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蜜,同吃同住,从酒店10楼追杀到2楼,身中196刀,当场死亡。这种关系,和这个场景,你敢想象吗?一个人究竟要残忍到什么地步,才能做得出这种事?死了阎王都不敢收,恶鬼见了都要打颤吧。
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更可怕的是,即便如此,我们的法律给出的结果依然是,死缓。
死缓是什么意思?基本上相当于死不了了。可能有些人还不太懂,在这里简单解释一下,判决死缓后,如果你在两年内没有故意犯罪,就会变成无期,而无期如果表现好,就会改为有期,坐十几年监狱就出来了。
呵呵。
“如果两年内没有故意犯罪”,你来告诉我,哪个杀人犯会愚蠢到这种程度?杀了人,法律已经给了我机会,轻判了,然后我再去杀一个?就算我想杀,父母、亲戚朋友也会紧紧盯着我吧。何况,绝大部分人,在杀人后,肯定会有悔意的,会有求生欲,会各种思考当初为什么要那么冲动,想一想,就在这个时候,法律告诉你,只要以后两年内不再犯罪,就没事,你还不得感恩戴德?
而且,死缓生效后,罪犯就会被关进监狱,在监狱里,想故意犯罪,都比较难吧?
所以,死缓99.99%等于无期,而一个人只要真心悔过,好好表现,无期改有期的可能性也很大。也就是说,一个抱着极大恶意,追着刺杀,连刺196刀的暴徒,十几年以后,可能就出来了。
太可怕了,难以想象的可怕。
而究竟为什么法院会做出这样的判决,判决书披露:两女子曾是同性情侣关系,湖南永州中级法院认为,双方因感情引发纠纷,进而发生本案……可以从轻处罚。
我??????
这??????
真是彻彻底底摧毁了我的三观……
因为是情侣关系,所以罪行就可以减轻?(有人解释说,法律认为这种罪犯,对其他人不造成伤害……)老天鹅,那是不是说,结了婚的,法律默认丈夫有一次杀妻子的机会?谈恋爱的,法律默认男朋友有一次杀女朋友的机会?
我现在脑子一团乱,真的,这到底什么跟什么啊……
她杀了她,因为两个人之前关系好,所以就可以免除死刑?难道不是因为之前关系好,才更应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吗?这样的人,才显得非常残忍和无情吧。
凶手刺了她196刀,法律又踩上去,补了一刀。可怜的女孩,如果地下有知……还是别知了吧。
- 完 -
作者:谷润良,处女座处男,情感砖家,十九线青年作家,微博谷润良,公众号谷润良(),新书《对得起时间,对得起自己》全网热销中。
长按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