人类社会发展史,就是一部人类文明演进史。”文明是一个定性的概念,难以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而且它具有相对性,一个时期看来是文明的行为,随着社会的进步,到另一时期也许就变成了“不文明”。比如,原始人用树叶、兽皮遮挡身体,这相对于远古人类的赤身祼体来说是一种文明进步,但现在看来却是原始人落后、不文明的一个例证。文明的相对性,以及人类对文明永无止境的追求,使得没有哪一个文明城市敢说“我们已经足够文明,不再需要文明创建了。”
文明创建需要“在路上”精神,还因为创建中的一些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持续抓会好转、松一松就反弹。比如,城市“牛皮癣”、行人闯红灯等,这些城市“顽疾”很难根治;车辆乱停乱靠的问题,由于机动车持续增长、公共停车位规划不足,短期内难以解决。特别是个别地方依靠“临时突击”、“临时迎检”,侥幸过关,检查过后一切问题难免“外甥打灯笼照舅(旧)”。据报道,某地国检过后,占道经营现象普遍,农贸市场“脏乱差”,群众直摇头:“这哪像文明城市!”根治城市“顽疾”、防止问题反弹,也需要文明创建常抓不懈。
文明创建“在路上”精神,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更高要求。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中,群众满意、群众支持占了20%的分值。“全国文明城市”夺牌以后,人们对创建的期盼和要求也“水涨船高”,他们会以“全国文明城市”标准检验、衡量政府部门的工作,要求政府提供更优质、更高效、更贴心的服务,只有不改初心,一如既往地为群众谋福利,文明创建工作才能满足群众期待、赢得群众满意,复查测评才能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