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得好看的,都关注了凉子
写在前面:这是一位粉丝,写给他“情人”的一篇文章,看完很喜欢。你们猜猜,这个“情人”是谁呢?
4岁的时候,小小的一点点,满地爬,喜欢踩太阳照射下发烫的院子。90年代,小孩子的玩耍没有手机没有游戏机,只有最原生态的那种玩法——踩蚂蚁、过家家。
我没穿袜子,踩着光滑发烫的院子,一脚踩死一只蚂蚁,在院子爬。
葡萄树上挂的葡萄发紫,蝉鸣声一直叫不停,台价底下的这一片小天地,就是我的世界。
那时候,他会在每个清晨6点,我熟睡的时候推开院子那扇门,换了厂服,在我额头亲一下,提着工作包就出门了。
我对他的印象,就源于这每个清晨的额头一吻。
8岁的时候,读小学二年级,这个额头亲吻,就免去了。他常因我的学习不好而生气,常常收走我的很多小玩具,常常在灯光下,斥责我上课时的不认真。
你看他,和一个只有8岁的小孩子较劲,真的是很差,人品简直差到爆炸。
这点我承认我很失败,我的性格孤僻,他们说我仗着家里有钱,瞧不起他们穷学生。天地良心,我觉得,我更自卑好吗?
那时候我就告诉他,我好像生病了。他在院子里洗厂服,一阵风吹来,他抬起头喵我一眼,指指我的脚,随即他起身,脱了我脚上的袜子,泡在水里。他此番没有说一句话。
初一那年的冬天,厚厚的雪盖住了整个小镇,长冰挂在树梢上,房檐下,我跟着他走了很远很远的路,我穿的那件红色棉袄,是他从很沉的箱子里找到的。我们走了很远的路,身后是一道大脚印和小脚印。
他带我去见了一个女人,一个短发,模样生的很好看的女人。在市里的酒店门口,他拉着我进去,推开玻璃门,那个女人坐在长桌前方,甩手打了个招呼,示意他进去。
整个见面的过程,我只看到她好看,和拉着我的手,让我喊她妈妈的样子。他全程低着头,不说一句话。
嘘寒问暖结束,女人起身时,塞给我一个皮包,摸着我的头,“我们的程恩要快快长大哦。”
我们的程恩。
我抬头看她,确实,我长得很像他。
回家的路上已经很晚了,雪还是很厚,我拉着他的衣角,一直往前走。到了路口处,他站在那里等开去县城的班车。
“她是谁啊?”
我问他。
良久,他说:“你也看到了,一个女人。”
直到初三,我再没见过她,有时候想起都觉得不可思议,总觉得是梦境,总觉得,我好像真的只是在梦里见过那个好看的女人。
我的学习成绩依旧不好,这可难为了他,经常说提起我的学习,他脑仁疼。
想想这么多年,我好像只是和他一起生活,那厄长的成长岁月中,只和这男人一起生活,那得是多么无聊。我问过他,为何我没有弟弟或者哥哥,他不说话。
我也问过他,这家里为何缺一个女人,他也不说话。好像谈起这些问题,他就变得和我一样,沉默寡言。
是的,我在学校也是这样,不说话,不合群,从来没有一个真心的,我自己喜欢的朋友。
初三毕业时,老师喊他去了学校,我就站在他身后,小小的一点点,羽绒服的拉链拉到头,整个脸埋在厚厚的毛绒中,试图用这种身体的温暖,抵挡外界给予我的一切。
那是我听到的新名词,自闭症。我抬头看他一眼,刚巧那几秒钟,他的眼泪试了眼眶。
我背着书包跟着他回家,客厅里,他坐在软塌塌的沙发上,整个身子陷进去,嘴里一直抽着烟,烟灰也不放到该放的地方,而是任由它满屋子四处飘。
他抽完第6根的时候,伸手拍我的头,之后他就哭了,哭成了泪人,“程恩啊,程恩啊,程恩啊。”
“嗯?”
