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察察
10岁那年,阿公住过来照顾我。阿公喜欢给我买猪尾巴吃,自己则炸一盘花生下酒。他传授我炸花生的诀窍,还说他的父亲老了之后就嚼不动了,都是吃花生酱,他和我妈都帮着舂过。阿公是我见过记性最好的人,读初中时如何在游泳考试里作弊、西山上各座庙的对联、《战争与和平》里几次战役的来龙去脉,阿公都会说给我听,兴之所至便开怀大笑。偶尔地,他会抛出一句“食不言,睡不语”,我们就乖乖吃饭,什么也不说。几乎每天我们都出门散步,从董家湾走到东风广场。后来阿公说,散步时总是你给我讲故事,你可以讲一路,每一个都不重样。他说这是我喜欢上写作的征兆。
我一点也不记得自己给阿公讲过些什么,和他相比,我有什么可讲的呢?上初中后,我们搬到了阿公阿婆家附近住,每天晚上都过去蹭饭吃。阿公仍然离不开炸花生,阿婆则开始养生,两人常常在吃饭时开展“别喝了”和“最后一杯”的拉锯战,并且总是阿公胜出。有一天,刚获胜的阿公邀请我尝一口他的包谷酒,然后他说,要不我给你出个题目?就写个“病从口入”怎么样?我说好。我觉得这题目未免枯燥,但仍写了好几天,拿作文稿纸誊写了一遍。阿公点评道,字写得还不错哦!我知道完蛋了,因为字已经很糟。他从书架上取下《鲁迅全集》的第二册,递给我。“你先看看《野草》。”他说。阿公太聪明了,没有哪个喜欢读书的小孩在初中那个年纪会不喜欢《野草》吧,孤独、桀骜,又充满了想象力。后来我有了第一篇能刊登在《萌芽》上的文章,家里人都很高兴我发表了一个作品,只有阿公喜欢那篇和自杀有关的小说。我猜,我和写作的缘分就是这样来的,它跟着与我相爱的人们一起来,打个盹再走,偶尔也有住上几天的时候。
我们又搬家了。前年,阿公阿婆也搬了过来,和我们住同一个小区。阿公开始吃花生酱,我和妈妈舂过几回,最后改买四季宝。今年世界杯,他一边吃四季宝,一边向我们介绍冰岛。真奇怪,阿公不上网,也没有手机,是怎么记得冰岛的人口只有32万呢?他不再问我写作的事,只问我钱够不够,要不要他的钱。他分派他的东西,已经把《鲁迅全集》全给了我。我很难想象他不再读书。我更难想象他得白内障。有一天吃完晚饭,我送阿公阿婆回家。在他们俩的单元门外,我们道别,阿公向阿婆伸出手来,他说走吧,我牵着你。于是阿婆把手伸过去,他们牵着,走得很慢,当真是颤颤巍巍。在我10岁那年,阿公住过来照顾我,那么谁照顾阿婆呢?哦,阿婆自己可以照顾好自己。那时候他们不过比今天的爸妈略微年长一丁点,在当时的我眼中却已是世界上最老的人。时间总在凝固,直到某一刻一泻千里,直到把生命曾给予一个人的东西剥夺干净。这大概是我永远无法明白更无法写明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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