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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风传奇》好看吗?经典影评10篇
日期:2018-07-01 03:42: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

《剑风传奇》好看吗?经典影评10篇

  《剑风传奇》是一部由高桥直人执导,神奈延年 / 森川智之 / 宫村优子主演的一部动画 / 冒险 / 剧情 / 奇幻 / 恐怖 / 惊悚类型电影,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观众影评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剑风传奇》影评(一):小学生似的观后感

  “贝丽,你在哪儿?贝丽!……”小木屋创伤躺着一个老头子支撑着手杖想起身,却找不到帮他下床的人,“哦,我的贝丽,我的小贝丽,你去哪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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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 > 这是查里维镇的一个铸剑坊,老板娘一大早就出去了,留下这么一个老态龙钟的家伙自在家可不是什么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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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 > 木门外的山坡上正走来一位女子红润的两腮,金黄的卷发,拥有丰满胸部。当她远远听见木屋里的男人呼唤,马上加快了脚步,尽管她的裙摆上还有一些泥巴和草屑:“我在这儿,我在这儿!”她推门进了木屋,“你瞧!”贝丽引导着男人的一只手抚摸着她的脸庞“您知道,我一直没走远,只是去山上转转而已。”“是的,我知道,现在你帮我一把,让我下来!”男人试着移动他那双有点僵硬的双腿。“哦上帝,你别乱动啊!您的腿才刚看过,医生特别叮嘱了不可以下床的!”“是吗?老达姆是这么说道饿吗?可是你知道我很忙,贝丽,而且现在该吃午饭了吧,吃过午饭我还要去巡视一兵营!”贝丽终于明白他想干什么了。“亲爱的,现在是早上,你还没吃早饭呢,午饭的事情我们呆会再聊吧,行吗?”男人觉得奇怪:“你确定才早上?”“是的,我确定,相信我吧。……怎么样?早餐想吃什么?培根和鸡蛋味道不错哦!”她把从床上掉下来的毯子重新盖在了男人的腿上后开始做早餐。不一会煎盘里传来了滋滋声。“看来我的左眼不行了……你说我是不是该让达姆帮我治治眼睛?……多加点芝士!贝丽!”“这主意不错!不过你得在这之前先把腿伤羊毫,还有就是乖乖地把这份早餐吃了!”才一会儿男人的早餐就被端到了他床上。“真香,如果当初威力司请你去当厨师,鲁卡斯就不会偷跑出去喝酒了!……口感不错,贝丽!”“愿意为您效劳,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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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 > 贝丽知道男人又象棋了他的过去,他只有在叙述那场战争时才不会胡乱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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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 > “凌晨的野外森林,黑压压的树枝扭曲地像恶魔的手,挣扎着伸向夜空,远处的马蹄声和撕杀声掩饰不了宁静中潜伏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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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 > “‘喝??’一小队骑兵紧追前面的棕色马匹。只差半个马身。骑兵们顿时分道而行想要拦住去路却不料黑暗中银光一闪,棕色吗器安然无恙,身旁却只剩下了2匹马和半截喷着血柱的人身。马蹄泛起的泥土和人血打在后面赶上来的士兵脸上,却让他们的血液更加沸腾恨不得撕了前面那小子。‘弓箭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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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 > “哎呀!”一个小女孩突然叫了出来。“别打岔,Laura!听爷爷继续说。”另一个男生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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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 > “‘糟了!’棕色马匹的主人暗叫了一声,来不及收缰绳顺势从马上抱滚了下来。马的的前蹄中了一箭,立时他成了众矢之的。救灾这千钧一发之际,数箭齐发,却是从森林的前方射来,一箭一个,不偏不倚,前派的骑兵立马倒下了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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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 > ‘津!抓住我,上马!’是威力司和他的鹰之团,被唤作津的人条上了威力司的黑马,骑兵的增援也在此时赶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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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 > ‘为什么又回来……’津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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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 > ‘别说话,会咬到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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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 > 津乖乖地闭上了嘴,他知道什么是命令,虽然他不喜欢这种方式。可是不行,再健壮的马也受不了个人重量,何况是攸关生死时候。后面骑兵的箭和刀可是不会光欣赏他们俩的背影屁股。”“哈哈哈。”小孩子们都笑了。“快出森林了,出了森林就有救了!谨只能咬紧牙关,尽量贴紧威力司……”“咯吱”一声,木门被推了进来,贝丽从屋外收拾东西走了过来:“孩子们,你们该回去睡觉了!爷爷也要休息了!”“可是爷爷还没讲完呢!贝丽!”刚才那个小男孩嘟着嘴说道。“你们要是再晚点下山,等会儿遇到无头士兵我可不会来救你们哦!”“天哪!我先走了,贝丽!爷爷,我下次再来听你讲故事!”“我们也走吧,Laura,我可不想遇到什么士兵,何况还是无头的!”“贝丽,你替我把孩子们送到山底下吧……Henry,路上别贪玩别跟David打架。David,石头很重,抱着他们走你会掉队的!Lucy,你要照顾好你妹妹Laura!还有……”“哦爷爷!我才是姐姐!”贝丽真是哭笑不得:“跟爷爷道晚安吧,孩子们!” 贝丽批上了坎肩,准备送他们下山。“再见爷爷,晚安爷爷!”“晚安爷爷!安息日再来看您!!”“再见孩子们,记得替我跟鲁卡斯、酋托和里也说声晚安!”“哦!贝丽,你瞧。爷爷又在胡说了,我们村里每人叫那些名字!”Lucy虽然知道这个爷爷的怪习惯,还是忍不住抱怨了几句。“嘘??”贝丽怕男人听到了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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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 > 有一个明亮的早晨,初夏的森林里一切仿佛充满了活力。男人就像早起捉虫的鸟儿,一大早就喊着要去溪边练剑。贝丽看天气挺好,就推着男人出来,坐在桑树下透透气。老远就听见孩子们唧唧喳喳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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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 > “我是第一个到达这里的人!”“不,是我!我才是第一名,是我David!”“爷爷我们来看您了!”Lucy领着妹妹跟在后面嚷嚷道。贝丽看见孩子们就知道今天又要将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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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 > “贝丽,这是妈妈让我带来给你的,是我们自制的腌肉,还有一些果酱。妈妈说让我谢谢你上次带来的那把刀,它使起来很顺手!”贝丽蹲了下来,接过Lucy手重的篮子,揉捏着她的小脸蛋:“替我跟你母亲说声谢谢,爷爷很喜欢你们的腌肉!”接着是那两个调皮的小男生“贝丽,这是爸爸让我给爷爷的手杖,是我告诉爷爷的脚的事的哦!”后面那句Henry特意凑近贝丽说地很轻。“ 哦,亲爱的Henry,你真是个懂事的孩子!”“这个是奶奶要我带来的土豆和坚果。”“好了,孩子们,去找爷爷吧,可别让他太累!中午我们就吃面包圈和土豆泥吧!”“哦爷爷,爷爷,我们好想你哦!”“是吗!爷爷也想念你们啊!……Henry,你还记得我要你带的东西吗?”“哦是的,爷爷,Henry是个好士兵,好士兵是从来不会忘记长官的命令的!瞧,苦艾酒,我可没让贝丽发现!”“干的好!我的士兵!……”男人抿了一口,简直是回味无穷,又直起了嗓子:“好了,士兵们!让我们继续撒谎能够次的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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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 > “那一仗鹰之团打得很漂亮,因为出了森林迎接骑兵的就是鹰之团的炮兵。鹰之团的团员也因此打心底里接纳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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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 > ‘嘿……你这黑熊,把我放下来,听见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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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 > ‘津,他叫比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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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 > ‘听见了没有,酋拖说了,我不叫黑熊,如果你喜欢这名字,我可以考虑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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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 > ‘你放我下来再考虑你究竟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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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 > ‘当然,’抗着津的比比终于走道了营火旁,把津放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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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 > ‘好家伙,够结实的!’津终于可以直着肠子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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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 > ‘我只是觉得你因为怕丑而不下来跟我们一起喝一杯,这太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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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 > ‘嗨,你就是津吧,我是里!你太厉害了!我从没见过一个人可以干掉那么多骑兵,除了威力司,你就是最厉害的了!’津负责这次的扫尾工作实在是让团里的人刮目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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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 > ‘津是吧?我叫提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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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 > ‘就是牙齿!’另一个士兵插进来,‘他的牙齿就像他的刀一样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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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 >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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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 > ‘喝酒!’比比递过来一杯苦艾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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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 > ‘来,为我们的新丁,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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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 > ‘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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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 > 那个鹰一样的男人一直在看他,就像欣赏他的猎物般 。津却毫不在乎,比起喝酒吃肉他更愿意享受后者,简单,却实在。他的胃可不会光看着食物就会饱了。津知道,那时个出色年轻将领,拥有出色的士兵和脑袋,将来会更出色,简直接近完美的神!这似乎带边着些社呢们,他不清楚,很危险吗?不敢肯定没关系,以后再说吧。目前他算是找到了份安稳差事。主说,如果这是上帝赐给你的,就接受它吧,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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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 > ‘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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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 > ‘你还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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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 > ‘额……这只是我的口头禅总部能向魔鬼祈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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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 > ‘说的也是……你在干吗?看星星吗?‘里说出口才觉得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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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 > ‘里,你跟着威力司有多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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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 > ‘恩??算算也有5年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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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 > ‘啊!看不出来你也不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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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 > ‘你误会了。那时我才刚那德起这把剑,别说是去杀人了……你也知道贵族们的嗜好,把我们从贫民区低价买来,说是充沛军队力量实际上他们是为了满足自己私欲。有些长得标致些的男童就这样被他们玩弄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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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 > “Henry,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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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 > “我也不知道,反正我不想那么个死法。”孩子们在旁边嘀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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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 > “当时威力司也在长,他是为了去借钱筹资。后来里就自请到了威力司的麾下。他相信,只有威力司是真正为了改变这个世道而挥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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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 > ‘虽然我们来自不同地方,但鹰之团的人都是为了威力司而战的!这是我们唯一的目标!……对了,你的家乡在哪里?听你口音好象是中部人,撒哈镇?卢克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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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 > ‘不,是亚耳丁,确切地说是查里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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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 > “嘿,那是我们镇,真是太有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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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 > “‘嘿,伙计,如果我记得没错,我劳驾斯答克思就在查里维旁边,不到1英里!’里为在这个乱世找到老乡兴奋不已,‘我听老人们说你们那儿有个铁匠很厉害!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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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 > ‘哦,是的,你知道,我们叫他格特,我想你说的就是他!我这把大家伙就是他打的!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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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 > 在军队里,时间只跟命令相连。什么时候下达命令,什么时候执行命令。只要两者的时机找准了,事情就容易得多了。可惜人们常常不知道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情。津跟着威力司也快三年了,经过了这么多日夜奋战你死我活日子,他也从一个毛头小子长成了一个壮年,虽然脾气还是有点固执,可是已经比刚来时容易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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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 > ‘津队长!快点!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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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 > ‘里……我看还是算了吧,被威力司知道我们私自出军营酒吧喝酒可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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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 > ‘津队长你放心,我们只是去喝喝酒,不闹事就没关系的!你们听着!今天我鲁卡思请客,大家喝个痛快!军营里的酒算是哪门子的酒啊!里,你们说说呢!''‘说的对鲁卡斯!’

