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ID叫“春秋两不沾”的女博主发视频求助,哭诉自己长期被陌生男子性骚扰,警方却一直不立案不作为的事情。
“春秋两不沾”承认这一切其实是她自导自演的一场戏,视频里哭诉的性骚扰根本是子虚乌有。
事情已经过去好几天了,今天之所以旧事重提,绝不是要替“春秋两不沾”洗白或者翻案,只是因为这中间经历的“反转”让我感觉到不适。
视频大规模传播后,当事的男士立刻就出来发声了。他在微博贴出了和“春秋两不沾”的聊天记录,说自己在对方那里买到了假货。
他只是说自己在对方那里买到了假货,舆论就已经开始大呼“反转”:这女的卖假货啊,那活该呗。
我必须再次强调,我没有内涵当事男士的意思,更不是要为“春秋两不沾”洗白。
她错了就是错了,该道歉的道歉,该接受法律制裁的接受法律制裁。
我只是觉得,“春秋”哭诉自己被性骚扰在前,而且这件事看起来也更棘手。
怎么一听到她卖假货,大家就好像忘了性骚扰的事一样,光顾着谴责她不该卖假货了?
何况,“卖假货”和“被性骚扰”根本就是两个完全不相关的独立事件,两者没有逻辑上的必然联系。
为什么有些人会说这是“反转”,反转在哪里?
这里面透露出的是什么逻辑呢?
就是这些人并不关心事情的真相如何,他们只愿意站在看起来更清白弱势的一方。
1.“你坏你活该”?
被抢劫?
“谁叫你平时不低调点,露富了吧?不抢你抢谁?”
被性侵?
“穿成那样,大晚上还跑出去?你不就是等着被强奸吗?”
“怎么谁都不欺负,就欺负你呢?肯定是你做了什么得罪人的事。”
这种角度的原因在于:
我们有一个世界公平的假设,就是认为灾难并不会无缘无故地发生在一个人身上。他们之所以倒霉一定是因为他们做错了什么事情,有些类似于“因果报应论”。(来源于社会心理学家Melvin Lerner的研究)
这就是为什么整个社会会对受害者的道德如此挑剔,会对完美受害者趋之若鹜。
一旦有人受害,大家在同情震惊之余,下一步做的就是检查对方的私德有没有问题。
比如:一个小三被陌生男子暴打和一个普通的小女孩被陌生男子暴打,这两件事的舆论风向绝对是不一样的。
前者肯定有一拨人拍手称快,即使她被打跟“小三”的身份完全无关。
但那又怎样?“她可是小三啊”——这就是原罪。
这个问题根本不需要论证,也不需要任何案例说明,答案是不存在。
因为没有谁的人生能经得起显微镜式的高清审视,大家可能都有瑕疵。
2.没有谁的人生经得起审视。
当她奔波着为了江歌的惨死求公道的时候,网上有人放出了她的离婚证,证明她跟一个男人有过短暂的婚姻。
虽然江歌妈妈离婚跟江歌被害完全没有任何联系,但爆料人的目的达到了,网上真有一群脑回路不正常的人因为这个反过来攻击江歌妈妈。
事发之后,林先生全程冷静克制,应对得体。大家提到他的时候,说的最多的是“体面”。
舆论又开始倒戈,部分人开始“恍然大悟”:林先生之前那么悲痛是不是装的啊?就是为了讹钱吧?
先不说这个料之后被爆出来是假的。就算是真的,难道就能因此说明林先生之前所做的一切都是另有目的,只是为了一个赔偿吗?
一个人被伤害了除了讨回公道,要一句道歉之外,提出经济赔偿是完全合情合理的诉求吧?
3.“受害者有罪论”错在哪?
“完美受害者”不仅要求一个人在受害之前,私德上完全没问题。
还要求他们在维权的过程中全程理智,事后要高风亮节。最好不要索赔,否则的话,就和他们之前追求的公平正义背道而驰了。
明明受害者已经受到了一重伤害,却还要全程接受道德审判,给他们的枷锁反而比真正的加害者还多。
这让人根本没有办法只关注事件本身,大家的注意力都被情绪、真相之外的东西带跑偏了。
退一万步说,哪怕受害者是十恶不赦的罪犯,他们也应该受到保护。
最后,说了这么多,想表达的就是两层意思。
对受害者来说,千万不要因为“受害者有罪论”,不要因为自己不是“完美受害人”,就不敢去求助。
不要因为自己穿着清凉又是在夜行的时候被侵犯了,就不敢报警...
你被伤害了,这是确凿的。在求助时,只要认定“受害者”这一个身份勇敢陈述就可以了。
对旁观者来说,希望大家能够就事论事,一码归一码,不要给人造成二次伤害。
起码在事件发生时,多给当事人一些善意,多给背后的真相一点耐心,少关注当事人身上和事件无关的八卦周边。
借用博主@弦子 微博里的一条评论来说,就是:
总之,希望这个社会能更好。
希望有人受到伤害时,可以毫无后顾之忧地利用舆论、利用法律手段求助维权。
而当这样的人出现时,我们作为旁观者只关注事件本身就好了。哪怕对方真的在私德上有什么问题,那也是后话了。
你有过不是完美受害者的
受害经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