“我们的小程恩啊。”
他试图让我和同学玩,在家里组织了一次烧烤,就在后院那里,来了很多同学。可我还是喜欢独自一个人待着,这让我觉得我是自由的,是解放的。
他试图很多小游戏,让我融入进去。
那是初三毕业的暑假,大把大把的时间很多,没有作业,没有日记,没有任何能束缚人的一切阻碍,灵魂都是透彻的。
问这句话前,常带着一句话,“你收养的程恩”。
嗯,我只是不爱讲话,但不是傻子,这个“收养”我还是能听懂的。
我问他,他不说。
18岁高二那年过生日,吹灭蜡烛后,我问他,“如果我长大了,因为我的性格,没人娶我,我怎么办。”
他猛的抬头,之后喜极而泣,“我们,我们程恩,还会想到以后吗?我们程恩那么漂亮,那么好看,长大后肯定有很多男孩子追。”
“那万一没人喜欢我呢?”我说得都快哭了,那时候沉迷偶像剧,就喜欢这种肝肠寸断的言情句子。
“那我娶我们程恩。”
18岁那年,我听到他娶我,那是我18岁成人礼时,听到的,大人骗孩子,最美的情话。
高一。
我试着和朋友接触,也有了“闺蜜”,不是无话不谈的那种,但是和她常在一起。
也是高一那年,他常常喜上眉梢的笑。我的学习很好,一直名列前茅,比起小学初中,话也多了,有了朋友。这些他都是看在眼里的。
他一直问我是打哪知道这些的。我告诉他,就他是傻子,邻居早知道了,我也早知道了。他恍惚的一拍脑门,像极了二傻子。
但他还是不说,只是告诉我时机不到,时机不到。
高三毕业时,他和那个我小时候见过的女人常常在一起。刚开始是在外面约会,后来就带回了家。
我知道,他不想一个人了。
挺好的,我说小时候你们就见面,我都大了你们还见面,可见是电视剧中演的那种孽缘,注定是走在一起的。
他就笑笑,说还真是孽缘啊。
我帮他追女人,可笑不。我教他叠玫瑰,教他买蛋糕,教他去花店。我其实也不懂,但多年的偶像剧套路,不是白看的。
之后他们在一起了。
是真的在一起了,女人放弃了市里高档楼层的生活,跟着他在小镇子上做起了水产生意。
也是高三,我得到了久违的完整家庭。放学回去吃的热饭,再也不是他做的。
真好。
“成了成了成了,我娶到你妈了!”
我发给他一串表情包轰炸他,“你不是说娶我吗娶我吗娶我吗娶我吗?”
“哈哈哈,我们程恩长大还害怕没人娶你啊。”
“是哒,爸爸。”
爸爸,他是我的爸爸,从小陪着我的爸爸。
他们结婚那天晚上,我喝了很多酒,微醉状态。心里高兴,一喝就喝多了。
也是那晚上,他告诉我,我和他是怎么认识的。
“第一次见你,你被一块粉色的棉布包裹的很严实,脚丫子露在外面,小小的很可爱。那人把人抱来说,你是一个未婚女生下来的,没人要,让我养你。可我那时候才二十多岁,没有结婚,我肯定不想养你的。”
我撇他一眼。
他又说:“是邻居张大叔说养你的,他把你抱回去了,抱回去不到三天吧,他就抱来找我说你一直哭,他不打算养了。我就把你抱在怀里,真的好可爱,软软的,一点点大,眼睛都是半睁的,鼻子很挺,一看就很漂亮。你在我怀里一直不哭,一直笑。我想,这或许就是缘分,一心软,就养了你。”
嗯,他养了我,供我吃供我穿,他抱着我去相亲,别人朝他就是一个大耳光。
他给我喂奶粉,给我做很多好吃的,他用他的二十年,来养我。他荒废了他的二十年时光,把所有投资,全给了我。
他搂住旁边的女人,和我说:“这就是你的未婚妈妈,18岁被人强迫,生了你,没能力照顾你。这些年,你也看到了,我们就这么在一起了,其实挺好的,是不是程恩?”
我连着点头,哭成泪人。
她坐在那,哭的泣不成声。
—END—
“32岁生3胎,39岁绝经,儿子是命我却再也生不出来了!”
凌晨三点看到老婆喂奶,我想出轨了。
胡歌:用毁容换回一条命,我很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