  gt; > ‘走!听说那里来了几个漂亮妞,今晚就让大伙好好享受享受!’”

  gt; > “呵呵!”两个小男生暗自笑了出来。”“不准笑!这没什么好笑的!“Laura喝住了他俩换来了两人的鬼脸。

  gt; > “‘你们要是把把津队长放倒,就不准撒尿!’

  gt; > 次日傍晚,军营外作日出应的若干人等早已罚练了一天。营帐里,津还躺着,威力司坐在他一旁欣赏他的睡姿。

  gt; > ‘呜……头好痛……我怎么会在这儿……威……威力司……!’

  gt; > ‘是我,你醒了,正好,是该吃晚饭了,你还真能睡!’

  gt; > ‘外面……外面是谁在吼?’津纳闷这个时候怎么还有人在练习。

  gt; > ‘哦,就是找你去喝酒的那帮人!既然他们精神充沛我就让他们好好展示展示,也可以给其他人作个带头模范作用!……哦对了,你吃完晚饭后来我那儿坐坐?我们已经很久没在一起聊聊了吧’

  gt; > ‘什么带头模范作用,还不是杀鸡儆猴。’津觉得威力司的这番话比这一夜的宿酒还让人头疼。咳……

  gt; > 晚饭过后,津也酒醒了,终于来到了威力司的房间:‘团长?’

  gt; > ‘进来。’

  gt; > 津推开门发现他正在里面洗澡。

  gt; > ‘一起洗?’

  gt; > ‘啊?……哦,好,好的。’长年在外,洗澡对他们而言是非常奢侈的事情,可是现在却……

  gt; > ‘那还不脱衣服?还是我帮你脱?’

  gt; > 津觉得今天终归是逃不掉了,干脆豁出去了,又不是第一次看见他的身体。威力司也大方的欣赏着他这位生死共存亡的兄弟。

  gt; > ‘我帮你擦背吧,很舒服的!’说着就要过来的威力司让津紧张的像词尾似的:‘不,不用了,我自己就可以了!’威力司看者津,觉得好笑,在沙场上可以大开杀戒无所畏惧的津竟然回在洗澡时害羞地像个女人。‘那你帮我擦吧!’威力司转过身去,背对着津,着让津稍微松了口气。至少不用看见他那双像鹰一般的眼睛就足以让他多活几年。

  gt; > ‘在用力点,上面上面。好……舒服!……津,还记得我当初是怎么把你留下来的吗?’”

  gt; > “我知道我知道!津他肚子饿得不行晕倒了,威力司就收容了他!”“David,你以为别人都和你一样爱吃!他是因为之前与熊人一战,用尽了力气!看你,听故事还在偷吃坚果!”“不!他是饿晕的饿晕的!”“闭嘴!”稍长一点的Lucy还是有点威严的。

  gt; > “津说:‘怎么会忘记,自从我拿起这把剑,那是我第一次被打败,而且是败在一把花剑上!’

  gt; > ‘好的工匠是不会抱怨他的工具不称手的!’

  gt; > ‘是的,所以我留的下来,我想看看这个使剑的人究竟会创造出怎样的奇迹!’

  gt; > ‘很好!然后呢!’威力司转了过来,盯着津,‘你现在看了什么?鹰之团这个被称为神的战团的军队,所到之处子民们无不俯首称臣,没有部队愿意碰上我们,除非他们想去地狱,如果上帝存在,他会为此感到骄傲的!而你呢?你和你的兄弟们在干什么?’津像个做错数学题而被母亲讯则的孩子一时语塞。‘如果你需要酒和女人,宫廷里有的是,你一句话,我双手奉上!……但我绝不允许你们在我接近梦想的路上闹出任何不利于鹰之团的丑闻!’这一刻,津觉得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他:恶魔!”

  gt; > 孩子们也觉得这一刻的爷爷好象又变得古怪了!

  gt; > “下一秒钟,威力司又恢复到了平池幽雅的表情,好象刚刚的只是幻觉‘或者你需要男人?’突然凑近的威力司抛出这么一句暧昧的话,让津相信站在他面前的真的是个恶魔!

  gt; > ‘我还是先回去了!……’”男人顿在那里仿佛威力司真的就站在面前,“津庆幸他可以活着走出威力司的房间,只是他那种眼神和林走时背后发出的爽朗笑声可一点也不匹配。

  gt; > ‘呦呵!酋托,鲁卡斯,还没睡啊!’津顺路去了士兵的营帐,长年累月在外奔波,习惯了睡在帐子里的人还是会选择自己熟悉的地方睡觉,安全!可能是身为军人的天性吧。所以他异彩几知道这帮家伙的落脚处!

  gt; > ‘嗨!队长!只有老家伙才这么早睡!’

  gt; > ‘嘿,鲁比!如果我是你,我会换种更有礼貌的问候方式!’鲁比是鲁卡斯的昵称,大家都这么叫他。

  gt; > ‘哦,酋托,我可没说是布鲁姆,你知道!’

  gt; > ‘布鲁姆,觉得怎样?需要帮忙吗?’

  gt; > ‘队长,你别听鲁比的!我只是不擅长年轻人的粗鲁!’

  gt; > ‘嘿,老头!在你的屁股开花前,我是不是需要替你磨一下刀啊!’

  gt; > ‘你还是准备好酒缸做的棺材吧!’两个人正吵得热闹,蠢蠢欲动。一旁却开起了赌桌

  gt; > ‘队长你看这回他们俩谁会赢?’酋托悄悄地凑近津的耳朵旁。

  gt; > ‘我赌布鲁姆,1个金币!’

  gt; > ‘队长,布鲁姆老了点吧,还是鲁比壮,酋托,我赌鲁比,2个金币!’

  gt; > 如果不是军营里得人八成会以为他们是老赌鬼,可惜这种拿兄弟下赌是鹰之团的特色!照鲁比的话就是:今天不赌,明天就没命!所以在你知道金币这种动司是不能当枕头和你一起下土后,你还会因为他们的含金量而吝啬自己的快乐是件多们愚蠢的事情!至少鲁比是不会选择用金币铸造的刀去打仗的!这告诉别人你是蠢蛋没什么区别!……‘呦!队长!……哇噻,外面真冷啊!快下雪了吧!’

  gt; > ‘恩,是啊!冬天到了啊!’

  gt; > ‘怎么了?刚才下赌时心不在焉,是不是团长很生气?’

  gt; > ‘哦,那个啊……不是威力司……是我自己!’

  gt; > ‘你自己?’”

  gt; > “铛铛铛……”木屋传来了锅盘漂盆的声音是贝丽在催大家吃饭了。“孩子们,可以吃中饭了!爷爷也进来吧!快点!”“Henry,David帮我推一把轮子!……好类!行了!……哦David,石头不能吃的!你抱着他们干吗?”“爸爸说,如果我不够强壮,就不能保护自己!我要像津那样勇敢,挥动巨剑!成为一名真正的战士!”“孩子,我打赌老David可顶是在开玩笑!强壮的人并不一定要用剑!他可以用这个!”男人用手指点了点David的脑袋。这时贝丽跑了过来,岔开了大家的注意。把大家赶回了木屋。

  gt; > “LUCY帮你妹妹把餐巾放好!Henry 你坐在我左边。David你在爷爷和lucy中间。……好了,大家跟我念:神圣的主啊!是您保佑我们,赐福于我们,我们是您忠实的仆人,您的一切都将引导我们走向光明……愿您与我们同在,阿门!”

  gt; > “阿门??”

  gt; > 日子简单却也快乐,很快冬天有来临,天气变得寒冷难耐,男人整天躺在屋里,像冬日里的枯木,行将老死。这一晚,他又做噩梦了。

  gt; > “奏凯!奏凯!你们这帮魔鬼!……不,科威特……不是我不是我……”

  gt; > “津,你醒醒,惺惺!是我,我是贝丽!”

  gt; > 当男人睁开眼睛从噩梦中性来,一满头大汗,精疲力竭。

  gt; > “伊萨贝儿?我怎么在这里?”

  gt; > “这是你的家,津是爷爷,我的爷爷格特留下的剑纺!你还记得吗?”贝丽很担心他的健康状况。

  gt; > 男人环视着屋子,银色的月光穿过木窗棱射在地板上,雪后的夜空特别干净,透过天花板上的小窗户还可以看见斗大的星星。

  gt; > “里说,星星是月亮下的蛋,呵……”贝丽随着他的目光转到了窗外。“酋托认为里应该去教会学习哲学,而不是拿着简跟我们打打杀杀。可怜的孩子,最好还是死了。所有的人都死了,鹰之团的人,威力司,卡思克……只有我还活着!”

  gt; > “津,你又梦到威力司了?刚才你一直在喊他的名字。”

  gt; > “……是吗?我只是觉得又回到了那一天,可怜的威力司终于变成了真正的恶魔,因为那颗恶魔之卵……贝丽,推我过去。”

  gt; > “你想去哪里?这么晚了……”

  gt; > “拿剑!”

  gt; > 贝丽推着他到了衣橱前,大开了橱门,一把巨型的铁剑放在剑架上,这就是那把曾经在沙场上叱吒风云的剑,连不死之身的左特都避让三分。到最后却落得这般下场。男人的眼睛落到剑上的一刹那,贝丽似乎看到了一闪而过的光芒。

  gt; > “你还记得你小时侯帮我练剑,我站在瀑布下面,你就从上面把一根根橼木放下来……”

  gt; > “爷爷还因此说我们一点都不爱惜这把剑呢……”

  gt; > “是啊,那个时候你才这么小,”男人用仅存的右手比划着,“和Laura差不多高,你还说你喜欢铸剑,长大要当个剑师,你看我都没说错吧!”

  gt; > “津,你怎么了,怎么突然提起这么久以前的事?”贝丽发现他握住的双手冰冷冰冷的。

  gt; > “很久了吗?……这些都是发生在什么时候的事啊?”

  gt; > 十年前,津又回到了村里,和二十年前的不同之处是他少了一只眼睛和半条胳膊,双脚严重瘫痪。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活过来的,但是从那天起我决定让他活下去,即使只有我一人。

  gt; > 那个时候战争已经结束,整个大陆已经统一,鹰之团只是一个传说罢了。爷爷死后留下了这个剑纺。大陆重建,需要很多铁器,王国中的军队也需要储备武器,生意还好。慢慢地大家都安定了下来,战争,成了遥远的过去。孩子们只能从老兵的口里得知些无人问津的旧事。他们又怎么会知道眼前的这个爷爷才过四十!他们怎么会知道?也许,他们不需要知道吧!过去的战争,就像墓碑上的铭文,只有当风偶尔吹过才看得清字迹。只有津还承受着那场战争造成的悲剧。他肩膀上的烙印时时刻刻想恶魔的爪子,抓着他,折磨着他,生不如死。可能对津而言,他所有的记忆已经都停留在了十年前吧,所以我们也只能住在山村里津才不会因为古怪的行为而受到攻击。我曾经想帮助他结束这场悲剧。命运如果对你不公,我们至少还有自己选择生存或死亡的权利吧,但是每当抚摩着他的剑,说它曾经是他的一切是,他脸上的表情却传达除了一种求生的欲望,也许那就是津能够活到现在的理由吧。

  gt; > 第二天早上总觉得外面雪后的阳光特别刺眼。当我再去看津时,他静静地躺在那里,仿佛睡着般,手里还抱着那把剑。

  gt; > 我想这一觉他会睡得很安稳,没有人再会来打扰他了……

  gt; > 想起爷爷说过的话;那剑与剑所碰出的火花,就像生命,瞬间的光芒,却四散而去。

  gt; > “再见,亲爱的津……”

  《剑风传奇》影评(二):漩涡

  张力源自强烈的情感、宣泄和同样疯狂的压抑。

  剑风里的纠葛没事想想,其实还是蛮合情理。

  格里菲斯那种心底无法根除的对城堡的渴望,灵魂的每根纤维都由他对梦想,或是野心的渴求编织而成。他有无与伦比的才干、身体和容貌。整个世界唯一不能通过他自己的力量得到的唯有津而已。一切能得到的对于格里菲斯自身来说都毫无意义,顶多是能添加到他“梦想的篝火”中的大小火星而已。津拥有的是自由的灵魂,仅此而已。

  被津打败,看他离去,对于从未失败过的格里菲斯是巨大的失落、耻辱,夹杂着失去他唯一“爱”的人的悲伤。因此,他去对公主做出不理智的行动,可能有确认对女人的欲望及宣泄对津的渴望的成分,但更重要的是想通过征服常人无法企及的高贵,拾起一些自信的碎片。

  格里菲斯在狱中被折磨时,唯一支持他的并非他的梦想,而是他无法拥有的津的影子。当不成人形的他被救出,躺在篷车中,无意间看到,他曾经毫不费力就拥有的代表,斯嘉丽,和他无法拥有的津竟然相爱,他过去自己实际上赖以存在的部分和渴求的部分结合在一起获得安慰和幸福,他已失去作为人存在的理由,何况还伴随着失落、嫉妒、愤恨、绝望,选择变成魔不是因为他要追求梦想,而是他只剩下梦想,不然只能被抹去,而这是神或魔都不忍心做的。

  他对津本来是欣赏,看做是想收入囊中的一件器物而已,后因得不到,慢慢可能生出他对这个世界上人和事唯一的一缕爱。他本可以成为拥有无上辉煌的君王,体会失去津但坐拥整个世界的空虚。但这两个灵魂的纠缠使一切走向黑暗。 斯嘉丽成为了,某种意义上,令人心疼但无足轻重的牺牲品。

  津坚强、勇敢、正直,但挣扎得很无力,始终未能成全他自己和这个世界。格里菲斯是永远翱翔的白鹰,注定被卷入人性漩涡,没成全自己,成全了世界。世界无所谓光明或黑暗,存在只等着被践踏或是赋予意义,一个小小的灵魂与宇宙的黑洞一样,只要有意愿,能粗暴地吞噬一切。

  《剑风传奇》影评(三):这个漫画虐了男主29年,为什么我们还要追它

  《剑风传奇》作为日漫界的一座大山,常年霸占着其国内主流漫画评分网站的榜首。而它的男主角格斯(粉丝称他为“嘎子”),作为漫画《剑风传奇》的男主角,更是出现在各类评惨男主角排行榜第一名的位置。

  在知名漫画评分榜“ANN”和“MAL”上,《剑风传奇berserk》都位居榜首。

  这部漫画已经连载了29年,而男主角嘎子,则是被虐了29年。

  在这近30年的时间里,《剑风传奇》的更新始终是断断续续,有时拖稿甚至都能拖上了一年。有网友为此专门调侃道:“三浦健太郎停更,只是为了想更能虐嘎子的方法。”

  三浦健太郎:没错,我不是拖稿,只是想虐嘎子。

  亲情、友情、爱情是一个人一生中极其重要的三种情感。嘎子不仅一无所有,而且,每次都是刚刚得到一些就被残忍的夺走。

  《剑风传奇》的时代背景相当于欧洲中世纪,领主们相互征伐,百姓命如草芥。

  嘎子是亲生母亲吊死在树上,死时羊水破裂,产下了嘎子。嘎子一落地就没有双亲。

  出生在尸堆下的嘎子。

  路过的雇佣兵中走出个女人,她不忍丢下这个出生在尸体堆的男孩,将他捡走抚养。但好景不长,抚养嘎子的女人因为在捡嘎子时,染上了瘟疫,不久撒手人寰。那是嘎子为数不多的快乐的时光,他的养父却将养母的死全部归咎于他。

  还只是个孩子的嘎子十分懂事。他知道养父恨他,于是任劳任怨以求父爱。哪怕旁人看不下去养父对嘎子的百般打骂,嘎子依旧心里想着以后要报答养父。

  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嘎子渐渐长大,凭借着自幼在雇佣兵军团中生活磨炼的打斗技巧,很快立了军功。他将自己的奖赏分享给自己的养父,却遭到了养父的嫉恨。养父觉得嘎子越来越来年轻,而自己不仅负伤,还日渐衰老,他嫉恨这个孩子,嫉恨这个夺走他爱人和岁月的孩子。

  于是,养父将嘎子出卖,他以一个金币的价格,把嘎子卖给了另一个雇佣兵,导致嘎子被雇佣兵爆了菊花。

  嘎子被父亲出卖,遭人爆菊。

  得知真相的嘎子,在和养父争执中失手杀了养父。如果此时养父恶言相向,嘎子好歹能体会一下复仇的快感。然而,养父临终的遗言却是对嘎子的关爱。

  情绪崩溃的嘎子扔下凶器,逃离了佣兵团。

  这就是他的童年,亲生父母被吊死在树上,养母为照顾他染病去世,而养父畸形的爱更是让他丧失一个孩子对童年理应有的美好回忆。

  童年悲惨的遭遇让嘎子不再相信任何人,此时,一个值得以性命相托的朋友,让嘎子懂得了友情的温暖。

  嘎子和一个叫格里菲斯的男人通过一场争斗相识。格里菲斯英俊潇洒,使人倾慕,贵为帝国“鹰之团”的首领,开疆扩土,无往而不胜,饱读诗书,被整个帝国尊敬。嘎子皮肤黝黑,面容粗糙,悲惨的童年,无依无靠的生活,让他和格里菲斯比起来是那么的不堪。但是,格里菲斯对嘎子却是非常尊敬,他欣赏嘎子的勇气,钦佩嘎子的实力。

  嘎子被格里菲斯所吸引,格里菲斯也同样。他们互为光影,照耀温暖着彼此。嘎子决定加入鹰之团,为这个朋友付出一切。

  妖艳的白发男格里菲斯,就是嘎子的一生宿敌。

  嘎子在鹰之团立功无数,而格里菲斯也因军功渐渐的成为国家的二号人物。但格里菲斯因得罪了有恋女癖的国王,被下罪入狱,遭受非人的折磨,毁容、割舌、砍足。嘎子得知这个消息后,和鹰之团的成员协力将格里菲斯救出。

  但此时的格里菲斯决定“受肉”(通过献祭重要的东西,而获得强大的力量,包括恢复自己的身体)。而格里菲斯献祭的祭品,就是鹰之团。

  被召唤来的魔物们蜂拥而上,争相撕咬、吞食着鹰之团的成员。而被蒙蔽的嘎子,还以为自己的格里菲斯是被魔物们夺走,而冲上祭坛,要夺回挚友。

  于是,在这场献祭中,嘎子亲眼目睹自己曾今的挚交化为了魔王,生死与共的伙伴被魔物们一一杀死。

  嘎子目睹伙伴们的惨死。

  亲情之后,嘎子的友情,也遭到背叛。

  接下来轮到了爱情。

  嘎子心爱的卡思嘉作为鹰之团的成员,被魔物们捕获,并且遭到了轮番凌辱。化为魔王的格里菲斯,更是当着嘎子的面,玷污了卡思嘉。

  魔物们凌辱嘎子心爱的女人卡思嘉。

  于是就有了被称为“史上男主被虐最惨一幕”情节。嘎子为了救被当众凌辱的卡思嘉,自己砍断了被魔物咬住的手臂。但是格里菲斯已经化为魔王,实力更是无人能敌,很快,嘎子又被众魔物们所擒住。

  嘎子为救卡思嘉,自断一腕。

  嘎子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心爱的姑娘被强暴,而自己却什么都做不了,他拼命的反抗,在这反抗过程中,魔物的利爪刺穿了他的右眼,睾丸也受到了伤害。但嘎子依旧从魔物的手掌中挣脱出来,冲向了格里菲斯,打算一剑将他砍死。

  准备劈杀挚友的嘎子。

  当然,他失败了。

  虽然最后幸得骷髅王将嘎子和卡思嘉救出,但此时的嘎子断了只手、折了条腿、瞎了只眼,掉了个蛋蛋,曾经的战友近乎全部牺牲。

  幸好,此时他与心爱的姑娘同生共死,爱情总该降临了吧。

  并不。

  卡思嘉虽然获救,但是她失去了记忆。

  格里菲斯的力量日益强大,嘎子根本没有复仇的机会,在无一战之力的情况下,保护卡思嘉和找到她的记忆,成为嘎子的第一要务。

  可笑的是,随着情节的发展,卡思嘉的记忆深处似乎并不是嘎子,不是那个无论天涯海角,至死都在保护他的男人,而是那个和魔物一起将她凌辱的格里菲斯。

  为什么会这样?

  卡思嘉从最开始,爱的就是格里菲斯。

  因为嘎子从一开始,就是个备胎。

  卡思嘉自从曾经被格里菲斯救了之后,芳心暗许的就是这个白发翩翩的美男子。当得知格里菲斯喜欢上公主时,卡思嘉选择了隐藏自己的情感。她最后选择了嘎子,是一种对自身卑微身份的痛恨和悲惨命运的妥协。

  而嘎子,从来没有被人爱过,他渴望被爱。退而求其次的卡思嘉出现,一声“爱你”,便足以撬开嘎子的心房。

  而连这一点虚无的爱,最终也被夺走。

  自幼不知亲情为何味,满怀情义却遭朋友背叛,心爱的姑娘原来另有所属。嘎子从来没有真正得到过什么欢乐,他所有的得到,在下一刻转瞬即化为乌有。

  格里菲斯夺走了嘎子一切,并化身成神,开始着自己统治世界之旅。

  《剑风传奇》这样一部黑暗、压抑的漫画,在它连载的近30年的时光里,让一代又一代读者被触动。

  这是一部少见的,主角几乎没有什么高光时刻,全程被虐,而且一步步走向悲剧尽头的作品。嘎子所受到的伤害,无论肉体还是精神,都几乎超越了人的极限。

  身体上断手、断脚、瞎眼,精神上饱受创伤,还要抵抗着心中复仇无力的那种苦恨感。

  而嘎子还要艰苦地活着,继续承受这些痛苦。

  这样一个让人完全看不到光明希望的作品,为什么可以近30年长盛不衰?

  这近30年的时光,也是嘎子反抗“命运”的30年。

  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论述悲剧时提出,悲剧具有净化的作用。这种净化由悲剧引起的怜悯和恐惧而来,它们都是痛苦且负面的情绪,受众很难自知。当观赏悲剧时,受众的这些负面情绪得以宣泄,这种释放,便是悲剧带来的一种审美快感。

  同时,人们在悲剧中可以体验否定和失去的感觉,这是一种“不为我所得,但是我欣赏”的快感。人们经常会因为得不到某种东西或珍贵的东西遗失,而产生对它更深的眷恋之情,能让人产生共情。

  这种共情,在古典悲剧中更为动人。

  雷曼·威廉曾对“古典悲剧”和“现代悲剧”的特点和不同进行了解释,他表示:“古典悲剧,是一种共同拥有的真正的集体性经验;现代悲剧,是一种个体性的悲剧体验。”

  “现代悲剧”中它通常是一种个体性的悲剧,只有经历相似才会产生这种情感的宣泄。

  “古典悲剧”让人产生的共情,更像是人类面对命运时一种挣扎,这种情感的宣泄更为磅礴,更为哀愁,也更为普世。

  《剑风传奇》正是这样一部典型的“古典悲剧”。

  这幕“古典悲剧”的主人公,是一个断手断脚,也要反抗命运的男人。

  《剑风传奇》的许多构思都与亚里士多德对“悲剧”的评论《诗学》相契合。

  比如:

事件,即情节是悲剧的目的,而目的是一切事物中最重要的。

  古典悲剧的目的,是可以激起人们痛苦和恐惧的事件情节,不是探讨人性、哲学、价值观,是用悲剧故事来释放受众的情感。

  这正是《剑风传奇》最大的特点。作者对嘎子近30年花样翻新的施虐,俨然已经成为《剑风传奇》最大的看点和最核心的内容,在宏大叙事和丰满人物的加持下,这些施虐行为并没有变成单纯的猎奇,而是成为一幕幕命运的悲剧。

  又比如:

即置身于顺达之境或败逆之境的人物认识到对方原来是自己的亲人或仇敌。

  “古典悲剧”强调要主人公不能通过顿悟的方式去得知事情的真相,而是要在身处环境中,切身的去感受周遭的状况,然后发现对方和自己的关系。它的特殊之处是在于对方身份必须在这个情境下发生反转,并且以悲伤的情节落幕。

  “黄金时代”是嘎子唯一明亮的记忆,最终被格里菲斯撕的粉碎。

  嘎子在养父生病时尽心照顾,却得知自己被爆菊就是因为养父的出卖。

  嘎子舍命救出格里菲斯,格里菲斯却变身成为大魔王,给了嘎子肉体和精神上的巨大创伤,成为其一生之敌,而且是不可抗衡之敌。

  嘎子心中对养父十分敬重,最初的创伤正式来自于养父的背叛。

  命运是最大的不可抗力,与命运抗争造成的悲剧,成为嘎子与观众最大的共情,这种共情,使观众不需要有相似经历,就可以实现情感的宣泄,这正是《剑风传奇》作为古典悲剧最大的魅力。

  因为所有人都会有过与命运的抗争。

  而且,嘎子有着令人惊叹的生命力。这种生命力,体现在他百折不挠,历经无数痛苦和磨难而坚持战斗。

  骷髅王曾对嘎子说,守护卡思嘉和复仇格里菲斯你只能而选其一,逼迫着嘎子对自己的命运作出选择。嘎子告诉骷髅王,他两个都要。

  骷髅王如同嘎子的导师,指引着嘎子前方的路。

  也许与命运妥协就可以结束痛苦,也许向不可抗力臣服就可以不再有磨难,或者如同格里菲斯一样堕入魔道就可以获得无可匹敌的力量从而实现复仇。

  但是,偏不。

  这种人性的光辉,照耀着无数我们鼓起勇气前行。

  眼里只有复仇的嘎子。

  嘎子是从死尸羊水中破裂而生,他的出生就注定充满了生命的韧性。在面对强大的魔物,他断手断脚,也保持着极强的求生欲和反抗。这正是他自己所赋予自己反抗命运的最大资本,只要活下去,一切就有可能。

  愈发强大的嘎子,斩杀着一切阻碍他生存的魔物。

  即使命运如此悲惨,嘎子仍然保持着善良。即使,他有比所有人都充分的理由。

  也许最好的悲剧,就是哪怕主人公身处绝望的境地,也不会让读者发出失望的叹息。

  《剑风传奇》影评(四):山回路转不见君

  漫画 剧场版 tv第一季 已经把黄金时代的故事看了三遍了。第一遍看剧场版 连续性还好 那时真是全新的剧情 而且剧场版蛤蜊的凤眼真的是深渊 樱唇也太过诱人 和公主在一起时把身为女性的公主也遮盖了 格斯有点太硬朗了 酷肖一把大剑。漫画版剧情很充实啦 从小时候开始 台词也细腻 画风也在变 而且格斯立体多啦 有许多可爱的细节。这一版剧集 剧情还原没得说 大量静态画面也就当做漫画上色ppt 画风也确实在随时间变化 这里面的格斯也是很可爱 对着梦想啊篝火啊也有相对温和的一面。

  所以说 第一遍看的时候剧情把我带飞 对蛤蜊献祭鹰之团没什么感觉 格斯气个半死也是顺其自然 至多是对蛤蜊在地牢的遭遇和自杀未遂有点遗憾,但是看了多遍之后 蛤蜊内心也不是没有纠结过 在蚀的回忆阶段 面对脚下的尸体也会惊慌呢 但是 所有声音都说 那是你的梦想啊理想 所以就去啊 还能怎么办呢。就像他一手操纵了火焰墓碑之后问格斯你觉得我卑鄙吗 格斯说的一样。那时的我格斯还愿意作一把剑 指哪打哪例无虚发 但是在公馆阶梯上听到蛤蜊的话 格斯也许是要追求和蛤蜊平等的“朋友”地位 决定离开鹰之团 后面的一切 我看来都是这个决定的果。捷度送别的时候说啦 我知道一些小把戏 但样样都不是第一 所以我决定跟随能成为第一的人 谁还没有过梦想啊。鹰之团团员们只是想追随蛤蜊 打赢每一场战争 赢得官衔或者在某处开个裁缝铺啦 他们的梦想不是蛤蜊的复刻 只是选择了同一条道路 却被蛤蜊毫不留情地吞噬了 就这样。所以说 蛤蜊没什么好洗白的 他就是残酷无情 但是他这样不顾一切地追求梦想的姿态 才更吸引大家支持他吧 那种闪光的姿态 无所不能的才华。

  格斯难道不被吸引吗?

  反过来 蛤蜊也许是被格斯那种置之死地而后生的作风吸引了吧 如此刚勇 仿佛没有什么可以惧怕的一把剑 想来也是十分吸引吧 尤其是对于蛤蜊这样的良将。所以在雪中告别时 蛤蜊的剑是带着杀意的 但是格斯却能停下剑 我觉得这其中意味深长 却说不出。格斯走着心想我只是一块小石子吧 也许这是一种赌气吧。

  所以呀 一年之后打开地牢 那个蛤蜊 真的是让人心痛地想哭 那样风华绝代的白鹰呢 所以格斯情感激荡一点也是必须的。但是 这里对蛤蜊心境描写很仔细啊 听到对话 独自上路种种 都是那样不遗余力 追求什么呢 梦里的平静生活吗?不会 在得不到的时候他会那样想 但是他若真的那样终老 怕是要自杀的吧 那样坚定的梦想怎么可能就那么放弃 只是因为他现在也得不到卡斯嘉和养老生活了 所以才会有那么个梦境 但是那城堡可从未褪色呢。所以 最后在河中自杀 又见贝黑莱特 躲避着跑来的格斯之类的 看着心痛 但是是心知肚明的必然啊。

  蚀之刻 一个细节:因为蛤蜊右肘受伤 格斯放开了蛤蜊的手 自愿坠落下祭坛。蛤蜊给予格斯的评价:千万个敌人和同伴中只有你让我忘记了梦想 很高 但是 献祭就是要用最宝贵的东西啊。斯兰姐姐说的很好呢 爱恨 什么什么 真的是很美呢。

  漫画看到后面 与之对应的 蛤蜊在断罪塔重现的时候 格斯在后面回忆时想到 那一刻 我竟忘却了杀意。这两人 还真的是因果的纠缠啊。狂战士里面的气说的很对 也许卡斯嘉快要成为提醒他憎恨的原因了 不能否认 没有憎恨 他是不能坚持这么久的。

  也就是说 蚀之后的漫长夜晚 格斯都是为了蛤蜊在战斗。虽然不是这么回事 但是 也就是这么回事吧。

  因果啊 不是凡人可以改变的 骷髅大叔说。

  蛤蜊真是 罪恶黑羊和盲目白羊的最佳首领。

  《剑风传奇》影评(五):剑风分集感悟【严重剧透】

  9:格里菲斯真是个妖孽啊,面对姫様时,咱的心也一点点被勾走了!这话中Guts貌似也やさしい了,还特别在乎格里菲斯,看到他中箭躺倒时,那个紧张劲,终于让人觉得这娃也有点人情味了。

  10:姫様毫无疑问陷入爱恋,真心希望格里菲斯不要有所回应。但是很难吧,在那样的时代,获得倾国倾城的公主的钦慕,该让一个王子如何抗拒,根本就没有拒绝的理由,王子理应幸福。希望王子幸福,更希望王子的梦想继续闪耀发光。幸福与梦想两难全,王子啊,请慎重选择。

  11:Guts越来越有男人柔情一面的魅力了!和Casca一同掉落断崖后,人工呼吸抢救、裸身相拥降温法做得毫不犹豫,尤其发现casca状态出问题的原因时,说“作为一个女人,真是辛苦了”。瞬间被感动,一直作为力量代表的黑骑士,才是鹰之团中心思最细腻的人呐。

  12:shock到了,Griffith童贞不保,泪!一直都觉得Griffith是从里到外的坚定和纯洁,果然是我自己太过单纯了么。也许是该做好心理准备,接受王子正在慢慢膨胀和黑化的事实。

  13&14:Guts不要走。Gri越来越陌生了,也许他只是一个外表俊美的内心却有强大黑暗潜能。意识到自己被外表所蒙蔽,Guts才是真正怀着纯粹目的而上战场,而战斗对Gri而言只是手段而已。非常好奇Casca之后的走向,情感偏向Gri,理智是否跟随呢?

  18-20:荣耀之时也很虐啊。Gri对敌人是这般毫不留情,其野心让人有点毛骨悚然了。Guts走的心意又是这般坚决,Gri败给Guts的原因应该是他持剑观察时,首先被Guts的决心震慑,再次是自己选择如果不胜则会刺伤Guts也在所不惜。

  18-20(2):Gri在雨夜去找姫様了。要说消沉,这时候干嘛不找Casca?同伴是不是更能安慰你;要说故意的,没准备好退路直接去未免太草率了,真不像Gri。这段有点狗血,看得我很伤心,Gri的完美形象越来越远。

  21:Gri在狱中很虐。国王根本就是个混蛋,明明给了最高荣誉,把女儿嫁给Gri不正好么!于是反而理解Gri的梦想为什么不停留在荣耀之时了。另外,Casca和Guts重逢并那啥这段还真是美啊,我都有点羡慕嫉妒了。Guts是个好男人,不愧是第一主角。

  22-25:绝望至黑暗。我的Gri,为何你最后的眼神如此寒冷。你是梦想的男人,当梦想破灭,唯有堕入黑暗才能让你重生。当你背弃人类这个名字,同样丢弃了同伴的感情。我知道你不曾有过怜悯,可否有一丝痛惜?仅为那为你梦想而铺路的人。

  《剑风传奇》影评(六):画风突变的魔幻剧

  动画的开始,少年格斯和少年格里菲斯决斗后被打败,被迫加入鹰之团。几年后的某天征战归来,格斯被格里菲斯叫去鸳鸯戏水(雾),激情四射的水花四溅后,两人坐在水井边,格斯发现了格里菲斯脖子上的吊坠——霸王之卵,那颗红疙瘩,睁开了眼睛,犹如活物,让人悚然。其实剧情一开始就埋下了魔幻剧的伏笔。还有后面格斯和格里菲斯在城池里打使徒怪物的时候也昭示了这部作品的世界观有魔怪的存在。不过看他们一路过来都在正正经经的打战,血流成河,差点忘了它的魔幻世界基调……所以从最后格斯打败格里菲斯离开鹰之团后急转直下的剧情开始,到最后三集突然妖魔化的世界,让我觉得荒诞,不大能接受这画风突变的魔幻剧情……

  日蚀开始,整个兵团被卷入地狱般的空间,什么天使(我看是堕天使吧),鬼怪魔物全跑出来,整个鹰之团成了魔界的献祭物,好像说是216年才有一次的盛宴。最后的蚀之刻,满眼压抑的暗色调的红与黑,昔日的战友伙伴相继被怪物吞噬。着这一切的惨景,竟然是鹰之团最高的指挥者,是团员们无限仰慕和崇拜的领袖格里菲斯的意愿所选择的结果。即使在狂乱毫无生机的地狱惨景中,捷度仍保持理智,并到死之前一直守护着卡斯嘉,有时想他对卡斯嘉是不是有意思,虽然直到他死去,最后一句话也没有表达出暧昧。最后一句台词好像是,我猜你(卡斯嘉)肯定没少哭过。这个黄毛的小马尾,鼻子脸颊上有小雀斑,为人机灵圆滑,讨人喜欢。他给卡斯嘉神奇的精灵膏药,让卡斯嘉拿去给格斯治疗;他在庆功的豪华舞会上,留意到卡斯嘉拉着格斯开溜;他在格斯准备离开的时候,帮卡斯嘉挽留他,并明示卡斯嘉对他感情的改变;他在卡斯嘉带领鹰之团四处逃生的时候一直在卡斯嘉身边为她鼓劲、安慰她;他在格斯再次归来的时候,跟格斯道出这一年来卡斯嘉的不容易。纵观全剧,捷度无疑是促成格斯和卡斯嘉恋情的有力助攻。这一幕幕看在眼里,只觉得深情良善如黄毛真是不可多得的最佳苦情备胎……

  说回格斯和卡斯嘉,男女双方虽已在石洞和随后的百人斩中暗生情愫,却因迟钝和别扭的性格,迟迟没有进一步进展。格斯别扭的是,认为卡斯嘉真心喜欢的是格里菲斯,而自己也是仰望格里菲斯的存在,根本没有能力去竞争,去取代格里菲斯在卡斯嘉心中的地位。所以就决定为卡斯嘉创造机会,祝福他们,自己则默默退去,去寻找自己的梦想,开创属于自己的天地,而不是活在格里菲斯的荣光庇护下。然而最后离别的一场决斗,显然说明了,加入鹰之团这么久以来,其实并不是只有自己依赖着格里菲斯,格里菲斯能领导鹰之团能所向披靡,也是依赖了格斯的勇猛。卡斯嘉别扭的则是从一开始的讨厌到喜欢,这个感情的变化来得太快,她自己还不能很好的意识到,直到格斯准备离开,和格里菲斯决斗的时候,她迫切地希望格里菲斯能留住他的时候,她才开始意识到,格斯在她心里的位置不知不觉中已经超过了格里菲斯。

  对于大约20集开始就急转而下的剧情……真的看得有些莫名其妙,格里菲斯因为睡了公主,一夜之间就犯了叛国罪,从万民敬仰的民族英雄,新晋传奇平民贵族变成了背叛王国的阶下囚?这部分的描写也太粗略了,简直就是鸿沟般的跳跃。感觉随着主角格斯的离开,鹰之团的坠落来得猝不及防,连个令人信服的交代都没有,就是一年后,格斯的回归了。格斯和卡斯嘉去地牢解救格里菲斯的时候,格里菲斯的内心独白真的很……在体无完肤的无止境的折磨和黑暗中,唯一能让他的意识不涣散的竟然是他,格里菲斯眼中看到的只有他——格斯。最后的日蚀之刻,格里菲斯回顾过往,在通往梦想的城堡途中,是用鲜血和累累白骨铺就的道路,一旦开始了,就没有反悔的道理。回顾后格里菲斯又对格斯作出了深情告白:“在众多的伙伴中,在无数的敌人中,只有一个人,你,只有你,让我忘记了我的梦想。”如此执着的,不惜出卖自己的灵魂、肉体,牺牲无数伙伴而追寻的梦想,竟然……曾因为格斯而忘记?抱歉,这对cp我站不住,感情铺垫得有点莫名其妙,从互相信赖的将臣关系、知己朋友一下子提升到命运之人,相爱相杀的神魔高度……虽然我也算是个腐女,但这种莫名偏执热烈的感情我不太欣赏得来。而且我前面已经站好格斯和卡斯嘉cp了。毕竟这段感情就自然多了……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感觉。最后成魔的格里菲斯在格斯面前强行ntr卡斯嘉……真的没眼看。

  黑色的巨剑战士,低调沉稳内敛,忠诚可靠勇猛。而白发蓝眼的格里菲斯高贵优雅华丽,俊美高深聪慧。黑与白,光明与暗夜。亦敌亦友的爱恨情仇,形成鲜明的对照效果。可以说这部作品在人物塑造上舞台艺术效果强烈。其实光看卡斯嘉和格斯的角色,一黑一白的肤色在画面上也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卡斯嘉作为剧中为数不多的女性,尤其是军团中唯一的女性,还是女主,实在背负了太多女性的枷锁。看这部作品可以很明显地感受到作者笔下的这个作品世界观是一个男权强权世界,在力量至上,弱肉强食的血腥时代,女性的细腻柔美简直就是不堪风雨的娇弱小花。卡斯嘉为自己的女性身份耿耿于怀,她讨厌别人因为她是女的而看不起她,嘲笑她甚至动歪脑子,对她产生淫邪猥亵的念头。作为一个容貌姣好,青春靓丽的女性,她的健美冷艳确实十分有韵味。深色的肤色虽然不符合现代以白为美的审美观,但确实很适合卡斯嘉这个角色。厉害的女性千人长,短发和黑皮肤,穿上盔甲,让人一眼错认成性别的假小子。在舞会上,即使短发黒肤,穿戴着略显俗气的玫红礼服和头花,竟也是如此娇媚憨人,把五大三粗的格斯看得一脸懵比,被一把拖走的时候还在喊,等等,你是谁?哈哈哈哈这反应太可爱了。两人在露台上聊天的画面也十分动人,华丽的礼服,美好的夜晚,昔日在战场上拼杀的猛将,现在就如爱情小说和童话中的异国公主和骑士。真希望,那样的时光能再长久一点。

  说到黑皮美女,由不得想起另外一部经典的旧动画《少女革命》,动画和剑风同样画质古旧,里面的女主(算是双女主还是女二?)安西也是一个冷艳黑皮美女,不过安西的角色外柔内强,和卡斯嘉恰恰相反。安西的角色也带有较强的神秘色彩。《少女革命》是宣扬了女权主义的神作,再此安利一下,几原邦彦的动画真是玩得一手高深莫测的意识流。

  其实在看03年的动画版之前,我就先看了16年剑风的新番,时不时开弹幕了解一下背景,加上之前在动漫杂志上看过推荐剑风的长文,刷微博的时候也刷到一些相关的故事情节透露,算是被剧透了大半,起码对剧情的基本走向已经有了心理准备。知道鹰之团结局会虐,知道格里菲斯后面会成为反派,但之前我总以为是格里菲斯背叛了鹰之团,就像中国古代的帝王篡权夺位后,会为了巩固地位,集中王权,把昔日的开国功臣一个个削弱。终究没想到是这么画风突变的魔幻剧情。【笑哭脸】一开始确实被格里菲斯的美貌与全能的才智,高贵迷人的气质所迷倒……看动画一向偏好白毛角色,粗犷的格斯男主完全不是我的菜……但看到后面,我就像卡斯嘉一样移情了……大概是隐藏的主角光环慢慢爆发了。看格斯割断自己手臂和一只眼睛被魔物刺瞎,吼叫着看自己心爱的女人被自己曾经仰望的挚友蹂躏的时候……真的想说句艹。

  《剑风传奇》影评(七):霸王の卵

  把美的东西毁灭给你看,我悲惨的格力菲斯。。。还有背负着祭品的格印的格斯。。还有类似的这么酷这么纠结的故事么?

  听到这首曲子就想起格斯初遇格力菲斯时那片蓝天,那片草原,那时如同雄鹰般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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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风传奇》影评(八):永远的剑风

  这是一个很部分感的标题,喜欢、感动、影响我的,远远不止剑风传奇一部漫画,但它如白银一般闪耀的语言,黑暗中歇斯底里的画面,一直深深倒影在我的心中。

  漫画是我不能停止的爱好,港漫,日漫,甚至是大陆充满历史感的小人书,当然了,不包括美式漫画,虽然根据美漫改编的电影我照样看的不亦乐乎,但是他们粗犷的线条和豪放的画风我却一直不能真正的接受。只有东方神秘主义那细腻的感觉,渐进的情绪,才能真正的感染人心。

  严格说起来,剑风传奇并不算是这本漫画唯一的称呼,除了这个名字之外,它还有一个流传甚广,在一些比较老的版本上作为正式称谓的名字,烙印战士,当然,这也是我第一次接触它时所看到的名字。

  烙印战士,听着就知道,这是一个背负着沉重宿命的故事。自格里菲斯出卖鹰之团开始,整部漫画便开始了黑暗的蔓延,魔怪、血液、灵魂、斩杀...所有欧洲中世纪现实的虚幻的一切都呈现了出来。可是那失去的黄金时代呢?鹰之团横扫大陆的黄金时代,那一张张鲜活的面孔,都在蚀之夜彻底毁灭。宛如白蜡融化之后,露出了内壁暗黑的底色。

  剑风传奇并不是一部积极向上的作品,更多的是充斥着暗色的情绪和侵的阴影。也没有塑造一个完美无缺的主角。格斯在蚀之夜残缺了身体,身体遍布伤痕,黑色铠甲、巨大的斩龙剑更是映衬着他的豪放与不羁。但是这又怎么样呢?那快如狂风的斩剑,那个无法复制的挣扎与抗争的日子,那许许多多明亮的时光,那些让人眩晕的失去和得到。剑风的一切画面,即便化为曾经,也依然,如此,美丽。虽然是日漫,但是却以中世纪的欧洲为背景,三浦健太郎显然把日本的宿命论和武士道的一些精神贯入了这个西欧的画卷里。宿命,武士道,还记得很久以前看过一本日本黑道漫画《男树》,里面一句话我一直记着,甚至一段时间内作为自己的座右铭:生命是场祭典,在结束之前,你永远不会知道哪朵花火最美。后面还有些豪言壮语,我就不喜欢了,意味,浅尝辄止就好,太过直白,感情就苍白了。

  写到这里,我觉得可以结束了,剧情并不重要,我深深被它影响和感动着,是因为它那些如白银般闪耀着的句子,也许是因为契合了什么...

  “因为我没有翅膀,所以我便仰望这个天空,在地上爬行.....至少,我想试试哭泣,呼叫,咬紧牙关.....这样也许能改变什么!”

  “我无法把你解放。只可以留在你的旁边,……不,我从来没想过要那样做,好像我的半身一样的另一个被锁着的灵魂在我身边,令我被黑暗的气息包围。但是,看来那情况也要完结了。因为风已吹起了,是你渴望的把一切驱赶得强风。既然如此,至少我希望半身不会在风暴之中被撕成碎片。”

  致永远的剑风。

  《剑风传奇》影评(九):不贩卖的梦想和无法被雇佣的灵魂

  世上是否真的有神的手在操纵着人的命运?但人类想用自己的手来掌管自己的命运,人类往往不能随心所欲……

  动漫的故事在日蚀之日终止,是整个鹰之国故事的完结。

  格里菲斯不贩卖梦想,他的理想里,没有生命,自由甚至没有活下去的信念。只是想要而已,要更高的地位,更多的权利。他有梦想,有带着大家去赢的能力。但是作为一个赌徒的他,输不起,输了便赔上了一切。像是被诅咒一样被强行的灌输了一个并不真切的梦想。

  他赢不了,无论是作为人还是作为魔,都赢不了。

  追随的他的杰斯卡,柔德,基特,比比,他们以为他们可以,为了格里菲斯的梦想而活着,他们以为他们可以与他一起做一个梦,但是也许格里菲斯有的并不是梦想,而是虚妄,烧毁一切的虚妄。

  津(卡兹),到他离开的一刻,才发现,他不不是一头咆哮的野兽,而是一只鹰,鹰之国里唯一的一只鹰。他有自由的翅膀,即使他并不清楚自己的梦想,即使在泥泞里挣扎,他也可以听见天空的召唤。他有自由的灵魂,这个灵魂不会被恐惧杀死,亦无法被金钱权利甚至其他的东西雇佣,他是剔透的,只相应天空的召唤。

  故事进的有点慢,中间有关权利和战争的内容,描写的也并不算好。总在想涉及到一些相似定位的一些小说,沧月的《镜》,老猪的《紫川》,燕垒生《天行健》,甚至是《九州 飘渺录》。但依然无解,只能听见津的质问:为什么让生命变得如此廉价?

  在赌的是什么,代价是什么,还要这样走多远,为什么!

  《剑风传奇》影评(十):霍乱时期的友情

  接触到<剑风传奇>其实是因为平沢进,他是为该剧配乐的,而接触到平沢进是因为看了今敏的<红辣椒>.不管怎么说,历尽万难接触到了<剑风传奇>并且认真看完了它,绝对是人生一大幸事.

  首先说一下我对主要人物的评价.

  格斯,出生于战争年代,加比诺的妻子捡到了格斯后死掉,格斯无亲无故被加比诺收养,少年时期便随加比诺征战沙场,加比诺受伤后认为格斯是自己的灾星便要除之而后快,但是却被格斯杀死.而后格斯遇到了改变自己一生的关键人物,格里菲斯.格斯其实就是<火影>里头废话很少的鸣人,坚持自己的梦想,对朋友有很深的羁绊.

  格里菲斯,透着一身贵族气的平民老百姓,自己创建了雇佣兵团"鹰之团",自己少年时算命的老婆婆送他一个护身符,名曰:霸王之卵.格里菲斯把格斯收入麾下并十分器重,俩人的友情慢慢渐长,甚至有向基情发展之趋势.格里菲斯的梦想很明确,就是将来自己建立王国,并且为了这个目标不惜一切代价.

  卡斯嘉,"鹰之团"的千人长,团里唯一的女性,但是却骁勇善战,少女时期被格里菲斯所救,便一直跟随"鹰之团".她和刚加入"鹰之团"的格斯格格不入,对格斯的在战场的一意孤行非常不满,俩人总是吵架.自己对格里菲斯有好感,却总是觉得被战友簇拥被欢呼围绕的格里菲斯离自己太遥远.

  捷度,唉,怎么说呢.一般一个悲剧里总有一个悲剧的小人物,虽不起眼,却惹人喜欢.

  其他的人物就不多做评价了.虽然出场少,但是却也性格分明,这也是<剑风传奇>的魅力所在,加上平老师的配乐,富有哲理的对话,还有偶然出现的漫画原版还原,堪称完美.

  总体来说,<剑风>里的所有人物都是悲剧,悲剧的主角,悲剧的配角,悲剧的龙套,悲剧的结尾.看到有人吐槽结尾,其实完全没必要,我这人是不喜欢happy ending的,如果真的把结尾安排成皆大欢喜或许这部剧集就不会那么完美了.还有吐槽烂尾的,首先我是没有看过原版漫画,不知道动画和漫画结尾是否一样,但是我个人觉得动画的开篇不就续上了结尾了吗,如果还不明白,那请再认真看看结尾和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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